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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自我敘說:美麗的相遇,莫名的堅持

第二章 我的位置、企圖與探究實踐的方法

第二節    我和自我敘說:美麗的相遇,莫名的堅持

阿花說:「自我敘說的極致,是對自己生命的珍惜,對自己的愛的實踐。」

嗯,我想要為我自己走一趟,為了過去所有的壓抑和委屈走一趟。

為了感動自己走一趟!

為了自己,叛逆一趟!

(Claire─980713─研究日誌)

民國98 年 5 月 29 日,在「行動研究/敘說研究工作坊」的會場裡,我正式和 行動與敘說研究相遇了。在阿花賦予浪漫的意涵下,「敘說是一種相遇的知識,是 人與人,在什麼地方、什麼時間相遇的知識」,我對「敘說概念」有一美麗、清楚 的雛形。那天,我也和自己相遇了。聆聽與會夥伴分享、開放其生命故事時,臉 頰上以迅雷不及掩耳速度掉落的淚水,告訴我那些感動、感同身受是來自於相似        

5  蔡培元(民 97)。我僅僅只是一個胖子─記述一段朝向自在的歷程。國立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 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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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經驗的碰撞,謝謝那些行動實踐者所引發的震盪,很真實,很深刻,也讓我 看見自己的淚水。

而這美麗的相遇,開啟了接下來自我敘說探究的旅程。起初,我無法回答「我 到底在堅持什麼」,只知道是這股堅持一直默默支持我前進,也引領著我尋找問題 的答案,自我敘說就像是一條清楚的路徑,提供我一個重新和自己靠近的機會6。 現在回過頭看,這股莫名的執著、未曾放棄,其實是源自內心深處想被看重、珍 視的渴望,是自己對自己的召喚。

我承認,一開始在國圖翻閱自我敘說式論文所勾起的悸動,讓我對「自我敘 說」的探究歷程懷抱著浪漫美好的憧憬;但同時,我也不斷思考(苦惱)著:到底什 麼是研究的本質?我要如何透過進行自我敘說式論文探究的歷程去學習何謂研 究,實踐研究?張氏心理學辭典中,「研究」指採用科學方法,對尚未充分了解的 問題,進行系統性的探索,從而獲得解答並增添人類知識的活動(張春興,民 95)。

那自我敘說的探究路徑也可以稱之為科學方法嗎?又或者它有自己獨特的風貌?

在呈現我的敘說、學習、行動歷程之前,我將接續上一節的思考脈絡,用我 所理解的知識,試著回應最初的提問:什麼是自我敘說,自我敘說文本的特殊性(包 括社會位置、學術價值),以及自我敘說如何啟動轉變。

一、 什麼是「自我敘說」

如果你想認識我,你得先知道我的故事,因為我的故事會告訴你我是誰。而 如果「我(I)」想認識我自己(myself)」,想要獲知我生命的意義,那麼我還是得先從 我的故事著手(McAdmas, 1993;朱儀羚、吳芝儀等譯,民 93)。

Crossley(2000)認為,個人敘事(personal narrative)其實就是一種故事(story)。在 這故事中,我們會試著將不同部分的自我整合成一個具有目標與說服力的整體。

個人敘事表徵了我們透過敘事來組織和建構個人生活的方式。一個成熟的個體他 得「先接受過去的經驗,並將過去的經驗做有意義的組織」。因此,長大成人的我        

6  我相信能夠貼近自己內在的管道有許多種,只是我剛好和「自我敘說」相遇,而且我把握這個機 會,並幸運地從過程中獲得、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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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就會利用敘事來檢視自己的生活。我們說出一套敘事內容,以便「理解自己和 他人的生活」。透過敘事,我們會去定義我現在是誰、我過去是誰、未來我可能成 為什麼樣的人。因此,尋找生活中的意義就是去「創造動力性的敘事,使人類看 似渾沌不明的存在,顯得清晰可見且前後連貫(朱儀羚、吳芝儀等譯,民 93) 」。

Gergen & Gergen(1988)認為「自我敘說」乃指個體隨時間變化而對和自己有 關的事件之間的關係所作的陳述。其意思是個體在看自己的時候,除非把自己的 過去與現在連結在一起,否則將是荒謬不可解,因為理解的達成需要把事件放在 進行中與後續事件中的脈絡來看。因此,在發展一個自我敘說時,個體會想去建 立生活事件和生活事件間連貫性。個體會將生活事件理解成系統性的相關,而這 種故事的創造將可能為個人指出生活的意義和方向(邱惟真、丁興祥,民 88)。

當我說「我是以自我敘說的方式進行探究」時,指的是我透過書寫、與人對 話重新去貼近、回觀自身生命經驗,產生自我敘說文本,而這文本的形構將是一 個多層次螺旋循環不斷的歷程。即賴誠斌、丁興祥(民 94)將 Flick「再現歷程」修 改為「自我敘說文本三層再現理論」的循環歷程:其中,「經驗我」是指生命經 驗,包括未能言說的經驗及前理解;「文本我」是指將經驗我的文本化呈現,在 此特別指書寫形式;「詮釋我」指敘述主體像研究者一樣,把「文本我」詮釋理 解,將意義再歸入生命經驗的理解中,成為生命經驗的一部分。這個再現歷程是 種循環不斷的形構歷程,從字詞片段的自我言說可能就有這歷程發生,循環累積 到一整篇或一整本的自我敘述而形構出自我的樣貌和理解。

而這也呼應了成虹飛老師(民 98)所言:「對於我曾經歷過的事,我會帶著某個 視框,選擇性地記憶並詮釋這些事件對我的意義,構成我這一生的暫時性故事,

也形成我目前對自己的認同,以及我既有的生存方式。它常常是片面的、壓抑的、

侷限的、偏頗的、糾葛的、斷裂的,我也因此活在一個困頓的狀態中。然而這個 暫時性的故事版本,是可以隨著新的經驗與新的視框而演化改寫的。經由敘說探 究,我們得以檢視這個暫時性故事的盲點,因而有機會重新去理解一個舊事件,

甚至重新理解一組、一系列的舊事件,並把曾經刻意忽略逃避的舊事件也納回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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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機會,增加改變的可能,我在行動中冒險、開展、學習、調整、醞釀下一次行 動,而這些又繼續反映在我的書寫、敘說中。

二、 自我敘說論文的特殊性

曾經,我也好奇「自我敘說論文」如何進入學術殿堂,擁有何種學術價值,

如何在這探究歷程中創造並呈現知識?甚至當它出現在公共領域時,又會產生什 麼作用力?直到真正經驗、開展這趟歷程後,我的疑惑才漸漸消失,站穩立場。

Gergen & Gergen(1988)指出「自我敘說」具有社會性論述的特性(as properties of social accounts or discourse)。也就是說,故事(narrative)是社會所建構的,是在 互動發展中進行變化的;而「自我敘說」事實上,則是被在關係網絡中的人們所 建構出來的語言工具,並且在關係中使用。也就是說,「自我敘說」是社會建構 下的產物(邱惟真、丁興祥,民 88)。

當自我敘說是一種社會性的探究行動,則敘說者不僅可以由行動中看到自己 在現實的社會面向的作用,而且更要挑戰到自我生成中的社會面向是如何被形構 出來的,這對產生自我轉化有莫大的作用(賴誠斌,民 93)。由此可知,以自我敘 說進行探究的研究者不只是一個人默默訴說自己的故事,因為故事非獨立生成,

而是在某個社會脈絡下,與周遭複雜的關係網絡互動發展而成,在敘說(書寫)的同 時,不僅擁有重新對自己、所處社會位置產生新覺察的機會,亦可能牽引人我關 係、脈絡的變動。

當我說,我正在書寫我的文本、整理我的生命故事時,這不單單只是一個將 文字輸出、將經驗呈現的動作,如胡紹嘉(民91)所言:「這是一種行動,是寫作者 獨自在經驗與表述、自我與他人、私人與公共之間,交織揉雜、穿出繞進、或區 別或聯繫、既分劃又構成的社會行動。」所以,在書寫的過程中,作者已不是一 個純然進行寫作的人,而是一個需與被書寫者以及接收對象間,發展出不同客體 化關係和行動的書寫角色,因此寫作者的行動必然關涉到他人(胡紹嘉,民91;賴 誠斌、丁興祥,民94)。於是,自我敘說論文雖是從己身關注的經驗出發、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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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探索,但這過程也已開始跟環境、社會互動,當能「將書寫中的自我理解與 真實生活中的人我關係往返驗證修正,才能將理解自我放置到更大的社會理解,

達致自我創化(賴誠斌、丁興祥,民94)」。

故,自我敘說不只是個人探究實踐的行動,也具有社會探究行動的意涵。然 而,一個研究者如何或為何運用此探究方法將自我實踐與學術論文產生結合?夏 林清老師(民 95)認為,年輕研究生對「自我敘說」方法的尋求正是他們將「論文」

挪置到得以與其生命壓制處相銜接的一種知識生產行動。在其自我敘說探究(self narrative inquiry)的歷程裡,會啟動一股因「去學習」而展現的再現與覺識歷程。

即對體制馴化自身有所辨明後的拒絕意向、過去受壓制扭結的自我存在經歷釋放 顯現的感知體悟與朝向獨立的移位行動是這一「去學習」發展歷程的特徵。而論 文「研究」在這裡,是「有方向與方法的協同探究」,實踐者即研究者,實踐過 程即研究者選擇探究方法,接續地推進探究的活動,發展出具方向感的探究路徑(夏 林清,民95)。鄧明宇(民 89)在其碩士論文中也試圖回應「進行自我探究有什麼樣 的價值」,他認為:「作為一個實踐工作者,自我探究的重要價值已被彰顯。作 為學習一環的論文,不應只著重在學術知識的累積上,更應思考對於實踐工作者 學習上的影響。」他的諮商訓練背景,使其更肯定此種冒險是訓練中重要的一部 分,以自我了解作為認識真實經驗世界的起點,同時,他也表示:「研究方法在 這個研究裡並不是那麼的重要,反而著重的是一種投身當中的勇氣,以及理解與 同理自己的能力。」黃小玲(民 98)在走完一遭哀傷議題的自我敘說後,也肯定寫 道:「選擇自我敘說研究,學到的不只是一種研究法,更是一種自我生命的整合 與實踐。」而在呂依真(民 91)對自我敘說的體會中也提到:「敘說可以做為自我 的實踐;可以進一步地產生出知識,一種主體性的知識,一種以人為本的知識建

即對體制馴化自身有所辨明後的拒絕意向、過去受壓制扭結的自我存在經歷釋放 顯現的感知體悟與朝向獨立的移位行動是這一「去學習」發展歷程的特徵。而論 文「研究」在這裡,是「有方向與方法的協同探究」,實踐者即研究者,實踐過 程即研究者選擇探究方法,接續地推進探究的活動,發展出具方向感的探究路徑(夏 林清,民95)。鄧明宇(民 89)在其碩士論文中也試圖回應「進行自我探究有什麼樣 的價值」,他認為:「作為一個實踐工作者,自我探究的重要價值已被彰顯。作 為學習一環的論文,不應只著重在學術知識的累積上,更應思考對於實踐工作者 學習上的影響。」他的諮商訓練背景,使其更肯定此種冒險是訓練中重要的一部 分,以自我了解作為認識真實經驗世界的起點,同時,他也表示:「研究方法在 這個研究裡並不是那麼的重要,反而著重的是一種投身當中的勇氣,以及理解與 同理自己的能力。」黃小玲(民 98)在走完一遭哀傷議題的自我敘說後,也肯定寫 道:「選擇自我敘說研究,學到的不只是一種研究法,更是一種自我生命的整合 與實踐。」而在呂依真(民 91)對自我敘說的體會中也提到:「敘說可以做為自我 的實踐;可以進一步地產生出知識,一種主體性的知識,一種以人為本的知識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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