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內部控制有效性之判斷參考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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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人員是監督者而非規章制度制訂者、建議者而非強硬的執行 者、問題解決者而非問題製造者,應以「查核有依據、管理有數據」
之態度執行檢查業務,協助受檢單位導正相關作業缺失並提供適切 建議,以維持獨立且稱職之內部稽核功能。
圖 2-2、內部控制三道防線
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陳妍沂組長
第三節 內部控制有效性之判斷參考項目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利公司於設計及執行、自行檢查或會計師受託專案審 查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時有所遵循,責成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其現行判 斷項目為基本架構,參考我國相關法令規定、新版 COSO 內部控制整合架構、國 際內部稽核協會(IIA)內部稽核執業準則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等訂定內部控 制制度有效性判斷參考項目,最新版本為 102 年 5 月 13 日發布修正,除可作為 單位主管、內部稽核、管理階層及會計師審查內部控制有效性外,亦可作為董事 會通過年度内部控制聲明書之參考文件,以示負責確已建立及維護可靠財務報導 之有效內部控制制度。相關判斷參考項目之範例摘述如下:
一、控制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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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操守及價值觀,如:是否訂有員工行為守則或類似規範及違反時之罰則 等等。
(二)執行之能力,如:是否訂有明確的職務說明書及各重要主管之知識及經 驗等等。
(三)股東會、董事會、監察人(或獨立董事)及審計委員會之運作情形。
(四)管理哲學及經營型態,如:管理階層對承受風險之態度及是否設定明確 的營運目標,財務報導目標及法令遵循目標等等。
(五)組織結構,如:組織結構是否配合公司的規模及作業之複雜性而設計及 部門責任分工是否明確等等。
(六)權責之分派,如:權責如何劃分、授給員工的權力與其擔負之責任是否 相稱、人數及教育訓練是否足夠等等。
(七)人力資源之政策與實行,如:如何聘僱員工、如何訓練員工、員工升遷 及薪酬的政策如何等等。
二、風險評估
(一)公司整體目標之制訂,如:公司策略如何訂定、整體目標是否有效地在 組織內傳達等等。
(二)作業層級目標之制訂,如:作業層級目標如何訂定及管理階層是否對財 務報導目標訂有充分之說明及標準等等。
(三)風險之管理,如:引發公司整體風險(包括舞弊風險)的公司內外部因素 及相關辨識機制等等。
三、控制活動
(一)公司的重大作業是否在成本效益原則下,設有相關的控制政策和程序?
(二)公司應依其內部控制制度(包含已書面化及未書面化)各項控制作業逐項 評估之,以確保制度之有效性。
(三)公司是否設計與建置適用的資訊科技控制,以支持財務報導目標之達 成?
四、資訊與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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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訊
1.管理階層是否定期從內、外部收到攸關公司目標達成進度及所面臨風險的 可靠資訊以供決策及營運監控之用?
2.當公司目標及相關風險改變或發現內控缺失時,是否重新評估資訊及相關 資訊系統的需求?
3.每一控制作業的重要資訊是否被辨識、記錄、使用並以特定方式及於特定 時間內傳遞需運用該資訊執行其內控責任之人員?
(二)溝通
1.溝通機制是否充份使組織上下或跨部門資訊之傳達無礙,且溝通機制涵蓋 所有工作人員?
2.公司是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進行規範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 利用?
3.公司需對外揭露那些資訊?資訊的完整性、正確性如何?何時揭露?由誰 負責控管?
五、監督
(一)持續性的監督
1.在員工進行營業活動時,各單位主管如何監督?相關控制點是否被有效遵 守?
2.在各單位進行自行檢查時,是否作成書面紀錄?書面紀錄是否完備?主管 如何監督?
(二)個別評估
1.公司是否指定專人負責內部稽核的工作?多久評估一次?評估的對象是 什麼?各項評估是否客觀考量整體內部控制能否達成公司目標?
2.評估的結果是否作成書面紀錄?管理階層對內、外部稽核所提建議的態度 如何?
(三)缺失的報導
1.已辨認的內部控制缺失如何報導?報告對象是否適當?
2.缺失報告之後,有無定期進行追蹤?追蹤的有效性如何?
3.內控聲明書是否據實報導公司內控設計及執行有效性之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