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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區遊客輪廓分析

在文檔中 東海岸旅遊推薦機制之建構 (頁 70-109)

第四章 資料分析

第一節 全區遊客輪廓分析

一、 資料檢視

為了解全區資料庫之概況作為研究分析之依據,先就資料庫之資料值進行 檢視,105 年資料值達 1,772 筆,刪除缺漏欄位資料後資料值達 1,767 筆,106 年資料值達 5,671 筆,刪除缺漏欄位資料後資料值達 4,683 筆,遊客資料概況 分析如表。

表 9 遊客旅遊方式分析表

旅遊方式 105 年 106 年

數量 % 數量 %

親 友 結 伴 524 29.65 1,355 28.93 家 族 旅 遊 340 19.24 901 19.24 親 子 旅 遊 293 16.58 946 20.20

個 人 224 12.68 487 10.40

情 侶 211 11.94 641 13.69

機 關 團 體 175 9.91 353 7.54

合 計 1,767 100 4,683 100

105 年受訪遊客之旅遊方式主要為親友結伴(29.65%)、家族旅遊(19.24%)及 親子旅遊(16.58%),106 年受訪遊客之旅遊方式主要為親友結伴(28.93%)、親子 旅遊(20.20%)及家族旅遊(19.24%),106 年較 105 年成長之旅遊形式為親子旅遊 及情侶,106 年較 105 年減少之旅遊形式為親友結伴、機關團體及個人,而家族旅 遊形式在 106 年及 105 年佔比相同。

表 10 遊客同行人數分析表

同行人數 105 年 106 年

數量 % 數量 %

4 人 368 20.83 735 15.70 6 人-10 人 326 18.45 658 14.05

同行人數 105 年 106 年

交通 工

105 年及 106 年受訪遊客選擇以自小客車(42.44%、48.13%)及火車(28.24%、

27.16%)為前往花東地區主要之交通工具,而景點間所使用之交通工具則以自小客

來訪原因

105 年受訪遊客來訪之主要原因為景觀優美(47.14%)及親友推薦(27.66%), 次要原因為景觀優美(28.50%)及品嚐美食(22.96%),再次要為品嚐美食(17.47%)

及親友推薦(11.28%);106 年受訪遊客來訪之主要原因為景觀優美(47.18%)及親 友推薦(30.55%),次要原因為景觀優美(34.04%)及品嚐美食(24.77%),再次要 為品嚐美食(26.37%)及交通便利(10.49%),105 年及 106 年受訪遊客來訪之主要

預計停留時間 105 年 106 年

數量 % 數量 %

1 日 120 6.79 956 20.41

半日 78 4.42 320 6.83

合 計 1,767 100 4,683 100

105 年受訪遊客停留天數以 3 天 2 夜(33.05%)、2 天 1 夜(30.84%)及 4 天 3 夜(15.62%)為主,106 年受訪遊客停留天數以 3 天 2 夜(34.72%)、2 天 1 夜(20.48%)

及 1 日(20.41%)為主,105 年及 106 年受訪遊客停留時間以 3 天 2 夜、2 天 1 夜 為主,占全體受訪遊客半數以上。

表 15 遊客住宿方式分析表

住宿方式 105 年 106 年

數量 % 數量 %

民 宿 817 49.49 1,966 52.65 旅 館 / 飯 店 402 24.35 1,126 30.16 親友家(含自家) 218 13.20 254 6.80

露 營 173 10.48 317 8.49

其 他 38 2.30 70 1.87

打 工 換 宿 3 0.18 1 0.03

合 計 1,651 100 3,734 100

105 年受訪遊客住宿方式以民宿(49.49%)及旅館、飯店(24.35%)為主,約 占全體受訪遊客之 73.84%,106 年受訪遊客住宿方式亦以民宿(52.65%)及旅館、

飯店(30.16%)為主,占全體受訪遊客之 82.81%,106 年遊客選擇住宿方式較 105 年更為集中於民宿及旅館、飯店,又露營於 105 年度排序第 4 至 106 年度排序第 3 略有提升。

表 16 遊客旅遊頻率分析表

到訪次數 105 年 106 年

數量 % 數量 %

第 1 次 863 48.84 2,205 47.09 第 2 次 373 21.11 1,273 27.18 第 5 次 以 上 255 14.43 398 8.50 第 3 次 213 12.05 673 14.37

到訪次數 105 年 106 年

數量 % 數量 %

第 4 次 63 3.57 134 2.86

合 計 1,767 100 4,683 100

距 上 次 到 訪 數量 % 數量 %

半年-1 年以上 265 29.31 585 23.61 1 - 2 年 以 內 258 28.54 918 37.05 半 年 以 內 179 19.81 263 10.61 3 年 以 上 102 11.28 406 16.38 2 - 3 年 以 內 100 11.06 306 12.35

合 計 904 100 2,478 100

105 年受訪遊客來訪頻率以初次到訪(48.84%)、第 2 次(21.11%)及第 5 次以 上(14.43%)為主,距上次到訪時間以半年至 1 年(29.31%)、1 年至 2 年(28.54%)

及半年以內(19.81%)為主,106 年受訪遊客來訪頻率以初次到訪(47.09%)、第 2 次(27.18%)及第 3 次(14.37%)為主,距上到訪時間以 1 年至 2 年(37.05%)、

半年至 1 年(23.61%)及 3 年以上(16.38%)為主,105 年及 106 年均以初次到訪 遊客居多占近 5 成。

表 17 遊客背景分析表

題項 105 年 106 年

性別 數量 % 數量 %

男 969 54.84 1,981 42.30 女 798 45.16 2,693 57.51

其他性別 9 0.9

合 計 1767 100 4,683 100

年 齡 數量 % 數量 %

20-29 歲 520 29.43 1,450 30.96 30-39 歲 394 22.30 1,031 22.02 40-49 歲 345 19.52 953 20.35 13-19 歲 249 14.09 321 6.85 50-59 歲 152 8.60 528 11.27

60 歲以上 61 3.45 252 5.39

12 歲以下 46 2.61 148 3.16

合 計 1,767 100 4,683 100

教 育 程 度 數量 % 數量 %

居 住 縣 市 數量 % 數量 %

105 年受訪遊客男性(54.84%)略多於女性(45.16%),106 年受訪遊客則為女

性(57.51%)略多於男性(42.30%)。

105 年及 106 年受訪遊客年齡以 20-29 歲(29.43%、30.96%)居多,約占三成,

其次為 30-39 歲(22.30%、22.02%),再其次為 40-49 歲(19.52%、20.35%)。

教育程度方面 105 年及 106 年受訪遊客學歷均以大學居多(50.31%、51.76%),

達五成以上。

105 年受訪遊客婚姻狀況未婚(49.41%)多於已婚(48.22%),106 年受訪遊客 則為已婚(50.12%)多於未婚(48.47%)。

居住地方面 105 年受訪遊客以居住在新北市(19.19%)、台北市(15.45%)及 台中市(11.04%)居多,106 年受訪遊客以居住在台北市(15.35%)、新北市(13.09%)

及台中市(11.21%)居多。

105 年及 106 年受訪遊客以國人為主約占總人數之 95%(94.91%、95.09%),外 籍遊客則以中國大陸(2.77%、1.60%)、香港、澳門(1.13%、1.37%)及新加坡、

馬來西亞(0.57%、1.13%)較多。

105 及 106 年受訪遊客的重遊(99.66%、99.70%)及推薦(99.72%、99.70%)

意願均非常高。

另依遊客順遊景點調查,本處全區遊客行程分布整理如下圖 8,由圖 8 可發現 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之遊客期順遊地點除轄區內之風景區外,台東市區、花蓮市區 及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內之觀光資源均為探訪之地點。

圖 8 遊客行程分布圖 二、 全區遊客旅遊方式與其他要素之分析

由表 9 至表 17 可窺見 105 及 106 年全區遊客資料庫的資料質呈現,其中除旅遊 方式分布較為平均外,其餘各要素則有過度集中之情形,再加上推薦機制相關研究 多以點對點的推薦或以個人搜尋紀錄作為推薦的依據,鮮少以時間為縱斷面作為推 薦的基底,故本研究以旅遊方式作為研究分群之依據,進而分析 105 年及 106 年旅 遊方式與其他要素的關聯性之差異,進而評估以全區遊客推薦主題活動之可能性。

1. 旅遊方式與交通工具及預計停留天數之分析

因東管處現有網頁之推薦機制供遊客點選之選項為交通工具及旅遊天數二選項,

故本研究想了解各旅遊方式與交通工具及預計停留天數之關聯性。

在支持度(support/sup)與信賴度(confidence/conf)均大於 20 的條件下,取增益值 (lift)大於 1,選擇各旅遊方式與交通工具,所產生的關聯法則,如表 18 至 23。

表 18 家族旅遊與交通工具之關聯

年度 規則 Consequent Antecedent Sup% Conf % Lift 105 R1 旅遊方式=家族旅遊 到花東交通工具=自小客車

到景點交通工具=自小客車 59.41 100 1 R2 旅遊方式=家族旅遊 到花東交通工具=火車 20.88 100 1 106 R1 旅遊方式=家族旅遊 到花東交通工具=自小客車

到景點交通工具=自小客車 67.81 100 1 由表 18 可得知,家族旅遊之遊客到花東及景點間偏好使用自小客車,105 年之 部分遊客選擇搭乘火車為至花東。

表 19 親子旅遊與交通工具之關聯

年度 規則 Consequent Antecedent Sup% Conf % Lift 105 R1 旅遊方式=親子旅遊 到花東交通工具=自小客車

到景點交通工具=自小客車 66..89 100 1 106 R1 旅遊方式=親子旅遊 到花東交通工具=自小客車

到景點交通工具=自小客車 75.48 100 1 由表 19 可得知,親子旅遊之遊客到花東及景點間偏好使用自小客車,兩年度無 差異。

表 20 情侶與交通工具之關聯

年度 規則 Consequent Antecedent Sup% Conf % Lift

105

R1 旅遊方式=情侶 到花東交通工具=機車

到景點交通工具=機車 34.12 100 1 R2 旅遊方式=情侶 到花東交通工具=火車

到景點交通工具=機車 24.17 100 1 R3 旅遊方式=情侶 到花東交通工具=自小客車

到景點交通工具=自小客車 20.85 100 1

年度 規則 Consequent Antecedent Sup% Conf % Lift

106

R1 旅遊方式=情侶 到花東交通工具=火車 33.70 100 1 R2 旅遊方式=情侶 到花東交通工具=自小客車

到景點交通工具=自小客車 33.39 100 1 R3 旅遊方式=情侶 到花東交通工具=機車

到景點交通工具=機車 21.68 100 1 由表 20 可得知,情侶之遊客 105 年偏好到花東及景點間均使用機車、搭乘火車 到花東後以機車在各景點間代步及到花東及景點間使用自小客車,106 年偏好以搭 乘火車至花東、到花東及景點間使用自小客車及到花東及景點間均使用機車。

表 21 親友結伴與交通工具之關聯

年度 規則 Consequent Antecedent Sup% Conf % Lift

105

R1 旅遊方式=親友結伴 到花東交通工具=自小客車

到景點交通工具=自小客車 41.03 100 1 R2 旅遊方式=親友結伴 到花東交通工具=火車 37.60 100 1 R3 旅遊方式=親友結伴 到景點交通工具=機車 26.15 100 1

106

R1 旅遊方式=親友結伴 到花東交通工具=自小客車

到景點交通工具=自小客車 39.11 100 1 R2 旅遊方式=親友結伴 到花東交通工具=火車 37.05 100 1 R3 旅遊方式=親友結伴 到景點交通工具=機車 23.32 100 1 由表 21 可得知,親友結伴之遊客到花東及景點間偏好使用自小客車、搭乘火車 至花東、使用機車在景點間移動,兩年度無差異。

表 22 機關團體與交通工具之關聯

年度 規則 Consequent Antecedent Sup% Conf % Lift 105 R1 旅遊方式=機關團體 到花東交通工具=中/大型遊覽車

到景點交通工具=中/大型遊覽車 49.71 100 1

106 R1 旅遊方式=機關團體 到花東交通工具=中/大型遊覽車

到景點交通工具=中/大型遊覽車 41.08 100 1 R2 旅遊方式=機關團體 到花東交通工具=火車 24.65 100 1

由表 22 可得知,機關團體之遊客到花東及景點間偏好使用中/大型遊覽車,106 年機關團體之遊客亦選擇火車為到花東的交通工具。

表 23 個人與交通工具之關聯

年度 規則 Consequent Antecedent Sup% Conf % Lift

105

R1 旅遊方式=個人 到花東交通工具=機車

到景點交通工具=機車 29.02 100 1 R2 旅遊方式=個人 到花東交通工具=火車

到景點交通工具=機車 23.21 100 1 106 R1 旅遊方式=個人 到花東交通工具=火車 40.46 100 1 106 R2 旅遊方式=個人 到花東交通工具=機車

到景點交通工具=機車 27.72 100 1 由表 23 可得知,個人之遊客 105 年偏好到花東及景點間均使用機車及搭乘火車 到花東後以機車在各景點間代步,106 年偏好搭乘火車方式至花東或到花東及景點 間偏好使用機車。

綜上,各旅行方式選擇之交通工具有差異,而同一旅行方式在 105 年及 106 年 間變動不大。

在支持度(support/sup)與信賴度(confidence/conf)均大於 20 的條件下,取增益值 (lift)大於 1,選擇各旅遊方式與預計停留天數,所產生的關聯法則,如表 24 至 29。

表 24 家族旅遊與預計停留時間之關聯

年度 規則 Consequent Antecedent Sup% Conf % Lift 105 R1 旅遊方式=家族旅遊 預計停留時間=3 天 2 夜 37.35 100 1

R2 旅遊方式=家族旅遊 預計停留時間=2 天 1 夜 34.41 100 1 106 R1 旅遊方式=家族旅遊 預計停留時間=3 天 2 夜 37.07 100 1

由表 24 可得知,家族旅遊形式之遊客行程規劃多以 3 天 2 夜。

表 25 親子旅遊與預計停留時間之關聯

年度 規則 Consequent Antecedent Sup% Conf % Lift 105

R1 旅遊方式=親子旅遊 預計停留時間=3 天 2 夜 33.11 100 1 R2 旅遊方式=親子旅遊 預計停留時間=2 天 1 夜 27.99 100 1 R3 旅遊方式=親子旅遊 預計停留時間=4 天 3 夜 21.16 100 1 106 R1 旅遊方式=親子旅遊 預計停留時間=3 天 2 夜 36.68 100 1 R2 旅遊方式=親子旅遊 預計停留時間=1 天 22.56 100 1 由表 25 可得知,親子旅遊形式之遊客行程規劃多以 3 天 2 夜。

表 26 情侶與預計停留時間之關聯

年度 規則 Consequent Antecedent Sup% Conf % Lift 105 R1 旅遊方式=情侶 預計停留時間=2 天 1 夜 39.34 100 1

R2 旅遊方式=情侶 預計停留時間=3 天 2 夜 36.49 100 1 106

R1 旅遊方式=情侶 預計停留時間=3 天 2 夜 39.63 100 1 R2 旅遊方式=情侶 預計停留時間=1 天 22.31 100 1 R3 旅遊方式=情侶 預計停留時間=2 天 1 夜 21.22 100 1 由表 26 可得知,情侶旅遊形式之遊客行程規劃多以 2 天 1 夜及 3 天 2 夜為主。

表 27 親友結伴與預計停留時間之關聯

年度 規則 Consequent Antecedent Sup% Conf % Lift 105 R1 旅遊方式=親友結伴 預計停留時間=3 天 2 夜 31.49 100 1

年度 規則 Consequent Antecedent Sup% Conf % Lift 105 R1 旅遊方式=親友結伴 預計停留時間=3 天 2 夜 31.49 100 1

在文檔中 東海岸旅遊推薦機制之建構 (頁 7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