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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治理機制

本節將對公司治理進行全面的介紹,首先定義公司治理的意涵,接著介紹 我國監察機制包含監察人制度和獨立董事設置和審計委員委員會、以及發揮輔 助功能的內部稽核制度,另外說明公股行庫特性,與民營金融機構的差異。

1. 公司治理介紹

La Porta et al.(2000)定義公司治理為資本提供者,為保障權益,而誘導經

營者做出公司價值最大化的決策的一套機制。也稱為投資人,避免自身權益遭 到具控制權股東和管理階層剝奪的一套機制。Yeh and Chou(2016)整理出公 司治理內部和外部機制兩種類別,內部機制,如:審計委員會、股權結構、管 理階層獎酬制度;外部機制則為收購活動、股東行動主義、外部查核人員、財 務資訊揭露和透明、法律制度與監管政策、財務分析師及國外上市等機制。公 司治理不僅對公司本身甚至對整體金融市場,都有深遠的影響。為瞭解不同的 治理機制的效果,Brown and Caylor(2006)設計公司治理指數,發現董事會特 性能夠顯著提升公司價值,如:董事出席次數達董事會開會次數 75%以上或有 未出席的正當理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要求的委託書中記錄董事會指引,及 董事須遵守股權所有權準則。公司價值若能因公司治理機制產生效果而提升,

價值將具體反映在資本市場上,投資人將給予較高的評價,Bushee et al.

(2014)研究發現機構投資者會因不同的投資策略,而有特別重視的公司治理 機制,如:大型機構投資者若持有投資標的大量股權時,會特別注意其整體的 公司治理機制,以減少後續的監督成本;欲投資成長性較高的公司,機構投資 者較注意董事會特性,作為公司成長性的支持;欲尋找可長期投資的標的,少 量持股時,機構投資者傾向選擇股東權利受較佳保障之公司,以保障自身權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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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監察機制

此項,敘明我國的監察人制度,如何轉變為審計委員會制度,並以國內外 實證文獻,說明兩種機制所帶來的影響。

(1) 監察人制度與獨立董事設置

我國金融業採行審計委員會制度前,係以監察人制度監督公司業務之執 行,隨時調查公司業務及財務狀況,查核簿冊文件,請求董事會或經理人提出 報告,且得列席董事會陳述意見。董事若發現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也應 立即報告監察人。而獨立董事的設置,係由金融監督管委員會在 2011 年要求我 國金融機構,已依證券交易法發行股票之金融控股公司、銀行和保險公司,應 於章程規定設置獨立董事,其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 一,作為我國推行審計委員會制度的一項過渡期措施。

獨立董監事的監督效果在我國學術研究上獲得肯定,廖秀梅、李建然、吳 祥華(2006)以我國上市公司(未包含金融業)為樣本,以家族董監事占全體 董事會之席次比率超過半數以上席次者,定義為家族控制企業;反之,定義為 非家族控制企業,經實證研究發現,在家族企業中,獨立董監事提升公司績效 的效果有限,控制權股東家族仍找掌握公司經營決策與董事會的議程主導;而 在非家族企業中,獨立董監事的監督方式,則的確能提升公司績效,研究也特 別區分出獨立董監事的會計財務專業、法律專業和公司治理專業,實證結果發 現,具有管理經驗或法律背景專業知識之獨立董監事,提升公司績效的效果更 佳;柯承恩、陳耀宗與吳姍穎(2010)以我國上市櫃公司(未包含金融業),進 行實證研究,發現具多財務知識與監督經驗的獨立董監事,公司的管理者進行 盈餘管理的幅度較小。兩篇研究雖然都因產業特殊性排除金融業,仍可推測監 察人制度加上獨立董事之設置,有助於於公司績效表現的提升,以及監督管理 階層在財務報表上的忠實表達。

11 證。對於財務報表品質的影響,Abbott et al.(2003)發現審計委員的獨立性與 審計公費呈顯著正向關係,代表審計委員為維護名聲,將要求更高的審計品 質,公司的營運情況也將更能忠實表達在財務報表中。Cohen et al.(2014)則 進行具產業專家身分的審計委員,與財務報導編製流程的關係的研究,發現審 計委員同時為產業專家又有會計專業時,將顯著減少財務報表重編事件的發 生,同時也與作為盈餘管理代理變數的裁決性應計數成顯著負相關,並且與審 計公費呈顯著正向關係,此一實證結果代表,同時為產業專家又具會計專業的 審計委員,將有效發揮監督財務報表的功能。Liu et al.(2014)則研究審計委員

12 事,將使其從財星 200 大公司中脫穎而出。Singhv et al.(2013)計算審計委員 辭職日前五天至後 2 天,共 8 天期間的累計超常盈餘,與審計委員的辭職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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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核上,內部稽核人員的判斷可能受影響,若管理階層承認內部稽核人員檢查 發現的缺失,內部稽核人員對於缺失的嚴重性評估將降低,不過若管理階層否 認發現的缺失,內部稽核人員對於缺失的嚴重性評估則不受影響,此一實證結 果代表內部稽核人員的判斷未必能一直保持客觀中立,因此更顯內部稽核人員 保持獨立性之必要。

4. 公股行庫

王淑芬與謝文馨(2008)表示公股銀行屬國營事業,國營事業由於規模龐 大或具市場獨占及優勢地位,營運績效良否,影響國家經濟與民眾福祉甚鉅。

如其經營績效良好,有助於挹注國庫,帶動國家整體經濟發展,惟國營事業可 能因為「政策任務」因素,使經營績效不如一般企業,基於此基礎,該研究發 現在短期或長期經營績效上,民營銀行的績效,高於公股銀行的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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