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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線上股份有限公司(Global On Line Corp., GOL)於 1997 年六月 創始於台灣台北,GOL 是一個充分掌握 21 世紀電信網路與電子金融交易趨 勢,並圓融整合商流(Business Flow)、物流(Logistics Flow)、金流(Money Flow)、情(報)流(Information Flow)與人(力)流(Human resources Flow) 五流應用功能,同時提供電子商務(E-Commerce)與行動商務(M-Commerce) 完備系統服務平台(Platform)之 ASSP (Application Solution & Services Provider)。

全球線上係以”yesgol.com”、”paymentportal.com.tw “為公司註 冊登記之網域名稱。歷經六年多來之努力,集中資源、研發產品、建置系 統﹐現今台已儼然成為全國首居一指能聯結實體通路與虛擬網路(Bridging the e-world and the real world),且能提供五流整合應用功能之金融交 易平台服務業者。

全球線上擁有多項國際發明專利,並獲准適用國家策略性產業五年免 繳綜所所之優惠獎勵措施。其公司定位為系統平台服務商,主要是以信用 卡作為支付工具,透過網路、語音、實體通路商、物流業者,做資訊或實 體傳遞的系統服務付費,以本研究之報稅/繳稅平台,是屬於資訊傳遞的服 務,將民眾的報稅資料整合信用卡使用授權,讓民眾能輕鬆的完成繳稅且 享受延遲付費的好處,同時對銀行拓展信用卡使用創造新市場,對政府則 是更快速且確實的收到稅收,全球線上藉由此系統整合,平台提供,獲取每 一筆繳稅的手續費,創造出資訊傳遞,服務有價的永續性經營模式,因此 平台的成功模式,全球線上更積極發展在實體通路用信用卡支付的分期付 款平台及與物流業者結合的送貨到府,信用卡現場支付的貨到收款平台,

由於此兩平台尚未成熟,在此不予贅述。

表一 民國 92 年賦稅收入

資料來源:財政部網站 2.3 產業分析

本研究平台是以信用卡為交易工具,應用於繳稅,在談到當初設立平 台的想法前,先需介紹台灣稅制及整個信用卡環境。

2.3.1 台灣的稅制

我國現行租稅制度,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可分為國稅和地方稅 兩大類:

國稅是屬於中央政府可支用的稅收,包括有九種:關稅、礦區稅、所 得稅、遺產及贈與稅、貨物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營業稅、菸酒 稅。

地方稅則包括:印花稅、娛樂稅、使用牌照稅、地價稅、田賦、土地增 值稅、房屋稅、契稅。

由表一可以看到國稅佔總體稅收幾近八成,但成長有限(僅 1.0﹪),而地 方稅在 92 年較之 91 年卻有 9.3﹪的成長,而在金融保險業營業稅因政府 政策性的調降,在 92 年度明顯的下降(-14﹪)。

總金額(千) 百分比% 較 91 年成長 國稅 991,380,204 79.1 1.0 直轄市及縣市稅 228,735,957 18.3 9.3 金融保險業營業稅 22,433,266 1.8 -14.0

健康福利捐 10,216,791 0.8 23.1 總計 1,252,766,218 100

表三 2001 年各國賦稅負擔率 單位:﹪

表二 民國 92 年賦稅收入比 單位:百萬

資料來源:財政部網站

註:含社會安全捐增加 6-15﹪不等 資料來源:財政部網站 而在國民所得和稅收的比較上,由表二可看到稅收僅佔國民所得之 13.7﹪,相對於表三.各國賦稅負擔率,中華民國在所有開發中國家是顯著 偏低,比起亞洲鄰近國家日本 27.3﹪、韓國 27.2﹪,差距高達 14﹪之多,

僅有新加坡 16.4﹪較為接近,這也是政府長期增加負債比例的根本原因。

賦稅收入 1.252,766 賦稅收入比

國民生產毛額 10,181,422 12.3

國內生產毛額 9,847,555 12.7

國民所得 9,162,968 13.7

人口數(千人) 22,554 55,545 元/人

中華民國 13.0 德國 36.8 挪威 43.3 澳大利 30.1 希臘 36.9 新加坡 16.4 奧地利 45.4 義大利 42.0 西班牙 35.2 比利時 45.8 冰島 36.5 瑞典 51.4 加拿大 35.1 日本 27.3 瑞士 30.6 丹麥 49.8 韓國 27.2 英國 37.3 法國 45.0 荷蘭 39.5 美國 28.9

表四 民國 92 年各縣市稅收及百分比 單位:百萬 過,即發給信用卡,成為持卡人(Cardholder)。

2.持卡交易

持卡人至一般特約商店(Merchant)刷卡購物或至自動提款機預借現 金(ATM Cash Advance)。

0.1 160,663

桃園縣 347,658

台北市

3.授權

特約商店以 POS 網路或電話透過收單機構(Acquirer)向發卡機構提 出授權需求,特約商店獲得發卡機構認可此張卡片有效後即接受持卡 人消費,持卡人可將商品帶回。

4.請款/付款

特約商店向所屬收單機構提出請款。收單機構多會向特約商店收取交 易金額之某一定比例手續費(原則上依特約商店所屬行業別而定),再 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以「國內清算中心」身份向國內外發卡機構 進行帳單帳務清算。

5.彙送交易資料/撥款

收單機構向發卡機構彙送請款資料並要求撥款。

6.寄對帳單/持卡人

付款發卡機構於每月約定之付款日前向持卡人寄送對帳單並要 求付款。

我國信用卡收單市場發展概述 第一階段 【1984 年至 1988 年】

在國內信用卡制度研擬建立之初,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配合主管機關

『一人一卡』之原則並辦理聯合簽帳卡市場收單業務;以當時之市場 環境,外商機構僅能受理外幣信用卡收單業務、國際信用卡未進入國 內市場,且辦理簽帳卡機構必須加入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為會員。

第二階段 【1989 年至民國 1996 年】

國際信用卡陸續進入國內市場(VISA-1989、MASTER-1991),信用卡市 場開放,財政部取消一人一卡(1988 年 9 月),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原 聯合簽帳卡處理中心於 1988 年更名)與外商機構辦理收單市場。

第三階段 【1996 年至民國 2000 年】

信用卡機構陸續投入收單市場,為因應公平交易法之規定,自 1996.7.1 起開放信用卡機構自行辦理收單業務,至此收單市場進入戰國白熱化 局面。

第四階段 【2001 年至今】

信用卡收單市場業務自由競爭化。

2.3.2.1 信用卡的發展史

信用卡發展的概念,可追溯至十八世紀中葉。

早在一百多年前, 在信用卡的發源地--美國, 摩理斯(Auther Morris) 先生發明了標榜"先享受,後付款"的信用卡。 不過, 當時的卡片是以金屬 製成,發行對象有限, 而且僅限於某些場所:如美國通用石油公司在 1924 年針對公司職員及特定客戶推出的油品信用卡, 當作是貴賓卡, 送給客戶 做為促銷油品的手段, 後來也對一般大眾發行,由於效果良好, 吸引其它 石油公司跟進。吸引其他業種如電話、航空、鐵路公司等亦隨之加入, 信 用卡市場即開始蓬勃發展。

事實上,信用卡的發展曾受二次重挫, 一是美國經濟大恐慌時期, 許 多公司因呆帳及信用卡詐欺蒙受損失; 二是二次大戰期間, 美國聯邦儲備 理事會下令戰爭期間禁使用信用卡。不過, 這些卻擋不住信用卡的發展。

1951 年大來卡(Diners Card)問世,現代信用卡的雛型才逐漸出現。持卡人 消費時出示這張卡, 不需付現, 而由大來卡公司替持卡人墊錢並向商家索 取手續費(merchant discount),每月再向持卡人收費。其業務範圍也從原 先的餐館逐漸擴及飯店、航空公司等旅遊相關行業及一般零售店。美國運 通公司(American Express)則憑藉其豐富的旅遊經驗, 在 1959 年開始發卡, 並將業務範圍擴及美國以外的地區。

1950 年代有近一百家銀行加入發卡行列, 卻因為業務量有限、僅限於 銀行本地、而且沒有向持卡人收取年費,由於呆帳率升高, 許多銀行不堪負 荷紛紛退出, 僅有中小型的金融機構在利潤邊緣求生存。而這些存活的銀 行開始求新求變。 如位於洛杉磯的美國商業銀行(Bank of America)於 1959 年開始將信用卡推廣到全加州; 同樣位於加州的聖荷西第一國家銀行(The FirstNational Bank of San Jose)也於同年電腦化。這期間, 銀行則另提 供循環信用付款方式, 持卡人付費較有彈性,銀行也多了利息收入。爾後, 持卡人逐漸習慣利用循環信用, 銀行信用卡的發展開始蓬勃。

VISA Card 發展史

1965 年, 發展信用卡略具規模的美國商業銀行開始拓展全國性業務, 隔年並授權其商標給其它銀行, 發行一種有藍、白、金三色帶圖案的 BankAmericard。 同年,十四家東部的銀行在紐約州的水牛城成立「銀行間 卡片協會」(Interbank Card Association), 成立後以 BankAmericard 為 主要競爭對象。為了再擴充業務, 美國商業銀行成立 National Bank Americard Incorporated (NBI),原先使用授權商標的銀行成為 NBI 的非持 股會員, 美國商業銀行也另外擴充業務到美國境外, 不過帶著濃厚美國商 業銀行色彩的 Bank Americard 並不受到國外銀行的青睞, 1977 年, Bank Americard 正式改名為 VISA。

統計資料:2004,12

1. 流通卡數超過 10 億張

2. 接受商家全球 150 個國家超過 2,000 萬家 3. 連線自動提款機超過 924,000

4. 營業量超過全年超過 3 兆美元 5. 每秒交易數超過 6,200 筆 6. 全球 6,000 名員工

7. 全球 21,000 會員機構 詳細資料請見VISA Expro

Master Card 發展史

在 1967 年四家加州銀行組成「西部各州銀行卡協會(Western States BankcardAssociation, WSBA)」, 並推出 Master Charge 的信用卡計劃。 不 久, 該協會加入銀行間卡片協會,並將 Master Charge 授與該協會使用, 1970 年, 銀行間卡片協會取得 Master Charge 的專利權。與美國商業銀行 一樣, 銀行間卡片協會也積極拓展國際市場, 例如與歐洲信用卡國際組織 建立聯網,擴大在全球的接受程度。1978 年, MasterCharge 改名為 Master Card。

詳細資料請見Master Card International Pointers

JCB Card 發展史

1961 年, 由日本三和, 日本信販, 三井, 協和, 大和等銀行合組

"JCB International (簡稱 JCBI" 公司, 並於當年三月開始發行 JCB 信用 卡, 限日本國內使用。自 1981 年起, 開發國際業務, 建立全球服務網路, 並迅速拓展國際發卡市場, 至 1996 年 9 月底止, JCB 卡全球卡量達 3500 萬卡, 特約商店數約 423 萬家, 年度簽帳金額 360 億美元, 大多分佈於日 本。除了建立廣大特約商店服務網外, JCBI 公司於全球設置" 貴賓服務中 心 "( JCB PLAZA) 28 個, 及 30 個" 諮詢服務處 "( JCB Information Service Desks), 以提供全球持卡人旅遊資訊, 與其他各種服務, 如購買 門票, 預訂飯店, 旅館, 機票 及租車等。

詳細資料請見Touch the World, JCB

2.3.2.2 信用卡在台灣

信用卡應用於 90 年代引進亞洲,隨著亞洲經濟區塊的成形,到 21 世 紀,無論在發卡量及消費量,亞洲在信用卡的成長都已領先歐美,全球塑 膠貨幣的時代終於來臨。

以台灣而言,國際信用卡在我國從民國 78 年發展至今,已有 15 年歷 史,普及率及使用率快速成長,由表五我們可以看到近幾年每年發卡量以 20%成長,居亞洲第三位,僅次於日、韓,消費總額也以 10%成長,居亞洲

以台灣而言,國際信用卡在我國從民國 78 年發展至今,已有 15 年歷 史,普及率及使用率快速成長,由表五我們可以看到近幾年每年發卡量以 20%成長,居亞洲第三位,僅次於日、韓,消費總額也以 10%成長,居亞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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