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公民態度和公民參與的相關理論
自 1980 年代中期以來,臺灣的民主政治發展,就在伴隨著第三波全球化民 主浪潮的席捲下,人民因深受民主與社會意識的甦醒、各種反對運動力量的興 起,以及威權統治體制的解體等多重因素的鼓舞,於是對公民社會概念的認知 與理解乃能漸趨成熟(莊富源,2008)。而公民社會所需要的「公民資格」,大體 可分為公民認知、公民德行、公民參與、公民意識等面向,研究者僅就與本研 究相關之公民態度、公民參與探討分析。
壹、公民態度的相關理論
一、態度的意涵
對於「態度」(attitude)一詞,近代心理學家和社會心理學家的界定不盡相 同,大致來說,所謂「態度」並非與生俱有,而是個人經由後天習得,且為社 會化的結果。學者Allport認為態度是心智或神經的準備狀態,由經驗所組成,
它指導或動態地影響個人所面對的所有有關的對象與情境之反應(轉引自謝秉 錡,2011)。由Allport對態度的界說,可以進一步說明態度有下列特性:
1. 態度是從生活經驗中學習累積而來的,是個人所有經驗的綜合。
2. 態度是有系統的組織。態度是由若干個成分組織而成,包含:認知成分
(cognitive component)、情感成分(effective component)、意向成分(conation component)。
3. 態度是個人的內在心理狀態。
4. 態度必須有取向的對象及相對應的目標或情境。
從上述幾點有關態度的特徵,幫助本研究確立欲探討的態度內涵,態度包
而本研究所關注的公民態度係以國中童軍團學生為研究對象,依據國中童軍團 學生的生活經驗、對於民主社會運作的基本價值做如何理解的感知狀態,稱為 本研究之「公民態度」,但因態度是屬於內在心理狀況,不是外顯行為,所以不 易觀察。以下整理國內外學者有關公民態度的內涵,其應包含哪些民主社會運 作的基本價值,藉此聚焦本研究所欲觀察的核心主軸。
二、公民態度的內涵
公民態度是一個較為抽象的概念,蕭揚基(2004)認為態度是基於認知過程 且發生在行為之前的一種情感的、評價的反應;公民態度則指身為現代公民社 會中的個體,公民對其所屬社群之認同,也能對其所處之社會政治環境和做為 公民本身如何判斷、看待。換言之,公民態度是指在社會情境中,個體對社會 有關公共事務的體驗及行為反應。
在Torney、 Oppenheim 與 Farnen (1975)之《十國公民教育》的跨國研究中,
歸納各國公民教育感情層面的共同內涵:有「瞭解權利及義務」、「支持民主生 活方式」、「認識世界的相互依賴性及國際友好關係」、「尊重政府及本國傳統,
但避免種族中心主義」、「瞭解道德及宗教價值的歧異性及政治上反對意見的存 在」以及「關心國內及國際時事和社會問題」(引自劉美慧、董秀蘭,2009)。
Engle and Ochoa (1988)認為理想的民主政治有賴於公民的態度,其中包括:
「尊重人類個體的價值」、「願意用寬大、友善、同理的情懷,瞭解與對待他人」、
「願意保護少數的權利與意見」。
英國國家課程委員會(1990)發佈的「課程指引」提出在公民態度方面,應 培養:(一)對社會及道德問題有自己獨立的想法。(二)面對工作與挑戰能積極 投入,堅忍奮進。(三)樂觀看社會,如尊重司法和他人權利。(四)尊重包容他 人有不同的生活方式、信仰、意見和想法。(五)樂意尊重他人合法權利。(六) 尊 重理性的爭辯並贊同以非暴力方法解決衝突或爭端。(七)對社會事務熱心參與
並提供建設性的貢獻。(八)積極關懷人權問題。(九)體認民主的決策過程最為 重要(引自張玉成,1996)。
在Moely, McFarland, Miron, Mercer 與 Ilustre 於 2002 年改編而成的公民 態度與技能量表(Civic Attitudes and Skills Questionnaire, CASQ),有關公民態度 所欲測量的面向則有:(一)政治意識,能評價有關於自己國家與地方的時事和 政治議題。(二)社會正義態度,關心貧窮與不幸的事情及社會問題如何被解決。
(三)多元態度,描述自己面對多樣與差異時的態度和對於不同文化的興趣
(Moely, McFarland, Miron, Mercer, & Ilustre, 2002)。
英國樂施會 Oxfam(2008)認為世界公民應具備的價值觀與態度為:(一) 自我認同與自尊。(二)同理心。(三)致力於社會正義和公平。(四)重視與尊重 多樣性。(五)關懷環境並且致力於永續發展。(六)相信人們可以有所作為。
依據 ICCS 2009 的評量架構(Schulz, Fraillon, Ainley, Losito, & Kerr, 2008)
公民教育的情意行為面向,主要關注學生的觀點覺知及活動,包括四個範疇:
價值信念、態度、行為意向與行為。其中「態度」關注學生對於自我、他人與 其他機構的態度以及對於特定政策和實踐的態度 (轉引自董秀蘭、鄧毓浩、林 佳範、黃美筠,2011)。
國內學者廖添富與黃景裕(1995)曾邀請專家學者共同擬定現代公民七大特 質,認為公民態度的內涵應包含:(一)參與公共事務:現代公民特質之一便是 參與公共事務,此參與包含對於社區、學校等公共事務及政治性活動(投票選舉) 能積極主動地參加或表達自己的意見。(二)守法:現代公民不僅要瞭解社會生 活規範存在的意義及精神,並且更要進一步加以支持與維護,使整體社會擺脫 過去「人治」化取向,而走向制度化。(三)具世界觀:現代公民要體認世界相 互依存和國際友好關係,並積極盡地球村居民應盡的責任,共同為尋求地球的 永續發展而努力。(四)尊重他人、容忍異見:一個現代公民要能尊重他人自由
主信念。(五)具社會正義:現代公民應對廣大範圍之社會活動予以規範,以正 義感節制私己之心,使個人私心不致危及社會利益。(六)瞭解權利與義務的關 係:現代公民應能體認「權利」與「義務」係一體兩面的意義,除重視個人權 利的維護外,更不忘盡己之義務。(七)愛國心:愛國心是不同文化、種族基於 共同情感的結合,所展現的一種凝聚力,其表達了公民對其共有價值得認同。
蕭揚基(2004)在臺灣地區高中學生公民意識問卷中,針對公民態度所設計 的量表,主要是包含「對公共事務的態度」、「對社會關懷的態度」、「對社會責 任的態度」以及「對時事關心的態度」等四個部分。
林火旺(2005)認為在審議民主中,作為一個成熟的公民,除了要適切認識 自由、民主理念外,如要扮演適當的審議的角色,不能只依賴審議制度的建立,
還需具備下列態度與德行:(一)推理和理性批判的能力、(二)自主性和相互尊 敬、(三)開放心靈,能對真理保持開放,願意傾聽他人的聲音。
季鳳英(2011)在臺北市國中學生世界公民素養之研究中,有關世界公民 態度量表的內涵,分述如下:(一)維護世界正義:指能關懷弱勢國家,對於世 界不平等現象能抱持伸出援手的心態。(二)重視生命與人權:指能關心全球化 所帶來的貧富差距擴大與貧窮等問題,能重視貧窮國家及少數民族的生命與人 權。(三)尊重文化差異:指能接納多元文化、尊重差異,能對不同文化、種族 抱持積極開放的態度。(四) 關懷生態環境:指能關心生態環境且重視地球均衡 及永續發展的態度。(五)具世界公民責任:指能認同自己是世界公民的一份子,
並具有應負起世界公民責任的態度。
雖然學者們對於公民態度的內涵各有見解,但基本上可歸納為下列幾點(張 秀雄、王錦雀,1997;林火旺,1995):
(一)開放的胸襟:尊重他人、寬容異己、能與人協商,並懂得欣賞他人。
(二)重視人權:對弱勢團體照顧、對女性的尊重。
(三)對社會盡義務與責任。
(四)注重道德與倫理層次問題。
(五)具有經濟德行,能適應經濟和科技的變遷。
(六)能公開討論和理性對話。
(七)不同價值主張者間的相互尊重。
(八)有自我批判和反省的能力。
(九)具有公共精神,並能關心他人、關懷社會。
綜觀上述國內外學者對公民態度的看法,公民態度是基於認知過程且發生 在行為之前的一種情感的、評價的價值觀點反應。雖然不同的人類社會有各自 所依循的價值觀,但不可否認的是仍然有共同的價值存在。檢視學者們對公民 態度的討論,有部分態度是指認知和能力的達成,與本研究所欲探討的情意價 值取向較為不同,而進一步歸納分析文獻,確立本研究建構公民態度的基本方 向分述如下:
1. 政治意識:願意關心與評價有關所屬社群之公共事務。
2. 具社會正義:能關懷弱勢、關心貧窮與不幸的事情及社會問題如何被 解決。
3. 尊重差異與多樣性:能接納與自己相異的意見及對不同文化予以尊 重。
貳、公民參與的相關理論
一、公民參與的意義
公民參與可說是現代民主理論的一個重要概念(Wu & Wang, 2014)。參與是 民主的一個重要關鍵,並且包含不同的面向(Dahlgren, 2012)。公民參與涵蓋諸 多面向,像是政治、社會、文化等,而公民參與即公民在參與公共事務上的實
際表現行為,且行為必須建立在合乎民主法治的基礎上。因此,公民參與係指 民眾基於對公共事務的認知和情感,主動發起之行為表現(許焜發,2008)。
然而,對於「公民參與」一詞,因學者所持觀點的不同,定義也略有差異。
蕭揚基(2004)公民參與是指社會成員以行動來體現其作為公民的本質,具有參 與社會生活和政治活動的技能,除了擁有參與的權利,以及參與的意願外,還 需具備參與的知識與能力。Social Affairs Division (2010)主張公民參與是公民運 用民主原則,對其所屬的社會或社區進行意志表達。Onyenemezu (2014)認為,
公民參與是社區發展的一個重要關鍵,如沒有公民參與,則社區就無法發展。
公民參與能合法且有效率的促進公眾的信任與合作(Halachmi & Holzer, 2010)。公民參與是公民對外意識的展現,相較於公民態度,公民參與是最直接 可觀察到的表現,而公民參與能力的優劣,不但影響個人的利益,更甚者會影 響到整個世界、國家及社會的利益,以下整理國內外學者有關公民參與的內涵,
藉此聚焦本研究所欲觀察的核心主軸。
二、公民參與的內涵
Torney 將公民參與行為歸類如下:(一)守法、納稅、接受軍事義務教育及 參與愛國儀式。(二)參與團體活動決策(投票、領導行為等) 。(三)力行容忍及 尊重他人。(四)運用邏輯和批判思考解決問題。(五)閱讀報紙並透過廣播、書 刊、電視等途徑學習(引自劉美慧、董秀蘭,2009)。
依據 ICCS 2009 的評量架構(Schulz, Fraillon, Ainley, Losito, & Kerr, 2008)
依據 ICCS 2009 的評量架構(Schulz, Fraillon, Ainley, Losito, & Kerr,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