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對象的選取,是以完成 103 年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及中華民國女童軍 會三項登記,且實際參與國民中學童軍團相關事務之臺北市、臺中市與高雄市 童軍團團員,以下就母群體及研究樣本兩部分說明研究對象選取之標準。
壹、母群體
我國男女童軍有不同的級別,屬於國中階段童軍團的為童子軍團與女童軍 團,而研究者認為我國國民中學男女童軍團運作情形,會因地理位置、教育資 源、各縣市推動童軍活動之差異而有不同,故本研究對象取樣將以北中南較具 指標性的直轄市:臺北市、臺中市、高雄市,男、女童軍人數的總和作為母群 體,依據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與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資料統計,臺北市、臺中市、
高雄市共有9602名男女童軍,而根據Sudman的看法,如果是地區性的研究,平 均樣本數約在500至1000人之間較為合適(吳明隆,2001),但為考慮問卷的回收 率及有效樣本數,所以本研究預計發放問卷總數為600份,應為適當。
貳、問卷調查研究樣本
一、預試樣本
本研究以臺北市立內湖國民中學、臺北市立北安國民中學兩校童軍團學生 為預試樣本,共發出65份問卷,回收65份問卷,回收率為100%,剔除填答不全 的問卷,得有效問卷為60份,可用率為92.30%。將所蒐集之資料進行信度、效 度分析以及因素分析,做為編製「國中童軍團學生公民態度和公民參與」問卷 之依據。
二、正式樣本
本研究主要比較臺北市、臺中市、高雄市國中童軍團學生個人背景變項對 公民態度、公民參與是否具有差異。因此,以三直轄市男女童軍人數做為分層 依據。首先,計算出臺北市、臺中市、高雄市人數比例,再計算應抽出學生數,
本研究預計抽取人數約計600人,各類樣本及抽取人數如表3-3-1所示。
表3-3-1
臺北市、臺中市、高雄市男女童軍人數總和及抽樣人數
直轄市 臺北市 臺中市 高雄市
合計人數 2921 4441 2240
百分比 31% 46% 23%
抽樣人數 186 276 138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確定三直轄市之抽取樣本數後,研究者透過電話、電子郵件、社交網絡取 得同意協助施測並確認發放問卷數量,於104年5月,協請各校團長協助施測,
並於104年5月回收完畢,正式問卷共838份,回收791份,有效問卷為759份,有 效回收率達96%。正式施測對象來源及回收情形如表3-3-2所示。
表3-3-2
正式施測對象來源及回收情形
地區 學校名稱 發出問卷 回收問卷 有效問卷
臺北市 成德國中 18 18 17
臺北市 龍山國中 14 14 13
臺北市 龍門國中 50 46 43
臺北市 金華國中 51 51 46
臺北市 麗山國中 60 46 41
臺北市 士林國中 42 42 42
臺北市 石牌國中 14 14 14
臺北市 敦化國中 30 30 30
臺中市 居仁國中 50 50 49 臺中市 惠文高中國中部 55 51 51
臺中市 福科國中 30 30 28
臺中市 光德國中 46 46 46
臺中市 中山國中 33 33 33
臺中市 清水國中 13 9 9
臺中市 至善國中 30 30 29
臺中市 烏日國中 31 31 29
臺中市 東山高中國中部 26 26 25
高雄市 正興國中 50 45 45
高雄市 楠梓國中 35 28 28
高雄市 光華國中 40 38 36
高雄市 五福國中 50 46 40
高雄市 福山國中 40 40 38
高雄市 路竹高中國中部 30 27 27
總計 838 791 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