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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科學之定義、類型與實例啟發

第三章 文獻回顧

第三節 公民科學之定義、類型與實例啟發

「公民科學」(citizen science)一詞,早於 1997 年出現於主流學術文獻中,

但相關文獻數量自 2007 年起才顯著成長,而 2014 年之相關文獻數量又大約是 2007 年之 10 倍(Follett & Strezov, 2015);由此可見,公民科學乃是近 10 年來備受學 界關注之重要議題。不過,公民科學之實例,其實至少可回溯至美國奧杜邦學會

(National Audubon Society)自 1900 年聖誕節起執行之「聖誕節鳥類統計」

(Christmas Bird Count)(Conrad & Hilchey, 2011: 275),該統計於每年聖誕節前 後進行,所得數據可作為採取保育行動之依據。

根據歐洲聯盟委員會公民科學綠皮書及白皮書之定義(European Commission, 2013, 2014),一般大眾(公民)以其腦力勞動、對周遭之知識或工具及資源,積 極參與及貢獻於科學研究活動中,即謂之「公民科學」;此乃開放、跨領域、協力 之網絡,可加強決策者、科學社群及社區民眾之連結。而美國之「群眾外包及公民 科學法」(Crowdsourcing and Citizen Science Act),將公民科學定義為「一種個人 或團體自願參與於科學過程之開放協力形式」,參與方式包含形成研究問題、創造 並精進方案設計、執行科學實驗、蒐集與分析資料、詮釋資料結果、開發技術及應 用、發現新事物、解決問題;加州之「2017 年群眾外包及公民科學法」(Crowdsourcing and Citizen Science Act of 2017)則進一步補充,參與方式亦包含監測鄰里尺度之污 染、完善監管之監測、蒐集資料以衡量污染減量措施(例如法規、許可、執法等)

之績效。

延續歐盟及美國之官方定義,「公民科學」之內涵可分為參與者(誰參與?)、

參與標的(參與做何事?)及參與層次及所欲達成之目標等 4 方面進一步闡述。

首先,參與者包含公民、科學社群、企業及公部門等不同性質之個人或團體,

不論其規模(如可能為個別公民、社區或跨地域之公民團體)及層級(如可能為中 央或地方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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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參與者參與之標的,乃是參與於科學活動中,因此公民科學相關計畫亦 可謂「參與式研究」(participatory research)。所謂科學活動,包含界定研究問題、

進行研究設計、開發技術、執行科學實驗、蒐集/編輯/呈現/分析/詮釋資料與數據、

傳播研究結果及促成其他公民或政府行動等階段;若計畫係由政府或學術機構發 起,還會包含組成專家(如科學家及技師)團隊並由其擬定訓練手冊/選擇與校準 測量儀器/提供諮詢、招募並訓練參與者及評估計畫執行成效等階段(Bonney et al., 2009; English et al., 2018: 339-341; U.S. 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 2018b)。

其三,就參與層次而言,雖然不同公民科學計畫之參與者可能都包含政府、職 業科學家和一般民眾,但參與者涉入程度之深淺及主動性會有所差異。依據公眾涉 入程度深淺度,可將公民科學分為以下 3 層次(Den Broeder et al., 2016: 2-3; English et al., 2018: 337-338; Follett & Strezov, 2015):

1. 群眾外包及自願性地理資訊:只主動或被動參與資料蒐集。

2. 有 限 的 參 與 式 研 究 ( Limited participatory research ) / 參 與 式 科 學

(participatory science):參與問題界定和資料蒐集。

3. 共同創造型(co-created)/終極的公民科學(Extreme citizen science):公 民全程參與各科學活動階段,包含界定問題、建立研究假設、資料蒐集/分 析/詮釋、傳播研究成果、促成行動。

而若依據不同參與者(主要是公部門及一般民眾)之主動性,則可將公民科學分為 以下3 類(Conrad & Hilchey, 2011: 276-279):

1. 諮詢性/功能性(consultative/functional):政府機關借助公眾取得資訊,或 於決策時納入地方民眾參與;即係由政府辨識問題並主導,社區負責執行。

2. 協力型(collaborative):盡可能由可代表社群中不同各面向者(如政府、

企業、大學及一般大眾等)組成委員會,並共同做成決策。

3. 轉換型(transformative):係由以社區為基礎之草根民眾由下而上發起,自 行辨識問題(通常專注於特定地方議題)、領導行動、執行及支應經費,

並希望政府引起政府之注意進而採取行動。

其四,公民科學相關計畫之目標可能是為瞭解答特定科學研究問題,或提升公 民之知識及認知,或希望參與者攜手合作解決如公共衛生、疾病管制、保育及管理 自然資源等公共問題,以促進公共利益(Den Broeder et al., 2016; Follett & Strezov, 2015)。

公民科學相關計畫廣泛應用於自然科學領域(Bonney et al., 2009; Conrad &

Hilchey, 2011: 285-288; English et al., 2018; European Commission, 2013; Follett &

Strezov, 2015; O’Grady et al., 2016: 383; Williams, 2013: 18-20),包含:

1. 生物觀測:如鳥類、陸生無脊椎動物、兩棲類、哺乳類、植物、魚群、寄 生蟲及野生動物等。

2. 生態環境與環境保護:如海洋科學、水資源/水質(包含河川、湖泊、海灣、

海岸、海洋等,如水資源守護者聯盟(Waterkeeper Alliance)及歐盟資助 之WeSenseIt 與 Citclops)、空氣品質與污染物(如歐盟資助之CITI-SENSE)、 噪音、異味(如歐盟資助之OMNISCIENTIS)、雨林生態、冰層、生物圈

(如歐盟資助之COBWEB)。

3. 天文學:如 Zooniverse 平臺中之 Galaxy Zoo 計畫,請公民協助歸類銀河 系與辨識新星球。

4. 醫學與公共衛生:如 Outbreaks Near Me,讓民眾可即時追蹤傳染病之爆發 並進行回報。

公民科學之所以於近年來蔚為風潮,原因之一即為其可能創造決策者、科學社 群、社區整體與個別公民及自然環境之多贏(Bonney et al., 2009; Conrad & Hilchey, 2011: 279-281; Den Broeder et al., 2016: 3-4; English et al., 2018: 344-345; European Commission, 2014: 10;杜文苓、張景儀,2015:22-40)。對決策者而言,透過公民 蒐集更為在地之小尺度觀測資料數據,可作為「循證決策」(evidence-based policy-making)之基礎。對科學社群而言,除自社區民眾獲得資料數據外,亦可能獲得社 區 在 地 知識 或 民眾 自 發提 出之 研 究問 題 ,使 研 究問 題 與 觀測 更 為「 入 世 」

(relavant/relevance)(例如得知挑選空氣採樣之適當季節、時間與地點)、對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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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幫助,或產出品質較好之研究及推升研究效率與量能。對社區個別公民而言,

除可獲得新科學知識及技能(如科學思考、研究設計、實驗方法與操作及科學資訊 識讀能力等),亦可增加其自我效能感(self-efficacy);對社區整體而言,可促成社 區培力/賦權(empowerment)、培養社會資本並提升信任感。對自然環境而言,當 公民具有環境意識並實行監測時,開放透明之資訊可作為環境議題之早期預警機 制。最終,甚至可改變社會、企業或政府之態度,進而影響政策或法令,以改善生 活環境。以上所述優點,亦可謂參與者之參與動機。

事實上,公部門體認到公民科學之優點,已開始重視並運用之。除了歐盟及歐 盟各國之外(European Commission, 2013: 12, 2018)之外,美國總務署及 Woodrow Wilson 國際學者中心(Woodrow Wilson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cholars)更建置 CitizenScience.gov 平臺(U.S. General Services Administration, 2018b)。該平臺主要 內容分為目錄、社群及工具箱 3 部分,首先是提供聯邦政府所支持公民科學計畫 之目錄並以地圖呈現,截至2018 年 5 月 15 日,共有 26 個機關之 424 項公民科學 計畫登錄於該平臺上;25其次是建立社群,成員包含公部門中從事群眾外包與公民 科學之實務工作者及各機關之協調專員,以利彼此分享經驗;其三是提供聯邦群眾 外包及公民科學工具箱,參考Bonney et al.(2009)之論述,將群眾外包與公民科 學方案之規劃及執行分為界定問題、設計方案、建立社群、管理資料、維持與改善 等 5 個步驟,並說明各步驟之工作項目及注意事項,同時提供案例研究及相關參 考資源,以利聯邦實務工作者參考。26此外,我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 保育中心設有「臺灣生物多樣性網絡」平臺,內含數個公民科學計畫,主題包含植 物、蛾類、蜘蛛、陸生蝸牛、路死動物、鳥類(如類似北美洲「聖誕節鳥類統計」

之「臺灣新年數鳥嘉年華」(Taiwan New Year Bird Count, NYBC))等,亦與泛科知 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合作管理「臺灣公民科學入口網」。

25 詳見:https://ccsinventory.wilsoncenter.org/index.html。

26 詳見:https://www.citizenscience.gov/toolkit/。

然而,公民科學亦面臨若干挑戰及應用之限制(Conrad & Hilchey, 2011: 281-282; English et al., 2018: 346-348)。公民科學相關計畫可能無法招募到足夠之志願 者、缺乏資金或適當之專門技能與知識,使得計畫無法開始或開始後無法維繫下去;

或是缺乏適當之研究設計及品質確保(assurance)與品質控制(control)相關機制,

使所獲資料之品質(如完整性及精準性等)不易受職業科學家及政府之認可;或是 參與者未有足夠知識與技能將資料分析、詮釋及視覺化,或無適當管道提供或溝通 研究成果,進而影響政策。公民科學儘管有前述限制及挑戰,但其亦有諸多好處,

Conrad 和 Hilchey(2011: 282-283)認為,其限制與好處相較是瑕不掩瑜,我們應 著力於化解或預防前述限制及挑戰之發生,例如確保資金充足、給予志願者足夠訓 練及正增強誘因。綜上所述,公民科學之參與者、參與標的、民眾參與層次、優點 及限制整理如圖 9。至於在空氣品質微型感測領域,民眾可能參與感測器之開發、

推廣、布建、使用與維護,或感測資料之蒐集、分析、視覺化與加值應用等科學活 動。

圖 9 公民科學之參與者、參與標的、民眾參與層次、好處及限制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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