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
第二節 公衛護理人員的專業能力之相關因素
(一)年齡、總年資、公衛年資
本研究結果顯示,年齡為五大層面專業能力及整體專業能力之預測因 子。而年齡和總年資、公衛年資又具有高度相關性,換言之,年齡愈大,
隨著年資的增長,其專業能力可能也愈佳。多篇研究結果與本研究結果相 似,如 Kreider 與 Barry(1993)之研究結果也發現工作年資越高,護理專業能 力越好。Saeki 等人(1999)研究結果亦顯示,公衛護理人員之研究能力隨著 工作年資增加而增加。劉(1998)之研究發現公衛護理工作的年資越資深者,
具有較佳的社區照護能力。徐等人(2003)之研究發現護理人員個人工作年資 與其臨床之能力表現呈顯著差異,工作年資越久護理能力之平均得分也越
高,然研究能力並不會隨著工作年資越久而提升。徐等人(2002)之研究也發 現工作年資在護理能力上有顯著差異。
綜合本研究及國內外相關研究結果,皆顯示工作年資越久,自評專業 能力越佳。而年資通常隨著年齡的增長而增加,因此,也可說明本研究結 果年齡為專業能力之預測因子。
(二)教育程度
本研究結果顯示,高職教育程度為教學能力、照護能力之預測因子,
高職教育程度相對於其他教育程度而言,其照護能力、教學能力都較弱;
另外,碩士教育程度是社區健康管理能力之預測因子,研究結果顯示碩士 教育程度相對於其他教育程度而言,其社區健康管理能力較佳。與國內外 相關文獻比較,Ahrens 與 Padwojski(1990)所做的調查發現高職畢業的護理 人員,自覺在技術和行政技能上均比大學專科畢業的護理人員強,但在教 學及研究方面則比大學畢業護理人員差,與本研究結果部份相似。國內林 (1988)研究報告亦指出大部分高職與專科畢業之護理人員,執行護理技術能 力較強,但行政能力較弱。Grumbach 等人(2004)研究結果顯示,大學以上 教育程度之公衛護理人員較能執行社區和系統層級的介入措施,與本研究 結果相似。在于和馬(1993)、林(1988)、Selvey 等人(1991)、Cooney (1992)、
Emblem 與 Gray(1990)、Ashworth 與 Morrison(1991)等研究皆顯示,在計畫/
評值、教學/協調、人際關係/溝通、專業發展等四層面能力,大學教育程度
之護理人員比專科及高職學歷之護理人員,自評專業能力較佳。換言之,
教育程度愈高,其自評專業能力愈佳。在徐等人(2003)之研究結果顯示,隨 著教育程度的增加,其護理能力也越好。
綜合國內外相關研究結果,惟護理技術能力方面高職教育程度之護理 人員自評專業能力得分高於專科及大學教育程度者;其他專業能力則顯示
,教育程度愈高,專業能力愈佳。高職為目前護理養成教育中,最基礎的 教育,且高職之公衛實習多為選修或甚至沒有公衛護理實習,因此,其在 公衛實務之教學及照護能力亦較弱。而碩士教育程度之公衛護理人員,其 大多修習過高級社區衛生護理及實習,並多有論文或計畫專案書寫經驗,
因此,碩士畢業之公衛護理人員其在社區健康管理能力亦較佳。
(三)職稱與任用級別
本研究結果顯示,護理長職稱為照護能力、社區健康管理能力、教學 能力及整體專業能力之預測因子,研究結果顯示其在以上專業能力得分都 高於非護理長職稱者。根據衛生所所長、主任、組長暨護理長遴用資格參 考標準(2000),衛生所護理長須為專科以上學校護理科系畢業,領有護理師 證書,並曾於衛生機關或公立醫療機構擔任薦任或師三級職務滿二年以上
;或曾於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之醫療機構從事相當師三級職務滿四年以上者
,且衛生所護理長皆為護理師兼任。可見,多數護理長擁有多年公衛護士 的經驗,其照護能力相對也較佳;護理長因常需與社區重要人士、機構聯
繫,因此,其社區健康管理能力也相對提升;另外,護理長常需身兼護理 人員、護生的教學,再加上多年的團體及個人衛教經驗,其教學及整體專 業能力也相對提高。
任用級別方面,研究結果顯示約聘僱人員之任用級別為教學能力及整 體專業能力之預測因子,約聘僱人員之教學能力相較於其他任用級別,其 教學能力及整體專業能力較弱。可能因為衛生所之約聘僱人員多為短期聘 任,因此,其公衛年資、經驗較不足,相對也較難有較佳之專業能力。
二、實務執行頻率
本研究結果顯示,五大層面之實務執行頻率皆是其相對專業能力之顯 著的預測因子,如行政管理實務執行頻率為行政管理能力之最顯著預測因 子。於本章第一節之公衛護理人員實務執行頻率敘述,本研究結果與國內 外學者之研究結果皆顯示,公衛護理人員較常執行之實務仍以個人或家庭 層級為主,而以群體、社區層級為主的實務,執行頻率則偏低。本章第二 節關於公衛護理人員之專業能力,本研究結果與國內外相關研究也多顯示 出公衛護理人員之專業能力,仍以個人或家庭層級之專業能力較佳,而以 群體、社區層級之專業能力較差。可見實務執行頻率愈高,在經驗的累積 下,其專業能力也愈佳。
三、其他變項
本研究結果顯示,婚姻狀態、護理師執照有無、之前有無護理工作經
驗、總薪資及衛生所型態,皆未進入廻歸模式之專業能力預測因子中。
在婚姻狀態方面,白等人(1999)之研究結果顯示,已婚者之護理能力較 佳,與本研究結果不同,然白等人(1999)之研究對象已婚者僅 26.1%,而本 研究之研究對象已婚者高達 81.8%,已婚比例偏高,也較難偵測出其預測 力,另一方面,可能是因公衛護理人員之專業能力需經過多方面的實務訓 練與經驗累積,實務領域的不同也會影響專業能力之研究結果。
有無護理師執照方面,白等人(1999)之研究結果顯示,職稱為護理師者 之護理能力較佳,相關研究多顯示職稱之於專業能力的差異,但並未顯示 護理師執照有無的差異,可能是公衛護理人員雖約七成擁有護理師執照,
但其任用標準依其年資、考績而異。因此,有無護理師執照並不足以預測 公衛護理人員之專業能力,尚需視其年資及經驗的累積。另外,護理師執 照是經由國家考試及格後取得,因此,是否其考試內容並無法顯著偵測出 其公衛護理專業能力,這都是必須思考的。
之前有無護理工作經驗方面,劉(1998)之研究結果發現,公衛護理人員 臨床的護理經驗並不足以準備公共衛生護理實務工作,與本研究結果相似
。可見,儘管護理經驗的累積,可能增加護理能力,但因為公衛護理實務 內容廣泛,從初級預防至治療、復健,服務對象小至個人,大至社區間,
實務內容涵蓋各個科別,如內外科、婦兒科及精神科等,所以,之前有無 護理工作經驗並不足以預測其專業能力。因此,面對新進之公衛護理人員,
無論其之前護理經驗如何,都應接受一系列完整的公衛護理職前訓練課程
,以應付公共衛生護理實務工作。
在薪資方面,根據文獻查證結果,國內外鮮少研究結果顯示薪資與其 專業能力的差異,與本研究結果相似。薪資與其任用級別、年資相關,但 並不足以預測其專業能力。
另外,本研究結果亦顯示,衛生所型態不足以預測公衛護理人員之專 業能力。與國內研究結果(鄭等,1996;邱,2000;許等,1997)之研究結果 不同,可能因其研究多為單一專業能力之研究,較能顯示其預測力,而本 研究為整體專業能力的評估,涵蓋內容較廣,因而無法顯示出其預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