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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文獻探討

2.4 其他授信評估決策模式

評估借款人之信用實況,藉以提高放款品質,是授信業務中最重要的 一環,對於借戶信用評估不當,不但影響銀行債權之確保,亦將損及銀行 之收益性與流動性,甚至造成營運上的問題(羅際棠,1999)。因此為確保 銀行債權,目前銀行業者主要係依據借款戶信用、借款用途、償還來源、

債權保障以及借款戶展望等非財務比率要素加以研析、綜合評估、權衡輕 重,下定授信決策,而其他非財務之授信決策的信用評估因素,主要有5P 理論及5C理論兩類。

2.4.1 5P理論

5P理論是1970年由美國漢華銀行副總裁Paul Hunn提出,就銀行 授信決策的信用評估觀點,其主要信用因素有五項:即是借款戶 (people)、資金用途(purpose)、償還來源(payment)、債權保障 (protection)及授信展望(perspective),由於這五項因素英文字都以P 開頭,所以又稱為信用評估5P理論。至於五項因素的評估審查重點如 下:

(一)借款戶(people)

銀行評估借款戶因素有三:1、責任感,2、經營成效,3、能否公 平對待往來銀行。

1、責任感:借戶是否具備責任感履行契約清償債務,可針對借戶 其家庭背景,教育及社會關係及實際工作表現,來了解其工作 態度及責任感。

2、經營成效:可從下列數點進行分析:

(1)一般管理方面:分析企業及主要負責人之信譽和能力,各項管 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具有高度效率。

(2)生產管理方面:分析設備及生產能力是否良好,原料、勞力、

動力是否可獲得充分供應,原、物料管理是否良好,品質管制 是否嚴格等。

(3)銷售管理方面:分析產品市場佔有及分配情形,產品市場壽命 能維持多久、產品之銷售是否受有限制,價格是否受有限制,

是否有良好之銷售途徑及策略,並就該企業過去的營運狀況,

獲利能力和其他同業比較即可知其經營經營能力及成效。

(4)財務管理方面:分析財務結構是否健全,負債比率情形,長短 期償債能力,獲利能力及經營能力是否良好。

(5)發展潛力方面:分析產銷量值及收益量之變化,產品之潛在成 長力,供應狀況,產品設計能力,技術開發能力,市場性,以 及與同業之競爭能力等,對於企業負責人或重要幹部是否具有 足夠之經驗專業知識及經驗,對於營運風險潛在性及對其因應 措施,是否有進行後續經營者的儲備工作,亦可看出其未來經 營成效。

3、能否公平對待往來銀行:與往來銀行的關係可就其過去是否有 信用瑕疵、是否有無以合作之態度提供徵信資料、並了解其還 款意願及還款能力及是否維持合理的存款,此項亦為償還意願 之關鍵因素。

(二)資金用途(purpose)

健全的授信案,有賴於借款資金的運用計畫是否合情、合理、合 法,缺乏具體與積極資金用途之放款,容易產生問題導致收回困 難。如銀行能事先瞭解其用途係中長期或短期性質,則如為中長 期授信,自應審核企業目前及將來之現金盈餘趨勢,考量其是否 具有足夠償債能力。如認為償債能力無問題,則應進一步由借款 人提出「現金預估表」,商定切實可行的分期償付本息時間表,

如此做法,才能確保銀行債權。一般資金用途有下列三種:

1、取得資產:

(1)購買季節性流動資產,如存貨週轉金貸款。

(2)購買非季節性流動資產,如經常性營運週轉金。

(3)購買非流動產資產,如資本性支出或增購固定資產

2、償還既存債務:係用以償還其他銀行或民間所負之較高利率之 債務,此種用途對銀行所必須面對的風險較大。而其主要償還 債務的項目有下列三種:

(1)繳納稅捐。

(2)償還民間借款。

(3)償還銀行借款。

3、替代股權:以銀行貸款,替代原本應由股東增認股款,亦即以 借款代替增資。

上述3項用途以取得資產為最佳的資金用途,償還既存債務以取代 其他債務次之,第3項以替代股權之用途最差。

(三)償還來源(payment)

還款來源是確保債權回收的前提要件,亦是銀行評估信用的核 心。通常各類貸款之還款來源為:

1、短期放款:依賴借款戶營業收入,及資產變換來償還,應把握 其自償性,其中屬臨時性及季節性之週轉金授信,以到期收回 為原則,要確實掌握、分析借款戶之財務、業務狀況與歷史紀 錄資料,因此又稱資產轉換型貸款,需檢討借戶之流動資產狀 況。

2、中、長期放款:為非自償性放款,必須由借款戶的現金盈餘償 還、提列之折舊準備、及外部資金(增資、發行公司債),償債計 畫應能與借款戶之現金流量相配合,評估借款戶未來淨盈餘及 外來資金(舉債或增資)之可靠性,因此又稱現金流量型貸款,需 分析借款戶預估損益表及現金流量表。

所以借款戶是否具有還款來源,與其借款用途實質上是密切相 關,在承做授信案件初期即把借款資金的運用計劃,加以評估。

(四)債權保障(protection)

債權保障一般可分為內部保障與外部保障兩方面,內部保障為借款 人直接提供具體的擔保品,或限制借款人各項財務比率,防止進行 危險性的財務槓桿操作;而外部債權保障係指由第三者對銀行承擔 借款戶的信用責任,通常有保證、背書等方式。銀行為債權確保,

要求借款戶提供適當擔保品,不僅可做放款收回的第二道防線,同 時亦可藉以防止擔保品流用及重複質押。

(五)授信展望(perspective)

授信人員在從事授信業務時,應預估授信的基本風險與所得預期的 利益,評估借款戶所營企業之將來性如何?是否能不斷成長?其創 意及研究發展精神如何?行業之將來前途如何?特別對授信業務所 引生的業務,尤其對將來對本行之往來展望等因素。

2.4.2 5C理論:

1960年美國銀行家William Post和Edward Gee將原先信用三要 素品格、能力、資本加上擔保品及業務狀況而形成5C理論。

(一) 品格(character)

還款意願:指貸款人履行債務的意願,通常是以貸款人過往和銀 行互動繳款是否正常,有無遲繳或信用不良的記錄,來作為評量 的依據。

(二) 能力(capacity)

還款能力:經營者之經營能力,企業營運之規模與設備及其運用 能力,是依據公司營運規模和資產設備價值來評量。

(三) 資本(capital)

財務狀況:授信企業之財務狀況,依據公司財務狀況如現金流量、

償債能力、負債比率…等,採用財務報表方法分析其資本結構性、

流動性、週轉性、安定性及收益性。

(四) 擔保品(collateral)

是否有擔保品:考量擔保品之種類、價值、性質、折舊率及變現 性,雖不能改進授信企業之信用狀況,但可以減輕放款損失。

(五) 業務狀況(condition)

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企業所處之經濟環境、市場供需情形或產 業發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