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国家及环保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近几年,国家将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多种大气污染物综合控制,
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有毒废气控制,完善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纳 入要着力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
4.1.1.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将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 防治等纳入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4.1.2. 大气污染防治计划
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的十条措 施,提出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 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 机溶剂。
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已成为电子产业的必然选择。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奋斗目标是力争在五年时间,基本消除重污染 天气,全国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4.1.3 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 2010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 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33 号],该 意见表明,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挥发性有机物等;从事喷漆、石化、制鞋、印刷、电子、服装干洗等排放挥 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作业,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污染治理。
4.2. 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中的环保要求
1)国务院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 号)中要求“推 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编制《广东省电子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目标之一是控制并减少工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是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
的排放量。
2)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环境保护部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 五”规划》(环发2012[130])中中首次提出减少 VOCs 排放的目标,积极 推进汽车制造与维修、船舶制造、集装箱、电子产品、家用电器、家具制造、
装备制造、电线电缆等行业表面涂装工艺挥发性有机物的污染控制。
电子工业等并非传统意义上的重点控制行业,其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涂 料、有机溶剂使用过程中排放的 VOCs。
3)在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 案(2014-2017 年)中,电子元件制造被列入 13 个重点行业整治范围之一,
大力推进 VOCs 排放治理。所有涉及 VOCs 排放的车间必须安装符合 环保要求的废气收集系统和回收、净化设施。对主要产污环节如覆铜板制造 中的点胶、涂布、清洗工序,印制电路板制造中的印刷、电镀、蚀刻、热风 整平等工序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酸碱废气、含氨废气、含氰废气、焊 锡烟气等进行全面收集。禁止在生产车间及存储油墨印料、溶剂和稀释剂等 有机材料的车间仓库安装排气装置将工艺过程废气及逃逸性有机废气直接 排入大气环境当中。
编制《广东省电子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符合上述的相关要求。
4.3. 行业发展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
随着现代电子工业的飞速发展,新的污染物也随之产生,电子工业企业 生产过程中包含油墨、油漆原辅材料,涂料、有机溶剂的使用造成了VOCs 挥发,有危险物废的产生,电子产品在使用中常常会有部分的零组件会处于
高温,在此加温状态上容易逸散出苯类等挥发性有机物质 (VOCs) 的异味。
电子工业企业 VOCs 排放来源主要分为两部分:电路板加工和产品外壳生 产,其主要排放的物质为:苯系物、醛酮类、酯类、卤代烃等;另一方面,
标准制定课题组企业调研也显示,除苯系溶剂外,异丙醇、乙酸酯类、醛酮 类也是我省电子工业行业生产过程中使用较为普遍的有机溶剂。
由于没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新、改、扩(建)项目和现有项目环境 管理缺乏统一、规范的要求,企业环保工作良莠不一,污染防治工作相对滞 后,特征污染物无法做到有效控制。
1)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十分复杂,分为包括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的非 甲烷碳氢化合物(NMHCs),包括醛、酮、醇、醚等的含氧有机化合物
(OVOCs),卤代烃,含氮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等多种物质。
虽然大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较低,但其在大气中的化学反应,会显著 改变大气物理和化学性质,从而对空气质量产生不利影响。首先,大气中的 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大气中臭氧的形成,进而形成光化学烟雾,带 来极大危害。其次,VOCs 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生成二次有机气溶胶(SOA),
这是细颗粒物PM2.5 中的重要组分。
目前,我省尤其是珠三角地区大气污染已经明显体现出细粒子浓度高、
臭氧浓度高、酸雨频率高、灰霾污染严重的区域性、复合型特征。挥发性有 机化合物(VOCs)是近地层臭氧(O3)生成的重要前体物,能够导致城市 灰霾和光化学烟雾。
2)VOCs 具有毒性和致癌性, 危及人类健康
有毒空气污染物是我国工业高速发展的副产物,组成范围不断扩大,危 害日益严重,已成为我国新时期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
在美国EPA 优先控制的 187 种污染物中有 33 种属于挥发性有机物,
其中苯、三氯甲烷、四氯乙烯等已被 WHO 确定为对动物具有致癌和致畸
表4.1 典型VOC 对人体的危害
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 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本标准对行业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 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 准相关要求。
电子工业生产的产品种类繁多,行业清洁生产工艺也各不相同。
举例说明:印制电路板企业清洁生产工艺为:印刷→喷油→烘烤、显影
→阻焊、涂膜和字符等成品处理工序→废气处理塔等工序。电子产品表面喷 涂生产工艺为:成型工艺生产出的塑件→喷漆→烘烤等成品处理工序→吸附 塔等废气处理工序。
4.4.2 污染防治技术的最新进展
近几年电子工业不断开发出清洁生产工艺,电子行业生产的装备水平与 污染治理水平在许多方面已有较大发展,在电子企业的调研和监测中发现,
企业已经用到了水帘柜、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蓄热式热力焚烧技术(RTO)、
低温等离子除臭器等污染控制技术,或者这些技术的组合使用。广东省部分 电子企业生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措施见表4.2。
表 4.2 广东省部分电子企业生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措施
4.5. 现行环保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
4.5.1 现行环保标准
对于电子行业的污染排放标准,目前国家尚未颁布,行业涉及众多不同 的产品生产工艺,仅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和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不能满足行业 VOCs 控制要求。
4.5.2 缺陷
现行排放标准对控制电子工业的污染物排放和推动技术进步发挥了重 要作用。但随着我国电子工业的迅猛发展,现行排放标准已经无法适应电子 工业环境保护要求,对电子工业生产针对性差,不能反映行业的生产特殊性。
存在的问题和缺陷逐渐显现,具体表现在:
( 1)缺少行业特征污染物
现行标准仅对排放的部分等污染物苯、甲苯、二甲苯等规定了排放限值,
缺少电子行业特征污染物项目苯系物、异丙醇、醛酮类、乙酸酯类等作为标 准中特殊控制的 VOCs 指标,因此难以满足污染物排放及总量控制的环境管 理要求。
(2)排放限值过于宽松
现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污染源的苯最高 允许排浓度(12 mg/m3);甲苯:(40/10 mg/m3);二甲苯:(40/10 mg/m3); 苯系物(甲苯、二甲苯)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加和(110 mg/m3)等排放限值 过于宽松,明显落后于目前环保治理技术所能达到的水平,不利于国家推进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的行动计划。
( 3)针对性不强
电子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需要添加油墨、油漆原辅材料,涂料、有机溶 剂的使用造成一定量 VOCs 挥发,现在执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中没有针对电子工业特点设定污染物项目和排放限值。
通过制定电子行业 VOCs 排放标准,严格限制行业 VOCs 排放浓度,既可 以淘汰部分规模小、污染严重、技术水平低下的中小企业,又有利于推动整 个行业的技术升级和进步,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从电子工业的发展形势 和国内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形势来看,根据国家现行环保法规、现行电子 工业发展政策、目前国内环境保护形势和电子工业的技术水平,有针对性地 制订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环境允许、实践可行,符合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 要求的排放标准,是十分必要的,而且已是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