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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1.1 前言

2013 年 10 月 1 日,高雄市環境保護局抽驗後勁溪溪水,發現溪水遭強酸廢水 污染,德民橋下方廢水的 pH 值為 3.02,溯源追查找到日月光集團 K7 廠(顏至陽,

2015)。同年齊柏林藉由「看見台灣」讓我們看見自己生長的環境,也意外引發 各界對日月光集團排放廢水污染後勁溪的重視(賴思豪、花振森,2013)。目前 我國地表水體1水質以定期人工採樣、檢測方式出具監測數據,依我國現行「水體 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規定,河川採樣頻率主要為每月一次,湖泊水庫為 每季一次。如遇突發污染事件或連續超標準污水排放時(如日月光案例),將無 法及時採取因應措施(莊旭禎,2002)。

環境監測是環境的觀察與研究,藉由環境數據的收集可以從中得到知識,獲 取之知識通常可使我們更加瞭解問題或情況,從而增加作出明智決定的可能性;

基於科學的方法我們將環境監測的角色定義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觀察,第二 階段從觀察產生數據,第三階段為獲得有價值的資訊(Artiola et al.,2004)。以 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2013 年公布之「第五次評估報告」為例,其自 1950 年代觀察到氣候系統 暖化的現象,且許多變化是幾十年到幾千年前所未有的,諸如,大氣和海洋暖化、

冰雪數量減少、海平面上升以及溫室氣體(greenhouse gas,GHG)濃度增加,其 中關於 1880 至 2012 年之全球平均溫度我們得到上升約 0.85℃之數據,經過數據 處理,我們也明白這些變化是促使極端天氣事件2(extreme weather event)發生更 為強烈、頻繁的資訊。在新的世紀中,面對氣候變遷造成之洪水威脅、水資源緊

1 水體,依據我國「水體水質監測站設置及監測準則(2014.12.16 訂定)」規定,其指海洋以外之 地面水體(環保法規查詢系統,2016)。

2 極端天氣事件(extreme weather event),指某地不在統計數據正常分布範圍內稀有的事件,而稀有 的定義不一,但通常極端天氣事件指在常態分布 10%或 90%以外的狀況(全國氣候變遷會議,2015)。

缺及工業發展造成水污染嚴重的現狀,我國的水質監測工作將面臨嶄新的挑戰。

環境監測也是永續科學與工程的重要支撐,尤其是連續和長期的測量可提高 我們對環境做出正確決定的機會,特別是,監測有助於設計可適應環境變化的基 礎設施(Acevedo,2016)。2012 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UNEP)在「全球環境展望第五版」中也提及,若缺乏對環境科學可 信數據(特別是與時間序列相關者)將是對於淡水數量及品質、地下水枯竭、生 態系統服務功能、自然棲息地喪失、土地退化、化學品與廢棄物等問題進行政策 制定的一大障礙;有系統地進行數據收集,可以幫助政府評估它們對國際目標的 進展情況,改善重點政策並監測其影響。

近年,隨著科技技術的迅速進步,使我們能夠展開環境數據收集流程,也就 是,「即時(real time)」,並長時間重複這些測量;在此言及的「即時」並不意 味著在所有時間瞬時的測量,而是我們能夠量測到跟得上改變過程之變化率,更 重要的是,我們可以藉由一致頻率的採樣,捕捉到改變的過程(Acevedo,2016)。

本研究中所提及之連續水質監測同等於前述「即時」監測之概念。

歐盟為了因應環境污染日益嚴重的威脅,及公眾對清潔河流、湖泊和海灘需 求的不斷增加,制定了水框架指令(Water Framework Directive,WFD),其中環 境監測是達到 WFD 目標策略中重要的一環(EPA, Ireland,2015)。相較於以實 驗室為基礎所進行之採樣,現場即時監測更能根據歐盟水框架指令所需參數進行 連續採樣,提供更多先進的最新資訊,且可削減監測成本,並提供較佳的污染物 濃度之長期波動趨勢(O’Flynn et al.,2010)。

美國於 1950 年代設置第一個監測點,位於德州 Austin 的 Waller Creek,應用 面從一開始以河道侵蝕監測避免暴雨氾濫成災,擴大到運用水質監測來避免河川 污染事件發生,經由運作至今的經驗發現,監測獲得的數據愈多愈精準,建置之 模型就愈能完整展示現況與未來(Water Environment Federation,2014)。美國地 質調查局(U.S. Geological Survey,USGS)為評估美國地表水體品質,特別於 2000

年訂定一水質連續監測之方針及標準操作程序,並鑒於過去 30 年裡監測技術之更 新與發展,於 2006 年修正並取代先前提出的指導方針,其目的為即時監控其河川、

湖泊及集水區內水質狀況,以達到流域資料掌控及作為資源保護政策方針之參考

(Wagner et al.,2006)。

日本自 1970 年針對許多區域開始建構即時水質監測站以便監控河川、湖泊及

較的容易性,應於事先訂立協調統一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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