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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創作案例「WANMEI START」基地一樓地坪 7 ㎡(不包括樓梯間), 二樓全室地坪面積 79 ㎡(不包括露臺與後陽台)。創作完成日期:2011 年 10 月 中旬。影像攝影:林勇全,後製:本研究。

圖 4-48 1F 入口處

圖4-49 從樓梯間望向 2F 接待區視覺效果

圖4-50 二樓迎賓入口處 形象招牌

圖4-51 接待櫃台、形象招牌、座位區

圖 4-52 二樓接待櫃檯與與等候區 圖 4-53 接待等候區天花造型

圖4-54 座位區一隅

圖4-55 座位區

(2) 光線:因空間條件的限制,光線無法成為本空間設計特色,故僅能以功能性 的考量來處理光線部分,尤以美髮沙龍業有著染髮調色的問題,更需要足量 的自然色光源來處理燈光設計。

(3) 代表色:本創作研究選擇以大面積的灰色局部黑灰色與金屬色作為空間代表 色,本創作沒有選擇溫款的磚本色、木頭色或其他附加色,目的在於將空間 色調做為背景色,以襯出美髮商品與顧客為空間視覺主角。

(4) 傢飾:本研究創作對象「WANMEI START」最後因預算考量,並未選擇本 研究提案的解構主義家具,其另採購現代簡約主義的家具置入,故傢飾部分 在沒有任何活動軟裝下,所呈現的「個人色彩」手法效果有限。

本研究在創作過程因受到預算限制,故僅負責到設計規劃部分,施工部分則 由「WANMEI START」自行發包與監造,因此未能借助專業監工人員的控管,

維持創作成果與設計規劃達到一致的狀態,包括如:一樓入口處的幾何玻璃雨遮 及水管樹枝造型;二樓磚牆斑剝的舊痕跡效果表現、被取消的解構主義接待椅,

諸多細節與材料的表現,皆因此無法達到設計完整性,為本研究最終缺失與遺憾 之處。

第伍章 結論與後續研究建議

本研究在經過探討「Loft」風格的發展脈絡與特性,分析其美學價值後;再透 過風格特性的整理,並將之分為「元素物件」、「空間語彙」與「操作手法」,建立 出「Loft 基本特性與設計操作表」,並用來對應案例之間的同異性;最後再將此表 分析後之結論,作為創作作品之設計參考依據。而「Loft 基本特性與設計操作表」

的建立,目的除了是期望建立一個基礎的「Loft」風格依據,供需要人士提供設計 操作參考外,亦期盼能藉由此份研究報告,讓在定義上始終呈現混沌曖昧、易受人 模擬兩可處理的「Loft」風格,在風格定位上多一份顯明且具體的定義參考資料。

至於本研究捨棄「住宅空間設計」而選擇從「商業空間設計」來談「Loft」,是因應 商空設計在設計的表現度是最廣,對於「Loft」的設計表現亦比住宅設計有更多樣 與更不受限的發揮,相信設計呈現的可能性也因故更多元豐富,而商空設計的豐富 性對本研究結果亦能有更全面性的幫助與討論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