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影響創新抵制的障礙來源
二、 創新的分類
二、
創新的分類
學者根據不同的途徑與方法來定義及分類創新產品,Schiffman and Kanuk(1994) 將創新的定義分為四種觀點:產品導向、消費者導向、市場導向、
廠商導向。而 Veryzer(1998)認為創新可以被分為兩種,一種是連續的進化,即 所謂的連續創新;一種是重大的跳躍式變革,並非循序漸進的改善而來,稱為不 連續創新。以下我們敘述 Schiffman and Kanuk(1994)所整裡的四種對於產品創 新的分類。
(一)產品導向觀點:以產品的本質對消費者行為的影響作為出發點。而其中有三 位學者對此做了不同的分類。
1. Robertson(1967)利用連續尺度分類法,將使用新產品對於現有消費的 影響程度作為標準,將創新分為三類:
(1) 連續性創新:就現有的產品進行修正,而非創造一個全新的產品。
對於現有消費形式的影響程度最小。
(2) 動態連續性創新:除了只針對現有產品進行修正之外,也包含了 創造全新的產品,對於現有的消費方式產生部分的影響,但並沒 有全面改變現有的消費行為。
(3) 非連續性創新:為全新的產品,並且產生與現有消費方式完全不 同的新消費方式。
2. Donnely and Etzel(1973)是從使用者對於產品滿足的程度來對產品的 新穎程度作分類。認為新穎的產品一定是比舊的產品可以提供給消費 者更多的滿意程度。總共也是將產品分為三類,表面新、部分新、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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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新。
3. Sand and Warwick(1977)將創新產品分為九類:產品提供新功能,
產品改進現有功能,現有產品的新應用,產品提供附加功能、產品投 入新市場、產品用較低的單位成本接觸新顧客、升級現有產品、降級 現有產品、改變產品外型。
(二)消費者導向觀點:消費者主觀認定產品的新舊程度。也就是以消費者各人直 觀的角度出發,讓各人去判定所謂新舊的觀念(Ram, 1987)。創新可能來自 於改變單一產品屬性,也可能來自徹底改變整體產品概念。
(三)市場導向觀點:主要是從新產品所能夠接觸的消費者多寡來判定,當可以接 觸的消費者少,則此產品較為創新。Schiffman and Kanuk(1994)對於此點 有了更詳細的定義:
1. 市場滲透率:當產品被潛在市場中的相對小比例消費者所購買,就是新 產品。
2. 上市時間:當產品上市某一段時間之內,可以稱做新產品。如美國聯邦 商業委員會(The Federal Trade Commission)認為,產品經過試銷後上 是六個月內可以被稱為新產品。
(四)廠商導向觀點:從製造商主觀確定的新舊產品開始。Kolter(2000)認為,
由製造商自己開發的原始產品,改進產品,改良產品和新品牌屬於新產品類 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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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創新抵制(Innovation Resistance)的障礙來源
(一) 創新抵制的定義:
創新抵制的概念最早出現在 Ram 1987 年出版的書中。他提出,在創新擴散 過程中,創新抵制和創新採用不是相對的,而是同時共存的概念。當創新開始接 觸消費者時,消費者自然會產生創新和創新來抵制這種反應。在克服創新阻力後,
將開始所謂的創新採用過程。因此,創新阻力程度越高,採用創新的延遲,甚至 在進入採用階段之前,創新的生命週期就已經結束,也就是說,它不被市場所接 受。創新意味著消費者必須在當前形勢下改變。基本假設是消費者必須對當前的 情況相當滿意,因為現在的滿意度存在阻力(Ram, 1989)。消費者可能認為目前 的情況是令人滿意和有用的,因此它將基於其自身的認知價值抵制創新(Sheth, 1981)。
許多消費者在得知產品改良時,往往會對商品產生某些疑慮,甚至會有排斥 的現象發生,更不用說是破壞式的產品創新類型,而 Sheth(1981) 認為,創新 抵制主要是消費者對創新引起的變化的自然反應。它也是個人行為習慣和創新採 用所產生的認知風險。Ram(1989)認為描述創新抵抗的原因是:風險,需要更 多信息和過去的信仰結構;風險概念類似於 Sheth(1981)改變習慣的障礙。,
有別於以往的使用習慣,會使消費者感到不適應而拒絕使用創新產品,例如傳統 舊式手機與當前流行的智慧型手機相比,同樣具有手機通話的基本功能,但對於 消費者來說,智慧型手機功能及介面過於複雜,導致使用者無法在短時間內接受;
過往的信念結構指,消費者的信念、價值與規範和創新相牴觸時發生抵制,例如 消費者購買產品的宗旨以環保為主要訴求,當創新產品不符合要求,可能會成為 消費者拒絕購買的原因之一。
此外,Ram and Sheth(1989)的研究當中,又將創新抵制的障礙來源分為功
11 資料來源:Ram and Sheth(1989),經本研究整理
綜觀過去對於創新抵制的文獻,可以發現目前對於創新抵制來源因素的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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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4 創新抵制文獻整理表
學者(年份) 內容摘要
Ram(1987) 提出創新抵制模型提出創新抵制三組
因素,共 26 個假設
Ram(1989) 提出創新抵制可能理由創新抵制特徵
消費者對於採用創新的兩種障礙及其 來源對於打破消費者障礙的策略 Ram and Hyung-Shik Jung(1991) 探討組織內部的成員在面臨組織強迫
採用創新下的行為與態度
Foxall and Szmign(1998) 把消費者對創新的認知抵制模式分為 三種:拒絕(rejection)、延後
(postponement)、對立(opposition) 李靜怡(民 93) 採用 Ram 在 1989 提出的創新抵制來源 因素模型為基礎加上外部性與相對劣 勢以量化方式分析手機上網創新抵制 來源因素
畢孫武(民 106) 創新擴散的過程中經常難以避免受到
來自消費端的排斥稱為創新抵制,特別 是消費者被迫必須改變現況時,抗拒改 變的情形將更為明顯
Dotzauer and Haiss(2017) 消費者抗拒產品創新的過程中,對於新 穎的物品相關資訊取得也很重要,因此 在 Ram and Sheth 的架構中加入資訊障 礙
資料來源:經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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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心理性障礙(Psychological Barriers)
1. 傳統障礙(Tradition Barrier):當創新和顧客舊有的傳統文化相衝突 時,便有創新抵制的發生。
2. 印象障礙(Image Barrier):當創新產品被消費者認定有負面印象時,
例如消費者不滿意產品的來源地,就會產生不認同感,即便產品的品質 優良。
(三) 功能性障礙(Functional Barriers)
1. 使用障礙(Usage Barrier):即使用者對於創新在操作上的遇到障礙,
會使消費者在接受此產品之前,必須改變使用習慣,甚至無法適應,導 致選擇棄用此創新。
2. 價值障礙(Value Barrier):當消費者了解到創新價值低於轉換成本,
就會傾向對創新產品產生抵制,此時需藉由強化產品效能或是降低價格 門檻來因應。
(四) 認知風險(Risk Perception)
1. 實體風險(Physical Barrier):創新可能對人體或者財產有害。
(五) 抵制程度的行為類型:
1.行為的慣性(inertia):
消費者基於與生俱來、不願改變現狀的行為慣性而不採用。
2.主動抵制(active resistance):
消費者認為此創新具有高度風險,先觀察因而延遲採用。
3.強烈的主動抵制(very active resistance):
消費者因深信此類創新不適合自己,因而反對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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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依抵制的程度分類消費者
與以往創新抵制觀點不同的是,侷限於創新產品或服務的負面因素,Foxall and Szmign(1998)提出消費者選擇創新抵制的商品是基於理性原則,根據抵制的 程度,對消費者分為三種:
1. 拒絕者(rejection):
這些消費者在評估創新產品後會拒絕購買。這些創新產品通常根據消費 者的建議進行修改或退出市場。
2. 延遲採用者(postponement):
此類用戶必須通過了解更多時間和產品信息來評估新產品的使用。他們 中的大多數都與當時的個人情境因素有關。例如,學生不使用信用卡的 最重要原因是考慮資格。畢業後,他們的工作穩定,大多數人選擇使用 信用卡。
3. 反對者(opposition):
這些消費者在嘗試新產品後不同意這些觀點,或者他們已經察覺到產品 的缺點,因此對產品進行了負面評價。大多數反對者都是出於個人習慣,
情境因素或創新商品特徵與個人感知之間的差距。
四、 創新抵制障礙來源的因應
(一) 克服傳統信念障礙:
瞭解和尊重傳統是第一個克服傳統信念障礙的方式。忽視傳統文化 和傲慢容易使得產品失敗。第二個克服傳統信念障礙的方式是教育市 場,教育消費者是一個緩慢且費力的過程,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之中,
而且這樣的方式通常必須要獲得政府的支持。大量的教育有助於克服創 新抵制。最後一個克服傳統信念障礙的方式是更換代言人。此一方法是 指選擇一個意見領袖或者被公認為走在時代先端的人來推廣創新。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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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性產品的創新是在大都會區被推廣跟教育的,一開始的主要客戶幾 乎都是經濟上收入較高的階層,以都會形象代言人為主。而此一策略也 是基於行銷溝通方式。
(二) 克服印象障礙:
此一策略是以對於刻板形象開玩笑的方式使消費者瞭解相信這樣 的形象是可笑的,第二個策略是創造產品或者服務的獨特印象。第三個 策略是將創新和某些有正面公共形象的產品或者人物相連結,藉由這種 正面形象來消除形象障礙是相當有效的。
(三) 消除使用型態障礙:
第一個可能的策略是發展一個系統觀點來行銷創新。畢竟任何新產 品/服務都和其他消費者使用的產品或者活動息息相關。廠商明白最好行 銷產品的方法是整合其他必要的相關設施,並且提供便利性。因此他會 和相關設施的製造商結合,以設計出更能夠符合消費者需要的新產品/
服務。一旦新產品上市,效用變的明顯時,使用障礙將會減弱甚至消失。
另一個消除使用障礙的方式勢將創新和先前的產品或者活動整合,也就 是說,創新必須賣給原本的設備提供者,使得設備提供者可以以套裝的 方式銷售創新給最終使用者。最後,可以利用政府立法的方式來克服使 用障礙。此一策略在於說服法律制訂者消費者可以藉由此一創新獲得利 益。舉例來說,無鉛汽油便是藉由立法的方式取代含鉛汽油。
另一個消除使用障礙的方式勢將創新和先前的產品或者活動整合,也就 是說,創新必須賣給原本的設備提供者,使得設備提供者可以以套裝的 方式銷售創新給最終使用者。最後,可以利用政府立法的方式來克服使 用障礙。此一策略在於說服法律制訂者消費者可以藉由此一創新獲得利 益。舉例來說,無鉛汽油便是藉由立法的方式取代含鉛汽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