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創新管理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33-41)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創新管理

一、創新的來源

「 創 新 」 的 論 點 最 早 由 奧 地 利 經 濟 學 者 約 瑟 夫 ‧ 熊 彼 得 (Joseph A.Schumpeter,1912)提出,他提出「創新是資本主義發展的動力」的主張,即經濟 發展的基本意義是對現存勞力及土地的服務以不同的方式加以利用。反映在以技 術創新帶動經濟發展的方式,則是實現以下五項要素的新組合:

(1)採用一種新產品,或一種產品的一種新特性。

(2)採用一種新生產方法。

(3)開闢一個新市場。

(4)取得原材料或半製品的一種新供應來源。

(5)實現任何一種工業的新組織,或打破一種壟斷地位。

而熊彼得也對企業家的主要功能提出一套新的見解反駁另一位知名經濟學者 馬夏爾將企業家的功能看做廣義的「管理」,新見解是強調每一個人只有當他實 際「實現新組合」時才是一個企業家,他更認為創新是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

也就是說,把一種從來沒有過的關於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新組合」引入生產 體系。

創新的論點從Schumpeter提出以後,初期並未受到學者的重視,一直到1990 年代中以後由於科技產業的發展,開始有學者與機構對創新理論作進一步之研究 與探討,目前已成為科技管理上重要的研究課題,以下就相關創新之定義、分類 做進一步敘述。

二、創新的定義

企業通往永續經營大門的關鍵往往是創新,全球化的浪潮變化下,外在環境 急速變遷,經營者分秒都得面對各種新的衝擊,藉著不斷的思索解決問題當下,

亦可以不斷地創新。創新已經不是個人的責任,創新是一種概念,伴隨著競爭環 境之下,創新更是集合眾人互相激盪,互相分工的結果,體制的配合更是重大的 關鍵。

26

Joseph (2001)指出創新的五種形式:

(一)新產品的引進。

(二)新生產方法的採用。

(三)新市場的開拓。

(四)新原料的取得。

(五)新的產業組織的推行。

吳思華(2001)表示,創新指的是將創意形成具體的成果或產品,能為顧客帶 來新的價值,且得到公眾認可者。例如:得到機構主管與內部成員共同認可的制 度調整;以及經過市場考驗,被消費者普遍接受的新材料、新製程、新產品或新 的經營模式。

蕭富峰及李田樹(1998)之「創新與創業精神」一書指出,Drucker認為,企業 的生命力在於「行銷」和「創新」兩種功能的觀念。企業所追求的是為顧客創造 價值,企業必須隨著顧客需求和問題,改變努力的方向和目的。經營企業之成敗 乃和其創新能力有關,貫穿Drucker整個管理概念是創新,他認為創新代表一種賦 予人力與物質資源以新的和更大的財富創造能力,所謂「不創新,即滅亡」(innovate or die),他進一步指出,「創新及企業家精神是取得競爭優勢的不二法門。」

Holt(1988)認為,創新是一種運用知識或關鍵資訊而創造或引入有用的東西。

Kanter(1988)指出 , 創新 是將 新 奇的 觀 念或 問題 解決 策 略加 以實 踐 的集 體歷 程 (collective process)。Majaro(1988)認為創新為創造力的實現,且必須要同時考慮到 創造力的吸引力,以及創新應符合組織本身能力與條件。此外,創新也涉及了利 潤的意圖性,這種意圖性在創造力是較不會存在的。

Clark&Guy(1998)認為,創新是指將知識轉換為實用商品之「過程」,所強 調的是在該過程中,人、事、物,以及相關部門的互動與資訊之回饋,且創新是 創造知識及擴散知識之最主要來源。因此,創新也是國家或企業提升競爭力之重 要手段。

蔡啟通(1997)認為,創新是指組織內部產生或外部購得的設備、過程、及產

27

品(技術層面)以及系統、政策、方案、及服務(管理層面)等之創新活動,此一看 法,明確表達了創新來源,可能是內部產生,也可以是外來的。Tidd, Bessant & Pavitt,(1997)認為,創新是組織為求生存及發展之活動總稱,可以使公司資產再創 造其創新價值。

賴士葆(1996)認為,創新包括下列事項:結合二種(或以上)的現有事情,以較 新穎方式產生;一種新的理念(idea)由觀念化至實現的一組活動;新設施的發明與 執行;對於新科技的社會改革過程;對於一個新理念,由產生至採用的一連串事 件;組織、群體或社會的新改變;對於既有形式而言,新的東西或事情;對於採 行者而言,新的理念、實務或事項;使用者認知是新的。

Robbins(1996)認為,創新是一種新的意念,可以應用在啟動或增進某項產 品、過程或服務。也就是說,企業為了永續經營就必須不斷創新,創新必備條件 則是必須提升員工的智慧資本。Swanson(1994)認為,創新是特定廠商首次導入含 有新創意之產品或製程。Nonaka與Takeuchi(1995)從組織創造知識理論的觀點,

提出他們對創新的新看法。他們認為,創新是透過知識螺旋的運作或當組織的內 隱知識和外顯知識發生互動時,所獲致得的結果。Burnside(1995)認為,創新是更 多必須與團隊一起實現特定的構想。

Rogers (1995)對創新下了一個定義:「被採用的個人或單位認為是新的觀念、

技術、或實體,謂之創新」。創新可描述為一個觀念、一個產品、一項科技或一 個 程 式 , 對 採 用 單 位 來 說 是 一 新 的 嘗 試 (Grover & Goslar,1993) 。 而 根 據 Drucker(1985)的看法,創新是一個經濟性或社會性用語,而非科技性用語;創新 就是改變資源的產出,或是改變資源所給予消費者的價值與滿足。

Betz(1987)認為創新是修正或發明新的概念,以使其符合現有或未來潛在的 需求,其藉由改進與發展使其原有之功能達到商業化的目的。Gattiker(1990)認 為創新乃一經由個人或群體及組織努力及活動所形成的產品或程序,該過程包括 用以創新和採用新的有用事物及相關資訊。Damanpour(1991)則認為創新可能是 一種新的產品或服務、一種新的製程技術、一種新的管理系統及結構或是一種組 織成員的新計劃。

Porter(1974)表示,商業化乃是指使用新的方法(其他作者將此定義為發明),

28

創新的過程不能與企業策略和競爭環境分開。Vrakking(1990)認為,創新是一個組 織相對於其競爭者而言,用以創造優勢的更新與設計。

上述有關創新的相關文獻中,發現各學者對創新的定義存在不同的觀點,彙 整如表9:

表 9

創新定義表

學者/年代 創新定義

Rogers (1983) 創新本身不但可以影響採用率,而且可透過媒體影響顧 客採用或接受之速度。

Drucker (1985) 賦予資源創造財富的新能力,使資源變成真正的資源。

Betz(1987) 創新是修正或發明新的概念,以使其符合現有或未來潛 在的需求。

Holt(1988) 創新是一種運用知識或關鍵資訊而創造或引入有用的 東西。

Kanter(1988) 創新是將新奇的觀念或問題解決策略加以實踐的集體 歷程(collective process)。

Majaro(1988)

創新為創造力的實現,且必須要同時考慮到創造力的吸 引力,以及創新應符合組織本身能力與條件,此外創新 也涉及了利潤的意圖性,這種意圖性在創造力是較不會 存在的。

Porter,M.E.(1990) 創新的過程不能與企業策略和競爭環境分開。

Gattiker(1990)

創新乃一經由個人或群體及組織努力及活動所形成的 產品或程序,該過程包括用以創新和採用新的有用事物 及相關資訊。

Vrakking(1990) 創新是一個組織相對於其競爭者而言,用以創造優勢的 更新與設計。

Damanpour (1991)

創新可以是新的計畫、產品或服務,新的生產技術、新 的管理架構或管理系統。創新的採用包含新計畫及行為 的產生、發展與實施等過程。

Grover&Goslar(1993) 創新是指對有關的接受單位而言,感覺為新的想法、作 法、或技術。

Nonaka&

Takeuchi(1995)

創新是透過知識螺旋的運作;當組織的內隱知識和外顯 知識發生互動時,所獲致得的結果。

Burnside(1995) 創新是更多必須與團隊一起實現特定的構想。

Robbins(1996) 創新是一種新的意念,可以應用在啟動或增進某項產 品、過程或服務。

29

賴士葆(1996)

認為創新包括下列事項:

1.結合二種(或以上)的現有事情,以較新穎方式產生。

2.一種新的理念(idea)由觀念化至實現的一組活動。

3.新設施的發明與執行。

4.對於新科技的社會改革過程。

5.對於一個新理念,由產生至採用的一連串事件。

6.組織、群體或社會的新改變。

7.對於既有形式而言,新的東西或事情。

8.對於採行者而言,新的理念、實務或事項。

9.使用者認知是新的。

蔡啟通(1997)

創新是指組織內部產生或外部購得的設備、過程、及產 品 (技術層面)以及系統、政策、方案、及服務(管理層 面)等之新活動,此一看法,明確表達了創新來源:可 能是內部產生,也可以是外來的。

Tidd,Bessant&

Pavitt(1997)

創新是組織為求生存及發展之活動總稱,可以使公司資 產再創造其創新價值。

吳思華(2001)

創新可以是新產品、新服務、新的材料、新的製程,都 可能是創新。創新基本的表徵有三:1、新穎;2、有價 值;3、貼心、令人驚奇。

Drucker(2001) 創新靠努力,非靈光一現,創新需要紮實的知識,有時 需要天才,但更需要對事物的集中力。

Drucker(2002)

創新是展現創業精神的特殊工具,創業活動賦予資源一 種新的能力,事實上,創新活動本身創造了資源。創新 是一個經濟性或社會性的用語,非科技性用語。創新可 定義為是改變資源的產出,也可以定義為改變資源所給 與消費者的價值與滿足。

Drucker(2003)

創新是有系統地利用改變,以便帶來契機-在社會及經 濟上、在人口結構及創新方面,而企業績效五大指針中 第二個衡量的標準,就是創新能力。

連正芳(2004)

不論是有形的新產品、新流程及新行為或是無形的新觀 念、新創意及新服務,只要不同於既存的形式,即可稱 之為創新。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

服務業中,新創意和新想法會在快速的時間內被執行,這也表示它們可以很 快的被模仿,在沒有法律保護下,能夠持續不斷的創新,就成為具有領導優勢的 公司重要的考量因素。而且創新必須同時包含從很小到大幅度能夠修正和改善現 有的產品、服務和傳遞系統的所有創新活動。

30

從作業管理的角度來看,Voss(1992)認為創新過程首先要做的是藉由技術性 的方法,來獲得關於市場需求的知識已發展出新的創意和概念,在許多服務業中,

第二個步驟則是服務原型( service prototype)的設計和發展;而這個新發展的服務 原型是需要被測試的,通常是經由公司內部個人管道來執行,在很多情況下則是 透過顧客的使用來進行修正;在新服務投入市場後,必須持續的改善這個開發流 程,以利下一個創新活動的產生,如圖8所示:

圖 8 服務創新的流程

資料來源:Voss, C. A. (1992), “Measurement of Innovation and Design Performance in services,“ Design Management Journal, Winter, p. 40-46

三、創新的類別

Chan et al., (1998)表示對服務產業而言,產品創新與程序創新必須加以釐 清,其認為產品創新是發展一項新產品、新服務與新概念,而創新的成果將表現 在企業的成長與財務績效上,假使在企業財務績效上,有49%的比例收入是因為新 產品或新服務而來,則創新是成功的(Hudson,1994)。程序創新則是企業使用新的 方式來解決問題進而增加企業競爭能力,而改革的方法包含縮減成本、推出新的 預算機制、溝通方式的改善、組織裝置新的產品等。

Chan、Go and Pine(1998)針對香港地區服務創新管理之研究中,則採用了 Mayers(1984) 的服務創新理論,依據技術(technology)與消費模式(consumption patterns)區分出三種服務創新型式如圖9所示:

(一)漸進式創新(incremental innovation):一般較為常見的服務創新型態,包 含較輕微改變的服務程序與步驟,較不需運用科技或是使顧客行為改變。

例如商標的更換與色彩的重置。

服務改善 概念發展

和分析

服務原型 的發展

服務原型 的測試

新服務的 投入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33-41)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