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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力與科技創造力之內涵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創造力與科技創造力之內涵

本節首先針對創造力之意義作簡要之探討,再從各家學派所提之創 造力相關理論及評量工具之發展作為探究科技創造力之基礎,最後並根 據先前所提之創造力之意義及相關理論,其對科技創造力作綜合分析。

一、創造力的定義

日本恩田彰等人指出,創造力就是產生形成新思想觀點的能力(陸祖 昆譯,1998)。Ogletree(1996)則進一步指出,創造力是個人用以產生嶄新 或新奇的產品與構想的能力;是不同觀點之嶄新構想的貢獻過程;是個 人自由自在地對問題、情境、事件做不同角度之審視。一般心理學家同 意給予下列的定義:創造是一種行為表現,該行為表現的結果富有新奇 及價值(張春興,2004)。

1950 年 Guilford 在擔任美國心理學會主席時發表了一場演說,演說 中他呼籲心理學家應重視創造力的研究。Guilford(1959)發表的智力結構 論,將智力解釋為三個向度的立體結構:(1)引起思維的材料,決定思維 的內容;(2)進行思維的心理活動,決定思維的運作;(3)整理思維的結果,

獲致思維的產物。其中有兩種專司思維的能力:其一為聚歛思考,指遵 循求知法則解決問題,從而獲致正確答案的思維方法;其二為擴散思 考,指不囿於唯一的求知法則解決問題,而隨機應變從不同的角度考量 的思維方式。依照Guilford 智力結構論的原意,思維運作向度中的擴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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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可以是一種新概念、新構想、新理論等無形的成果,也可以是一 項新產品等有形的成果,若從產品的角度來看,無論是利用現有的資 源,開發一種新的產品(發明),或將現有的產品進行改良(創新),均可視 為創造力的表現。

二、創造力的 4P

從近年來的發展觀之,創造力的定義與研究取向逐漸從集中於單一 面向演變至整合的觀點(葉碧玲、葉玉珠,2001),除了個體的特質與思 考歷程因素之外,環境與脈絡的影響也日益受到重視。茲列舉對創造力 的內涵與研究取向說明如下。創造力的影響因素眾多,但加以歸納之後 可分為四個類別(Rhodes,1961),也就是「四 P」的概念:人格特質(person)、

過程(process)、產品(product)及環境(place)/壓力(press)。

(一)創造者的人格特質

Roe(1953)和 Mackinnon(1964)研究一些在建構數學、科學領域 中,具有創造力成就者,發現其人格特質是擁有豐富的經驗、評價 的內在化、善於運用構思、願意嘗試冒險、喜愛複雜性的活動、容 忍迷糊曖昧的情境、積極的自我意象並能全神貫注於工作

(Callahan,1978)。Barron(1969)與 Mackinnon(1965)研究在文化上有 創新成就的作家、科學家和建築師的人格特徵如下:重視獨立自 主、智力高超、特別喜愛智慧活動。Torrance(1975)發現,高創造力 的兒童其人格特徵為:頑皮淘氣與放蕩不羈、所作所為有時踰越常 規、待人處事不固執,較幽默、略帶嬉戲(引自葉明正,2002)。陳 昭儀(1992a)綜合國外學者研究提出高創造者的人格特質,多半傾向 於正向的特質,如好奇心、專注力、有毅力、開放性、具冒險性、

獨創性、變通性等。Barron 和 Harrington(1981)歸納出創造者十種共 同的特徵:要有廣泛的興趣、喜歡複雜的事物、具有獨立判斷的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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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自主、壓抑的、有自信、具有高度的審美觀、有能力解決衝突 的自我概念、能夠接納對立或衝突的自我概念、有強烈自我概念 (Eysenck,1999)。

(二)創造的歷程

Wallas 於 1926 年提出創造歷程的四個步驟:(1)準備期

(preparation):確定問題並初步嘗試解決。(2)醞釀期(incubation):暫 時先將問題拋在後而去從事其他的活動。(3)豁朗期(illumination):

對問題產生頓悟。(4)驗證期(verification):嘗試施行解決方案。

Torrance(1988)也提出「創造思考」的歷程,包含下面四個階段:(1) 覺知問題或困難。(2)對於問題做出猜測與假設。(3)評鑑假設並加以 修正。(4)溝通結果。國內學者陳昭儀(1992)整理 22 位學者的階段 說,將創造力成歸納為五點:(1)問題的產生。(2)尋求解決問題或困 難的方法及工作。(3)找出最佳的處理方案。(4)評估、驗證。(5)發 表、溝通與應用。

綜上所述,不難發現各學者對創造歷程的研究與見解雖各有不同,

但整體的模式則大同小異,主要都是從問題解決時的心理歷程來說明創 造的產生。

(三)創造的產品

Stein(1953)認為創造是在合理或有用的條件下被接受的最終產 品,或是在某一時間內被某一團體認為滿意之新奇作品(new

work);Rhodes(1961)則將創造力定義為創造成果(陳昭儀,1992b);

李錫津(1987)主張可以創造後的結果來判斷一個人是否具有創造 性。

創造的產品包括哪些?有學者認為:「成果是思想的產品」,創 造的成果可說是創造過程的成品展現,可能是實體的,如論文、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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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或藝術作品,也可能是理論系統的,如新的技術之開發(陳昭儀,

1992a;Besemer&Treffinger,1981)。而如何判斷產品具有創造性?

Besemer 和 Treffinger(1981)分析了九十個有關創造成果的評價之研 究,整理出 125 種評斷的標準,並歸納為 14 個項目,分屬三個向 度:

1. 新奇性:原始初期性、原創性、轉換性。

2. 問題解決:適合性、適切性、邏輯性、可利用的、有價值的。

3. 精進性及綜合性:引人注目的、複雜的、極佳的、表現的、

系統組織的、巧妙的。

總括而言,有創造力者必有創造性的產品產出,故可由產品來評定 原作者是否具有創造力。而產品是否具有創造性的品質,須符合評斷的 標準,包括:未有人產生過的新奇性;可以解決問題或陶冶性情的適切 性;可使原本的產品變得更好、更有價值的精進性等。

(四)創造的環境/壓力

在環境/壓力的觀點上,主要是為了探究何種壓力或環境有助或 有礙於創造力的發展。綜觀過去的創造力研究,僅少數的創造力研 究注意到特殊社會和物理環境對創造力的影響,Amabile(1988)遂呼 籲要發展「創造力的社會心理學」(引自葉玉珠,2000)。Amabile 也在 1996 年《Creativity in Context》書中提出社會環境會影響創意 的成分,進而影響創造的歷程。Mellou(1996)也指出創造力的展現 需要來自於環境激發,如同儕、父母的接觸,以及足夠的時間與空 間刺激。對於國小學童而言,影響最深遠的環境莫過於家庭和學 校。在家庭中,如與父母親和兄弟姊妹間的互動關係,家中的背景 因素;以及在學校裡,教師、同儕和學校的心理和物理環境,和學 校所處的社區文化,在在都可能影響其創造力發展(Feldman,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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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言之,一個創造者動機的激發到創造成果的產出,甚至於性格的 養成,都與所處的環境:家庭、學校及社會,有密切的相關,如同學者 毛連塭所表示:有創造力的環境才能培養創造的人格特質、創造的環境 有利於創造動機的產生、發展創造思考技能有賴於創造環境提供練習的 機會、創造的環境有利於創造行為的持續進行及創造環境使創造的產品 得以顯現其價值(林幸台,1998)。

三、科技創造力的定義

本研究欲探討之「科技創造力」係植基於一般的創造力,其創作歷 程與重要的影響因素二者重疊部分占大部分,但科技創造力應還是有些 因子是獨立於一般創造力之外及強調的重點不同(吳怡瑄,2002;洪振 方,1998;張珮甄,2003;葉玉珠,2000;葉玉珠、張偉倫、徐悅淇、

鄭芳怡,2003)。

(一)科技創造力該建立在科技領域的專門知識之上

Jonassen(1997)認為所有的創作,必須基於領域知識的建立,尤 其是科技創造力更須創造者擁有最多的背景領域知識,Ram 和 Leake(1995)亦強調研發除了創造力思維活動外,尚須具有專業知 識、基礎知識和應用知識等合成之領域知識;亦即有了這些知識後,

即可解決分析問題,最後藉由系統思考方式解決所需解決的問題 (引自洪榮昭、許書務,1998)。洪文東(1997)也指出當個人的背景不 同, 具有不同的領域專門知識,在不同領域及學科方面所展現的 創造力也就有所不同, 因此科學創造力就有別於藝術創造力或文 學創造力。Dasgupta(1996)指出,科技領域知識會促使科技人員投 入創新和設計的工作並達成目標,透過領域知識的本質將科技人員 的思考行動與一般人的思考行動區隔開來,所以領域知識可視為科 技創造力產出的重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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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山(2000a)等學者,對於科技創造力的定義則著重在科技活動的歷 程,也就是以「創造歷程」的 角度為出發點;而吳怡瑄及葉玉珠(2003) 和陳仙舟及黃俊宏(無日期)等學者,對於科技創造力的定義則主要著重 在產品的觀點,也就是以「創意產品」的角度為出發點。從歷程的角度 來看,科技創造力亦是一種問題解決的過程,此時與一般創造力之間並 無太大的差異;但若從結果的角度來看,科技創造力則著重在科技創新 產品的產出,此時科技創造力與一般創造力就有著很大的不同。無論是 以「創意產品」的角度或以「創造歷程」的角度出發,最後都會有「產 品」的出現,這也是科技創造力異於一般創造力的主要表徵。

四、科技創造力的內涵

「創意產品」與 「創造歷程」是科技創造力中非常重要的兩項元 素。其中「創意產品」更是科技創造力異於一般創造力的主要表徵。以 下,就以「創意產品」與「創造歷程」兩個面向的觀點,對於科技創造 力的內涵進行描述:

(一)創意產品的觀點

Amabile(1996)的認為,創意產品的誕生至少必須仰賴三個基本 成份:

1. 特殊領域技能(domainrelevantskills):構成創造準備狀態以及 完成產品的相關技能。

2. 創造力關係技能(creativityrelevantskills):關係著對訊息的反應 以及相關構想的搜尋。

3. 工作動機(task motivation): 一個人工作動機的高低,亦會影 響其在特殊領域技能和創造力關係技能上的學習與準備,同 時也會影響其創造過程中對任務的認知與對訊息的蒐集。

洪榮昭(1997)若以個人能力來分析,怎麼樣的人較有科技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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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則必須考慮一個人在科技領域之知識力的深廣度,思考力的活 性化,實作力的準確度效度及創作的行動力(不能光說不練)與貫徹 力(不能半途而廢)。前三者,知識力(讀書廣度、深度有關)、思考力 (問題發現、解決或分析、批判、想像有關)及實作力(機件之分解、

組立之準確度或效度)是創作的必要條件;後兩者行動力及貫徹力 是創作的充分條件。

(二)創造歷程的觀點

創造是一種思考的歷程,創造力是當個體遇到問題時,運用創 造思考過程來解決問題所展現出一種解決問題的能力。若從創造歷 程的角度來思考科技創造力,可以從科技教育的教學來進行思考。

創造是一種思考的歷程,創造力是當個體遇到問題時,運用創 造思考過程來解決問題所展現出一種解決問題的能力。若從創造歷 程的角度來思考科技創造力,可以從科技教育的教學來進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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