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小孩月報》動物寓言的原創與仿作
第一節 動物寓言的敘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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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小孩月報》動物寓言的原創與仿作
第一節 動物寓言的敘事模式
根據本論文第四章探討可知,《小孩月報》所刊登動物寓言的來源以伊索寓 言及聖經為主:伊索寓言的動物具有擬人化的特徵,而聖經動物較多作為顯示神 蹟的異徵;伊索寓言之寓意多藉由動物行為來突顯人性,而聖經故事的寓意則是 用作講道、證道。根據本論文第一章第三節關於文本寫作特點的研究方法指出,
文本之所以形成如此獨特的文學樣態,則是基於環境、作者及創作認知(習性)。
而由第四章第二節的研究,可知未具名翻譯自伊索寓言之作品,不僅多數參考《意 拾喻言》的遣詞,且將語言改以淺顯文言或白話,因此歸納出這些作品的寫作習 慣.與范約翰(John Marshall Willoughby Farnham,1829-1917)辦報之主張「其理 淺而明,其詞粗而俚,且佐以諺語,俾童稚心領神會。標以圖畫,令小子觸目感 懷。」1不謀而合,並且更因為當時代背景,傳教士藉由《意拾喻言》等文本來 學習中文,然動物寓言作者所辦學之教會學校較無教授外文,似可推知《小孩月 報》伊索寓言翻譯之作中的許多《意拾喻言》未譯出作品,以及參考《意拾喻言》
之用語但修改與原英文底本不同處的作品,可能是外籍人士或具備翻譯能力的華 人所作。尤其筆者比對發表在《小孩月報》其他具名作者之伊索寓言翻譯作品的 寫作習慣,判定這些未具名伊索寓言譯作皆不屬於同報刊其他具名之來稿者,甚 至在 1879 年范約翰雇用能翻譯英文的助手張志清之後才刊登的未具名譯作,其 翻譯模式並無太大改變,因而推論建立此翻譯模式者應為范約翰。前述皆屬於翻 譯特點的研究,目的為藉此了解《小孩月報》作為報刊「文學場」之實際發生處,
其形成特定文學樣態之背景。而本章則欲更進一步了解,刊登在該報刊之動物寓 言的來稿者創作,是否受此文學場背景之影響,因而顯現與西方聖經、伊索寓言 相似的文學手法,或者尚存在借鑒中國文化或文學傳統之處。
關於動物寓言的敘事模式,《意拾喻言》大抵以「故事加上與寓意相關的諺 語或評論」為主。《小孩月報》動物寓言中屬於伊索寓言翻譯之作品,除沿襲此 敘事結構,更添加幾句說明故事意旨、作者對故事的評論,或有「故事加上勸言」
及「故事加上實際見聞」等模式,例如刊登在 1878 年第 3 卷第 12 期的〈龜兔〉,
故事後有「奉勸諸位學生們」等用語,可知該篇結構為「故事加上勸言」;而刊 登在 1877 年第 22 期的〈農人救蛇〉,則是將伊索寓言故事置於該篇前半篇幅,
後半則是寫出「為財主管帳者貪心不足」的實際見聞。至於《小孩月報》動物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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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來自〈聖經古史〉專欄之篇目,雖則該專欄是各期皆刊登,內容為前期的續篇,
然各篇亦存在不同的敘事模式,其中大多數是以「故事加上說明教義、講道」的 模式展開,此外尚有如刊登在 1877 年第 3 卷第 8 期的〈聖經古史〉是以「故事 加上勸言」,可由該篇文末「我勸世上的人,不要學法老」2之語句可證;另有如 1879 年第 5 卷第 3 期的〈聖經古史〉以「故事加上評論」的敘事模式,該篇評 論的原文內容「可歎巴蘭本來是先知,為了貪心的緣故,就和惡人一塊兒滅亡,
這等看來,我們可不害怕麼」,3作者利用這段文字指出故事要旨,並以「貪心帶 來惡果」來評論巴蘭的行為。
《小孩月報》動物寓言屬於來稿者之原創或仿作中,亦存在如上述各種類型 的敘事模式,大多數是以「故事加上故事意旨的說明或作者評論」,例如刊登在 1875 年第 5 期的〈微蟲佳喻〉,故事末以「悟真子曰」作為評論之開頭;以及 1878 年第 3 卷第 10 期的〈義鵝〉,文末評論開頭為「勸慰子曰」,這類結構猶似《史 記》在本紀、世家、列傳等各個人物記述之後所加上的「太史公曰」,4以及仿效
《史記》此類結構之《郁離子》的「郁離子曰」;《聊齋志異》的「異史氏曰」之 模式。除此之外,尚有以嘆詞作為評論之開頭,例如 1876 年第 17 期的〈燈蟲寓 言〉以「悲夫」作為文末評論之開頭;以及 1877 年第 3 卷第 7 期的〈蛇鼠寓言〉
以「嗚呼」置於故事末評論開頭;1878 年第 3 卷第 12 期的〈鷹拒獵士〉文末評 論開頭為「噫嘻」;還有 1878 年第 4 卷第 6 期的〈家庭和睦〉,以「吁嗟呼!人 生胡不如此貓」為評論,「吁嗟呼」亦為嘆詞,此手法如同《柳河東集.永某氏 之鼠》以嘆詞「嗚呼」開啟後文評論、《意拾喻言.鴉效鷹能》用嘆詞「嗟呼」
作為後文評論的開端,5而且前述五篇《小孩月報》作品來源皆是華人所為,可 作為華人借鑒中國文學傳統之例證。
此外,敘事模式尚有「故事加上勸言」之結構類型,例如 1876 年第 16 期的
〈蠶蛾寓言〉內文提到:「但有一件事是蠶意想不到的,我要講出來勸勸人。」
可知故事後文字用作「勸言」;1878 年第 4 卷第 2 期的〈備避凶險〉,在故事之 後的內容,開頭為「我勸你們小孩子」,可知此處勸言的對象為「小孩」。筆者觀 察發現,故事後的勸言或評論提及「小孩」、「小子」之用語,可確知勸誡對象的 篇目,尚有 1876 年第 18 期的〈小魚之喻〉,勸言中提及「你們這些小孩子,千 萬不可像那小魚愚騃」;1877 年第 24 期的〈知過必改〉,亦在勸言提及「你們做 小孩,凡事要留心」;至於文言的篇目尚有 1880 年第 6 卷第 5 期的〈宜審權變〉,
在講道內容的最後有句「小子聽之」;以及 1878 年第 3 卷第 12 期的〈孔雀白鴿〉, 評論的開頭為「爾小子自思」,從這些用語不難看出作者對於閱報者年紀的設定。
除上述幾種敘事模式外,尚有以「實際見聞」作為故事主軸,而故事發生之 背景來自中國或者西方兼有,例如 1880 年第 6 卷第 7 期的〈馬知主日〉,故事為
2 參見《小孩月報》,收錄於《民國畫報匯編──上海卷》冊 77,頁 334。
3 參見《小孩月報》,收錄於《民國畫報匯編──上海卷》冊 78,頁 255。
4 參見瀧川龜太郎:《史記會注考證》(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97 年 10 月)。
5 參見(唐)柳宗元:《柳河東集》(上海:商務印書館,1935 年 2 月),頁 98-99、顏瑞芳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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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一個武官」的經歷;1880 年第 6 卷第 8 期的〈義犬救嬰〉,則發生在「美 國意大嘎城」;1878 年第 3 卷第 12 期的〈鷹拒獵士〉,發生地點為瑞士及英國蘇 格蘭;1879 年第 4 卷第 9 期的〈猴子偷菩提〉,故事起因是「有一船由西印度往 英國」;1880 年第 5 卷第 12 期刊登摘自《大倫圖說》的〈拯救童稚〉,故事發生 於「美國北方」。再如 1876 年第 16 期〈蠶蛾寓言〉發生處為山東,該篇前半結 構是費師母(Mary McLellan Fitch,1848-1918)以外國人角度觀察山東養蠶情況,
與江南對比,可據此了解傳教士眼中的中國風土文化;1878 年第 3 卷第 10 期的
〈義鵝〉,故事背景為「寧波江東」;1881 年第 6 卷第 10 期的〈禽孝〉為「奉化 董氏女」之見聞;1878 年第 4 卷第 6 期的〈家庭和睦〉為「碧州陸公」之經歷。
藉由這些國內外實際見聞的刊登,閱報者得以增廣海內外各地之事蹟。相較於上 述情況,來稿翻譯則是出現改西方背景為中國的敘事模式,例如刊登在 1880 年 第 6 卷第 5 期、翻譯自阿拉伯寓言的〈騾駝寒夜入主人帳幕〉,將阿拉伯商人起 名作「何義」,便是在原西方背景下稍作「中國化」的修改,該手法在《小孩月 報》伊索寓言翻譯作品亦可見,例如刊登於 1878 年第 3 卷第 11 期的〈齊人妻妾〉, 該篇圖文均作中國化的修改。6
綜上所述,可知《小孩月報》動物寓言屬於來稿者原創的作品,多數敘事模 式看似與該報刊所刊登伊索寓言或聖經故事相近,因此筆者假定閱報者除孩童 外,其餘尚有學生及文人、教會人士,他們亦可能參考這些翻譯作品用以創作、
投稿。為更進一步確認兩者之間的關聯,後文將從來稿者的創作內容來分析。首 先是與伊索寓言情節相仿的創作,刊登在 1876 年第 15 期的〈老鼠青蛙相爭〉,
作者是狄師母(Julia Ann Brown,1837-1898),其故事發生地點在「無知國」的「妄 想山」,由老鼠所居,「不量池」為青蛙棲息處,此背景設定揭示故事中的主角特 質,在同報刊伊索寓言翻譯作品〈豺狼食羊羔〉、〈鵝下金蛋〉亦有如此以背景設 定蘊含故事寓意的手法;7此外,該篇情節雖不同於該報刊所登〈獅熊爭食〉,然 主旨皆是「相爭無益反而損失」;再者,本篇雖僅有故事,然而作者觀點卻透露 在「青蛙生氣的樣兒醜陋不堪,和小孩子生氣的樣兒一般」等情節描述中,筆者 認為此處隱含勸誡小孩勿生氣之用意。1877 年第 3 卷第 1 期由周松鶴所作的〈蛇 龜較勝〉,敘事模式近似同報刊的〈龜兔〉是以競速先抵終點為勝,然而後者故 事中的龜主動向兔邀賽,不同於前者是蛇向龜提議比賽。1880 年第 6 卷第 6 期 由華人教會人士陳松廬所作的〈馬妒喻言〉與同報刊〈驢妒犬寵〉,二文相同處 在於驢、馬以己之勞苦對比犬、豬之無用,然馬所妒之內容為「飽食素餐」,而 驢是對於犬「獻媚於主」甚感不平;前者故事藉文末豬被屠宰的遭遇,使馬幡然 醒悟,而後者則是驢效法犬不成因而受鞭撻之教訓。至於 1877 年第 3 卷第 7 期 由華人教會人士童道法的〈蛇鼠寓言〉與《意拾喻言.羊與狼盟》,皆描寫蛇、
6 關於〈齊人妻妾〉該篇之討論,可參見本論文第一章第二節「內文分析的研究」,以及第二章 第三節插圖對照的表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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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以友誼之名義來矇騙鼠、羊,8使其失去防備而丟失性命。值得注意的是,〈蛇 鼠寓言〉在故事末的評論,將蛇比作「魔鬼」,鼠之遭遇則似人受魔鬼所誘,這 種類型的比喻關係在其他《小孩月報》來稿者創作的動物寓言亦可見,例如本論 文附錄「附表 5」的項次 1〈微蟲佳喻〉、項次 14〈捕鳥〉及項次 26〈備避凶險〉
等篇;甚且尚有如聖經故事將動物作為顯示神蹟之異徵的手法,如附錄「附表 5」
的項次 3、10、15、19、20、21、22、33、34、35 等篇,9由於前述 13 則故事之 探討與本章後二節多有關涉,故此處暫不分析,留待後文一併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