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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小孩月報》動物寓言的原創與仿作

第二節 動物形象的塑造與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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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以友誼之名義來矇騙鼠、羊,8使其失去防備而丟失性命。值得注意的是,〈蛇 鼠寓言〉在故事末的評論,將蛇比作「魔鬼」,鼠之遭遇則似人受魔鬼所誘,這 種類型的比喻關係在其他《小孩月報》來稿者創作的動物寓言亦可見,例如本論 文附錄「附表 5」的項次 1〈微蟲佳喻〉、項次 14〈捕鳥〉及項次 26〈備避凶險〉

等篇;甚且尚有如聖經故事將動物作為顯示神蹟之異徵的手法,如附錄「附表 5」

的項次 3、10、15、19、20、21、22、33、34、35 等篇,9由於前述 13 則故事之 探討與本章後二節多有關涉,故此處暫不分析,留待後文一併論述。

第二節 動物形象的塑造與再造

《小孩月報》動物寓言來稿者創作中,將動物形象比擬作人,使其具有人性 化特質的篇目,見附錄「附表 5」的項次 1、4、5、7、11、12、13、17、18、24、

26 等篇,10筆者試舉其中幾篇分析如下:附錄「附表 5」的項次 1 為刊登在《小 孩月報》1875 年第 5 期的〈微蟲佳喻〉,故事主要以蜘蛛與蒼蠅一來一往的對話 展開,蜘蛛以「口蜜言甘」之語,邀請蒼蠅至寒舍一聚,並誘以「古董玩器」、「錦 繡被褥」及「佳肴美酒」等屬於人類所喜好之事物,足見作者將動物比之於人,

而蒼蠅的反應皆是如「造你的府上,就沒有出來的日子了,我豈受你的誆騙」、「到 你榻上睡的,永不會醒的了」,以及「我剛纔有人請我赴席,已經飽了」一口回 絕,卻在最後由於蜘蛛誇其外貌而失去防備、自投羅網,據該寓言末評論內容「邪 魔亦往往以謟媚之言,誘人輕聽……干法違神,沉淪地獄」,可知該寓言將蜘蛛 比作邪魔,而蒼蠅似受誘惑的世人,頗具宣教意義。將動物比作魔鬼形象的故事 尚有附錄「附表 5」的項次 26,該篇刊登在 1878 年第 4 卷第 2 期的〈備避凶險〉, 故事描述小兔子對於老兔子的勸言未聽,最終丟失性命,作者於故事末勸告「我 勸你們小孩子要防備害靈魂的魔鬼,比這狐狸凶狠得多,必要時刻禱告儆醒,脫 離凶險,纔能免了靈魂的魔鬼」,可知該篇將狐狸比喻為魔鬼,而老兔子及小兔 子之關係猶似作者於文末勸讀者──「你們小孩子」之關係,該段寓意說明的文 字亦帶有宣教用意。附錄「附表 5」的項次 7 為刊在 1876 年第 17 期的〈燈蟲寓 言〉,該篇以清心子與蟲的對話來開展,蟲能言的行為屬於動物擬人化的表徵,

至於情節主要藉由蟲見燈火「舊性仍發,遂拂紅焰而死」的行為,發出「蟲無靈

8 《意拾喻言.羊與狼盟》原文參見顏瑞芳編著:《清代伊索寓言漢譯三種》,頁 36。

9 篇名列舉如下:附錄「附表 5」的項次 3 是〈牧羊說〉、項次 10 是〈知過必改〉、項次 15 是〈義 鵝〉、項次 19 是〈馬知主日〉、項次 20 是〈義犬救嬰〉、項次 21 是〈蟲警〉、項次 22 是〈禽孝〉、

項次 33 是〈神用死烏鴉助人〉、項次 34 是〈神用松鼠獲盜〉以及項次 35 是〈拯救童稚〉。

10 篇名列舉如下:附錄「附表 5」的項次 1 是〈微蟲佳喻〉、項次 4 是〈老鼠青蛙相爭〉、項次 5 是〈蠶蛾寓言〉、項次 7 是〈燈蟲寓言〉、項次 11 是〈蛇龜較勝〉、項次 12 是〈捕蟬寓言〉、項次 13 是〈蛇鼠寓言〉、項次 17 是〈宜審權變〉、項次 18 是〈馬妒喻言〉、項次 24 是〈孔雀白鴿〉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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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尚為其惜;人有靈魂,胡不自惜」之慨嘆,可知該篇是將蟲的行為比之於人。

值得注意的是,附錄「附表 5」的項次 24 為刊登在 1878 年第 3 卷第 12 期的〈孔 雀白鴿〉,通篇以評述展開,將孔雀羽毛華美但內心驕傲,對比白鴿為鳥中最馴 且自親其類,用以啟示孩童「內在美重於外在」的道理,該篇雖並未以故事的方 式呈現,然主觀認定擁有外在美的孔雀,內心必定驕傲,故可視為使動物具有人 性化特質的篇目。這些將動物擬人化的篇目,似可視為伊索寓言等動物故事的延 續,甚且將擬人化的動物比擬作魔鬼誘人,附加了宣教意義。

然而《小孩月報》報刊所顯現的動物形象,亦存在動物不具擬人化特質的篇 目,其敘事模式如聖經故事,將動物用作顯示神蹟之異徵,這些篇目列於本章第 一節最末段,故此處不再重複列舉。除前述篇目外,尚有附錄「附表 5」的項次 6、9、14、23、29、30、31、32、36 等篇,11僅以動物原具有之習性出現於故事 中,亦不具擬人化特質,除項次 23〈鷹拒獵士〉、項次 29〈家庭和睦〉是藉動物 習性對世人處事有所啟發,其餘多數作品宣教意味濃厚,頗能以故事寓意佐證基 督教理。除可分析這些故事如何沿用同報刊伊索寓言譯作及〈聖經古史〉的寓意 說明方式,並可進一步探討這類故事如何將寓意延伸至宣教。相關分析將於本章 第三節探討。

這些作品的動物形象,亦存在與伊索寓言或聖經有所異同之處,筆者試舉犬 狗相關的寓言說明之。刊載於《小孩月報》1880 年第 6 卷第 8 期的〈義犬救嬰〉,

作者為艾約瑟(Joseph Edkins,1823-1905),內容描述美國醫生親身經歷家犬救溺 水孩童的見聞;另載於同報刊 1877 年第 24 期的〈知過必改〉,作者為費師母,

內容描述女童因貪玩誤事,險失足溺水,幸而家中養的狗回到水中咬她衣服,因 此得救。兩則故事皆以實際見聞的方式,突顯為人豢養的狗以靈性救人;同報刊

〈遊歷筆記〉專欄以及「動物圖說」專欄之〈犬圖〉,亦可供理解時人對於犬的 認識及觀感,並且作為前述兩篇來稿者創作之對照。

關於「動物圖說」專欄的相關描述,刊登在 1879 年第 5 卷第 5 期的〈犬圖〉, 該篇附有圖像,裨學童閱讀文字之餘,能具體了解該動物的樣貌、特性。茲引用

〈犬圖〉篇內文如下:

犬之為類,小者為犬,大者為狗,絕大者為獒。類分十餘種,毛分十餘色,

較諸獸為最馴,其用為最大。西人愛若義僕,有育以牽車者,有育以牧羊 者,有育以救人者,有育以守夜者,有育以捕盜者,有育以畋獵者,有育 以相瞽者。北極廣漠之野,綿亘數萬里,隆冬雪深數尺,一望平如銀海,

過客無路可尋,必須藉犬車作指南,否則有顛躓迷途之險。美國有一犬能 于市中購買食物,一日店中買肉,啣之而歸,途遇別犬來爭,此犬絕奔回 家,安放其肉,然後到原處尋其犬而痛噬之,其靈敏如是。犬之服役于人,

11 篇名列舉如下:附錄「附表 5」的項次 6 是〈莫貪心〉、項次 9 是〈天上無險〉、項次 14 是〈捕 鳥〉、項次 23 是〈鷹拒獵士〉、項次 29 是〈家庭和睦〉、項次 30 是〈忠心管鴨〉、項次 31 是〈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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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用甚大,實難盡述。天下萬國,有人即有犬,不以寒暑而絕其類,固天 之所以衛人也。12

根據引文「西人愛若義僕」一段,可知該文觀點是以西人的角度,並且所描述者 為受人豢養的家犬。當中「育以救人者」猶如同報刊〈義犬救嬰〉、〈知過能改〉

所述;「育以守夜者」猶如同報刊翻譯自伊索寓言的篇目〈義犬吠賊〉所述;「育 以畋獵者」猶如翻譯自伊索寓言的〈獵主責犬〉所述。引文主要呈現狗「忠心」

的特質,並可顯示散見於該報刊的動物寓言與動物圖說專欄之結合情況。受人豢 養之犬對人忠心,且能為人分擔工作,甚至可代為購買食物,且不為食物所誘,

足見家犬為「義僕」、「衛人」等形象。至於〈遊歷筆記〉專欄關於犬狗的描述,

可見《小孩月報》1878 年第 4 卷第 7 期,內容提及「義犬救孩」的事蹟,13與〈義 犬救嬰〉同屬實際見聞,並且兩篇文章中的犬皆受人豢養,該篇內容提及瑞士山 嶺冰雪覆蓋,行人常半途遇險,而有「富而仁者,嘗建義庄於中路,畜巨犬以救 之」,以及被救的孩童「騎犬至庄內,得以不死」,該篇版面上方欄位附有「義犬 救孩」之圖畫,此插圖亦為〈犬圖〉一文所用;其他期別的《小孩月報.遊歷筆 記》專欄中,亦有犬狗形象的相關描寫,例如 1879 年第 5 卷第 7 期提及「修士 蓄有救人大犬六隻,短毛高腳,孔武有力」;14以及 1878 年第 3 卷第 12 期提及西 伯利人「用大犬,土人於地上乘無輪車,以大犬數隻曳之馳驅」,上欄附有「拖 車大犬」之圖畫,15可見無論來稿創作,或者同報刊他篇及專欄所描述之家犬,

其形象皆側重正面描寫。

然考察《小孩月報》另二篇翻譯自伊索寓言關於「家犬」的描述,卻是負面 形象的描寫,例如〈犬馬同群〉故事場景在「馬槽」,而犬坐於其間,可知故事 中的犬與馬皆為人所豢養,內容則描寫犬貪心的形象,且將之比喻為「看財奴」,

並以「自己用不來,又不肯給人用」作行為註解;《意拾喻言.牛狗同羣》內容 與此相仿,且文末亦有「如世之守財奴,不利於己,無益於人」這樣的評論;16再 比對聖經可發現,《舊約聖經.以賽亞書》第 56 章第 10 至 11 節亦有狗「貪食」

形象的描寫:「他看守的人是瞎眼的,都沒有知識,都是啞巴狗,不能叫喚;但 知做夢,躺臥,貪睡,這些狗貪食,不知飽足。這些牧人不能明白──各人偏行 己路,各從各方求自己的利益。」17描寫的是牧人如啞巴狗貪食且各謀己利。《小 孩月報》另篇翻譯自伊索寓言的〈劣犬〉,則從其「不受人管束,常出生事,東

12 參見《小孩月報》,收錄於《民國畫報匯編──上海卷》冊 78,頁 280。

13 原文參見《小孩月報》,收錄於《民國畫報匯編──上海卷》冊 78,頁 109-111。 案:筆者發 現《小孩月報》1878 年第 4 卷第 7 期〈遊歷筆記〉之內文描述與插圖,均擷取自林樂知(Young John Allen,1836-1907)主編的《教會新報》1868 年第 1 期第 7 頁,可參見本論文第二章第四節的 論述。

14 原文參見《小孩月報》,收錄於《民國畫報匯編──上海卷》冊 78,頁 310。

15 原文參見《小孩月報》,收錄於《民國畫報匯編──上海卷》冊 77,頁 573-574。

16 參見顏瑞芳編著:《清代伊索寓言漢譯三種》,頁 30。

17 參見聯合聖經公會編:《聖經:英皇詹姆士本/新標點和合本(中英對照)》,頁 1143。以及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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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怒其無狀」,可知其飼主為「東人」,並且該篇故事後半有段內容,似可視為作 者觀點,節錄原文如下:

……此如世上無知之徒,往往將其所行非禮之事,誇示於人,恬不知恥,

在識者視之,以為狂妄,故人宜安心持重,寅畏真神,依真道而行,庶免 邪魔之陷害。18

據引文可得知,作者評論劣犬為「無知」的象徵,筆者認為同《舊約聖經.箴言》

據引文可得知,作者評論劣犬為「無知」的象徵,筆者認為同《舊約聖經.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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