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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別十智的第一個判准,便是有漏與無漏。在〈分別界品〉中,《阿毘達磨 俱舍論》將一切事物區分成兩種:有漏、無漏。「漏」即煩惱,有漏的事物即「會 增加煩惱的事物」,反之無漏的事物即「不會增加煩惱的事物」14。而有漏的事 物便相應於世俗智,無漏的事物則相應於除了他心智的其餘八智15

(T29:1558:134c9-15)

無漏的事物則被更進一步的區分:法智與類智之間的區分是以欲界

(kāmadhātu)、色界(rūpadhātu)到無色界(ārūpyadhātu)的不同16。苦智與集 智雖然有同一個對象,但卻各自有不同的行相(ākāra)17;滅智與道智除了行相 不同,對象也不同。由於知道別人的心靈狀態需要一些功夫,所以另外設立他心 智;由於已經「完全」了解18四聖諦,所以稱為盡智;所有無漏的事物作為因所 產生的智慧,即是無生智。(T29:1558:135b13-22)

在此我們可以發現,由於有漏的事物和無漏的事物合起來便是世間萬物,覺 悟者的心識理論上是有可能包含所有事物的。就「覺悟者就是認識真理者」的定 義而言,這樣的結果並不令人意外,Griffiths (1994)便是如此主張。但其中所引 發的哲學問題依然值得進一步的討論:人們最終如何認識到所有事物?假若不是 所有事物,其範圍又是在哪裡?

筆者的初步想法是:根據〈分別智品〉,無漏智的對象是四諦及其十六行相19, 而有漏智的對象便是一般人所認識的對象20。然而覺悟者為何需要有漏智呢?亦 即,覺悟者為何也需要認識諸如瓶子等一般人所認識的對象?在本文「4. 覺悟 之後的狀態與伴隨的能力」中筆者分析,與一般大乘佛教對阿毘達磨佛教的批評 不同,阿毘達磨佛教也相當重視「使他人獲得救贖」。而認識一般人所認識的對 象,將會有助於覺悟者講解無我的道理。但是這倒底如何可能?亦即,已經解脫 的覺悟者如何能夠與還未解脫的一般人有相同的認識?或者說其實一般人的世 俗智與覺悟者的世俗智有所不同?這會是本節討論的重點。

2.2. 無漏智的主要內容──四諦十六行相

無漏智的主要認識內容,便是四諦十六行相。〈分別智品〉對此亦有相當多

14 一切法略有二種:謂有漏、無漏。有漏法云何?謂除道諦餘有為法。所以者何?諸漏於中等 隨增故……無漏云何?謂道聖諦及三無為……所以者何?諸漏於中不隨增故。(T29:1558:1c6-13)

15 他心智本身可分為有漏他心智與無漏他心智兩種,詳見本文「2.4. 他心智」的討論。

16 「三界」在本文「3. 十智與見道、修道」中有更詳細的描述。

17 此即四諦十六行相。

18 嚴格來說,苦諦是被知,集諦是被斷,滅諦是被證,道諦是被修。不過在此皆以「知」來簡 稱。

19 詳見本文「2.2. 無漏智的主要內容──四諦十六行相」一節。

20 前有漏智總名「世俗」,多取瓶等世俗境故。(T29:1558:134c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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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著墨。首先,十六行相分別為:苦諦有非常、苦、空、無我四行相;集諦有因、

集、生、緣四行相;滅諦有滅、竟、妙、離四行相;道諦有道、如、行、出四行 相。(T29:1558:119b15-9)對於十六行相的具體內容,〈分別智品〉提供了四種說 法,以下僅擇一說明,至於四種說法的具體解釋及其之間的相互關係,則是未來 本章的重點之一。

苦諦的四行相是個別反對以下四種看法:常見(某些事物是恆常不變的)、 樂見(某些事物是能永遠產生快樂的)、我所見(某些事物是屬於我的)、我見(某 些事物是我);集諦的四行相是個別反對以下四種看法:無因見(事物的產生是 沒有原因的)、一因見(事物的產生只有一個原因)、變因見(事物現在的存在是 由原先的存在轉變而來)、知先因見(事物是由一位神所創造的,但該神並非事 物產生的唯一原因)21;滅諦的四行相是個別反對以下四種看法:沒有解脫、解 脫是苦、修行時所得的快樂便是最大的快樂、解脫並非永遠解脫;道諦的四行相 是個別反對以下四種看法:無道見(沒有解脫的方法)、邪道見(佛教的解脫方 法是不對的)、餘道見(除了佛教還有其他解脫方法)、退道見(依照佛教的方法 所得的解脫並非永遠的解脫)。(T29:1558:137b24-c2)

從這裡我們可以得到一些行相的特徵:為了矯正錯誤的認識,因此以正確的 認識模式來認識事物,例如「我認識到一個『把杯子視為無常』的認識框架」, 而這樣的認識框架似乎有一定的客觀性。Griffiths (1994)主張「覺悟者沒有心識 內容」的理由之一,便是認為無常等真理本身是常而不變的。而所謂「心識內容 常而不變」,便是指「心識就是諸法真理本身」,在此意義下覺悟者的心識被化約 成諸法真理,覺悟者也就因此沒有心識了。而認識框架的客觀性是否也會陷入與 Griffiths 同樣的主張,將會是討論重點之一。

2.3. 最後獲得的智慧──盡智與無生智

盡智與無生智恐怕是十智中最為神秘的兩個智慧,〈分別智品〉特別針對此 二智進行說明:當覺悟者於修行結束後了解到「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

我已修道」,這就是盡智;當覺悟者於修行結束後了解到「我已知苦,不應更知;

我已斷集,不應更斷;我已證滅,不應更證;我已修道,不應更修」,這就是無 生智22

這裡會是對於所謂「改變後的最終型態」的描述。「我已知苦」與「我已知 苦,不應更知」的差別在哪裡,〈分別智品〉中並沒有明說,但是筆者以為論中

21 此處的解釋來自:Poussin (1924/2012: 2199) 、櫻部建、小谷信千代、本庄良文(2004: 58)。

22 云何盡智?謂無學位若正自知「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我已修道。」……云何無 生智?謂正自知「我已知苦,不應更知。」廣說乃至:「我已修道,不應更修。」由此所有廣說 乃至是名無生智。(T29:1558:135a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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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處對於此二智的談論可以給我們一些線索,比如〈分別賢聖品〉、〈分別智品〉

中皆有提到:有些阿羅漢只會有盡智,不會有無生智,有些阿羅漢則是有兩智23。 倘若我們能夠區別出這些阿羅漢的不同,或許能對此二智的區別有更進一步地了 解。又,世親將「我已知苦」等描述歸類於後得智24,如此一來盡智與無生智便 有無法被言說(non-verbalized)、沒有經過概念化(non-conceptualized)的性質,

這些性質背後的意義為何?同時世俗智與後得智都是可以言語、經過概念化的,

兩者之間的區別又是什麼?

筆者的初步想法為:根據〈分別智品〉,後得智語言化與概念化的特性,其 基礎乃是建立在盡智與無生智中25。如果以Gennaro (2008)的說法來看,這表示 盡智與無生智也有語言化與概念化的特性。但若是如此,將會掉進Gennaro 的主 張:如果我們真的想堅持盡智與無生智沒有語言化與概念化的特性,我們就得承 認或許盡智與無生智並不是心識狀態。Gennaro 的主張如何用《俱舍論》的說法 重新詮釋,以及該如何反駁,會是討論的重點。

2.4. 他心智

十智當中最有趣的,非他心智莫屬。〈分別智品〉對於他心智有許多相當細 膩而有趣的描述。比如,他心智根據認識對象的不同,可以區分成有漏與無漏:

有漏他心智的對象是該他心的內容,無漏他心智的對象則是他心中道諦的四行相

26。另一方面,他心智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階位較低的阿羅漢無法得知階位較 高的阿羅漢的心靈狀態,反之卻可以。同時,他心智只能知道當下的他心,不能 知道過去與未來的他心等等。(T29:1558:134c29-135a6)

他心智作為心識哲學的議題之一,筆者欲探討其具體的運作機制及其可行性。

然而從解脫學的角度觀之,更為關鍵的問題依然在於:他心智在解脫學中所扮演 的角色為何?

筆者的初步想法為:根據〈分別智品〉,這裡所說的他心智,並不是一般所 認為的「可以認識他人的心靈內容」的智慧。他心智確實可以認知他心,但是認

23 不動種性諸阿羅漢,盡智無間起無生智……除不動法餘阿羅漢,盡智無間有盡智生。

(T29:1558:128a2-5)

時解脫者定成九智,加盡智;不時解脫定成就十,謂增無生。(T29:1558:138b10-12)

24 如何無漏智可作如是知?迦濕彌羅諸論師說:「從二智出後得智中作如是知,故無有失。由此 後得二智別故,表前觀中二智差別。(T29:1558:135a28-b2)這裡雖然是「迦濕彌羅諸論師」的說 法,但從之後談到「盡智、無生智的行相」的說法看來,世親是支持此說的。詳見

(T29:1558:136c8-11)。

25 由此二智,雖勝義攝,而涉於世俗,欲離空非我。謂由彼力,於出觀時作如是言:「我生已盡,

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T29:1558:136c8-11)

26 他心智中:若無漏者,唯有緣道四種行相……若有漏者,取自所緣心、心所法自相境故。

(T29:1558:135c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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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的範圍是有一定界線的:欲界、色界與煩惱相關,即能斷除煩惱的他心27。若 由此角度觀之,他心智與「使他人解脫」關係非常密切。在談及解脫之後的種種 能力時,亦有不少與他心智有關28

3. 十智與見道、修道

在《俱舍論》中,欲獲得覺悟者的心識內容,唯一的方法便是透過所謂的「修 行」,也就是順解脫分(moksabhāgīya)、順決擇分(nirvedhabhāgīya)、見道

(darśanamārga)、修道(bhāvanāmārga)及無學道(aśaikṣamārga)的過程。因 此在進入〈分別智品〉中關於十智與修行的具體內容之前,筆者將先簡介整個修 行過程,以此為基礎,進入本章接下來的討論。

3.1. 十智與見道

〈分別智品〉開頭便提及:「前品初說諸忍、諸智,於後復說正見、正智。」

(T29:1558:134b20)「前品」即〈分別賢聖品〉,說的便是在修行的各個階段所成 就的不同賢聖,亦即所謂的資糧位、加行位29、見道位、修道位及無學位。然而

〈分別賢聖品〉的主要內容是修行的方法與修行所成就的不同賢聖,其與覺悟者 的心識(十智)之間的關聯,主要是在〈分別智品〉中講述。

十智在修行階段中開始有所作用,是從見道開始。然而見道中,「智(jñāna)」

只佔了一半,另外一半是「忍(kṣānti)」。忍與智密切相關,其分類也是依賴於 智的不同,其中最主要的便是法智與類智的區分。

何謂法智及類智?〈分別賢聖品〉中提到:「最初證知諸法真理,故名『法

何謂法智及類智?〈分別賢聖品〉中提到:「最初證知諸法真理,故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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