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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悟者的心識內容──以〈阿毘達磨俱舍論‧分別智品〉為中心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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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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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 哲學所 碩士學位論文. 政 治 大 The Conscious Content of an Awakened Being 立 - A Study Focusing on the Chapter of Knowledge (Jñāna). 覺悟者的心識內容──以〈阿毘達磨俱舍論‧分別智品〉為中心. ‧. ‧ 國. 學. of the Abhidharmakośabhāṣya.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研究生:林芳民 指導教授:耿晴 民國 106 年 7 月 20 日. v.

(2) 摘要 本文有一中心主軸,亦即從「覺悟後」的角度來討論覺悟者(awakened beings) 的心識(consciousness)內容。此問題意識的發展源自於 Griffiths (1994)、Siderits (2011)及 Gennaro (2008)等研究,這些研究無一不從佛學研究者皆耳熟能詳的概 念(諸如無我、無分別、不可說等)出發,來看待覺悟者的心識內容,並且三者 或多或少都有相同的結論:佛教的目標、無我主張最後的理論後果,皆有否定心 識活動的傾向。本文的目的雖不在於直接檢驗三者的說法,但本文的源起,便是 在於此問題意識,亦即:覺悟者的心識內容會是如何? 對此核心議題,筆者選擇以〈阿毘達磨俱舍論‧分別智品〉為研究核心,探 討覺悟者的心識內容(即十智)及彼此之間的關聯。對此主要的研究議題有二: (1)一般人的世俗智與覺悟者的世俗智有沒有區別?(2)覺悟者的世俗智與覺悟者 的盡智有沒有不同?對於第一個議題,筆者以為〈分別智品〉主張:兩者並沒有 區別。一般人會有的煩惱,在覺悟者的世俗智中也都可以發現;針對第二個議題, 筆者認為〈分別智品〉的回答會導致兩個完全不同的解讀,一個認為沒有不同, 另外一個認為有所不同。.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除了這個核心議題之外,筆者亦對於〈分別智品〉大部分的內容進行梳理。 討論了十智與見道、修道之間的聯繫,以及「智所成德」的具體內容及背後可能. n. al. er. io. sit. y. Nat. 蘊含的思想。尤其在「十智與修道」的相關段落中,(i)玄奘的翻譯與(ii)現存的 梵文、藏譯、真諦譯有很大的出入,因此以往的研究皆不重視玄奘譯。然而筆者 在比對(i)與(ii)之後認為,兩者的內容並不互相排斥,甚至互相補足彼此沒有提 到的內容,單看(i)或(ii),皆無法對文本有全盤的理解。因此在對比後,筆者整 理出該範圍中〈分別智品〉的完整內容。. Ch. engchi. i n U. v. 關鍵字: 《阿毘達磨俱舍論》 (Abhidharmakośabhāṣya) 、阿羅漢(arhat) 、覺悟者 (awakened being)、心識(consciousness).

(3) 目錄 1. 導論........................................................................................................................... 1  1.1. 文獻回顧........................................................................................................ 3  1.2. 用語釐清........................................................................................................ 5  1.3. 論文結構與章節............................................................................................ 6  1.4. 研究方法與步驟.......................................................................................... 16  2. 十智......................................................................................................................... 17  2.1 十智的區分,以及對世俗智的討論........................................................... 17  2.2. 無漏智的主要內容──四諦十六行相...................................................... 21  2.3. 最後獲得的智慧──盡智與無生智.......................................................... 24  2.4. 他心智.......................................................................................................... 30  2.5. 小結............................................................................................................ 35  3. 十智與見道、修道................................................................................................. 37  3.1. 十智與見道.................................................................................................. 38  3.2. 十智與修道.................................................................................................. 42 .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3.3 小結............................................................................................................... 47  4. 覺悟之後的狀態與伴隨的能力............................................................................. 52  4.1. 佛不共德...................................................................................................... 52  4.1.1 十心力,以及身力............................................................................ 52  4.1.2. 四無畏............................................................................................... 55  4.1.3. 三念住............................................................................................... 56  4.1.4 大悲.................................................................................................... 57  4.2. 佛與不動阿羅漢都有的特質...................................................................... 58  4.2.1. 無諍................................................................................................... 58  4.2.2. 願智................................................................................................... 61  4.2.3. 四無礙解........................................................................................... 63  4.3. 小結.............................................................................................................. 64  5. 結論......................................................................................................................... 66  5.1. 整體回顧...................................................................................................... 66  5.2. 各章回顧...................................................................................................... 69  5.3. 未來展望...................................................................................................... 70  參考文獻...................................................................................................................... 72 .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4) 縮寫: AKBh: Pradhan P. (Ed.), (1967). Abhidharmakośabhāṣya of Vasubandhu. Patna: Kashi Prasad Jayaswal Research Institute. AKVy: Wogihara, Unrai. (Ed.), (1971). Sphuṭārthā Abhidharmakośavyākhyā. 2 vols., Tokyo: Anastatic Reproduction. 凡例: 1. 梵文皆以斜體表示,漢譯引文皆以標楷體表示。 2. 在翻譯和引文中,[]表示為使語句通順而補上原文所沒有的詞語,()表 示為進一步釐清詞語意思而做的說明。 3. 稱友疏(AKVy)的引文中,若有句子是用粗體表示,則表示該句是稱友疏引 用的《俱舍論》(AKBh)原文。.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5) 1. 導論* 本文旨在於探討《阿毘達磨俱舍論》 (Abhidharmakośabhāṣya) (以下簡稱為 《俱舍論》)對於解脫學(Soteriology)的陳述與理論,及其背後可能蘊含的哲 學意涵。亦即,探討《俱舍論》對人們如何改變自身的心靈狀態以及看待世界的 方式1,最後獲得解脫,以及解脫之後的狀態與伴隨而來的能力的討論。 在解脫學的議題中,最基本的研究架構便是說明以下三件事情:(1)一般人 對於自身與世界的認知,及其背後所蘊含的認識結構;(2)一般人應當往哪一方 向進行修行發展,發展結束後的最終型態為何,其心靈狀態及與世界的互動又是 以何種方式呈現;(3)這樣的解脫方法如何可能、該以何種方式實現。而這在《俱 舍論》中,大致上是以下的方式呈現: (a) 一般人的認知結構。這也就是佛學的無我(anātman)理論,具體體現於《俱 舍論》對於法(dharma)的分類,亦即所謂的五位七十五法中的心法(citta)與 心所法(caitta); (b) 改變後的最終型態。這也就是關於覺悟者(awakened beings)心識 (consciousness)的描述,同時也是〈分別智品〉的主要內容,亦即關於「十智」 (jñāna)的討論。 (c) 實現最終型態的方法。這也就是修行的理論。.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y. Nat. 上述三項工作中, 「一般人的認知結構」可說是整個解脫學的基礎2,然而因. sit. n. al. er. io. 其複雜程度,至今依然沒有一個有系統性、理論性的研究成果。有鑑於此,本文 的研究進路將另闢新徑,從「發展的最終型態」開始研究,亦即從〈俱舍論‧分 別智品〉中所描述的「十智」及相關概念開始著手。如此一來,除了可以不讓阿 毘達磨佛教解脫學的研究停滯不前,筆者相信這樣的研究成果也能為未來心與心 所的研究提供一些研究方向。. *. Ch. engchi. i n U. v. 在本文寫作過程中,筆者當然要感謝系上老師、行政人員、學長姐及同儕等人一直以來的幫助 與激勵。其中特別感謝指導教授耿晴老師各方面的指導、林鎮國老師在佛學及文獻閱讀方面的訓 練、王華老師在心識哲學方面的教導。其實還有其他許多老師的關心、同儕間精彩的討論與建議 等應該感謝,然而礙於篇幅,在此只能割愛。家人一直以來的支持也令筆者感激不盡。除此之外, 筆者亦要特別感謝 (1) 財團法人聖嚴教育基金會於 2015-2016 年提供一學年的漢傳佛教研究生獎學金; (2) 科技部「培育年輕人才:意識哲學」計畫(MOST 102-2420-H-038-004-MY3)於 2014-2016 的 補助。 1 Garfield (2012)將佛教「藉由修行改變心識狀態」的解脫學理論理解成道德心理學(moral psychology) ,並認為關於此方面的探討會是佛教對於認知科學(cognitive science)真正的貢獻。 雖然筆者無法否認解脫學確實與道德心理學有些相似,但是否能因此就將兩者等同而論還需要更 進一步地討論。因此筆者在此還是使用「解脫學」一詞,但有時也會有道德心理學層面的意涵。 2 早在阿毘達磨(abhidharma)佛教研究的初期,便有學者注意到阿毘達磨佛教對於心法與心所 法的詳細描述在心理學上有許多的可能貢獻,這點也是連結解脫學與道德心理學的證據之一。可 參考木村泰賢 (1968)。 1.

(6) 需要注意的是,其實從修行過程來看,十智當中只有盡智(kṣaya-jñāna)、 無生智(anutpāda-jñāna)算是「改變後的最終型態」 ,而世俗智(lokasaṃvṛti-jñāna) 則算是「一般人的認知結構」 ,其餘七智算是「實現最終型態的方法」 。然而若單 純問說「覺悟者俱有十智中的那些智?」筆者會根據本文「2. 十智」的討論毫 不猶豫地主張:都有!也是在這個意義下,筆者在此說「十智都是改變後的最終 型態」。 同樣從「發展的最終型態」角度來討論覺悟者心識內容的,還有 Griffiths (1994)、Siderits (2011)。前者以佛的「三身(trikāya)」理論3為研究進路,後者 則以「非反身心識理論(irreflexive theory of consciousness)」4為研究進路。儘管 研究的主題不相同,然而兩人皆得出了非常相似、且令人難以置信的結論:覺悟 者並沒有心識狀態(conscious mental state) 。Griffiths (1994)認為,三身理論嚴格 區分了「佛實際上的樣子」和「佛在人們眼中的樣子」,因此雖然人們眼中的佛 看起來有情感、有思想,與一般人無異,但三身理論強調,實際上的佛不只不會 有情感與思想,任何用來描述一般人心靈狀態的語詞都無法用在佛身上5;Siderits.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2011)則認為非反身心識理論中,認識與被認識的心靈狀態兩者之間的關係只不 過是「被認識的心靈狀態可以被應用在行為與言說當中」,然而如果心靈狀態被 化約成行為與言說,那麼只要人們能夠有行為與言說的表現,即使沒有所謂的心 靈狀態也沒有關係。. n. al. er. io. sit. y. Nat. Griffiths (1994)、Siderits (2011)皆主張: 「沒有心識狀態」會是佛教無我理論 的理論後果。這樣的主張將會關乎人們如何理解、接受無我理論。本文的目的雖 不在於直接檢驗兩者的說法,但本文的源起,便是在於此問題意識,亦即:根據 〈分別智品〉 ,是否也會有同樣的結果?假如不是,覺悟者的心識內容會是如何? 假如是,又該如何對其進行評價?筆者希望能藉由對〈分別智品〉的細緻研究, 回答這些問題。. 3. Ch. engchi. i n U. v. 亦即法身(dharmakāya) 、受用身(sambhogakāya) 、變化身(nirmānakāya) 。這一般來說是源 自於大乘(mahāyāna)佛教的概念,而從 Griffiths (1994)的意圖來看,其研究是欲貫穿整個佛教 思想發展的。 4 與非反身心識理論相對的即是「反身心識理論(reflexive theory of consciousness)」 。簡言之, 前者主張「一個心靈狀態(mental state)無法認識到自己,而是需要下一個心靈狀態來認識上一 個心靈狀態」 ,後者則主張「一個心靈狀態可以認識到自己」 。若根據 Siderits (2011)的描述,前 者的主要支持者是阿毘達磨佛教與中觀學派(mādhyamaka),後者的主要支持者是唯識學派 (yogācāra) 。 5 三身理論後期對於法身的討論似乎也意識到了 Griffiths 提出的問題,因而開始強調有兩種法身: 自性法身與智慧法身。前者與 Griffiths 的描述基本相符,後者則強調佛的心靈狀態。 2.

(7) 1.1. 文獻回顧 世親(Vasubandhu)6所著的《俱舍論》現在流傳的梵文本是由 Rāhula Sāṃkṛtyāyana 於 1935 年在西藏寺院中找到的。但是由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完整 的校對整理一直到了 1967 年才由 P. Pradhan 出版。藏文譯本則由吉祥積(dPal brtsegs)於九世紀時譯出,收錄於藏文大藏經的的丹珠爾(bstan 'gyur) 。漢譯本 有兩個翻譯:由真諦翻譯的《阿毘達磨俱舍釋論》與玄奘翻譯的《阿毘達磨俱舍 論》7。《俱舍論》全書共分九品,按順序為:〈分別界品〉、〈分別根品〉、〈分別 世間品〉 、 〈分別業品〉 、 〈分別隨眠品〉 、 〈分別賢聖品〉 、 〈分別智品〉 、 〈分別定品〉、 8 〈破我品〉 。 按照普光《俱舍論記》的說法,這九品的分類與順序有其嚴謹性:〈分別界 品〉 、 〈分別根品〉總說一切法的分類,亦即有漏法(sāsrava)與無漏法(anāsrava) 的區分9。 〈分別界品〉主要說明一切法的本質(體) , 〈分別根品〉則主要說明一 切法的作用(用)。其後的〈分別世間品〉、〈分別業品〉、〈分別隨眠品〉三品專 門說明有漏法,而〈分別賢聖品〉 、 〈分別智品〉 、 〈分別定品〉則專注於無漏法。 有漏法三品與無漏法三品的順序安排都有同樣的結構:先「果」 、中「因」 、後「緣」。 亦即, 〈分別世間品〉說明有漏法的結果、 〈分別業品〉說明產生有漏果的原因、 〈分別隨眠品〉則說明讓有漏果的原因產生的條件。無漏法三品以此類推。 (T41:1821:1c10-2a19)而〈破我品〉則像是最後附錄,即便沒有此品,對於整個文 本的文章結構並無大大影響。〈破我品〉的寫作風格與前八品都非常不同,最為 顯著的就是沒有頌文(kārikā);另一方面,眾賢(Saṃghabhadra)為反對《俱 舍論》而著的《阿毘達磨順正理論》(Abhidharmanyāyānusāra)完全沒有提及 此品。然而 Bhikkhu KL Dhammajoti 根據梵文本,主張世親在前八品中便已經提 及〈破我品〉,可見世親確實有意將此品視為《俱舍論》的一部分10。.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古代對於《俱舍論》的註釋書中,稱友(Yaśomitra)的註釋一直都是在《俱 舍論》的梵文本出土前最佳的參考資料。稱友的註釋早已於 1932-1936 年由日本 6. 有學者認為,著《俱舍論》的世親與做為唯識學先驅者的世親只是名字相同的兩個人。前者年 代約在 400 年至 480 年,後者年代約在 320 年至 380 年。二者的混淆乃源於陳代真諦譯的《婆藪 槃豆法師傳》的內容,此書結合二人的資料,以兩人為一人。詳細可參閱:Frauwallner (1951)。 由於這與本文之主要內容並無直接關聯,故本文還是以主流看法為主,這裡僅提供此一看法做參 考。 7 雖然說真諦的譯本,相較於玄奘的譯本更為接近梵文的寫作方式,也較與現存的梵文本一致。 但本文依然會根據傳統,以玄奘譯本中的用詞與翻譯為主。 8 如同許多學者所指出的, 《俱舍論》如此的章節分法與《阿毘曇心論》(Abhidharmahṛdaya)、 《雜阿毘曇心論》(Saṃyuktābhidharmahṛdaya)有高度的相似性,顯示出其中的傳承關係。對 此詳細可參閱:Bhikkhu KL Dhammajoti 於 Poussin (1924/2012)中撰寫的介紹文、木村泰賢 (1968) 、 釋演培(1971)。關於《阿毘曇心論》與《雜阿毘曇心論》,請見本節後續的討論。 9 關於《俱舍論》中對這些專有名詞的解釋,請見本文「1.3. 論文結構與章節」一章。 10 參見 Bhikkhu KL Dhammajoti 於 Poussin (1924/2012)中撰寫的介紹文,頁 7。 3.

(8) 學者荻原雲来陸續校對出版。漢傳的註釋方面,有普光的《俱舍論記》 (T1821)、 法寶的《俱舍論疏》(T1822)、圓暉的《俱舍論頌疏論本》(T1823)、神泰的 《俱舍論疏》(X836,不全)。 西方對於《俱舍論》的翻譯與註解,最著名、成就最高的當屬 Louis de La Vallée Poussin。Poussin 將《俱舍論》翻譯成法文,令人驚豔的是,由於當時梵 文本尚未出土,Poussin 主要的參考資料便是稱友的註釋書、普光與法寶的註釋, 以及佐伯旭雅的《冠導阿毗達磨倶舎論》。Poussin 大作的英文譯本中最著名的, 想必是 Pruden 於 1988-1991 年間出版的翻譯。除了翻譯,Pruden 重新整理了 Poussin 原本的註解,並註明其中引用文獻的出處。近期於 2012 年 Gelong Lodrö Sangpo 也出版了其英文翻譯,除了進行翻譯與增補,Sangpo 為每一品進行小結, 並提供近幾年來學界的相關研究成果,是進行後續研究的絕佳參考。. 政 治 大. 日本學界方面,除了上述提及的佐伯旭雅的《冠導阿毗達磨倶舎論》,還有 以其為基礎更進一步改進的,平川彰主編《真諦譯對校阿毘達麿俱舍論》。這些 都是以漢傳的翻譯與注視為主的文獻整理。平川彰同時對照梵、漢、藏三種譯本, 於 1978 年出版了詞語之間的對照,是進行文獻比對研究必不可缺的工具書。對 於梵文文獻的研究,當推不論是在日本還是國際都享譽盛名的櫻部建,其與小谷 信千代等人合譯了《俱舍論》中的無漏三品與稱友的註釋。. 立. ‧. ‧ 國. 學. sit. y. Nat. 另一方面,《俱舍論》背後繼承了當時阿毘達磨佛教中說一切有部 (sarvāstivāda)的發展11,其內容可以追溯至現存最早期的阿毘達磨佛學文獻:. n. al. er. io. 《阿毘達磨發智論》 (Jñānaprasthāna)及其六個「足論」 (padaśāstras)12:《阿 毘達磨集異門足論》 (Saṅgītiparyāna) 、 《阿毘達磨法蘊足論》 (Dharmaskandha)、 《阿毘達磨識身足論》(Vijñānakāya)、《阿毘達磨界身足論》(Dhātukāya)、 《阿毘達磨品類足論》(Prakaraṇapadā)、《施設論》(Prajñaptiśāstra)。 《阿 毘達磨發智論》可以說是說一切有部理論初期的集大成,同時也是往後發展的基 礎13,也因此在漢傳佛學中被稱為「根本阿毘達磨」。在《阿毘達磨發智論》之 11. Ch. engchi. i n U. v. 《俱舍論》雖然是以說一切有部的作品為基礎,做了更進一步的發展,但其地位之所以突出, 便是在於其中紀載了其他諸多派別的說法,同時又不拘泥於說一切有部本身的主張,而展現出對 其他派別的理論的同情,尤其對於經量部(sautrāntika)的想法多有所贊同。在玄奘弟子神泰的 注疏《俱舍論疏》中便提及,世親在面對自己所屬的學派與其所中意的經量部說法兩者之間的矛 盾時,居然同時承認兩者的說法,理由是「經部不違理故,薩婆多(此即說一切有部的音譯)我 所宗故。」(X53:836: 43a8-9) 事實上,正是由於《俱舍論》有批判說一切有部的傾向,與世親約 略同時期的眾賢才會著《阿毘達磨順正理論》來反對世親,維護說一切有部原本的說法。 12 顧名思義, 《阿毘達磨發智論》做為軀幹,其餘六論為其肢體。 13 《阿毘達磨發智論》在漢譯本中傳有兩個內容有些出入的兩個版本: 《阿毘達磨發智論》 (T1544) 以及《阿毘曇八犍度論》 (T1543) 。原先認為這樣的差別只是同一部著作的不同版本。但近來有 學者主張,這兩個版本非常有可能代表著說一切有部在不同區域的發展。《阿毘達磨發智論》是 喀什米爾(Kashmir)地區說一切有部的代表作,而《阿毘曇八犍度論》則是犍陀羅(Gandhāra) 地區說一切有部的代表作。理由之一便是,下方所提到的《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在漢譯本中同 4.

(9) 後,說一切有部為其做了一部龐大的註釋,亦即《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 (Mahāvibhāṣā)。其後更有法勝(Dharmaśreṣṭhin)著《阿毘曇心論》、優波扇 多(Upaśānta)著《阿毘曇心論經》(Abhidharmahṛdaya)、法救(Dhramatrāta) 著《雜阿毘曇心論》等為《阿毘曇心論》進行增補。 從上述文獻回顧可知,阿毘達磨文獻量之龐大,所謂「八年俱舍」的說法絕 非虛言。筆者在短短的碩士生涯中並無法對阿毘達磨文獻有個通盤的了解,因此 雖然非常遺憾,本文在一手文獻上將侷限於《大毘婆沙論》、《俱舍論》梵文、 藏譯、真諦譯、玄奘譯,注疏則侷限於《俱舍論記》、《俱舍論疏》及稱友疏。 1.2. 用語釐清 由於本文的目的除了理解文本之外,還致力於與不同哲學領域之間的對話, 筆者所預設的讀者並非一般的佛學研究者,而是對於基本的哲學知識與討論議題. 政 治 大 有所了解的哲學研究者。因此在遣詞用字上筆者一方面會避免太多的佛教專業術 立 語,一方面又欲援引其他哲學領域的概念來進行討論。因此在此有些用語需要事 ‧. ‧ 國. 學. 先釐清: (1) 覺悟者:翻譯自英文的「awakened being」一詞。在本文當中,覺悟者泛指 「解脫之人」,而在《俱舍論》的定義下,即是進入無學道(aśaikṣamārga)、 獲得第四果的「無學聖者」。《俱舍論》還將無學聖者分門別類,有不同程度的 覺悟者。但在本文的討論脈絡下,筆者大多都一視同仁,泛指所有的覺悟者。倘 若有需要特別指稱某一類的覺悟者,筆者皆會特別註明。 (2) 心識:翻譯自英文的「consciousness」一詞。儘管「consciousness」一詞通常 被翻譯為「意識」,然而由於在佛學的討論中,「意識」一詞特指「心(citta)」 分類中的「第六意識(mano-vijñāna)」 ,為避免混淆,筆者在此將「consciousness」 翻譯為「心識」。在心識哲學(philosophy of consciousness)的討論中,心識的 定義多是以 Nagel (1974)所提出的「感覺起來像什麼」為準,本文對心識的討論 亦是依此脈絡進行。 (3) 修行:《俱舍論》中有許多修行的方法,各自亦有不同的層次。然從〈分別 智品〉來看,與十智相關的主要有見道、修道與無學道。因此當本文提到「修行」 時,皆特指見道、修道與無學道,尤其是前兩者。.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同時,由於本文融入了許多不同領域對於同一議題的討論,各領域的用詞皆 不相同,為了方便討論,筆者會試圖用〈分別智品〉中出現的概念來整理各學者 的論點,而非以該學者原先的用詞。 樣也傳有兩個內容有些出入的兩個版本:喀什米爾地區的《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T1545)以 及犍陀羅地區的《阿毘曇毘婆沙論》(T1546)。詳細請見:(Poussin 1924/1988-1990)第 1 卷的 介紹文。根據 Willemen, Dessein, Cox (1998: 269-271), 《俱舍論》繼承的是犍陀羅地區的傳統, 但是世親為了反對喀什米爾地區的傳統,也到當地親自學習。 5.

(10) 1.3. 論文結構與章節 本研究預計分成五大章節來討論。 1. 緒論 首先對《阿毘達磨俱舍論》的歷史沿革、思想繼承與發展進行介紹。同時也 對〈分別智品〉做一個統整性的簡介。〈分別智品〉就其內容而言,大致可分為 三部分:首先介紹十智、之後談及十智與見道、修道的關聯,最後說明十智所產 生的能力。本文將根據其文本內容,試圖探討以下三個議題: 第二章:十智的具體內容,其相互之間的關係、與一般人的心識有何不同? 以及由此引申出的哲學問題:覺悟者可以認識那些事物?如何認識?其心識結構 為何?.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第三章:十智與見道、修道的關係,亦即以十智為中心,對於如何獲得十智 進行理論性的描述。由此引申出的哲學問題是:何以獲得十智的方式是如此?這 樣的描述與區分背後的意涵為何?. 2. 十智. n. al. Ch. engchi. er. io. sit. y. Nat. 第四章:獲得十智之後的狀態與伴隨而來的能力,亦即探討覺悟者如何與世 界、他者進行互動。由此引申出的哲學問題是:覺悟者互動時的心靈狀態與十智 的區別為何?又這些互動背後有何哲學意涵?. i n U. v. 十智是《俱舍論》中對於修行時得到的智慧的描述,換句話說,如果有人要 成為覺悟者,他就要想辦法獲得這十智。因此對於本文探討覺悟者的心識內容息 息相關。在本章中,筆者首先將粗略介紹十智以及十智彼此之間的關係,之後將 十智分成四大類:(1)世俗智、(2)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3)盡 智、無生智、(4)他心智進行介紹,此即本章接下來四小節的主要內容。 2.1 十智的區分,以及對世俗智的討論 〈分別智品〉一開始便說明十智分別是:世俗智(lokasaṃvṛtijñāna) 、法智 (dharmajñāna) 、類智(anvayajñāna) 、苦智(duḥkhajñāna) 、集智(samudayajñāna)、 滅智(nirodhajñāna)、道智(mārgajñāna) 、他心智(paracittajñāna)、盡智 (kṣayajñāna)及無生智(anutpādajñāna) 。首先應該說明,十智為什麼是十智? 各自的意涵又是什麼? 6.

(11) 區別十智的第一個判准,便是有漏與無漏。在〈分別界品〉中,《阿毘達磨 俱舍論》將一切事物區分成兩種:有漏、無漏。 「漏」即煩惱,有漏的事物即「會 增加煩惱的事物」,反之無漏的事物即「不會增加煩惱的事物」14。而有漏的事 物便相應於世俗智,無漏的事物則相應於除了他心智的其餘八智15。 (T29:1558:134c9-15) 無漏的事物則被更進一步的區分:法智與類智之間的區分是以欲界 (kāmadhātu) 、色界(rūpadhātu)到無色界(ārūpyadhātu)的不同16。苦智與集 智雖然有同一個對象,但卻各自有不同的行相(ākāra)17;滅智與道智除了行相 不同,對象也不同。由於知道別人的心靈狀態需要一些功夫,所以另外設立他心 智;由於已經「完全」了解18四聖諦,所以稱為盡智;所有無漏的事物作為因所 產生的智慧,即是無生智。(T29:1558:135b13-22). 政 治 大. 在此我們可以發現,由於有漏的事物和無漏的事物合起來便是世間萬物,覺 悟者的心識理論上是有可能包含所有事物的。就「覺悟者就是認識真理者」的定 義而言,這樣的結果並不令人意外,Griffiths (1994)便是如此主張。但其中所引 發的哲學問題依然值得進一步的討論:人們最終如何認識到所有事物?假若不是 所有事物,其範圍又是在哪裡?. 立. ‧. ‧ 國. 學. 筆者的初步想法是:根據〈分別智品〉 ,無漏智的對象是四諦及其十六行相19,. n. al. er. io. sit. y. Nat. 而有漏智的對象便是一般人所認識的對象20。然而覺悟者為何需要有漏智呢?亦 即,覺悟者為何也需要認識諸如瓶子等一般人所認識的對象?在本文「4. 覺悟 之後的狀態與伴隨的能力」中筆者分析,與一般大乘佛教對阿毘達磨佛教的批評 不同,阿毘達磨佛教也相當重視「使他人獲得救贖」。而認識一般人所認識的對 象,將會有助於覺悟者講解無我的道理。但是這倒底如何可能?亦即,已經解脫 的覺悟者如何能夠與還未解脫的一般人有相同的認識?或者說其實一般人的世 俗智與覺悟者的世俗智有所不同?這會是本節討論的重點。. Ch. engchi. i n U. v. 2.2. 無漏智的主要內容──四諦十六行相 無漏智的主要認識內容,便是四諦十六行相。〈分別智品〉對此亦有相當多 14. 一切法略有二種:謂有漏、無漏。有漏法云何?謂除道諦餘有為法。所以者何?諸漏於中等 隨增故……無漏云何?謂道聖諦及三無為……所以者何?諸漏於中不隨增故。(T29:1558:1c6-13) 15 他心智本身可分為有漏他心智與無漏他心智兩種,詳見本文「2.4. 他心智」的討論。 16 「三界」在本文「3. 十智與見道、修道」中有更詳細的描述。 17 此即四諦十六行相。 18 嚴格來說,苦諦是被知,集諦是被斷,滅諦是被證,道諦是被修。不過在此皆以「知」來簡 稱。 19 詳見本文「2.2. 無漏智的主要內容──四諦十六行相」一節。 20 前有漏智總名「世俗」,多取瓶等世俗境故。(T29:1558:134c11-2) 7.

(12) 的著墨。首先,十六行相分別為:苦諦有非常、苦、空、無我四行相;集諦有因、 集、生、緣四行相;滅諦有滅、竟、妙、離四行相;道諦有道、如、行、出四行 相。(T29:1558:119b15-9)對於十六行相的具體內容,〈分別智品〉提供了四種說 法,以下僅擇一說明,至於四種說法的具體解釋及其之間的相互關係,則是未來 本章的重點之一。 苦諦的四行相是個別反對以下四種看法:常見(某些事物是恆常不變的)、 樂見(某些事物是能永遠產生快樂的) 、我所見(某些事物是屬於我的) 、我見(某 些事物是我);集諦的四行相是個別反對以下四種看法:無因見(事物的產生是 沒有原因的) 、一因見(事物的產生只有一個原因) 、變因見(事物現在的存在是 由原先的存在轉變而來)、知先因見(事物是由一位神所創造的,但該神並非事 物產生的唯一原因)21;滅諦的四行相是個別反對以下四種看法:沒有解脫、解 脫是苦、修行時所得的快樂便是最大的快樂、解脫並非永遠解脫;道諦的四行相 是個別反對以下四種看法:無道見(沒有解脫的方法)、邪道見(佛教的解脫方 法是不對的) 、餘道見(除了佛教還有其他解脫方法) 、退道見(依照佛教的方法 所得的解脫並非永遠的解脫)。(T29:1558:137b24-c2).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從這裡我們可以得到一些行相的特徵:為了矯正錯誤的認識,因此以正確的 認識模式來認識事物,例如「我認識到一個『把杯子視為無常』的認識框架」, 而這樣的認識框架似乎有一定的客觀性。Griffiths (1994)主張「覺悟者沒有心識 內容」的理由之一,便是認為無常等真理本身是常而不變的。而所謂「心識內容 常而不變」 ,便是指「心識就是諸法真理本身」 ,在此意義下覺悟者的心識被化約 成諸法真理,覺悟者也就因此沒有心識了。而認識框架的客觀性是否也會陷入與 Griffiths 同樣的主張,將會是討論重點之一。.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2.3. 最後獲得的智慧──盡智與無生智 盡智與無生智恐怕是十智中最為神秘的兩個智慧,〈分別智品〉特別針對此 二智進行說明:當覺悟者於修行結束後了解到「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 我已修道」 ,這就是盡智;當覺悟者於修行結束後了解到「我已知苦,不應更知; 我已斷集,不應更斷;我已證滅,不應更證;我已修道,不應更修」,這就是無 生智22。 這裡會是對於所謂「改變後的最終型態」的描述。「我已知苦」與「我已知 苦,不應更知」的差別在哪裡,〈分別智品〉中並沒有明說,但是筆者以為論中 21. 此處的解釋來自:Poussin (1924/2012: 2199) 、櫻部建、小谷信千代、本庄良文(2004: 58)。 云何盡智?謂無學位若正自知「我已知苦,我已斷集,我已證滅,我已修道。」……云何無 生智?謂正自知「我已知苦,不應更知。」廣說乃至: 「我已修道,不應更修。」由此所有廣說 乃至是名無生智。(T29:1558:135a23-8) 8 22.

(13) 其他處對於此二智的談論可以給我們一些線索,比如〈分別賢聖品〉 、 〈分別智品〉 中皆有提到:有些阿羅漢只會有盡智,不會有無生智,有些阿羅漢則是有兩智23。 倘若我們能夠區別出這些阿羅漢的不同,或許能對此二智的區別有更進一步地了 解。又,世親將「我已知苦」等描述歸類於後得智24,如此一來盡智與無生智便 有無法被言說(non-verbalized) 、沒有經過概念化(non-conceptualized)的性質, 這些性質背後的意義為何?同時世俗智與後得智都是可以言語、經過概念化的, 兩者之間的區別又是什麼? 筆者的初步想法為:根據〈分別智品〉,後得智語言化與概念化的特性,其 基礎乃是建立在盡智與無生智中25。如果以 Gennaro (2008)的說法來看,這表示 盡智與無生智也有語言化與概念化的特性。但若是如此,將會掉進 Gennaro 的主 張:如果我們真的想堅持盡智與無生智沒有語言化與概念化的特性,我們就得承 認或許盡智與無生智並不是心識狀態。Gennaro 的主張如何用《俱舍論》的說法 重新詮釋,以及該如何反駁,會是討論的重點。. 立. 政 治 大 2.4. 他心智. ‧ 國. 學. 26. ‧. 十智當中最有趣的,非他心智莫屬。〈分別智品〉對於他心智有許多相當細 膩而有趣的描述。比如,他心智根據認識對象的不同,可以區分成有漏與無漏: 有漏他心智的對象是該他心的內容,無漏他心智的對象則是他心中道諦的四行相. n. al. er. io. sit. y. Nat. 。另一方面,他心智也有一定的限制,比如階位較低的阿羅漢無法得知階位較 高的阿羅漢的心靈狀態,反之卻可以。同時,他心智只能知道當下的他心,不能 知道過去與未來的他心等等。(T29:1558:134c29-135a6). Ch. i n U. v. 他心智作為心識哲學的議題之一,筆者欲探討其具體的運作機制及其可行性。 然而從解脫學的角度觀之,更為關鍵的問題依然在於:他心智在解脫學中所扮演 的角色為何?. engchi. 筆者的初步想法為:根據〈分別智品〉,這裡所說的他心智,並不是一般所 認為的「可以認識他人的心靈內容」的智慧。他心智確實可以認知他心,但是認 23. 不動種性諸阿羅漢,盡智無間起無生智……除不動法餘阿羅漢,盡智無間有盡智生。 (T29:1558:128a2-5) 時解脫者定成九智,加盡智;不時解脫定成就十,謂增無生。(T29:1558:138b10-12) 24 如何無漏智可作如是知?迦濕彌羅諸論師說: 「從二智出後得智中作如是知,故無有失。由此 後得二智別故,表前觀中二智差別。(T29:1558:135a28-b2)這裡雖然是「迦濕彌羅諸論師」的說 法,但從之後談到「盡智、無生智的行相」的說法看來,世親是支持此說的。詳見 (T29:1558:136c8-11)。 25 由此二智,雖勝義攝,而涉於世俗,欲離空非我。謂由彼力,於出觀時作如是言: 「我生已盡, 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後有。(T29:1558:136c8-11) 26 他心智中:若無漏者,唯有緣道四種行相……若有漏者,取自所緣心、心所法自相境故。 (T29:1558:135c9-12) 9.

(14) 知的範圍是有一定界線的:欲界、色界與煩惱相關,即能斷除煩惱的他心27。若 由此角度觀之,他心智與「使他人解脫」關係非常密切。在談及解脫之後的種種 能力時,亦有不少與他心智有關28。 3. 十智與見道、修道 在《俱舍論》中,欲獲得覺悟者的心識內容,唯一的方法便是透過所謂的「修 行」,也就是順解脫分(moksabhāgīya)、順決擇分(nirvedhabhāgīya)、見道 (darśanamārga) 、修道(bhāvanāmārga)及無學道(aśaikṣamārga)的過程。因 此在進入〈分別智品〉中關於十智與修行的具體內容之前,筆者將先簡介整個修 行過程,以此為基礎,進入本章接下來的討論。 3.1. 十智與見道. 政 治 大 〈分別智品〉開頭便提及: 「前品初說諸忍、諸智,於後復說正見、正智。」 立 (T29:1558:134b20)「前品」即〈分別賢聖品〉,說的便是在修行的各個階段所成 ‧. ‧ 國. 學. 就的不同賢聖,亦即所謂的資糧位、加行位29、見道位、修道位及無學位。然而 〈分別賢聖品〉的主要內容是修行的方法與修行所成就的不同賢聖,其與覺悟者 的心識(十智)之間的關聯,主要是在〈分別智品〉中講述。. n. al. er. io. sit. y. Nat. 十智在修行階段中開始有所作用,是從見道開始。然而見道中, 「智(jñāna)」 只佔了一半,另外一半是「忍(kṣānti)」。忍與智密切相關,其分類也是依賴於 智的不同,其中最主要的便是法智與類智的區分。. Ch. i n U. v. 何謂法智及類智?〈分別賢聖品〉中提到:「最初證知諸法真理,故名『法 智』 ;此後境智與前相似,故得『類』名。」(T29:1558:121b21-2)佛教修行以「三 界」為基本架構,整個修行過程簡而言之便是從欲界、色界到無色界,最後超越 三界,達到涅槃。因此這裡所說的「最初」,指的便是欲界;而「此後」便是指 色界、無色界30。因此,法智專指對欲界的諸法真理的認識,而類智專指對色界、 無色界的諸法真理的認識。然而,法智與類智的具體內容──亦即引文中的「諸 法真理」──又是什麼呢?. 27. engchi. 諸他心智有決定相,謂:唯能取欲色、界繫及非所繫,他相續中現在同類心、心所法,一實 自相為所緣境。(T29:1558:136c3-5) 28 詳見本文「4. 覺悟之後的狀態與伴隨的能力」一節。 29 資糧位、加行位即是相應於上述的是順解脫分、順決擇分。 30 單就「最初」與「此後」二詞而言,實無法斷定這裡就是指涉三界,但是由於〈分別智品〉 中亦是做同樣的解讀: 「法、類二種,如其次第,以欲、上界四諦為境。」(T29:1558:134c14-5), 故筆者於這裡如此解釋。 10.

(15) 佛教中談及真理,有許多不同的方式,然而其最原始、最核心的,無非是「四 聖諦」,而這也是苦智、集智、滅智、道智。也因此法智又可分為苦法智、集法 智、滅法智及道法智,類智亦如是。而上述的「忍」 ,便是苦法智忍、集法智忍, 31 以此類推 ,這便是所謂的「八忍、八智」。然而到底什麼是忍、什麼是智呢? 〈分別賢聖品〉中說:「於四諦理能忍可中此最勝故……名為忍法。」 (T29:1558:119c1-2)而〈分別智品〉說: 「八忍非智性,自所斷疑未已斷故。」 (T29:1558:134b25-6)由此可知, 「苦法智忍」即是「因為對於苦諦還有疑惑,所 以才要忍受」,而「苦法智」即是「藉由觀察欲界的苦諦,斷除欲界苦諦所針對 的疑隨眠32而成就的智慧」。 若依此解釋,我們便或多或少能夠理解八忍八智在修行時的順序:見道的修 行,始於苦法智忍,接著是苦法智、苦類智忍、苦類智、集法智忍、集法智、集 類智忍、集類智……直至道類智忍33。(T29:1558:121a29-c8)換句話說,見道的修 行順序是:觀察到欲界的苦諦→忍受此觀察的懷疑(苦法智忍)→斷除對欲界苦 諦的懷疑(苦法智)→觀察到色界、無色界的苦諦……。.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由此可知,在見道的階段中,總是要先忍受,然後再斷疑。然而為何忍受懷 疑對於斷除懷疑是如此重要的前置作業?筆者的初步想法是:根據〈分別賢聖品〉, 忍受懷疑的目的在於去除掉煩惱,斷除懷疑的目的在於不再有煩惱;前者就像是 把小偷從家裡趕走,後者則是趕走之後趕緊把門窗緊閉。(T29:1558:122a14-7)另 一方面,這或許也能說明為何見道被要求在短短十五剎那(kṣaṇa)之中完成 (T29:1558:122a25-6):如果趕走小偷之後不趕緊關窗,小偷很快就會再回來了。. n. 3.2. 十智與修道. Ch. engchi. er. io. sit. y. Nat. al. i n U. v. 關於修道與十智之間的關係,玄奘的翻譯與現存的梵文本並不相符;反之, 真諦譯本則沒有太大的偏移。就筆者目前初步的觀察,玄奘的翻譯有許多部份還 是可以對應到真諦的翻譯,如果依此將玄奘譯本的文句進行重新拆解組合,應當 有很大的機會重新理解其中的內容。未來本章除了將對此進行更進一步地考察, 同時也會說明修道、無學道與十智之間的關系。. 31. 如緣苦諦,欲界及餘,生法類忍、法類智四,緣餘三諦各四亦然。(T29:1558:121b23-4) 「隨眠」即煩惱,而「疑」隨眠乃指「由疑心所所產生的煩惱」 ,簡言之,即是「對真理的懷 疑」。 33 應當注意:道類智並不在見道中。 「苦法智忍為初,道類智忍為後,其中總有十五剎那,皆見 道所攝。」(T29:1558:122a25-6)理由在於: 「至第十六道類智時,無一諦理未見今見,如習曾見, 故修道攝。」(T29:1558:122a27-8)筆者初步的想法為:見道在於「觀察到真理」,而「忍」的產 生是「觀察真理的結果」,否則便不需要「忍受」觀察真理後的疑惑。因此在道類智忍產生時, 修行者實已觀察到全部的真理,因此下一刻的道類智便不能算是「觀察到真理」的見道中。 11 32.

(16) 4. 覺悟之後的狀態與伴隨的能力 在〈分別智品〉的後半部,講述的是覺悟之後的種種在現代人眼中不可思議 的能力。這方面的討論常常被視為是怪力亂神,在現今的哲學領域中較少被討論。 然而如果這些只是單純的超能力,關於超能力的論述被放在〈分別智品〉中便是 很難令人理解的一件事情。筆者認為,應當有其他理解這些能力的方式。以下將 先簡單介紹文本中所描述的能力,最後闡述筆者的初步構想。 〈分別智品〉對能力的論述主要可分為以下兩部分:一、佛作為階位最高的 覺悟者,所獨有的能力(佛不共德,āveṇikadharma) ;二、佛與其他人都有的特 質(佛共德),不過〈分別智品〉所介紹的,主要是「佛與不動阿羅漢都有的特 質」。. 立. 治 4.1. 佛不共德 政 大. ‧. ‧ 國. 學. 〈分別智品〉中談到的佛不共德有十八個,可分四類: (1-10)十力(daśabala) 、 (11-14)四無畏(vaiśāradya)、 (14-17)三念住(smṛtyupasthāna)及(18)大 悲(mahākaruṇā)。其中除了三念住外,其餘皆與十智有所關連。 4.1.1 十心力,以及身力. y. Nat. sit. 針對第一點:佛獨有的能力中,最核心的便是其「十種心靈能力」:. n. al. er. io. (1) 處非處智力(sthānāsthānajñānabala):「處(sthāna)」表示「可能、合乎道 理」,因此所謂「處、非處智力」便是表示:知道什麼是合乎道理,知道什麼不 是。而這會需要上述十智作為基礎; (2) 業異熟智力(karmavipākajñānabala):「業(karma)」是因、是集諦;「異熟 (vipāka) 」是果、是苦諦。業異熟智力即是指:佛知道所有的苦及造成苦的原 因。也因此此能力不需要滅智及道智,以其他八智為基礎; (3) 靜慮解脫等持等至智力(dhyānavimokṣasamādhisamāpattijñānabala):靜慮 、等持(samādhi) 、等至(samāpatti)皆是禪定的一 (dhyāna) 、解脫(vimokṣa) 種,故此能力代表佛知道所有禪定的方式; (4) 根上下智力(indriyaparāpaprajñānabala) :「根」泛指「覺悟的程度」,即二 十二根中的信(śraddhā) 、勤(vīrya) 、念(smṛti) 、定(samādhi) 、慧(prajñā) 五根。因此此能力表示佛知道眾生覺悟程度的高低,也就是說,該眾生覺悟時會 成為哪一種阿羅漢,因而分別適合什麼樣的教法; (5) 種種勝解智力(nānādhimuktijñānabala) : 「勝解(adhimukti)」即是勝解心所, 表示對認識對象的喜愛。因此此能力表示佛知道眾生的喜好,能根據其各自的性 情教導不同的解脫方法;. Ch. engchi. 12. i n U. v.

(17) (6) 種種界智力(nānādhātujñānabala) : 「界(dhātu)」表示傾向,亦即眾生過往 習氣所累積而成的種種習慣,佛有這個能力而能專門針對這些習慣進行對治。上 述第三至第六的智力皆是與教導眾生修行有關的智力,因此這些能力以除去滅智 的其餘九智為基礎。 (7) 遍趣行智力(sarvatragāminīpratipajjñānabala):中文翻譯的理解,「遍」表 「全部」、「趣」表「眾生」、「行」表「去處」;梵文則是「通往(gāminī)任何 地方(sarvatra)的道路(pratipad)」 ,佛依此能力了解輪迴的道路,比如說他知 道去地獄的道路,知道去涅槃的道路等。如果「行」包含涅槃,則此智力以十智 基礎;如果不包含,則應去掉滅智; (8) 宿住隨念智力(pūrvanivāsajñānabala):「宿住(pūrvanivāsa)」即是「過往 的輪迴」,佛依此能力知曉眾生過往輪迴中所發生的事情; (9) 死生智力(cyutyupapādajñānabala):「死生(cyutyupapāda)」即「未來的輪 迴」34,佛依此能力知曉眾生未來輪迴中所發生的事情;上述第八及第九智力, 因其皆與輪迴相關,故只有世俗智為其基礎; (10) 漏盡智力(āsravakṣayajñānabala) : 「漏(āsrava)」即「煩惱」 ,佛有能力消 滅所有煩惱。如果只看煩惱的消滅(滅諦),此智力以「除去不以滅諦為認識對 象的苦智、集智、道智、他心智的」其餘六智為基礎;如果看煩惱被消除了的人, 則因為滅諦也可被作為認識對象,而此智力以十智為基礎35。(T29:1558:140b9-19).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4.1.2. 四無畏. y. Nat. sit. n. al. er. io. 四無畏分別是:正等覺無畏(sarvadharmābhisaṁbhodhivaiśāradya) 、漏永盡 無畏(sarvāsravakṣayajñānavaiśāradya)、說障法無畏 (antarāyikadharmavyākaraṇavaiśāradya)、說出道無畏 (nairyāṇikapratipadvyākaraṇavaiśāradya) ,其基本意涵在於:面對質疑,能夠無 所畏懼地反駁。有人覺得佛並沒有完全了解什麼是事實,佛可以毫不猶豫地反駁; 有人覺得其實佛的修行境界不是最高的,佛可以義正辭嚴地反駁;以此類推。. Ch. engchi. i n U. v. 4.1.3. 三念住 三念住概念相當簡單明瞭。然而三念住與十智之間的關係,在所有的文本、 注疏中皆沒有描述,筆者以為或許兩者並沒有直接關係。三念住簡言之,(1)如 果弟子聽話,佛不會高興;(2)如果弟子不聽話,佛不會傷心;(3)如果一部份的 弟子聽話,一部份的弟子不聽話,佛不會高興,也不會傷心。對此,最直接的疑 問應當是:第三念住看起來就是單純的「前二念住的總和」,直接說「二念住」 就好了,為何有必要多加一個念住?然而對於這個疑問,所有的文本與注疏皆沒 34 35. 於未來世死此生彼,名為「死生」。(T41:1821:404a21-2) 此次的解釋亦參考了普光、Pruden、Sangpo 的翻譯與註解。 13.

(18) 有討論。 4.1.4 大悲 大悲和一般的悲並不相同,大悲只有佛才有。 「大悲(mahākaruṇā)」與「悲 (karuṇā)」之間的差異比較令人注意的有二: (1) 自性(svabhāva)不同:大悲以無癡(amoha)為自性,悲以無嗔(adveṣa) 為自性; (2) 認識模式(行相,ākāra)不同:大悲有三種認識模式,苦苦(duḥkha-duḥkhatā) 、 壞苦(pariṇāma-duḥkhatā) 、行苦(saṁskāra-duḥkhatā) ,悲只有苦苦的認識模式。 前者顯示出十智的重要性,後者則令人好奇:(i)世俗智與苦苦、壞苦、行苦 之間的關係、(ii)苦苦、壞苦、行苦與苦諦四行相之間的關係。. 政 治 大. 4.2. 佛與不動阿羅漢都有的特質. 立. ‧. ‧ 國. 學. 在〈分別智品〉中,佛與不動阿羅漢共有的特質有三種:無諍(araṇāsamāshi) 、 願智(praṇidhijñāna) 、無礙解(pratisaṁvid)。三者也都與十智有關,尤其是世 俗智扮演了非常關鍵的角色。 4.2.1. 無諍. y. Nat. sit. n. al. er. io. 佛與不動阿羅漢都有的特質中,最有趣的當屬「無諍」。「諍」即煩惱,「無 諍」即是指「不產生煩惱」,也就是說:所有的覺悟者都有「不讓眾生因為自己 而產生煩惱」的能力,而這是以世俗智為其基礎。這樣的能力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Ch. engchi. 4.2.2. 願智. i n U. v. 諸有欲起此願智時,先發誠願:「求知彼境!」便入邊際第四靜慮以 為加行,從此無間隨所入定勢力勝劣,如先願力,引正智起,於所求 境皆如實知。(T29:1558:142a12-6) 當佛或不動阿羅漢想要生起願智時,他要先許一個願望: 「願我知道這個!」 , 然後做「進入第四靜慮中的最高境界」這樣的準備工作,準備工作完成後隨即入 力量不同的三摩地,然後就可以知道想要知道的東西。「許個『想要知道這個』 的願望,就能知道什麼」,這乍聽之下完全沒有道理可言,為什麼〈分別智品〉 有需要做如此的主張呢?. 14.

(19) 4.2.3. 四無礙解 與十智最相關的,應當是「無礙解(pratisaṃvid)」 。 「解」即「理解」 ,所有 覺悟者都能沒有障礙的理解。其中又細分為四種:(1)法無礙解 (dharmapratisaṃvid) :以心不相應行法中的名身、句身、文身的能詮法(即概 念)為對象的無礙解;(2)義無礙解(arthapratisaṃvid) :以所詮(語言所指涉的 事物)為對象的無礙解;(3)詞無礙解(niruktipratisaṃvid):以言說為對象的無 礙解;(4)辯無礙解(pratibhānapratisaṃvid) :以「正確而無障礙的解說」及「自 在禪定的智慧」為對象的所緣。其中法無礙解及詞無礙解,因其皆與語言相關, 皆以世俗智為基礎;至於義無礙解,如果所詮包含一切事物,則以十智為基礎; 如果所詮只包含涅槃,則以世俗智、法智、類智、滅智、盡智、無生智為基礎; 辯無礙解則以除去滅智的九智為基礎。. 政 治 大 慧的同時闡述這些「超能力」 ,唯一的目的便在於「救贖他人」 。換句話說,這些 立 能力都有一個共同目的:覺悟者自己解脫了還不夠,還要去使其他人解脫。最重 筆者初步觀察上述種種的超能力,認為《俱舍論》之所以在談論覺悟者的智. ‧. ‧ 國. 學. 要的地方在於:〈分別智品〉直接說這些能力是「智所成德」36,從細節的說明 觀之,這些特殊的能力確實多數都可以與上述的十智做結合,而這很有可能會是 我們理解這些能力的契機,亦是本章未來的要點。另一方面,為何這些能力對於 救贖而言是必須的?區分佛的共、不共功德的意義何在?. y. Nat. sit. n. al. er. io. 筆者初步的想法是:〈分別智品〉區分佛的共、不共功德,是有意將佛塑造 成「在『使他人解脫』方面是全能的」的形象,這點亦符合 Griffiths (1994)的觀 察。換句話說,雖然《俱舍論》認為覺悟者需要救贖他人,但並沒有因此無限上 綱至「因此所有的覺悟者都必須要有能力救贖所有人」 。 〈分別智品〉將這個重大 的責任賦予給佛(T29:1558:141a13-28),其他的覺悟者就以各自能力所及來使他 人解脫。就這點來說,阿毘達磨佛教或許能批評大乘佛教對於覺悟者們有過於美 好的幻想。然而即便是如此,想要救贖他人,最低限度的條件還是需要的:無礙 解的基礎便在於精通「佛語」(T29:1558:142b16-9),而這對於覺悟者來說應該不 會是太過分的要求。尤其對於認為「比起模糊不清的經藏,論藏才能夠真正清楚 表達佛的想法」的說一切有部來說(木村泰賢 1968: 28),把佛的教法講清楚、 說明白會是非常基本的事情。. Ch. engchi. i n U. v. 5. 結論 第二章說明的是改變心識的結果,第三章說明改變心識的理論與方法,第四 章則說明改變心識的目的。透過以上對於〈分別智品〉探討,筆者希望能於結論 36. 如是已辯諸智差別,智所成德今當顯示。(T29:1558:140a25) 15.

(20) 中統整出一套關於《俱舍論》如何闡述人心識內容的培養與改變,其理想目標─ ─覺悟者的心識內容為何的理論。 然而〈分別智品〉內容繁雜,在經過本文一系列的討論下來,恐怕會容易使 人忘卻原本的主旨。其中也有很多細緻的討論,並非本文的主軸能完全論述清楚。 另一方面,也因為筆者能力與時間的限制,有許多有趣的議題在本文沒能夠有發 揮的空間。因此本文的結論皆分為三大部分:(1)「5.1. 整體回顧」 :在此筆者將 圍繞著本文的核心議題,重新將本文各章節的內容串聯起來;(2) 「5.2. 各章回 顧」:在此筆者還是會將本文並沒有在「5.1. 整體回顧」中被討論的部分進行總 結;(3) 「5.3. 未來展望」:在此筆者希望能將在本文未能深入討論的議題羅列 出來,闡述未來的研究方向。 1.4. 研究方法與步驟. 政 治 大 雖然說〈俱舍論‧分別智品〉的梵、漢、藏本的對讀可以說是本論文的基礎 立 所在。關於梵、漢文句之間的對應關係,前人已經有許多豐碩的成果 。筆者只 37. ‧. ‧ 國. 學. 需要進行其中的解讀。真正需要筆者從頭開始整理比對的,是藏文本的部分。筆 者會從此部分開始進行。. n. al. er. io. sit. y. Nat. 然而如果僅僅是依賴於〈分別智品〉本身的解釋,筆者可以預見在研究時會 遭遇到許多困難。由於筆者並非重頭開始研讀《阿毘達磨俱舍論》 ,如果是在〈分 別智品〉之前便已經提及的概念,想必在〈分別智品〉中便不會有太多的說明。 而這筆者必須依賴於櫻部建、Sangpo 及 Pruden 等人的註解。回頭去查詢其他品 中的說法。. Ch. engchi. i n U. v. 但是也有時候,其中的諸多概念是世親寫作之時眾所皆知的常識,又或者是 其繼承自《阿毘達磨發智論》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等處的思想,因此在《俱 舍論》中並沒有多做說明。這時候筆者除了依賴上述譯者的註解,古代漢傳的注 疏與稱友的註釋也將會是重要的參考資料。而對於其中一些重要概念的理解,尤 其在日本學界有許多單篇的期刊論文可以參考。對讀完成之後,筆者便會依據本 文的三個重點進行系統性的整理,最後期望能呈現出完整的理論。. 37. 比如「漢譯佛經梵漢對比分析語料庫(A Database of Chinese Buddhist translation and their Sanskrit parallels for the Buddhist Chinese Studies) 」,網路資源:http://ckc.eduhk.hk:8080/intro。 16.

(21) 2. 十智 十智是《俱舍論》中對於修行時得到的智慧的描述,換句話說,如果有人要 成為覺悟者,他就要想辦法獲得這十智。因此對於本文探討覺悟者的心識內容息 息相關。在本章中,筆者首先將粗略介紹十智以及十智彼此之間的關係,之後將 十智分成四大類:(1)世俗智、(2)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3)盡 智、無生智、(4)他心智進行介紹。 針對(1),筆者主要探討的問題在於:世俗智所有人都有,那麼一般人的世 俗智與覺悟者的世俗智有沒有區別呢?針對(2),筆者主要討論這六智的認識對 象,亦即四諦十六行相的內容,最主要的問題意識是:「以四諦十六行相為認識 對象」到底是什麼意思?針對(3),筆者討論的重點在於:盡智、無生智本身有 「不可說」的特性,因此所有關於這兩智的描述都對認為是後得智的作用,那麼 「從盡智、無生智的不可說到後得智的可說」這樣的轉變是如何可能?針對(4),. 政 治 大 筆者會對比他心智與 John Stuart Mill 的他心論比論證,不過主要的核心議題還是 立 在於:他心智會什麼會是覺悟者的心識內容之一?在解脫的道路上他心智扮演的. ‧ 國. 學. 角色是什麼?. ‧. 2.1 十智的區分,以及對世俗智的討論. sit. y. Nat. 在本節中,筆者將先對十智做一個總體的介紹,同時藉此介紹顯示出除去世 俗智與他心智,其他八智有非常複雜的關係。在介紹完十智之後,筆者將在這節. n. al. er. io. 集中討論世俗智,並且聚焦於一個主題:所有人都有世俗智,同時世俗智是有漏 的,那麼難道覺悟者的世俗智也是有漏的?換句話說:一般人的世俗智與覺悟者 的世俗智,有沒有區別?. Ch. engchi. i n U. v. 覺悟者的心識內容,在〈分別智品〉被分成十類(為方便之後的說明,以下 十智的順序經過筆者的調整,與〈分別智品〉中的順序並不相同): 1. 世俗智(lokasaṃvṛtijñāna) :以世間萬物為認識對象(境,ālambana)38,此 即一般人的心識內容; 2-5. 苦智(duḥkhajñāna)、集智(samudayajñāna)、滅智(nirodhajñāna)、道智 (mārgajñāna) :以四諦各自的四個行相39為認識對象40,且是進入見道之後的人 才會有的心識內容41;. 38 39 40 41. 世俗遍以一切有為、無為為所緣境。(T29:1588:134c13-4) 關於四諦十六行相,將在本文「2.2. 無漏智的主要內容──四諦十六行相」仔細探討。 苦等四智,一一各有緣自諦境四種行相。(T29:1588:135c8-9) 在整個「改變心識狀態(修行) 」過程中,此四智第一次出現在見道。詳見(T29:1588:121a22-c9)。 17.

(22) 6-7. 法智(dharmajñāna) 、類智(anvayajñāna) :前者以欲界的四諦十六行相為 認識對象,後者則以色、無色界的四諦十六行相為認識對象42,兩者皆是進入見 道之後的人才會有的心識內容; 8-9. 盡智(kṣayajñāna) 、無生智(anutpādajñāna) :兩者皆以四諦十六行相為認 43 識對象 。前者只有進入聲聞四果中的阿羅漢果(arhatphala)的人才會有的心識 內容44,後者更是只有阿羅漢果中的不動阿羅漢(akopyadharman)45及獨覺 (pratyekabuddha)、佛(buddha)才有46; 10. 他心智(paracittajñāna):以他人的心靈為認識對象47。 從上面的描述我們可以看到,所謂的「十智」並非指十個不同的心識狀態, 而是具有非常複雜的關係:世俗智是獨立的一個心識狀態。所謂的法智,就是「欲 界的苦、集、滅、道智」 ,類智就是「色、無色界的苦、集、滅、道智」 ;換句話 說,法智和類智的總和,與苦、集、滅、道四智的總和相同。而盡智是「九種無 學聖者48的法、類智」,無生智是「九種無學聖者中的不動阿羅漢、獨覺、佛的 法、類智」。.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我們可以更進一步的發現,(1)世俗智、(2)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 道智(3)盡智和(4)無生智四者真正關鍵的差別是:認識主體的修行程度。同樣都 是認識四諦十六行相,(i)一般人的認識是世俗智,(ii)見道位者的認識是法智、 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iii)無學聖者的認識是盡智,(iv)不動阿羅漢、 獨覺、佛的認識是無生智49。由此看來,(i)-(iv)的區別會是幫助我們了解(1)-(4). y. Nat. sit. n. al. er. io. 之間的關係。然而若要探討(i)-(iv),勢必需要將〈分別賢聖品〉梳理一遍。礙於 時間與精力的限制,筆者決定此處的討論先以〈分別智品〉對(1)-(4)的直接描述 為主,(i)-(iv)留待未來研究,屆時也可對比(1)-(4)和(i)-(iv)之間是否融貫。. 42. Ch. engchi. i n U. v. 法、類二種,如其次第以欲上界四諦為境。(T29:1588:134c14-5) 如是六智,若無學攝,非見性者,名盡、無生。(T29:1588:134c19-20) 44 如是盡智至已生時,便成無學阿羅漢果。(T29:1588:126c25-6) 45 不動種性諸阿羅漢,盡智無間起無生智,非更有盡智、無學正見生。除不動法餘阿羅漢,盡 智無間有盡智生,或即引生無學正見,非無生智,後容退故。前不動種性無正見生耶?有正見生 而不說者,一切應果皆有此故,謂:不動法無生智後有無生智起,或無學正見。(T29:1588:128a2-8) 46 「麟角佛」言顯麟角喻及無上覺煖等善根,並無移轉向餘乘義。皆以第四靜慮為依,一坐便 成自乘覺故。第四靜慮是不傾動最極明利三摩地,故堪為麟角喻無上覺所依。此中「覺」言顯盡、 無生智。(T29:1588:120a25-121c1) 47 在上述十智當中,他心智較為與眾不同,很多能夠概述十智的說明對他心智都不適用,因此 本章一直到「2.3. 最後獲得的智慧──盡智與無生智」對於十智的說明都將先排除他心智。關於 他心智的討論請見「2.4. 他心智」 。 48 居無學位聖者有九:謂七聲聞及二覺者。退法等五,不動分二,後先別故,名七聲聞。獨覺、 大覺,名二覺者。(T29:1588:131b13-5) 49 這並不是說見道位者認識四諦十六行相時就不會有世俗智。(i)的認識只有(1),但(ii)的認識有 (1)、(2),(iii)有(1)-(3),(iv)有(1)-(4)。 18 43.

(23) (2)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的討論將在本文「2.2. 無漏智的 主要內容──四諦十六行相」中進行,(3)-(4)盡智與無生智則在本文「2.3. 最後 獲得的智慧──盡智與無生智」進行討論。以下將先討論(1)世俗智: 在十智中,〈分別智品〉對世俗智的著墨最少,基本上就是兩大主題:(a)有 漏與(b)後得智。 《俱舍論》中將萬事萬物分為兩大類:有漏(sāsrāva)、無漏 (anāsrāva)。「漏」即煩惱,有漏的事物即「會增加煩惱的事物」,反之無漏的 事物即「不會增加煩惱的事物」50。世俗智便被認為是有漏的51。這並不令人意 外,畢竟世俗智就是一般人的認識,所有人都有世俗智,而一般人的煩惱就是透 過對事物有漏的認識(世俗智)一直增加52。 然而這樣一來就會有一個問題:不是只有一般人才有世俗智,見道位者、無 學聖者、佛等也都有。那麼難道佛的世俗智也是有漏的,會令佛增加煩惱嗎?〈分 別智品〉提到無學聖者的世俗智有兩處,但兩處都是「後得智(pṛṣṭhalabdhajñāna)」. 政 治 大 。當無學聖者欲向世人講解自己在修行時所觀察到的種種時,他們用的話語和 立 概念都是一般人能夠了解的,因此是「世俗的」,為了和一般的世俗智做區分, 53. ‧. ‧ 國. 學. 因而稱為後得智。儘管文本中後得智都只在「講解修行體悟」時出現,但筆者以 為後得智應當也要擴及到「非修行時的認識」,畢竟我們很難想像:當一般人說 「我看到杯子了」,佛說「我也是」時,兩者都增加了煩惱54。因此,或許有人 會主張:雖然〈分別智品〉中沒有明言,但世俗智應可以再細分成兩種:一般人 所擁有的「會增加煩惱(有漏)的世俗智」,以及無學聖者所擁有的「不會增加 煩惱(無漏)的世俗智(後得智)」。. er. io. sit. y. Nat. al. n.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後得智就是)無漏的世俗智」這種說法在《俱舍論》 中並沒有看到任何相關的描述,甚至普光《俱舍論記》中也強調「後得智是有漏 50. Ch. engchi. i n U. v. 一切法略有二種:謂有漏、無漏。有漏法云何?謂除道諦餘有為法。所以者何?諸漏於中等 隨增故……無漏云何?謂道聖諦及三無為……所以者何?諸漏於中不隨增故。(T29:1588:1c6-13) 51 如是十智總唯二種:有漏、無漏性差別故。如是二智相別有三:謂世俗智、法智、類智。前 有漏智總名世俗,多取瓶等世俗境故。(T29:1588:134c9-12) 52 儘管沒有具體的研究,但筆者認為「一個事物是有漏的」可以有兩種解讀:(1) 認識該事物會 產生煩惱、(2) 該事物本身具有煩惱。比如「杯子是有漏的」的意思是「認識杯子會產生煩惱」 , 而不是「杯子本身有煩惱」 ;而這裡的「世俗智是有漏的」則是「世俗智本身具有煩惱」 ,而不是 「認識世俗智會產生煩惱」 。主要理由在於, 「認識世俗智」是認識他心的一種,而儘管佛教承認 認識他心的可能性,但也認為認識他心需要有特別的條件(詳見本文「2.4. 他心智」 ),並不能 夠隨時認識他心。而〈分別智品〉此處將「有漏」作為世俗智的特性之一做介紹,應該不會是如 此有侷限性的特質才對。 53 後得智照字面意思理解即是「(修行)之後所得到的(世俗)智慧」,因此後得智與修行時的 心靈狀態息息相關,在盡智與無生智的討論更為明顯。具體引文及段落請見本文「2.3. 最後獲得 的智慧──盡智與無生智」 。 54 倘若根據 Griffiths (1994)的說法,佛的法身就是真如,因此或許可說佛是無時無刻都處在修行 狀態中。然而這種說法在《俱舍論》中並不適用, 〈分別智品〉時常強調覺悟者出、入定的區別。 詳情請見本文「2.3. 最後獲得的智慧──盡智與無生智」。 19.

(24) 的」55。因此筆者以為,《俱舍論》主張「所有的世俗智皆是有漏的,包含後得 智」 。倘若如此,就會回到我們一開始的問題:難道覺悟者的世俗智也是有漏的, 會令覺悟者增加煩惱嗎? 筆者以為有兩個線索可以提供解決這個問題的方向:(1)在本文「2.3. 最後 獲得的智慧──盡智與無生智」筆者會提到:盡智與無生智有把事物視為「我」 與「非空」的認識模式(行相) ;(2)在本文「3. 十智與見道、修道」中會提到, 修道分成有漏、無漏兩種,有漏修道斷除「貪」等真實的煩惱(有事惑),無漏 修道斷除「我」等假有的煩惱(無事惑)。具體的討論請見上述的各章節,筆者 在此僅以上述兩線索的結論來討論此處的世俗智。 首先先從線索(2)開始,無漏修道「只」斷除無事惑(同理,有漏修道也只 斷除有事惑) ,即使修行者還留有貪等有事惑,他所修行的修道還是被稱為「『無 漏』修道」 。由此我們可以推論: 「漏」其實不是泛指所有煩惱,而是特別指「無 事惑」。雖然修行者還留有貪等有事惑,但是因為無漏修道會斷除無事惑,所以 還是可以稱為「沒有無事惑的修道(無漏修道)」 。反之,雖然有漏修道會斷除有 事惑,但是因為無事惑還沒有被斷除,所以被稱為「有無事惑的修道(有漏修道)」 。 或許有人會認為這樣的推論與線索(1)不符:雖然盡智與無生智有無事惑,卻還 是被認為是無漏的。但是若根據本文「2.3. 最後獲得的智慧──盡智與無生智」 的討論,筆者認為線索(1)並不是字面上的意思,盡智與無生智並沒有無事惑。 然而若是根據這樣的推論,則會產生一個問題:根據上述的推論,我們原本的問 題:「難道覺悟者的世俗智也是有漏的,會令覺悟者增加煩惱嗎?」可以改寫成 「難道覺悟者的世俗智也是認識無事惑的,會令覺悟者增加無事惑嗎?」對於此 問題,儘管筆者直覺上不太願意接受,但《俱舍論》的答案似乎是肯定的。雖然 在線索(1)中《俱舍論》白紙黑字寫的「盡智、無生智只認識十四個行相」 ,但注 疏卻都想辦法解釋成「其實盡智、無生智還是認識十六個行相,只是因為後得智 的緣故,《俱舍論》才寫成那樣」56。換句話說,後得智確實有無事惑,也因此 會令覺悟者增加無事惑。連描述盡智、無生智的後得智都有無事惑了,那我們更 可以想像覺悟者一般的世俗智不僅有無事惑,更有有事惑。因此在《俱舍論》的 描述中,一般人的世俗智與覺悟者的世俗智並沒有任何不同。.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在本節的討論中,筆者簡單介紹了十智,並指出除了他心智之外,其餘九智 真正關鍵的差別或許在於認識主體的修行程度。對於同一個認識對象,不同修行 程度的人來看會產生不同的智。關於「一般人的世俗智與覺悟者的世俗智兩者的 區別」 ,筆者藉由有類修道與無漏修道的區別分析「有漏」與「無漏」兩個概念, 主張「有漏=有無事惑」,「無漏=沒有無事惑」 。而《俱舍論》是接受覺悟者的世 55 56. 從盡、無生二智觀出後得有漏智中作如是知。(T41:1821:386b11-2) 詳情見本文「2.3. 最後獲得的智慧──盡智與無生智」的討論。 20.

(25) 俗智也是有可能認識無事惑的。因此一般人的世俗智與覺悟者的世俗智是完全一 致的,兩者並無區別。當一般人說「我看到杯子了」,佛說「我也是」時,兩者 都增加了煩惱。倘若兩者還是有所區別,那或許就只剩下量的區別了:後者只增 加一點點,而前者可能增加更多。 2.2. 無漏智的主要內容──四諦十六行相 如前所述,世俗智與「(2)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3)盡智和 (4)無生智」之間有一個重大的區分,也因此世俗智在十智中顯得鶴立雞群:只 有世俗智是有漏的,(2)-(4)都是無漏的智慧。而(2)-(4)這些無漏智的認識對象極 為稀少,只有十六個:四諦的十六個行相。苦諦有非常、苦、空、無我四行相; 集諦有因、集、生、緣四行相;滅諦有滅、靜、妙、離四行相;道諦有道、如、 行、出四行相。(T29:1558:119b15-9)筆者以為,從這裡我們也可以看到,只在見 道、無漏修道、無學道中出現的(2)-(4)57之所以只斷除無事惑,也是因為(2)-(4) 這些無漏智的認識對象只有這十六行相的緣故。筆者在此將介紹四諦十六行相的 具體內容,十六行相的「行相」是什麼意思,更重要的是:「以四諦十六行相為 認識對象」到底是什麼意思?.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 在討論非常、苦、空、無我等行相的具體內容為何之前,筆者想要先釐清:. n. al. er. io. sit. y. Nat. 四諦十六行相的「行相」到底是什麼。根據 Kellner (2014),「行相(ākāra)」一 詞於《俱舍論》具有兩個意思:(i)作為認識對象的行相(object-ākāra),以及(ii) 作為「認識模式」的行相(mode-ākāra) 。前者是「心靈的具體內容」 ,筆者以為 近似於西方心識哲學(philosophy of consciousness)中的「心靈影像(mental image)」 ;後者是「對於某事物的感覺」 ,比如看到一個杯子所感覺到的「藍色的」、 「圓的」等, 「藍色的」 、 「圓的」是我們認識杯子的「模式(mode of grasping)」 , 筆者以為近似於西方心識哲學中的「感覺起來像什麼(what-it-is-like-ness)」 。四 諦十六行相即是屬於後者,因此當我們說「苦諦有非常的行相」時,意思是「苦 諦感覺起來是非常的」,更白話一點「造成人們痛苦58的東西會讓人有『它不是 恆常不變』的感覺」 。同時,如同本文「4.2.2. 願智」所討論的, 《俱舍論》似乎 有強調「佛與不動阿羅漢的認識(至少在禪定中的認識)都是現量(pratyakṣa) 」 的傾向,因此筆者認為此處對十六行相的認識也是現量。. Ch. engchi. i n U. v. 對於十六行相的具體內容, 〈分別智品〉提供了四種說法。儘管〈分別智品〉 最後並沒有裁定哪一種說法是正確的,但筆者以為四種說法彼此只有互補,沒有 互相衝突的問題。以下先舉第一種說法進行說明:. 57. 詳見本文「3. 十智與見道、修道」中的討論。 此處的痛苦並不只是肉體的痛苦,而是包含了苦苦(duḥkha-duḥkhatā)、壞苦 (pariṇāma-duḥkhatā) 、行苦(saṁskāra-duḥkhatā)三苦的意涵。 21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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