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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繪畫基礎

表 2-10-1【繪畫基礎】設備基準

類別 名 稱 主 要 規 格

數 量 及 單 位 7 班 備註

以下 8 班至

14 班 15 班 教 以上

繪畫專業教室 135 平方公尺。 1 2 3

教 學 設 備

1.高、低靜物陳列 檯及投射燈、石 膏像、蠟果、標本

1.陳列石膏、靜物、標本 等,能依物體視點、角度 分別放置高低台上。

2.能調整不同角度、光量,

以了解光影明暗、肌理質 感及空間表現。

3.簡單幾何形到半身胸像的 石膏像。

4.蠟果、標本選用不同形狀 結構、肌理的物體。

4 套 8 套 12 套

說明:

1.本設備基準適用之科目為:繪畫基礎。

2.除適用科目需求之專業教學設備得列為本設備基準外,凡有關視聽、資訊之教學設 備,各校應依教學資源共用之原則,規劃使用共用之視聽教室、電腦教室。

3.各校規劃適用科目教學設備時,應秉「經費統整、設備整合、資源共享」之精神,結合 運用校內各群科設備及校外產學合作資源。

4.本設備基準所列之教學設備為實施部定科目必需之基本設備,各校校訂科目及特色 發展所需之設備,學校應逐年編列經費擴充,以符合教學需求。

5.「置物櫃、畫架、畫板、工作桌、工作椅」等教學物品,雖因規格繁瑣或單價未達一萬 元以上而未列入本設備基準表,各校應依實際教學需要之規格及數量,逐年列入學 校預算添購。

(二)基本設計、色彩原理、造形原理

(三)基礎圖學

表 2-10-3【基礎圖學】設備基準

類別 名 稱 主 要 規 格

數 量 及 單 位 7 班 備註

以下

8 班至 14 班 15 班 教 以上

製圖專業教室 135 平方公尺。 1 2 3 可遮光或可控制光線。

教 學 設 備

1.製圖器具及製

圖桌椅 1.製圖器具:萬能繪圖儀或 平行尺,可繪製 A2 圖紙 之尺寸。

2.製圖桌椅:桌面

90×60cm,調整傾斜度及 高度,附磁性桌墊;椅子 可調整高度。

45 套 90 套 135 套

2.黑(白)板用萬

能製圖儀 依各校黑(白)板大小調整。 1 套 2 套 3 套 說明:

1.本設備基準適用之科目為:基礎圖學。

2.除適用科目需求之專業教學設備得列為本設備基準外,凡有關視聽、資訊之教學設 備,各校應依教學資源共用之原則,規劃使用共用之視聽教室、電腦教室。

3.各校規劃適用科目教學設備時,應秉「經費統整、設備整合、資源共享」之精神,結合 運用校內各群科設備及校外產學合作資源。

4.本設備基準所列之教學設備為實施部定科目必需之基本設備,各校校訂科目及特色 發展所需之設備,學校應逐年編列經費擴充,以符合教學需求。

5.「圖學教具(各類造型產品及積木模型)」等教學物品,雖因規格繁瑣或單價未達一萬 元以上而未列入本設備基準表,各校應依實際教學需要之規格及數量,逐年列入學 校預算添購。

(四)數位設計基礎

表 2-10-4【數位設計基礎】設備基準

類別 名 稱 主 要 規 格

數 量 及 單 位 7 班 備註

以下 8 班 至 14

15 班 以上 教

數位設計教室 135 平方公尺。 1 2 3 與電腦教室共用。

教學

備設軟體 含圖像處理軟體、繪圖軟 體、排版軟體、動畫軟體、

多媒體編輯軟體、影音輸 出入系統等。

45 套 90 套 135 套

儘量採用自由軟體或 免費的軟體。

說明:

1.本設備基準適用之科目為:數位設計基礎。

2.除適用科目需求之專業教學設備得列為本設備基準外,凡有關視聽、資訊之教學設 備,各校應依教學資源共用之原則,規劃使用共用之視聽教室、電腦教室。

3.各校規劃適用科目教學設備時,應秉「經費統整、設備整合、資源共享」之精神,結合 運用校內各群科設備及校外產學合作資源。

4.本設備基準所列之教學設備為實施部定科目必需之基本設備,各校校訂科目及特色 發展所需之設備,學校應逐年編列經費擴充,以符合教學需求。

5.本設備基準除表列外,尚包含個人電腦與電腦桌、椅…等電腦教室設備,基於資源 共用原則,電腦教室設備規劃於「計算機概論」科目教學設備中,使用數量則由各校 在不影響教學成效下,依一般科目及專業科目共用原則核算實際需使用之科目與班 級數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