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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館附設圖書館營運管理

第二章 文獻分析

第二節 博物館附設圖書館營運管理

一、 組織編制

每座博物館不一定都有設置圖書館,要瞭解附設圖書館的組織編制,在此 之前,須先瞭解博物館類型與規模,才能得知圖書館在博物館的位置,參考自喬 治‧艾里斯‧博寇(G. Eills Burcaw,張譽騰等譯,2000,頁 80)在「博物館這一 行」書中列舉之實例:

(一)大城市的市立當代美術與歷史博物館

由館長(含秘書、會計員/財務),副館長/助理館長(含管理助理、警衛、維修 管理人員、雜役),蒐藏組主任(含登錄員、一般助理),教育組主任(含老師、視 聽技術員、一般助理),展示組主任(含技術工匠、製作人員、展示櫃製作人員),

另外,可能有時加上工匠(水電工)、義工(志工)和學生適時協助,以及市府單位 所有宣傳、出版、圖書館、攝影等部門人員的支援。

(二)小城市的美術與歷史博物館

由館長(兼美術組主任),秘書兼記帳員,蒐藏(兼歷史)組主任,教育(兼公關) 組主任,圖書館員(兼檔案管理),守衛兼雜役、助理兼警衛,加上賣店兼接待櫃 臺義工管理人員,以及固定的主任及圖書館員助理人員。

(三)小城市的綜合博物館

由館長,秘書兼登錄員,美術組主任,展示組主任,守衛兼雜役,加上只 在週末工作的兼職人員。

(四)小型州立歷史協會博物館

由館長,收藏研究組主任,秘書,登錄員,教育組主任(教育組主任助理),

展示技術員(含木工、一般助理),加上由歷史協會負責提供協助清潔、維修管理、

記帳、警衛、圖書館管理等,以及賣店兼接待櫃檯之義工,和協會登錄員負責藏 品的義工。

(五)位於郊區的兒童自然博物館

由館長,秘書兼登錄員,教育組主任,圖書館員,動物學主任(或動物園管 理主任)(含一般助理),守衛兼警衛(含助理),加上協助教育組組長的義工組織。

大城市與小城市的美術與歷史性質的博物館皆有圖書館設置,小城市的綜 合性質的博物館就沒有圖書館,小型州立歷史與位於郊區的自然博物館皆圖書館 員的編制。前述雖然只是國外博物館組織編制的參考,但上述各類型,只有小城 市的綜合博物館沒有圖書館,其他類型皆有圖書館的編制。

二、 隸屬層級

博物館為公益機構,欲瞭解附設圖書館所屬地位,應先知道博物館在國家 中隸屬層級狀況,目前各國除了公立博物館外,多允許私人博物館的設立,故博 物館依設立情形分為私立博物館與公立博物館,公立博物館又可分國立及地方性 兩種,本研究對象為國內國立博物館,因此,參照林政弘與張沛華(1995)收集各 國國立博物館隸屬單位情形如下:

(一)隸屬文化部:國立埃及博物館、伊斯蘭藝術博物館、希臘國立考古學博物館、

雅典衛城博物館、拜占庭博物館、維也納自然歷史博物館、法國古物博物館、

法國羅浮宮博物館、大陸北平的故宮博物館、中國歷史博物館、中國美術館 等。

(二)隸屬教育部:法國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隸屬法國高等教育與研究部、日本國 立民族學博物館、國立歷史民俗博物館隸屬日本文部省、英國大英博物館、

大英自然歷史博物館由英國教育部及科學部(DES)所管轄。

(三)其他:如瑞士國家博物館隸屬內政部、法國巴黎海洋博物館由法國國防部督 導、北平的中國人民革命軍事博物館隸屬解放軍總政治部。

美國的博物館是由社會力量建立與維持的,以華盛頓的史密森尼博物院 (Smithsonian Institution)所屬的博物館為例,雖然冠以「國立」為名,如國立自然 歷史博物館(National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國立航空太空博物館(National Air and Space Museum)等,但實際上受到史密森尼機構獨立信託組織所管理。紐 約的美利堅自然史博物館和大都會美術館,雖然由市政府建造,但仍由私法人經 營。美國的博物館皆為法人組織,由會員組成基金會(Trustee),選舉董事會為執 行機關,聘任館長負責博物館實際運作並向董事會負責,有關各館組織也由館長 擬訂,提請董事會決定。美國的博物館沒有一定的主管機關,因為博物館是公益 法人機構,史密森尼機構依章程向國會提出報告,直接向國會請求撥款,美國各 地博物館,或多或少自聯邦、州、市政府的教育或公園管理部門,獲得財力資助。

聯邦政府則透過美國博物館協會對博物館評鑑,提供研究報告,而決定博物館政 策及資助的依據。

國內民眾對博物館需求日益增加,然而,我國博物館體制仍有諸多不足須 向其他國家學習,以符合整體社會趨勢的發展。來自民國 100 年中華民國博物館 學會統計,我國公立與私立博物館共計 465 座,最新統計數據將近 600 座,顯示 博物館成立數量可觀,也說明博物館文化事業的普及。

國立博物館在不同時期有不同主管機關,從教育部到行政院、教育部及文 建會並行,到未來民國 101 年行政院組織改造,文建會擴展為文化部,13 座國 立博物館,包括國立臺灣美術館、國立臺灣博物館、國立臺灣文學館、國立臺灣 歷史博物館之外,現屬教育部的史博館、國父紀念館、中正紀念堂、史前館也將 歸屬於文化部。無論國外英國的 MLA,或是國內博物館的隸屬單位,博物館之 所以複雜,由於它為社會的產物,基本起源於多種古老的社會機構,從古老的神 廟演進,至圖書館、皇宮、博覽會、學校、劇場、百貨公司、社區中心,到現仍 隨著潮流趨勢在改變,因而成立各具特色的博物館。而現代圖書館也融合博物館 的概念,規劃出展覽空間,提供圖書以外的視覺教育,包括展覽與活動的發展,

也稱得上為廣義的博物館,例如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的展覽區。

張譽騰(2011)整理出國內有「國立」二字的國家級博物館有 13 座(如表 2-3),

包括國立故宮博物院、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國立臺灣科學教 育館、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國立 海洋科技博物館籌備處、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國立臺灣美術館、國立臺灣 文學館、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國立臺灣博物館。我國 13 座國立博物館中,只 有故宮隸屬於行政院,其他則屬於教育部或文建會。文獻提到國父紀念館與中正 紀念堂,張教授認為兩者同屬複合性藝文中心的紀念館,皆以表演性質為主、展 覽為輔,故兩館在張教授調查中未列入國立博物館的單位。

本研究以參加 2011 年世界博物館日的 16 座博物館為研究對象,包括國家 圖書館、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國立臺中圖書館、國立教育廣播電臺、國立中正 文化中心、國立鳳凰谷鳥園、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國立國父紀念館、國立歷 史博物館、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籌 備處)、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國 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參考張教授整理的國立博物館,不包括圖書館、國立中

正文化中心、教育廣播電臺、國立鳳凰谷鳥園,然而,國父紀念館與中正紀念堂,

雖屬於複合性藝文中心的紀念館,由於具有人物紀念館的代表性,故納入研究範 圍。納入研究對象的說明,詳見第三章第二節的內容。本研究調查的 7 家博物館 (如表 2-3 標示序號),隸屬單位皆為教育部,而政府組織改造後,其中 3 座博物 館改為文化部管轄,僅 4 座博物館仍同為屬教育部。

中華民國博物館學會統計國內國立博物館為 35 座,然而,內容包括陳列室、

美術館、展示中心、藝術中心、標本館、文化公園等,由於列入的各個館所名稱 不一致,因此,國立博物館以張教授整理內容為參考依據。另外說明博物館在組 改前後所隸屬的單位差異(見表 2-3)。基本上,陳國寧(2002)曾提出國內國立博物 館,大致隸屬的單位與層級分為三種:

(一)行政院:掌管國立故宮博物院。

(二)教育部:掌管以教育、自然科技為主要目的之博物館。

(三)文建會:未來改為文化部,掌管以文化、藝術為主的博物館,且職權擴大。

我國政府參考美、英、法、德、日、韓、澳洲、加拿大、芬蘭、荷蘭、新 加坡、瑞典各國的政府組織管理經驗,將現有的 37 個部會精簡成 29 個部會,依 民國 99 年 2 月 3 日總統令修正公佈(見表 2-4),調整行政院各組織部會,博物館 隸屬單位也在其中備受關注,博物館隸屬單位的改變,是否會從三級降到四級的 層級,行政院組織改造中未多說明,可以確定的是未來博物館,會依據博物館的 藏品與展覽性質而分屬隸屬不同的部會,尊重各館的自主性與彈性,減少養成蚊 子博物館的狀況,而發揮各館的特色與特性。然而,最大的影響為員工權益的落 差、合作策展的不易、政府提供資源短少等實際營利問題,皆應明確訂定規範層 級改制後的差異,並建立有效博物館評鑑制度,附設圖書館也應配合博物館政 策,調整各項經營方向與服務型態。

表 2-3:我國國立博物館單位性質

表 2-4:行政院新組織架構

14 部 8 會 3 獨立機關

內政部 國家發展委員會 中央選舉委員會

外交部 大陸委員會 公平交易委員會

國防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財政部 海洋委員會 1 行 1 院 2 總處

教育部 僑務委員會 中央銀行

法務部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

員會 國立故宮博物院

經濟及能源部 原住民族委員會 行政院主計總處 交通及建設部 客家委員會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勞動部

調整為 14 部、8 會、3 獨立機關、1 行、1 院、

21 總處,共 29 個機關。

農業部 衛生福利部 環境資源部

文化部 科技部

參考來源:http://blog.roodo.com/wallace_yang/archives/5942195.html

國內博物館附設圖書館的層級地位,反應附設圖書館的所在位置與使用 率,如果服務對象以內部人員為主,位置應設置在靠近行政辦公區,如果服務對 象為不受限制,則適合靠近行政區與民眾容易找到的中央位置(陳穎儀,2000c)。

使用率高的附設圖書館,其被組織重視程度高,指標清楚且所在位置容易找尋。

使用率高的附設圖書館,其被組織重視程度高,指標清楚且所在位置容易找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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