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原住民木雕文化發展概況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原住民木雕文化發展概況

一、原住民傳統木雕文化之發展

早期台灣原住民木雕藝術文化較為擅長之族群,有排灣族、魯凱族、卑南族 及蘭嶼的達悟族,其中排灣族素有「藝術民族」的稱譽。但沒有專業性的藝術家 也沒有純藝術作品,主要所有作品都是具實用價值的工藝品(阮昌銳 1991:

12 )。在陳奇祿《臺灣排灣群諸族木雕標本圖錄》一書中提到排灣族部落為一個 階級組織的社會,有頭目貴族與平民之分,木雕飾品為頭目貴族家中所獨享有的 特權,因為在有階級的社會中,上階級者平日無需像一般平民出外農耕與勞動,

較有閒暇之餘的時間在家從事藝術方面的創作,無形之中凸顯出木雕等藝術創作 為頭目貴族的特權,也因此使他們的木雕文化較具有文化性(陳奇祿 1961:160)。

1994 年官方尚未正名為「原住民藝術」前,台灣原住民藝術一般都被稱呼 為「山胞藝術」或「原始藝術」。十九世紀西方國家殖民對社會文化有強烈興趣,

尤其對於物質文化的熱衷研究,二十世紀初歐洲及日本人類學家對於部落「原始 藝術」背後有著神秘感,使得原來原始、封閉、野蠻感的部落社會,在藝品市場 而熱絡起來,從此開始融入外來社會文化的交流(許功明 2004:20)。1960 年 代開始,台灣山地觀光旅遊業日漸蓬勃發展;相對於觀光客對於觀光地區的藝品 需求大增,尤其是「山地藝術風」的紀念品特別受到觀光客的青睞;在同時間也 出現一批國內外的「原始藝術品」的蒐藏家。在當時許多部落早期所傳承下來的 木雕作品相繼被搜括一空,甚至還以仿製「泛山地藝術品」出現在市場上(盧梅 芬 2007:17)。

不過消費者在與現代消費物質的比較差異認知之下,各觀光地區或部落工藝 品所呈現外貌感受到是屬同一類的,也就是以所謂的「傳統」來認定,消費者購 回的工藝品卻很少會去認真區分它的動機。在觀光地區原住民「傳統工藝品」,

事實上是一種文化作品的綜合體。1970 年代末期開始,山地文物收藏家漸漸感 受到當前原住民的生活,幾乎與平地人沒甚麼差異,而原住民的傳統文物日漸難 得珍藏。因此在當時政府開始重視文化建構運動,補助各種呈現原住民工藝文化 復振活動,如 1978 年 3 月在台灣省政府策劃下,於台北國立歷史博物館舉辦「台 灣山地藝術聯展」,這是在七○年代之前很少所看到政府舉辦類似原住民傳統工 藝相關的展示活動。1980 年代以後,開始有較多的原住民文化系列展示活動出 現,特別於 1989 年 4 月行政院文建會策畫下,徐瀛洲的一百多件排灣族木雕被 運送到法國和德國展出,政府表達出對原住民文化的重視,而舉辦這些國內外的 展示活動。

在各類的展覽、比賽與研習營中,可以看到這些活動以木雕為表現媒材者佔 多數。據蘇啟明指出:「據文建會在民國八十一年的統計,全臺一百四十五個原 住民部落中,保存的傳統藝術文物依類別區分,約有百分之六十四為雕刻品,佔 各類藝術文物的首位。另根據臺灣手工藝研究中心的資料表示,目前各原住民村 落中從事傳統工藝製作的項目也以雕刻創作最多;同時到該中心接受訓練的原住

民學員亦以專攻雕刻者為佔多數」(蘇啟明 1999[轉引自盧梅芬 1999:22] ),

以上的資料顯示出當代原住民藝術發展,仍以木雕風氣最盛。

1991 年,台東縣政府擬出一項四年計畫,內容包括調查、蒐集、整理縣內 各族原住民文物和舉辦原住民雕刻、服飾編織等傳統手工藝訓練。同年,屏東縣 也在籌設排灣族木雕藝術館。除此之外,半官方的中華文化復興總會與屏東縣政 府合作,在台北新光三越百貨公司推出「排灣族木雕文物展」(謝世忠 2000:

11-15)。1996 年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成立之後提出文化創意產業等政策,以及 2001 開始台東縣政府每年舉辦「南島文化節」活動,從上層政府到地方機關對 於原住民文化的支持,政府機關結合了民間機構給予文化推展的動力,我們可以 看出文化藝術的力量是無國界的,各地各族的多元文化主義都在日趨為主流之 際,原住民也開始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之中。

二、原住民族木雕的藝術風格

藝術創作來自於大自然的環境思考與啟發,原住民的木雕風格在創作中很自 然將生活上人、事、時、地、物投射在作品中。特別是排灣族的圖騰意涵融入在 每件作品上,排灣族視百步蛇為蛇中的長老,也是頭目貴族的祖先,因此對百步 蛇有很多禁忌,並且有敬畏之意,其中象徵著宗教和社會權力的意義(陳奇祿 1961:161)。

要了解原住民傳統木雕藝術必須先從探索原始藝術之間關係開始,其實原始 藝術是很少屬於純藝術範疇內的作品,因為大部分原始藝術都具有宗教或裝飾的 社會功能。原始藝術種類是可以劃分為紋飾、繪畫、雕刻、陶器、音樂與舞蹈等。

其中木雕紋飾可常見在建築物裝飾、宗教器物、家具、家庭器物、武器及工具上 等。一般的紋飾都採幾何圖案、人物及動物圖騰較多,有人頭、雙蛇紋、人像、

鹿文、豬等圖騰。原住民木雕圖騰是有象徵性意涵和寫實藝術成分,其式樣有凹 刻、浮雕、圓雕及立體雕等技法之作品(謝貴利 1997:38)。

從台灣光復以後原住民木雕藝術,各族群被置入行政系統之下,大受漢化影 響,特別是排灣族與魯凱族以貴族為中心的社會,家屋均有雕飾的結構造型,如 立柱雕飾、簷桁雕飾、橫樑雕飾、檻楣雕飾及門板等。原有木雕藝術的理念,不

得不失去原始傳統的藝術風格。同時部落頭目階級的式微而不再擁有過去地位與 特權,因此原住民原始木雕藝術風格也隨之衰微。

三、原住民木雕工藝的特性

台灣原住民木雕技術雖然有很精緻藝術元素,圖騰、象徵及符號等。但在彩 繪方面木雕作品較為罕見,只有在排灣族與達悟族部落中的盾牌以及獨木舟有 紅、黑、白三色繪製的圖案(謝貴利 1997:49)。尤其達悟族以幾何線形紋樣在 拼板舟外觀刻有人像紋、水波紋、三角紋、菱形紋等,代表著達悟族人與海洋生 活息息相關的世界。台灣高山物質文化的先驅人類學家陳奇祿也在他的《台灣排 灣群諸族木雕標本圖錄》(1961)中,指出木雕與織布上有九種共同圖紋形式特徵 造型:蹲距人像、蛙形人像、關節標記人像、肢體相連人像、圖騰華表相疊人像、

剖裂文樣、正反相對人像、吐舌人像及人頭蛇身像,可追溯到整個南太平洋島嶼 地區的遷徙關係,發現產生文化的相似性(陳奇祿 1961﹝轉引自許功明 2004:

83﹞)。

相較於漢人傳統木雕的文化特質內涵中,主題含括人物、花鳥、走獸、博古、

水族等,融合多樣紋飾的大結合,表達傳統文化針對人身積極性生機之宿願,例 如富、貴、福、祿、壽、喜、財等吉祥的祈求,或以諧音聯想其象徵為意涵(萬 煜瑤:2001:169)。構成每一件木雕作品單獨的圖像表現,亦為一般社會生活精 神象徵及宗教民俗中的另一種力量呈現。

一般而言,原住民木雕過程從開始雕刻到作品完成,都有以下特性:

(一)實用性

原住民的木雕工藝作品為平常生活器物居多,打從飲食、衣物服飾、居家器 皿、運輸工具、娛樂道具、生產器具及家中裝飾,都由部落個人或族人自行製作

(阮昌銳 2009:24)。但傳統工藝受到現代文化衝擊,在大多數部落生活的器物 用品技藝已漸式微,僅有少部分的年長者能夠存有傳統技能。

(二)粗獷性

早期原住民雕刻者所使用的刀具均為部落傳承鐵匠製造或自己打造,其功能 性極為簡單粗糙;相對於完成之作品無法顯現細緻的技法在其中,同時雕刻起來

速度緩慢極為費時,大件祖先雕像需要數個月的工作時間才完成,平常小件的日 常用品器皿也需要數天的雕刻時間才能夠完成(謝貴利 1997:46)。

(三)神秘性

傳統上排灣族人一般在雕刻大型作品之前家中必須先釀酒,之後才將山上伐 木樹材運回家中,再以事前釀好的酒招待運送木材的人員,習俗上運回之後的木 材是禁止女性所接觸或碰摸,務必經過雕刻師畫上黑線儀式後才解除對女性的禁 忌。尤其在雕刻祖先人像和房子簷楣極為重視禁忌及儀式,雕刻者必須詢問長輩 祖先形貌特徵,在決定雕刻之後要準備酒、山豬骨和山豬肉,獻上被雕刻的祖先 祭儀,儀式完成之後邀請親朋好友共同慶歡飲酒。

在雕刻的工作進行當中,禁止孕婦靠近工作環境以避免觸犯雕刻的禁忌。人 像作品雕刻完成之後,需再次邀宴請親朋好友慶歡儀式,在儀式中雕刻師除與到 來的親友敬酒之外,還必須舉杯酒灑在完成好的人像作品上,表示歡迎人像回到 家裡來一起飲酒,並祈求人像能夠為家中帶來好運,之後才邀請所有在場的親朋 好友將人像豎立在該固定的地方(謝貴利 1997:46)。

(四)社會象徵性

傳統中的排灣族群有階級社會制度,分為頭目、貴族、勇士及平民四個階級,

頭目及貴族除了在服飾有華麗的裝扮外,家屋結構及器物外觀上還擁有圖騰表 徵,特別是頭目家屋中的樑柱、門楣、簷桁及祖靈柱,都刻有百步蛇、人形紋和 幾何圖形之圖騰。代表頭目貴族特權身分的物質文化,並非一般平民能夠隨心所 欲得到的物質(阮昌銳 2009:48)。傳統頭目家中成員均無須到外工作,其生活 物質來源皆為一般平民在收穫或有獵物時所貢給。因此木雕藝術在排灣族社會為

頭目及貴族除了在服飾有華麗的裝扮外,家屋結構及器物外觀上還擁有圖騰表 徵,特別是頭目家屋中的樑柱、門楣、簷桁及祖靈柱,都刻有百步蛇、人形紋和 幾何圖形之圖騰。代表頭目貴族特權身分的物質文化,並非一般平民能夠隨心所 欲得到的物質(阮昌銳 2009:48)。傳統頭目家中成員均無須到外工作,其生活 物質來源皆為一般平民在收穫或有獵物時所貢給。因此木雕藝術在排灣族社會為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