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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台灣上市電子工業運用租稅天堂趨勢

租稅天堂的參與成為跨國避稅行為重要的核心,本文以台灣上市電子工業為樣本 觀察台灣電子工業運用租稅天堂之趨勢。台灣上市電子工業子公司家數逐年增加,從 表 7 顯示從 2005 年的 3,984 家子公司成長至 2012 年的 6,643 家;租稅天堂子公司家 數雖也增加,但增加速度已逐漸趨緩,至 2012 年家數已呈現下降的趨勢,相較於 2011 年減少 62 家。除此之外,從表 7 也可得知電子工業公司增加租稅天堂子公司家數占 公司增加子公司家數的比例,於 2006-2008 年期間約都在 36%-38%之間,可見 2006

-2008 年新設立的子公司大部分都設立在租稅天堂國家;而且,從表 7 可再得知電 子工業公司合併資產亦上升,代表電子工業規模確實逐年增加,子公司家數也逐年上 升。

若以子公司家數的成長率來看,圖 2 可以看到租稅天堂子公司和整個子公司成長 率在 2006 年到 2008 年呈現一致的趨勢;但在 2009 年後租稅天堂子公司家數成長率 低於子公司家數成長率,而且差距隨年增加,而且至 2012 年租稅天堂子公司家數成 長率呈現負成長。本文推論可能與 2009 年時 G20 高峰會有關,此會議明確訂出要加 強管理租稅天堂,推動稅務資訊交換協議 (Tax information Exchange Agreement,簡 稱 TIEA)55及國際標準的資料透明化,到目前為止所有租稅天堂皆已簽定稅務資訊交 換協議。56 正因如此,隨著 OECD 持續推動反制租稅天堂措施,台灣電子工業設立 租稅天堂子公司的趨勢逐漸趨緩。

若將租稅天堂進一步區分成基地天堂及協定/特別減讓天堂,從圖 3 中明顯看出 基地天堂密集度較協定天堂和特別減讓天堂密集度高,也就是說台灣電子工業公司若 要透過第三地轉投資仍較偏好使用基地天堂。其中的原因可歸諸於台灣電子工業多投 資於大陸,投資大陸與兩岸的地緣關係有關,但因為早期兩岸無法直接通商,台商企

55 租稅資訊交換協議是在 2002 年時 OECD 初步發布的一個範本,但此協議並不是一個具有約束力的 文書。協議的目的是為通過資訊的交流,促進國際間對稅務問題的合作,為解決有害稅收之避稅行為。

56根據本文自行統計,依 OECD 公布自 2000 年至 2012 年國家間簽定資訊交換協議已達 518 件(資料 來源:http://www.oecd.org/ctp/harmful/taxinformationexchangeagreementstieas.htm),多數皆與租稅天堂 進行簽訂。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電子工業子公司家數成長率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電子工業

(Siegfried,1974; Porcano, 1986)。因此,故本文更進一步選取在 2012 年底合併財務狀 況表中合併總資產大於 2 千億之電子工業公司,58來觀察大規模之電子工業公司從

2006 2009 2012

鴻海

(British Virgin Islands)、香港 (Hong Kong)、薩摩亞 (Samoa)、開曼群島 (Cayman Islands)、新加坡 (Singapore)、模里西斯 (Mauritius)。

基地天堂中,以英屬維京群島為台灣電子工業最常投資之租稅天堂,許多電子業 將子公司設立於此進行轉投資。雖是如此,台灣電子工業在英屬維京群島設立子公司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大規模公司租稅天堂子公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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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整個電子業在租稅天堂設立子公司的比重,呈現下滑的趨勢,從 2005 年 44%下降 至 2012 年 32%,推論英屬維京群島和很多國家(包括大陸)陸續簽訂租稅資訊交換 協定有關。

從圖 6 也可得知台灣電子工業將子公司設立於香港 (Hong Kong)及薩摩亞 (Samoa)占所有設立於租稅天堂子公司比重逐年上升,分別從 2005 年的 15.08%和 13.86%上升至 2012 年 22.55%和 19.25%。香港比重上升與中國大陸在 2007 年 3 月 17 日通過新修正的企業所得稅法以及中港租稅協定在 2008 年生效有關。中國大陸新修 正的企業所得稅法將內資與外資企業的所得稅合一,適用相同 25%稅率與租稅優惠,

並取消了大陸公司獲利分配給外資股東免稅的優惠,將外資股東取得大陸公司股利的 稅率由 0%提高為 20%。為適用中港租稅協定 5%股利扣繳稅率,60台灣電子工業透 過香港轉投資的比例越來越高,顯示香港在台商的投資地位的重要性。另外,使用薩 摩亞比例也逐漸提高,可能與薩摩亞與中國大陸尚未簽訂稅務資訊交換協議有關,61 而且薩摩亞並未與其他國家簽訂全面性租稅協定,加上薩摩亞境外公司名稱可登記中 文,從圖 6 顯示薩摩亞成為近年台灣電子工業公司設立境外公司的熱門地點。

圖 6 電子工業前六大租稅天堂子公司比例趨勢圖 資料來源:本文自行整理

60 大陸國稅局頒布國發函,提高適用 5%扣繳稅率的門檻,並要求香港公司必須要有實質營運,且香 港公司必須要為受益所有人。依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09]601 號,受益所有人為對所得或所得據 以產生的權利或財產據有所有權和支配權的人,公司必須要為受益所有人,公司才能享受租稅協定的 租稅優惠,而代理人和導管公司不為受益所有人,故不能享受低扣繳稅率的優惠。

61 薩摩亞現行已與 16 個國家簽定稅務資訊交換協議,但圖 5 的租稅天堂皆有與中國大陸簽訂租稅協 定或者稅務資訊交換協議。

0%

10%

20%

3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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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工業前六大租稅天堂子公司比例趨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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