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原住民族社會於 1988 年至 1993 年間發起 3 次「還我土地運動」之訴求,隨著社會人權 思潮的演進,以及民主化的轉型與對多元文化價值之確立, 1997 年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

2005 年的原住民族基本法,形成了對原住民族的土地權的保障架構,在這個架構下,原住民 族土地包含「原住民保留地」與「傳統領域土地」,對於前者,政府自 1966 年後即持續的促 進其私有化;對於後者,目前主要的論述則是希望可以保障原住民族的集體土地權利,包括 保障在土地上面的一些狩獵、採集等自然資源使用行為。2002 年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開始 一系列的全國性的調查活動,這些調查可以區分做幾個階段:

(一)不同階段、分期與比較

1. 第一階段(〜2002 年):國家主導的全面性調查之前

在 2002 年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啟動全國性的調查之前,已經有不同的原住民文史工 作者、學術研究者在進行傳統領域的調查工作,例如泰雅族的Masa Tohuy 利用日治時期的 文獻和地圖追溯泰雅族的遷移路線、分佈範圍,鄒族的汪明輝在他的碩士論文探討阿里山 鄒族傳統的領域,也有動物學家裴家騏與魯凱族人合作利用 GPS、GIS 工具,進行動物棲 地與魯凱族獵場的調查研究。這些調查雖然零星個別,但卻是在國家力量投入資源與涉入 論述之前,即展開的自主性調查工作。

2. 第二階段 2002〜2006:啟動全面性調查

2002 年,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為落實新伙伴關係條約,開始展開為期五年的原住民 族傳統領域調查計畫。該計畫在委託主要由地理學者組成的學術團隊進行調查之後,於第 一年首先進行第一階段三十個示範部落的調查。學術團隊和三十個部落的在地團體合作,

99 頁,共 145 頁

應用PGIS 進行先的實驗性的研究。在 2003 年到 2005 年,學術團隊進一步擴大,並開始同 時在五十五個原住民鄉輔導進行調查作業,調查工作主要包含以下程序(張長義等 2002、

2003、2004):組織工作團隊與設定 GIS 設備、籌備會議和各地工作坊、田野資訊彙整、數 位化及部落公聽會,並在展示數位化後的地圖成果,由部落成員提供意見進行校正,校正 後的圖資則編輯成調查報告,印後呈交給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

在 2003 年,此計畫調查出 250 個部落,4721 個地名;在 2004 年,有 32 個鄉鎮完成鄉 內 83 個聚落單元的調查, 23 個 鄉鎮未區分部落或村社單元,在全臺 55 個原住民鄉鎮總 共調查出3976 個地名, 120 個故事。而在 2005 年,則完成 43 個鄉鎮之資料彙整及檢核,

總共獲得7684 個地名、3219 個地名故事,校正後獲得 274 個類似部落領域界線的資料,以 及 4 個以全鄉為一個部落的資料。以上的具體成果初步達成了委託單位所設定的方向,但 經由實際的調查操作之後,執行計畫的學術團隊在報告中也指出了為每一個部落畫出其領 域的問題:某些邊界是模糊的,某些部落之間的領域重疊,而某些部落所繪製出來的領域 則受限於其對現有行政界線的認知,要從各族的傳統觀點要畫出領域的邊界有實際上的困 難(張長義等,2004)。同時,全面性的普查也容易讓參與流於形式,體認到這個問題,第 五年的調查計畫,把全面性的普查改成由有自主調查意願的部落提出申請,而由學術團隊 進行培力輔導(張長義等2005;官大偉、林益仁 2008:120-121)。

3. 第三階段 2007〜2009:以族群為單位的補充調查

2007 年到 2009 年間,原民會開始後續調查計劃,由於前一個階段都是以部落為單位來 進行製圖,缺少民族整體的觀點,因此從 2007 年到 2009 年開始以各民族為單位,檢視前 一階段的調查資料,並做調查與資料的增補。此階段調查所檢視與增補的,有阿美族、賽 夏族、排灣族、魯凱族等族群之傳統領域。

4. 第四階段 2010〜2012:初步調查成果的展示

2010 年,原民會開始籌備傳統領域成果的展示,並在 2011 舉辦了傳統領域調查的成果 展,圖 1 所示即是這個傳統領域調查成果展中所展示傳統領領域範圍,必須注意的是,白 色的區塊並不代表說它一定不是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只是當時的調查,或許還沒有涵蓋 到這些範圍。在籌備期間,受委託的學術團隊並舉行了北中南東等分區的座談,邀集在 2002 年至 2009 年間參與傳統領域調查的部落人士、專家學者,對於過去之經驗進行檢討,

並提出對於後續調查工作之建議,而在2012 年提出之成果報告中,也建議對部落進行進一 步的培力,以使傳統領域調查的能量,能夠更加的扎根於部落,並使部落能夠進一步掌握 製圖工具與技術,展開對於傳統生活空間、土地利用機制的自主詮釋。

100 頁,共 145 頁

【圖49】2011 年原民會傳統領域調查成果展所展示的傳統領域範圍

5. 第五階段 2013〜至今:種子師資培訓與法定劃設程序研擬

2013 年,原民會的傳統領域調查從實質資料的收集,轉向部落調查能力的培力,展開 傳統領域調查種子師資培訓計畫,此計畫進行了一系列的培訓工作坊,在北中南東的分區 舉辦訓練營隊,自2013 年至 2014 年,完成了 16 族共 100 人以上的種子師資培訓,合格者 獲頒證書,並赴各鄉進行傳統領域相關政策之說明講解。2015 年,原民會提出傳統領域土 地政策研究計畫,該計畫工作事項包括:彙整及比對歷年傳統領域土地調查 GIS 資料及成 果、建置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政策推動中心資訊網、搜集近 3 年原住民族各族群主張傳 統領域及要求開發機關應踐行諮詢及取得原住民族同意個案、研擬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 草案、原住民族基本法等相關議題分析、舉辦分區辦理徵詢座談會 10 場次以上,以及分區 遴選 4 個以上部落試行辦理傳統領域範圍確認作業工作坊,至目前為止,本計畫仍在進行 中。

整體而言,上述五個階段,分別具有以下的特徵:

101 頁,共 145 頁

102 頁,共 145 頁 塊經過開墾進行耕作的土地稱做 kmahan,一兩年後這塊土地必須進入半耕作、半休耕的 狀態,改稱為 pincyowagan,三年後這塊土地必須完全休耕 (休耕期間大約為十年) ,稱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