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台灣海外基金發展現況
第五節 台灣投信未來發行海外基金的趨勢
2008/6 z 於 2007 年 6 月所作之規範,自動放寬
2008/7 z 放寬海外基金對陸資投資限制:香港紅籌股及 H 股的投資上 限,從原來的 10%變成無上限;陸股投資上限則從原來的 0.4%提高至 10%
資料來源:中央銀行、中華民國投信投顧公會
第五節 台灣投信未來發行海外基金的趨勢
目前台灣投信發行海外基金的種類已經十分齊全,有投資已開發國家的傳統
股票、債券型與平衡型基金,也有新興市場股票基金與其他產業型基金,似乎已 第二的 State street,都是指數型基金業者,第四名的 Vanguard 也是以被 動式投資方式為主2。台灣市場應該也會有指數型基金發展的空間,不過在
2 根據 Global Investor Magazine,2007 年全球第一大基金業者為 Barclays,資產規模達美金 1 兆 6227 億元。第二名為 State street,資產規模為美金 1 兆 5340 億元。第四名則為 Vanguard,資產 規模達 1 兆 500 億美元。
3 「401(K)」是美國於 1981 年創立一種延後課稅的退休金帳戶,由於美國政府將相關規定明 訂在國稅條例第 401(K)條中,故簡稱為 401(K)計劃。
美國的退休計劃有許多類,像公務員、大學職員是根據其法例供款,而 401(K)只應用於私人 公司 。401(K)是自願性質,雇員可依其個人需求,自由選擇政府核定的個人退休金計劃。內
退新制仍舊由政府代為操作,但主管機關也承諾,在不久的將來,會朝向 勞工自選的方向規劃。因此,台灣投信業界應會在未來勞退新制通過後,
推出一些退休概念的基金,而其中可分散風險的海外基金也是不可或缺的。
目前台灣市場唯一具備退休概念的基金,為德盛安聯投信於 2005 年所 推出的德盛安聯目標傘型基金-目標 2015、2020、2030 基金,標榜以自動 資產配置機制,逐步提昇債券配置比重,以作為長期退休金籌措的最適工 具。但由於國人對退休金認識仍舊不足,國人仍舊將此基金當作一般海外 平衡型基金看待,成立當時規模僅億元,目前則為億元。相信未來退休概 念基金仍有廣大的發展空間。
三、對沖基金概念的海外基金
國外基金法規對衍生性商品的運用朝向越來越開放的態度,例如以歐 盟基金法規 UCIT III 為例,UCITS III 的框架下容許基金投資於貨幣市場 工具、銀行存款、流動性高的可轉讓證券、指數基金、金融衍生性商品等,
整體總固定風險無論在何種情況下均不超過資產淨值的 210%,特別在金融 衍生性商品總曝險部位上限為基金資產淨值的 100%。此規定較台灣的規範 寬鬆許多,為與國際接軌,主管機關勢必朝向對衍生性商品朝向更開放的 政策面執行,有利於投信業者發展絕對報酬或類似對沖基金概念的海外基 金。
另外,由於期貨信託執照的開放,也會擴大投信業者對衍生性商品的 運用,因此利用國外衍生性商品作為套利或避險工具的基金,包括運用信
容為要求雇員貢獻金錢至個人的退休計劃,同時公司將貢獻部分資金至每位雇員的 401(K),直 到雇員離職。而雇員可自行決定貢獻的數目多寡。
用違約交換(Credit Default Swap)、總報酬交換(Total Return Swap)的 基金,將會在不久的未來出現。
四、商品基金或 ETF
在國外各種金融商品中,目前台灣最缺乏直接投資管道的即為商品。
目前投信所發行標榜的商品基金,都是以投資商品類股票的基金,而非商 品本身。雖然投資人可透過國內期貨商複委託的方式投資海外商品期貨,
但期貨本身的保證金特性與換約問題,都形成入門投資上的障礙。若投信 可利用期貨信託執照發行商品類期貨基金,或者設計在台灣證券交易所掛 牌的商品類 ETF,尤其是石油與黃金商品,將有機會吸引投資人的投資慾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