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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DRAM 製造產業的代工發展簡介

第五章 台灣 DRAM 代工產業之開放式創新及其缺口

5.1 台灣 DRAM 製造產業的代工發展簡介

全球DRAM產業的價值鏈可以分上、中、下游,本研究整理詹勳桂(2007)與林 毓柔(2006)的研究後,以圖5-1分述如下

(1) 上游:分為原物料、設備及光罩廠商三類。

(2) 中游:主要可分為三種類型的DRAM廠商,

第一類,整合元件製造公司(Integrated Device Manufacturer;IDM):具垂直整合 能力的公司,可以自行完成IC設計、製造、封裝、測試並銷售晶片。一 些IDM業者也會將其產品外包給晶圓代工廠商製造。主要廠商為 Samsung、Micorn、Hynix、Elpida。

第二類,IC 設計公司(fabless):僅IC設計與銷售晶片,而半導體製造、封裝 和測試則交由晶片專業製造和封測廠商代勞。主要廠商為台灣的晶豪 科、鈺創與矽成等IC設計公司。

第三類,晶圓代工廠商(foundry):專為客戶製造晶片的專業製造公司。主要 廠商為台灣的力晶、南科、華亞科、茂德與華邦。

(3) 下游:可分為封裝廠商與測試廠商,

封裝廠商:專為客戶封裝晶片,將晶片上的功能訊號透過一個載具將其引接到外 部,且提供晶片免於受破壞的保護。主要廠商為台灣的日月光、矽品 與美商Amkor。

測試廠商:專為客戶測試晶片,主要是在晶圓製造完成之後,利用測試機台,分 別在封裝前後兩階段,測試晶片是否為良品。主要廠商為台灣的力 成、泰林與京元電。

而DRAM 的交易方式分又可分為現貨市場及合約市場兩種,通常現貨市場會領 先反應市場的需求而先漲或先跌價。

圖5-1 DRAM價值鍊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本研究主要是以DRAM價值鍊的中游階段,台灣晶圓代工廠商做為探討標的。比較 全球DRAM廠商的經營形態,本研究根據黃三本(2006)的研究報告,整理如下表5-1

營運模式 經營形態 代表公司

Samsung

IDM營運模式+

Elpida Hynix Micorn

依靠技術移轉之

國外的DRAM 製造大廠,從晶片設計、光罩、晶圓製造、封裝到測試,基本上都 是以垂直整合的IDM 廠生產為主,例如:Micorn 、Elpida、Sasumg、Hynix。台灣 DRAM 產業的發展與國外大廠不同,台灣DRAM 產業在製程分工上以製造為核心能力。基本 上並不是個別的IDM 公司,而是以其中的一個製程設立一個公司,通過公司之間的網 絡關係,完成IDM 公司所有的工序。

國外的DRAM 廠商在晶圓生產上包括了設計與製造,但是台灣的 DRAM 製造技術 幾乎都是國外來的,台灣DRAM 廠的競爭優勢是在強化 DRAM 的製造能力。台灣的 DRAM 設計,另外由 IC 設計公司(fabless)主導,像是鈺創、晶豪、矽成,由 IC 設計 公司設計出產品後再下到Foundry 晶圓代工廠生產。Foundry 最大的特色在於沒有自己 的產品,IC 設計公司是作自己的產品,靠設計產生附加價值,利潤高且相對 Foundry 資 本投資低,IC 設計公司只要產品銷售好,可維持好幾年的營運。相較下,Foundry 的製 造代工,是根據產能來賺取利潤,所能創造的附加價值不高,而將Foundry 晶圓代工與 台灣傳統的勞力密集代工等同視之。

再則以產業價值鍊比較台灣的DRAM 廠與國外大廠,根據黃三本(2006)的研究 整理如下表5-2

研發 製造 通路

Micorn 和 Elpida 的製造 成 本 比 台 灣 高 出

根據下表5-3,統計台灣已投入量產的 12 吋晶圓廠的投資金額,將近 9,000 億新台

的12 吋產能,且利用先進製程技術足可應付需求,對台灣的產能依賴降低。無自主技 術且僅擁有單一產品的台灣DRAM 廠商,在 DRAM 景氣不佳時,面對技術母廠談技術 授權金及產能分配的問題時將更明顯居於劣勢,呈現建造晶圓廠高度資金投資風險,但 與報酬不成正比的合作條件。

圖5-2 全球DRAM廠商的12吋產能統計 資 料 來 源 : 工 研 院IEK整理(2009)

再則台灣DRAM 廠商的製程技術多數不是自己研發出來的,主因是技術研發的成 本高,台灣廠商的起步又比較晚,專利又被國外大廠把持,欠缺核心技術,而以技術授 權取得專利向技術母廠支付權利金,是最快獲取技術的方式。國外的DRAM 技術母廠 並非直接將技術賣斷,而是採取合資或策略聯盟的方式和台灣廠商合作的模式:國外技 術母廠下訂單,提供製程技術,並要求台灣的廠商支付權利金,並要求買回一定數量比 例的製造成品。

觀察台灣DRAM 製造產業多年來的發展,台灣 DRAM 製造產業長期以來由於未能 掌握關鍵技術,而是以授權金來取得技術,技術未能自主的台灣廠商面臨到如下問題:

(1)即便虧損仍需支付龐大的授權金:台灣 DRAM 產業長期缺乏技術自主能力,在 劉佩真(2008)的研究報告中指出,國內主要 DRAM 廠商支付給國外的技術授權

母廠的授權金,從2006~2008 年各為 270 億元、244 億元、220 億元。台灣 DRAM 廠商在2008 年累計虧損 1,532 億元,但仍需支付 220 億元新台幣的授權金。

(2)導入先進製程技術相對落後:技術來自授權使台灣的製程技術呈現相對落後,通 常需待技術母廠先進製程量產約一年後,才會移轉至我國廠商生產,使得我國競 爭力相對的不足。因技術受制於國外技術母廠,導致台灣廠商在製程技術及產能 分配的問題時總居於劣勢。

(3)技術來源易中斷:由於 DRAM 產業競爭激烈,國外技術母廠若遇景氣大幅波動而 嚴重虧損,選擇退出DRAM 市場或是被併購,則台灣 DRAM 廠商技術來源易中 斷。早期德碁的技術母廠為TI(德州儀器),後來TI 將 DRAM 部門賣給 Micron,

當時Micron 不願意接續 TI 與德碁的合作關係,使德碁的 DRAM 技術來源陷入 困境。而力晶早期技術母廠Mitsubishi 決定淡出 DRAM 產業,力晶則改和 Elpida 合作。而南亞科早期的技術母廠為Oki 及 IBM,及後來的 Qimonda 皆退出市場,

雖然南亞科後續改以Micorn 合作,但由 Qimonda 溝槽式技術轉換到 Micorn 的堆 疊式技術,則需花費數百億元新台幣的製程轉換費用。

(4)享受不到新產品溢價較高的利潤:台彎 DRAM 製造廠商新產品開發速度明顯落後 於國際大廠,台灣 DRAM 業者享受不到新產品溢價較高的利潤,如過去的 DDR II,甚至是下一世代 DRAM 規格主流的 DDR III。

DRAM產業的全球競爭因產品泛商品化,同質性而無差異的特質,因此台灣業者 採用規模經濟以量取勝的營運模式,極易造成產業產能過剩,景氣暴起暴落,甚至是引 發削價競爭的價格戰。因此如何避免產業過度投資,黃三本(2005)的研究指出,如下 圖5-3,全球DRAM產業新的競爭模式,應由追求量產的規模經濟,蛻變成追求研發和 獲利的營運策略,以提昇獲利來代替爭奪市佔率,提供多元化的產品,避免單一記憶體 產品的業務風險。

最先進設備 (12 吋、18 吋 晶圓廠)

競爭策略

全球 DRAM 產業新競爭 模式

研發

產品組合

IP

產品研發 製程研發

標準型DRAM 利基型DRAM 非DRAM 基本配備

競爭力的領航員

y 多元化產品策略 y 提昇獲利替代市佔率

最關鍵因素

獲利之關鍵因素

圖5-3 全球 DRAM 新競爭模式 資料來源:整理自黃三本(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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