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2.5 委外契約製造
本研究的對象是為台灣 DRAM 產業,台灣 DRAM 產主要是以製造為主的專業代
工,根據沈偉強(2008)的研究指出,代工模式其實就是委外的契約式製造(Contract Manufacturing)模式,起源於外包觀念的興起,意指企業將非核心競爭力或是需要負擔 大量投資資金與風險的部份,藉著簽訂契約交由其它承包廠商來負責,這些承包廠商就 是所謂的代工廠商。張國雄(2005)指出,當某項產品的研發與行銷才是該產品的成功 關鍵時,委外契約製造方式即成為企業生產該產品的一種選擇,特別是當產業中產能過 剩,製造在產品的價值鍊中已成為利潤最低的一環時更是如此。
張國雄(2005)指出,台灣代工廠商代工的模式可分為 OEM 模式、 ODM 模式 與 EMS 模式三種,本研究整理張國雄(2005)與沈偉強(2008)的資料如下,
(1)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ing)模式:即為委託代工,代工的內容可為 零組件、半成品或成品的代工。代工廠商受OEM 買主委託製造商品,依 OEM 買 主指定的條件與要求生產,再貼上原廠之品牌供原廠銷售。在產業價值錬的分工 上,OEM 代工廠商只負責生產組裝的部份。
(2) 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ing)模式:即為委託設計,代工廠商以本身的 產品設計能力,為 ODM 買主開發設計和生產製造產品,再掛上原廠之品牌供原 廠銷售。在產業的價值鍊上 ODM 代工廠商負責生產裝組和設計開發,原廠負責 品牌推廣及售後服務。ODM 代工廠商除了具有 OEM 代工生產的能力,亦具有產 品設計開發的能力。
(3) EMS(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 Service)模式:代工廠商除具有 OEM 的生產製 造能力外,還提供 EMS 買主,全球運籌通路及售後服務,但不包含產品設計開 發的服務內容。
根據宏碁前董事長施振榮(1992)所提出的微笑曲線,顯示單純的 OEM 代工模式,
企業的附加價值無法增長。以下圖2-4 的微笑曲線圖顯示,曲線左段為專利、技術,中 段為組裝、製造,右段為品牌、服務,在曲線中段位置的組裝製造為獲利低位,而在左 右兩段位置則為獲利高位,微笑曲線的含意是:要增加企業的盈利,要往左端研發或右 端行銷位置邁進。
圖2-4 微笑曲線圖 資料來源 施振榮(1992)
張維安、韓格理與潘美玲(2004)的研究報告指出,台灣 DRAM 產業的競爭優勢,
主要是展現在優異的 OEM 生產製造能力替國際大廠代工,在技術部份著重在製程研 發,針對某一個產品的生產過程,可以做得最節省成本。在研發─製造─行銷的全球運 籌中,如果是在工業資本經濟下台灣可以擁有製造上的優勢,就不會被跳過去,並且可 以增加議價和談判的能力。此種以工業生產的製造能力為主的競爭方式,雖然曾替 台灣帶來希望,但在知識經濟下企業競爭力的因素,已從生產製造發展到以研發 及創新為主,由創新去創造企業之利益才是競爭力提升之道。
以本研究的台灣的DRAM 產業為例,台灣的 DRAM 製造業者長久以來處於以發展 規模經濟建立競爭優勢的迷思,黃三本(2005)以下圖 2-5 說明規模競爭力與經濟時代 的關聯性:
圖2-5 規模競爭力與與經濟時代的關聯性 資料來源:整理自黃三本(2005)
在以勞力密集之低製造成本代工時代,規模經濟愈大,則可創造更大的競爭力,故 廠商企圖以擴產,創造更大的代工利益,生產的規模經濟愈大,也等於競爭力的提升。
但在知識經濟為主之技術密集型產業,其核心能力在於研發和創新,由創新去創造推動 企業的利益,才是競爭力的提昇。
(工業經濟) (知識經濟)
OEM 代工 (量產規模)
規模經濟性 (競爭力)
技術密集 生產規模
= ≠ 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