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台電材料管理之現況分析
3.2 台電集管材料存控模式及現有作業情況
表 3.7 集管材料供需作業流程
作業單位 月份
流程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材料處 公佈 A 類清冊
用料單位 預估用料及請料 主管處 請料覆核
材料處 供需檢討
材料處 採購
材料處 交貨驗收 材料處 撥配、存控 用料單位 追加減
主管處 追加減覆核 材料處 追加減檢討
[註] :第一期 :第二期
集管材料現行存貨管理模式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為材料 處在四月與十月份各單位請料經主管處覆核後,由 IBM 主機產生 A 類材料供需檢討表 3.8 作為採購決策之參考。
表 3.8 A 類材料供需檢討表
94 年 1 期
材 料 編 號
材料名稱 材料規範
計 量 單 位
中庫存量 已請購量 未交驗量
合計
累計未撥量 原請料量 本期調整量
合計
差 數
建請購量 擬購數量 參考單價 擬購總價
總庫存數新 總庫存數舊 平均年用量
可用月數 領前時間 採購別
預定交 貨日期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目前為避免各用料單位所提之預期需求與實際的用料量有相 當大的差距,而導致全公司材料的存量過多或短缺,於每月材料 月結後,自 IBM 主機材料及採購管理系統資料庫下載用料實績,
既有之合約交貨狀況,各項器材之採購前置時間,轉至個人電腦 進行供需檢討,再根據供需檢討結果,視掌握之庫存可使用月數,
提出請購、提早交貨或暫緩交貨之決策。A 類材料進料控制流程 如圖 3.2。
S + P - L T < 6 0 中
庫 ( W )
用 S 料 單 位 ( A )
Y e s
M M S
N o
預 定 交 貨 月 份 P P 1 P 2 P 3 ‧ ‧
P R M S
請 購
N A
S + P 1 < 9 0
N o
S + P 1 > 1 5 0
交 貨
Y e s
Y e s
P > 0
P > 0 N o
N o N o
Y e s
Y e s 提 前
緩 交 急 購
N A
圖 3.2 A 類材料進料控制流程圖
台電集管材料存貨控制部門根據供需檢討結果,開摯請購單 交由採購部門辦理採購,經公開招標與最低價廠商簽訂財物採購 契約,採購契約註明材料名稱、規範、數量,指訂交貨月份及可 否分批交貨等;最近台電公司採購契約【3】增訂開放性契約條款,
部分材料採購,台電與供應商簽訂一年期契約總量,俟需要時若 干 天 前 再 通 知 廠商 交 貨 數 量 , 交貨 期 及 交 貨 數 量由 台 電 彈 性 通 知,開放性契約條款略述如下:
1、 契約效期以一年為原則。契約效期內,通知交貨數量已達契 約數量之 100%時,契約自動終止。
2、 契約效期屆滿,通知數量已達契約數量之 80%時,如新約尚 未簽妥,得視交貨情況延長契約期限六個月,或延至新約簽 妥,以先到日期為準,通知交貨數量以契約數量 100%為上限。
3、 契約效期屆滿,通知數量未達契約數量之 80%時,則效契約 效期屆滿後六個月內繼續通知至少達契約數量之 80%,若於 契約屆滿六個月內通知數量達契約之 80%時,而新約尚未簽 妥 , 得 繼 續 通 知 交 貨 至 新 約 簽 妥 或 至 契 約 效 期 屆 滿 六 個 月 內,以先到日期為準,通知交貨數量以契約數量 100%為上限。
4、 交貨期前一/二個月(視器材特性而定)由台電發函通知每 批交貨數量,承製廠商為一家以上時,每批通知交貨數量依 各承製廠商契約數量佔招標總數量之比率,同時分別通知交 貨。
集管材料現行存貨管理模式第二階段為各用料單位透過電腦 連線作業,按照需求量申請撥配。早期 A 類材料之供應,係依各 單位分月請料數量撥配,由各用料單位自行控制存量,以致用料 單位庫存有暴起暴落現象;依據台電材料管理作業要點,現行各 用料單位存貨管理採用「A 類材料自動撥供系統」,在 IBM 主機 系統設定最高-最低存量控制,以最近一年加權平均用料量為準,
訂定 1 個月平均用料量作為最低存量,以 2.5 個月之月平均用料 量為最高存量(交通不便補給不易之單位最高及最低存量得各酌 加 1 個月),當各單位實際庫存低於最低存量時,即由材料處自動 補貨,每次撥配 1.5 個月平均用料量。實施自動撥供後,對大部 份用料穩定、用量較大材料,確可發揮調節功能。「A 類材料自動 撥供系統」撥供作業控制如圖 3.3。
MIN 30 60
MAX 75
△S=45天
庫存天數
時間 15
AVG 52.5
圖 3.3 A 類材料自動撥供作業控制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