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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太陽能產業發展概況

太陽能發電雖在技術上尚未成熟,使其發電成本可與傳統的發電成本相比 較,但其發電的巔峰期與台灣的用電顛峰時段相同,可以有效供應巔峰時段的電 量,其諸多優點最終成為高雄市為何選擇太陽能作為發展再生能源項目的原因。

第二節 各國太陽能產業發展概況

本節將詳細介紹各國政府發展太陽能產業的各種獎勵政策與方案,特別是 德國與日本已有個別城市發展成為太陽能城,且國家很早便已重視太陽能發展,

有詳細的推廣計畫與方案,本章將對該國家與城市發展情況做詳細介紹。

1. 德國

德國自工業革命以來即為世界上的工業強國之一,但其國內並未擁有大量 的能源礦產,大多數能源也必須仰賴國際貿易來進口(邱怡慧, 2009)。在經歷 1974 年的石油危機與 1986 年車諾比核爆事件後另德國當局對於德國能源的來源與使 用方式有所警惕。且歐洲國家對於環境保護的意識很早便已形成,經歷許多環境 事故後更加高漲,促使德國政府積極的研究開發使用新型的再生能源作為國內主 要的發電來源,期望能有效替代石化能源及核能發電(賴如蘋, 2009)。

德國為鼓勵發展再生能源(尤其太陽能)提出很多鼓勵方案,本研究將之整理 如下表 2- 1。自 2004 年 8 月德國針對原績效不顯著的獎勵方案,重新提出修正 實施之新再生能源法案(REL)後,該修該方案則是成為其太陽光電產業高速成長 最成功的鼓勵方案,造就了德國太陽能產業的榮景。另外,在德國的許多城市也 由地方政府開始推動太陽能城的建設,甚至更進一步各地區發展出太陽光電產業 聚落,帶動地方快速發展,例如德勒登斯(Dresden)、萊比錫(Leipzig)、弗萊堡 (Freiburg)等(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產業經濟與趨勢研究中心,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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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1 德國太陽能發展方案 時間 計畫內容

1990 立法通過發展再生能源工業,鼓勵企業發展再生能源。

1991 通過實施電力回購法案(Electricity Feed Law)。

1999 開始實施「十萬屋頂計劃」,其目標期望在 2003 年底完成安裝 稅率(Feed-in Tariffs),由降幅 5%改為降幅 8%,2011 年更將把 降幅改為 9%。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 日本

日本的能源主要來自化石燃料進口。2010 年,全日本約有 46%的動力來自 石油,21%來自煤,17%來自天然氣。核能是最主要的非碳能源,供應日本 11%

能源總消耗量,其他應用的再生能源水力發電所佔比例最高,但也僅佔日本總能 源消費量的 5%。2001 年日本便提出修正長期能源供需的規劃方向,強調必須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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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二氧化碳排放量。日本政府認為透過增加能源使用效率及發展核能為其最佳改 善方法;此策略在接著的數年也獲得很好的成效,但經歷過 2011 年日本 8.9 級 大地震,日本福島第一核電廠在經歷強烈地震與海嘯破壞下發生重大事故後,日 本政府也重新評估核能的發展前景。

太陽能產業在日本的未來能源發展上受到很大的重視,日本政府在研發、

生產與應用均提供更為優惠的長期並定時更新的獎勵政策與方案,此措施的實施 是使日本廠商產能與用戶安裝容量(供應與需求)均是全球領先者之主因(吳銀泉, 2006)。下表表 2- 2 為日本過去太陽能發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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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 2 日本太陽能發展方案 時間 計畫內容

1974 提出「陽光計劃」(Sunshine Program), 由通商產業省工業技術院進行新能源相關技術的開發,設定了「潔淨能源」(Clean Energy)的供給目標,以太陽、地熱、煤及氫能源為研究重點,並補助企業發展替代能源。

1980 日政府通過「石油替代能源之開發與導入相關促進法(替代能源法)」,以確保能源安定且適切地供應, 同時設立產業技術 總合開發機構(NEDO)及新能源財團(NEF)。前者主要是進行新能源技術與海外石化資源的開發,後者為民間出資的財團法 人,除了進行新能源、地區能源與未利用能源調查研究外,同時對政府提出新能源政策建言,並補助推廣日本住宅使用太 陽能發電。

1981-1992 展開與節能相關的「月光計劃」(Moonlight Project),是日本首度進行的燃料電池開發計畫。

1993 整合陽光計劃與月光計劃為「新陽光計劃」,以新能源、省能源及維護地球環境為導向。

1997 通過「促進新能源利用特別法(新能源法)」,對使用新能源的事業予以財務支援。

1999 成立新能源部會-總合能源調查會,從事單層低價矽薄膜太陽能電池與化合物太陽能電池之研究,開發循環再使用之處理 技術,並進行區域高密度併聯系統對配電系統影響之評估。

2001 展開第二期新陽光計畫,主要分為兩部分發展。(1)非晶系太陽能電池、薄膜太陽能電池與超高效率結晶化合物太陽能電池 之研究。(2)系統長期可靠度、降低成本及太陽光電與建材一體成型技術之研究開發。

2001.04 通過「綠色採購法」,所有公務機關及公共設施率先導入太陽能發電系統,公務車導入低公害車。

2003 通過「再生能源組合標準法」(RPS: 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進一步規定電力業者在其販售電力中,需使用一定比例 之新能源,目標在 2010 年前使再生能源供應全國 1.35%用電量。

2009 日本政府實施太陽能補助計畫,啟用家用太陽能發電設備補助金制度,預計約有 12 萬戶家庭可使用該補助金。

2012 日本政府將首創非住宅型發電全量購回,除太陽能發電外,其餘風力發電、地熱發電等再生能源發電也都會全量購回。甚 至也立法規定電力公司必須使用新能源,促其將水力、火力改成省能源發電方式,並以全量購回。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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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國

2006 年中國開始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再生能源法」,該法的實施為太陽能 利用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政策的保障。而京都議定書的簽定,環保政策的公布與對 國際的承諾,給大陸太陽能的相關產業帶來機遇。西部的大開發,為太陽能利用 產業提供巨大的國內市場,原油價格的上漲,中國能源戰略的調整,使得政府加 大對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支持的力度,所有的這些都為中國太陽能利用產業的發展 帶來極大的機會。

中國大陸太陽能發電市場以應用加以區分,分為離網(Off- grid)及併網

(On-grid)兩個市場,目前應用上仍以離網(Off-grid)的獨立型太陽能發電系 統為主,主要應用包括農村電氣化所需的獨立太陽能發電站、家用太陽能發電系 統和太陽能發電水泵與通信應用的光纖通信、微波通信、農村通信、衛星電視接 收站等,併網(On-grid)市場則尚處於萌芽階段,但已引起業者高度關注(吳銀 泉, 2006)。中國大陸西北地方地處邊遠但擁有豐富的太陽能資源,由於拉設電網 並不符合經濟效益,因此太陽能發電產品在西北地方具有巨大的潛在市場。就大 陸業者的估計來看,西北地方約占全國太陽能發電市場的 6 0%,但是隨著太陽 能發電系統朝向建築一體化發展,未來經濟發達的華東及華南地區對住宅用太陽 能發電系統的需求亦將快速成長。

過去大陸太陽能發電市場主要需求,在於西部開發所建設的通信、鐵公路 交通、石油管道及氣象國防等基礎設施所需的電源,市場規模每年僅約 3MW。

中國大陸離網太陽能發電市場在 2002 年有了飛快的成長,其原因為中國政府推 動了「送電到鄉」的計畫,2002 年投資 26 億多人民幣,於西北地區七個省份的 699 個無電鄉鎮,建設 585 座離網的太陽能發電站,僅 2002 年一年新增的設置 容量達 20MW,將近全部設置容量之一半。2003 年國家計委將繼續投資 20 多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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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為剩下的 362 個無電鄉鎮帶來電力,這是至今全球最大規模農村無電地區的 太陽能發電建設計畫。目前在中國西北的居民用太陽能發電市場所銷售的系統,

以小型、獨立型系統為主。此外大陸政府積極利用全球環境基金、世界銀行、聯 合國開發計劃署和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組織和有關國家政府的資金和技術,加速 中國太陽能電池產業與太陽能發電商業化發展,代表性的國際合作計畫為「中國 可再生能源商業化發展促進項目」,目的為利用風力發電和太陽能發電技術向西 部無電地區供應高質量的電力。

另外,中國不只西北部電力資源較落後地區專注在太陽能的開發上,其他 重點發展地區的太陽能發展也受到重視,如火如荼的展開中。如上海「九五計畫」

以來住宅建設進入了高速成長期,住宅能耗也隨之增長,對於 1/3 電力仰賴外電 輸入的上海而言,住宅的節能與能源的來源將成為上海城市發展的重要課題,使 得國外太陽能業者與太陽能房地產廠商,把眼光一致瞄準了上海新興的潔淨能源 市場(陳婉如, 2004)。整體而言,深圳、北京、上海三大城市,分別搭上舉辦園 林博覽會、奧運會與世博會的機會,進行一場綠色能源的使用與展示會,如太陽 能等可再生能源,都被規劃進入活動場館與突顯城市形象的大型建設中,展示中 國在開發太陽能發電系統上所得到的成果。

4. 美國

2006 年加州議會通過「百萬戶太陽能住宅」法案,預計以政府補助方式,

將目前太陽能電池發電量在 10 年內提高 30 倍(發電量相當於 10 座火力發電廠)。

另外準備在將來 10 年中斥資近約 30 億美元,對安裝太陽能電力設備的用戶實施 補貼,這一計畫預計在未來 10 年中為加州 100 萬所居民住宅、商家或公共建築 帶來 3000MW 的太陽能電力。2006 年實施每千瓦 0.39 美元的投資補貼,並會隨 著時間和階段逐漸降低補貼標準,每年減少約 10%,至 2016 年為止。州政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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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 20 億美元投資生產民間可自行安裝之太陽能板、企業安裝太陽能屋頂可獲獎 勵補助、一般住家可獲 1/3 工程款補助等優惠措施(吳銀泉, 2006)。

另外,美國總統布希於 2006 年初宣佈的先進能源草案,規劃在 2007 年編

另外,美國總統布希於 2006 年初宣佈的先進能源草案,規劃在 2007 年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