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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擬情境一:相同設置成本下,裝置容量加倍。

在電子產業中,摩爾(Gordon Moore)提出了他所看的的電子產業發展趨勢線,

現在稱為摩爾定律。該定律簡而言之便是每隔十八個月可以用相同的價錢買到兩 倍功率的產品。故在此情境模擬中假設太陽能發電技術有顯著突破,使太陽能發 電系統裝置在相同的成本投入下,其發電的裝置容量加倍,來模擬其結果。

1. 住宅太陽能系統

住宅太陽能系統原本為裝置容量 1KW 建設成本為 300,000 元。在此情境 中假設在相同建設成本下,其裝置容量變為 2KW。因此,其年發電量為 3592.4(KWh) [ 2(KW) × 2394.93 × 0.75 = 3592.4(KWh) ]。將其淨現值之現金流 量計算如下表 4- 5。

由其淨現金流量值得知,雖然太陽能發電系統之裝置容量加倍,但在此 環境下,此專案還是無法擺脫虧損。當貼現率為 5%時,依目前市電電價每度 2.765 元可得知若住宅裝設太陽能發電系統至其使用壽命期限日為止將虧損 14,208.43 元,以環保觀點來看似乎是個不錯的投資方案。若在市電電價仍然 不變的情況下,調整太陽能系統年發電量,使淨現值為正數;經估算後其每 年發電量須達到 4077.52 度(裝置容量 2.27KW),則淨現值將大於零,投資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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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太陽能發電系統才能達到損益平衡(NPV = NT 300,000.11 – NT 300,000

>0)。

當貼現率為 8%時,依目前市電電價每度 2.765 元可得知若住宅裝設太陽 能發電系統至其使用壽命期限日為止將虧損 74,843.41 元。若在市電電價仍然 不變的情況下,調整太陽能系統年發電量,使之淨現值為正數;經估算後其 每年發電量須達到 6843.5 度(裝置容量 3.81KW),則淨現值將大於零,且投資 住宅太陽能發電系統才能達到損益平衡(NPV = NT 300,174.9 – NT 300,000

>0),此時至太陽能發電系統使用壽命到期前才有獲利。

另外,若貼現率為 3%時,其淨現值>0(NPV = NT 341,174.84 – NT 300,000>0),代表若不考慮實質投資報酬率,此專案可以獲利。

表 4- 5 住宅太陽能系統裝置在容量加倍情況下之現金流量計算

每年發電收益(TR = 3592.4×2.765) $9,932.99 減 每年總成本(TC) $600

稅前營運所得 9,332.99

減 營運所得稅 1,399.95

淨所得 7,933.04

加 折舊 15,000

每年淨現金流量 $22,933.04

二十年淨現金流量值(PVF, 5%, 20) = 12.462 $285,791.57 二十年淨現金流量值(PVF, 8%, 20) = 9.818 $225,156.59

專案淨投資(Cp) (300,000)

專案淨現金流量 折現率 5% $-14,208.43 折現率 8% $-74,8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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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路燈太陽能系統

路燈太陽能系統原本為裝置容量一片為 60.4W,建設成本為 55,000 元。

在此情境中假設在相同建設成本下,其裝置容量變為 120.8W。因此,其年發 電量為 433.96(KW) [(0.1208×2)(KW)×2394.93×0.75 = 433.96(KW) ]。將其淨現 值之現金流量計算如下表 4- 6。

表 4- 6 路燈太陽能系統裝置在容量加倍情況下之現金流量計算

每年發電收益(TR = 433.96×2.765) $1,199.90 減 每年總成本(TC) $110 + 816

營運所得 273.90

加 折舊 3668.5

每年淨現金流量 $3,942.4

二十年淨現金流量值(PVF, 8%, 20) = 9.818 $38,706.48 二十年淨現金流量值(PVF, 10%, 20) = 8.514 $33,565.59

專案淨投資(Cp) (55,000)

專案淨現金流量 折現率 8% $-16,293.52 折現率 10% $-21,434.41

在太陽能系統功率加倍情境下,雖然路燈太陽能系統之淨現金流量仍為 負值,但其發電量已可支應路燈運作所需電量。以這方面來看,路燈太陽能 系統有值得發展的可行性,不論是在環境保護或是美觀上。

另外,若不考慮路燈運作所需花費的成本支出的話,將其他變數帶入模 擬分析可得知,當貼現率為 8%時,在市電電費為 2.765 元的狀況下而言,可 得知每盞路燈的太陽能系統設備投資將虧損 8282.03 元。若在市電電費不變 的情況下,將路燈太陽能系統發電量做調整,使之淨現值為正數,經估算後 得知每桿路燈太陽能系統的年發電量須達到 740KW(單片太陽能板裝置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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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達到 206W),則淨現值>0,高雄市路燈裝設太陽能系統才能達到損益平衡 (NPV = NT 55,025.96 – NT 55,000>0)。此結果顯示必須比目前情境所假設的 太陽能發電裝置容量更多接近一倍才可損益平衡,更不用說當貼現率為 10%

時太陽能系統年發電量必須達到 1049.35KW(單片太陽能板裝置容量須達到 292W)才能達到損益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