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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定義

在文檔中 辦公室禮節之研究 (頁 13-18)

第二章 文獻回顧與問題

第一節 名詞定義

圖2-1 禮節行為的範疇

資料來源:Anderson & Pearson(1999)

Anderson、Pearson 以及 Judith 三位學者在 1999、2000、2001 年間總計發表 了三篇探討職場禮節的文章,他們的研究最特別的地方在於將禮節事件劃分成三 大塊來探討,分別為:不禮貌事件、侵犯事件以及粗暴事件。反社會行為(antisocial behavior)包含了所有類型的不良行為,它會帶給組織成員、組織本身或是利害關 係人傷害。員工的偏差行為則是反社會行為的一種,它代表那些破壞工作場合規

反社會行為

偏差行為

粗暴行為

侵犯行為

不禮貌行為

範的行為,侵犯行為被包含在偏差行為之下。他們認為,職場禮節主要可以分成 三個層次來談,衝突強度最高的是粗暴行為(violence),次高的是侵犯行為

(aggression),而強度最低的則是近年來才受到重視的不禮貌行為(incivility)。

以下就這三類型的行為以及事件的參與者做一個簡單的介紹。

一、侵犯行為

侵犯行為包含了粗暴行為以及絕大多數的不禮貌行為。侵犯行為可以是肢體 動作或者是言語上的侵犯,可以是有意圖的積極侵犯行為,以及沒有特定意圖的 消極侵犯行為,也可以是間接造成傷害的侵犯行為,或是直接造成對方傷害的侵 犯行為(Buss, 1961),而 Baron(1977)則認為所有能夠危害他人或是對他人造 成傷害的行為均可稱為侵犯行為。Berkowitz(1993)認為侵犯行為是一種蓄意帶 給別人生理或心理傷害的行為。以上三位學者對侵犯行為的看法十分相似,均以 侵犯行為可能造成的影響層面來定義何謂侵犯行為。

Neuman 和 Baron(1997a)則將侵犯行為分成三種:一、敵意:有聲的言語 或是無聲的肢體動作。二、阻撓:消極的妨礙他人,使他無法有效執行工作。三、

明顯的侵犯行為:肢體衝突、偷竊破壞受害者所需要的工作用品。前兩種稱為隱 性的侵犯行為,通常是間接的、言語的以及消極的;而第三種則是明顯且蓄意的 侵犯行為。下面的因素分析表可看出當時Baron 和 Neuman 命名三種主要侵犯行 為的依據。

表2-1 侵犯行為之因素分析

把某人所需的公司財物挪至他處或偷走 .51 28

破壞某人所需要的郵件或訊息 .47 32

*數目越小表示發生次數越頻繁。

資料來源: Neuman & Baron(1997a)

這兩位學者在研究中指出許多因素(諸如:挫折感、壓力和破壞共識的行為)

會導致各種認知、情緒,以及容易擴散給他人的各種不良反應,這些反應會引起 個人對此事件的一些主要的或是次要的行動方案,個人會從中選出是否做出侵犯 的行為。這兩位學者舉出的模型大多在討論侵犯行為和刺激因子,也就是個人心 理抉擇行動的過程。除了上述學者的定義外,Anderson 和 Pearson(1999)在 1999 年至今陸陸續續發表了三篇探討整體職場禮節行為的文章,他們認為侵犯行為是 蓄意的偏差行為(deviant behavior),也就是蓄意傷害組織和(或)個人的行為。

二、粗暴行為

O’Leary-Kelly et al.(1996)以舉例的方式說明何謂粗暴行為,舉凡工作場合 裡的謀殺、肢體衝突、恐嚇以及騷擾都是粗暴行為的討論範圍。 Neuman 和 Baron

(1997b)則認為職場裡的粗暴行為是侵犯行為的一種,只不過比一般的侵犯行為 更加的嚴重,且多半是劇烈的肢體衝突。Anderson 和 Pearson(1999)的看法也 和前述學者相同,他們將粗暴行為定義為具有高強度肢體衝突特徵的侵犯行為。

三、不禮貌行為

不禮貌行為指粗魯及不替他人著想,此行為違背了人際間互相尊重的教條

(Brown & Levinson, 1987)。暴力、騷擾以及公開的衝突都不屬於不禮貌的行為。

它看似不痛不癢卻又層出不窮,一點一滴的把組織內的潤滑劑侵蝕殆盡(Lee, 1999)。簡單來說,不禮貌行為是蓄意或非蓄意的低強度偏差行為,它會破壞工作 場合裡互相尊重的規範。不替別人著想是該行為的寫照,粗魯和不謙恭是該行為 的特徵(Andersson & Pearson, 1999)。

四、事件發起者(Instigator)

職場禮節研究機構Envisionworks 發現,不禮貌事件發起者的平均年齡為四十 一歲(從十九歲到七十二歲都有),平均在組織內的工作經驗為八年(從一個月到 四十年都有),發起者多半為男性(男性佔70%,女性佔 30%),發起者多半是上 司(60%為上司,20%為同事,20%為下屬),男性發起者對下屬的不禮貌次數足 足是對上司的七倍,女性不禮貌事件發起者對上司以及下屬的不禮貌次數大約相 等,但女性較少對同事做出不禮貌的行為。除了天性因素之外,由於女性常被摒 除在公司權力中心之外,故女性較男性更傾向於依靠同輩的支持,這或許是造成 此一現象最重要的原因一。另外,大多數發起者的工作能力都是公司裡的佼佼者,

他們的能力強,但通常難與人相處、看不起同事、不尊重部屬、對事情常有情緒 化的反應。這些佼佼者對上司卻十分有一套,四分之三的受訪者認為事件發起者 很會討上司歡心。一般來說,事件的發起者不酗酒、不吸食違法藥品也沒有暴力 記錄,但是四分之一的受訪者認為發起者常常在公事上威脅他人。

五、受害者(Target)

Envisionworks 指出,禮節事件的受害者平均年齡為三十四歲。男性與女性的 數目大略相等。在剛開始受到這些不好的對待時,受訪者會感到生氣、沮喪且害

怕。他們感到被輕視以及污辱,且破壞了原先對某些事物的期待。在將近一半的 例子裡,發起者對受害者大吼大叫,或是嘲弄受害者目前的職位。即使遭受這些 不平的對待,也只有五分之一的受害者會因此散佈對發起者不利的言論,另外的 五分之四則會自己找方法宣洩情緒,且他們與發起者的互動關係看起來像沒發生 過任何事情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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