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所涉及的重要名詞,就其概念及操作性定義加以解釋如下:
一、跆拳道選手(taekwondo athletes)
本研究對象以台灣地區不同年齡層(國中、高中、大學)的跆拳道專項運動優秀選 手為主,並曾參加全國級以上比賽者,且至今持續參加跆拳道運動者,國中、高中以曾
參加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之選手,大學以曾參加全國大專運動會跆拳道比賽或國手選拔 賽之選手,為參與受試對象。
二、自我決定動機(SMS)
本研究參照林季燕、季力康(2003)修訂編制的運動動機量表所測量得知。包括「
內在動機」有 13 題(第 2、5、9、13、14、15、19、20、21、23、24、25、29 題)、
「認同調節」有 4 題(第 1、3、6、10 題)、「內射調節」有 5 題(第 11、16、26、30
、31 題)、「外在調節」有 3 題(第 17、22、27 題)及「無動機」有 7 題(第 4、7、
8、12、18、28、32 題)等五個分量表,共有 32 道題目。依照自我決定程度的高低包含 五個向度:
(一)內在動機(intrinsic motivation):指個體參與運動是因為本身的興趣,而不 是為了其他外在的理由或壓力,以及從參與中獲得樂趣與滿足。以運動動機量表的「內 在動機」分量表測知(例如:參與這個專項運動是因為在運動中,發現許多新的專項運 動技巧而得到樂趣)。
(二)認同調節(identified regulation):指個體認為參與運動對他(她)而言有必 要性或是重要性,是自我決定的起點。以運動動機量表的「認同調節」分量表測知(例 如:認為如果要成為一優秀的運動員,從事此專項運動是絕對需要的一種方式)。
( 三 ) 內 射 調 節 ( introjected regulation ) : 指 個 體 將 參 與 運 動 的 理 由 內 化 ( internalization),並非自我決定的形式,認為自己應該或必須去做,否則會產生不安或 內疚。以運動動機量表的「內射調節」分量表測知(例如:參與這個專項運動是因為如 果沒有參與我的專項運動,我會覺得對不起教練或隊友)。
(四)外在調節(external regulation):指個體參與運動是因為外在獎賞或是約束 而非興趣。以運動動機量表的「外在調節」分量表測知(例如:參與這個專項運動是為 了要得到升學的機會)。
(五)無動機(amotivation):指個體完全沒有參與運動的目的,且沒有任何要去 嘗試的意圖、也沒有自我決定的成份。以運動動機量表的「無動機」分量表測知(例如
:我認為自己在這個專項運動上,已經沒有辦法突破,而且不可能會成功)。
三、熱情(passion)
熱情乃是個體認為一種強烈傾向參與自己認同的活動,認為這個活動是重要的,喜 愛這個活動,願意投入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去從事這個活動(Vallerand,2003)。本研究 參照李炯煌、季力康和彭涵妮(2007)等人依據 Vallerand 等人(2003)所編制的運動 熱情量表,所發展出的中文版運動熱情量表,此量表分成兩個分量表來測量熱情,包括 調和式熱情和強迫式熱情兩種的熱情結構,總共有 14 題,每個量表各 7 題。
(一)調和式熱情(harmonious passion)
在自主性的情境下能夠將活動內化至個人認同,可以讓該項活動在個人認同之中佔 有重要的地位,而不會影響到生活的其他層面(例如:對我而言,參與這個專長運動的 熱情是我還能管控的)。
(二)強迫式熱情(obsessive passion)
因為來自他人或是自身的壓力事件,而將活動內化,個體在不得不的情況下從事喜 歡或是享受的運動,而變成缺乏調和生活其他事件的能力,最後可能會經驗到與其他生 活相衝突或是負向的情感、認知與行為(例如:我參與這項運動的慾望是強烈的,我會 忍不住要去參與)。
第貳章 文獻探討
本章內容共分為二節:第一節為自我決定理論與相關研究;第二節為運動熱情理論 與相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