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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名詞解釋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實驗受試者以45 歲以上中高齡婦女為研究對象,考量不同自行車騎乘習 慣與能力,故實驗方式以室內取代室外進行自行車騎乘確保受試者之安全性。

此外,眼動儀的校正受限於受試者本身的瞳孔大小、形狀、睫毛長度不同,有 一定機率造成校正異常或失敗之現象,故受試者的篩選存有一定的限制,如無 法測量患有白內障、青光眼、視障者等族群。

第四節 名詞解釋

壹、實景眼動儀

實景眼動儀以配戴眼鏡的方式固定於受試者上,並連結記錄器(Recorder)觀 察實境狀況。本研究所使用之實景眼動儀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電機學系自行研 發之Eye NTNUp-30進行實驗(侯冠宇,2015)。

貳、眼動凝視行為

根據Haber與Hershenson(1973)的研究指出,人類眼球中央之中央小窩為視 覺成像的中心,觀看的目標物落入其向外1度內即構成凝視(Gaze);同視角兩側 外5度為窩邊(parafoveal),影像略為模糊;再向外延伸則為周邊(peripheral),影 像將無法顯示。而本研究以區域內ROI(region of interest, ROI)所關注的總時間 (Total time in Zone)變項,探討受試者於騎乘時對影片中刺激物所產生的眼動凝 視行為。(侯冠宇,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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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眼動反應行為

本研究之眼動反應行為定義為,偵測道路危險因子所需的反應時間。其變 項引自侯冠宇(2015)眼動儀參數分析中之第一次拜訪ROI前花費時間(Duration before first fixation arrival)為依據,故藉由此變項探討受試者於自行車騎乘時面 臨道路危險因子之眼球移動反應歷程。

肆、中高齡婦女

依據我國勞動部(2016)「就業服務法」第一章第二條之第四項,定義中高 齡者年齡為45至65歲;而高齡的年齡範圍則為65歲以上;婦女定義為成年之女 性。因此本研究受試者為年齡45歲以上之女性。

伍、自行車騎乘行為

針對騎乘自行車時,面對環境刺激所產生的行為表現,在本研究表示受試 者配戴實景眼動儀,同時騎乘於實驗之自行車上觀看自行車騎乘影片,透過模 擬真實情境並分析眼動數據瞭解受試者騎乘行為表現。

陸、自行車騎乘能力

已習得騎乘前後兩輪自行車之能力者界定為「會騎乘者」;未習得騎乘前後 兩輪自行車之能力者定義為「不會騎乘者」。

柒、自行車騎乘習慣

本研究受試對象的騎乘習慣將其分為「有騎乘習慣組」,每週超過3小時以 上;與「無騎乘習慣」,每週少於3小時以下(張淑芬、黃娟娟,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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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直接影響

於本研設計中,受試者所觀看的自行車影片中的情境分為直接影響與間接 影響,其中直接影響乃為出現於道路中央的ROI,細分為滑手機路人、右方衝出、

對向來車。

玖、間接影響

於本研設計中,受試者所觀看的自行車影片中的情境分為直接影響與間接 影響,其間接影響中分為路旁之人與路中央的角錐,分別為角錐1與赤裸上身男 性;角錐2與兔子裝;角錐3與大型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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