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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老人福利機構避難器具設置之檢討

第三節 問卷調查與結果分析

一、問卷調查內容與範圍

為進一步評估與分析,本研究擬進行老人福利機構使用避難器具 實際適用狀況調查,以及依現行消防設備標準所設置之緩降機、救助 袋、滑台或避難橋…等各種避難器具,其設置現場的建築物空間、構 造、開口位置及地面層,相關主要器具使用之開口面積、操作面積、

操作下降空間及下降空地等樣態進行問卷調查; 除此之外,也同時詢 問相關建築物有效避難逃生設施、建築構造、室內裝修耐燃材料、防 焰物品或自動滅火設備等設置現況,所得資料以提供避難器具設置的 妥適性分析依據。並且針對收容人數與從業人員比過高時,若有增設 輔助避難救助器材時,是否得減設避難器具議題等作反應。將調查結 果分析後,於期末報告時提出相關的改善措施或建議方案。

茲將分別調查的老人福利機構對象場所,擬調查之項目與內容如 下表 5-8 所示。

表 5-8 老人福利機構調查的對象與項目內容 項目 內容

用途別 □長期照護機構 □養護機構 □安養機構 □護理之家

□其他 機構面積 總面積______m2

各層______ m2

規模大小:床位數______

建築物樓層 全棟______層 設施所在樓層第_____層 樓梯 □直通樓梯 □安全梯 □特別安全梯(附排煙室) 建築物構造 □鋼筋混凝土造 □鋼骨造 □輕鋼構造(鐵皮)

□其他_______

室內裝修材料 天花板及牆面等:□耐燃一級材料 □其他耐燃材料

收容人員數及行動力 收容人員__________人、可自主行動______人、需他人協 助或輔具行動______人

從業人員數 日間______人、夜間______人 機構中設置避難器具

B.如貴機構場所之建築物為防火構造,且設有符合前述有 效防火避難設施及滅火設備等,建議增修法規為「得免設 避難器具」場所?

□同意 □不同意 □無意見

救助器具 貴機構如設有前述救助器具等來輔助避難行動,建議增修 法規納入「得減設避難器具數量」之條文內容?

□同意 □不同意 □無意見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調查結果分析 (一)機構用途

老人福利機構場所可區分為長期照護型機構、養護型機構、失智 型機構、安養機構等,加上護理之家等。本次調查回收 26 份問卷,

結果呈現以養護型機構比例最高(約占 61.5%)、其次為長期照護型機 構(30.8%),護理之家(11.5%)、安養機構(7.7%)、失智型機構(3.8%)、

養護及長照機構(3.8%)。

圖 5-16 老福機構用途別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機構面積

經調查老福機構在建築物(單棟)經營總面積及各層面積,顯示其 規模大小不同。

表 5-9 老福機構之面積

機構面積(m2) 編 號

機構面積(m2)

總面積 各層面積 總面積 各層面積

1 2212.7 765.7/751.3 2 715 - 3 776.8 - 4 2909.5 835.4/506.3 5 16942.9 1254 6 3930.9 891.2 7 463.5 - 8 563.1 - 9 600 120 10 487 158 11 2500 981.5 12 1272 - 13 893.4 316/449/128 14 928 286/290/61 15 1099.4 549.7 16 821.1 - 17 381.6 - 18 1235 308

19 100 - 20 382 -

21 154 - 22 440 -

23 708 354/354 24 3600 1200 25 689 - 26 406.4 -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三)機構規模

老人福利機構規模大小,可以床位數多寡來表示,經調查之結果,

未滿 40 床者約有 5 機構(占 19.1%),40 床至 49 床者有 17 機構(占 65.3%),其中 49 床者有 7 機構(占 26.9%); 規模較大者,如 50 床以 上者有 4 機構(占 15.2%),其中最多者達 200 床(占 3.8%)。如下圖 5-17 所示。

圖 5-17 老福機構的規模(床數)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四) 建築物樓層及機構所在樓層

老人福利機構之建築物樓層調查,僅一層者有 8 機構,三層者有 6 機構,二層、四層、七層、十一層者分別有 2 機構,其餘五層、十 層、十二層、十三層各有 1 機構。

至於機構所在樓層,僅地面層一層者有 11 機構(占 42.3.5%),僅 位於二層者 1 機構(占 3.8%),位於一至二層有 3 機構(占 11.5%),位 於一至三層有 3 機構(11.5%),位於一至五層有 1 機構(占 3.8%),位 於三至六層者有 1 機構(占 3.8%),僅位於第四層者、位於第四至五層、

或位於四至八層者均為 1 機構(占 3.8%),僅位於第七層者有 2 件(占 7.7%)。如下圖 5-19 所示。

圖 5-18 老福機構建築物樓層數

圖 5-19 老福機構所在樓層 (圖 5-18、圖 5-19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五) 機構建築物之樓梯種類

經調查 26 件中,設有直通樓梯者約占 42.3%,設有安全梯者約 占 23.1%,並無設有特別安全梯(附排煙室)者,至於未設置此項樓梯 設施者(如平房、免逃生梯、無樓梯等)約占 34.6%,即表示其免義務 設置消防避難器具。

圖 5-20 老福機構建築物之樓梯種類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六) 建築物之構造

經調查 26 件中,鋼筋混凝土造占大多數(約占 69.2%),鋼骨造者 次之(約占 15.4%),輕鋼構造(鐵皮屋等) 占 11.5%,其他如加強磚造 者僅占 4.2%。

圖 5-21 老福機構建築物之構造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七) 有效防火避難設施及滅火設備等

經調查 26 件中,具有居室面向戶外部分,設有陽台等,且可通 往地面之樓梯或通往他棟建築物之設施者約 16 件(占 61.5%),比例最 高。其次為建築物各樓層以具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牆壁及防火設備 分隔為 2 個以上之區劃,且各區劃均以走廊連接安全梯者有 13 件(占 50%)。設有 2 座以上安全梯且該樓層各部分均有 2 個以上不同避難 逃生路徑通達安全梯者有 12 件(占 46.2%); 設有火警自動警報設備及 自動撒水設備者有 13 件(占 50%)。此調查顯示達到此四條件之任一 者有半數以上,僅滿足一條件者有 7 件,滿足二條件者有 13 件,滿 足三條件者有 3 件,均滿足四條件者有 3 件。

圖 5-22 老福機構有效防火避難設施及滅火設備等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八) 室內裝修材料

經調查 26 件中,建築物室內裝修材料為耐燃一級者約占 80.8%,

其他耐燃等級者約占 15.4%,非耐燃材料者占 3.8%。

圖 5-23 老福機構室內裝修材料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九) 防焰物品等

經調查 26 件中,地毯、窗簾、布幕等使用防焰物品者有 23 件(約 占 88.5%),另增加床單、被套等使用防焰寢具者有 7 件(約占 26.9%),

居室內家俱具防焰性能者有 3 件(11.5%)。

圖 5-24 老福機構設置防焰物品等調查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十) 機構收容人數

經調查 26 件中,機構收容人數未滿 30 人者有 3 件(約占 11.5%),

30 人以上至 40 人未滿者有 4 件(約占 15.3%),40 人以上至 50 人未滿 者有 15 件(約占 57.6%),50 人以上者 4 件(約占 15.2%),其中以 116 人為最多(占 3.8%)。

圖 5-25 老福機構收容人數調查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6 則回收問卷可反應出老福機構住民之行動力,下表 5-10 即顯 示各機構可自主行動者以及需他人協助或輔具行動者的人數,幾乎各 機構可獨立自主行動者偏低,多數為需他人協助避難。另外,表 5-11 顯示各機構的從業人員日間、夜間人數。本研究小組嘗試比較收容人 員數與從業人員夜間人數比值,發現該比值為 10 以上者有 17 件(約 占 65.4%),如果有意外火災發生時,恐將面臨避難疏散上極嚴苛且 困難之境況。如 1 人要負責協助 10 人以上的避難疏散工作? 經驗顯 示其成效不佳,除非有適當的環境條件或有利之救助工具,將此境況 轉換為相對安全運作的狀態。

表 5-10 老福機構住民收容人數與行動力

(十一) 機構中設置避難器具種類與數量

經調查 26 件中,機構設置避難器具種類與數量救助袋 4 件(10 具以下)、緩降機 12 件(10 具以下)、滑台 0 件、避難梯 6 件(10 具以 下)、避難橋 0 件、架空走廊 1 件(10 具以下)、自走式避難梯 4 件(10 具以下)。據此結果可推斷,老人福利機構設置之避難器具仍以法規 限制為主,如緩降機、救助袋、較少的避難梯等。近年因考量老人行 動力下降因素,才有自走式避難梯引用。

圖 5-26 老福機構中設置避難器具種類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此外,本項問卷與前第(三)項機構規模大小(床數),作交叉分析,

可得知 50 床以上之機構所設置之避難器具種類多以緩降機、救助袋、

自走式避難梯為主,甚至設有架空走廊,即凸顯老福機構規模較大者 因其營運經費相對較充足,在考量避難器具適法性及收容人員數,選 擇較多種之避難器具;至於本研究問卷樣本中 40 床至 49 床者中規模 機構者居多數,其仍以經濟性考量選擇緩降機與避難梯為主;未達 40 床小規模者則以緩降機為主。

(十二) 機構中避難器具設置或使用操作情況 1.問題 A.現況設置上有否障礙(處)?

避難器具之設置應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規劃 開口面積、操作面積、下降空間、下降空地等,實務上常因建築物使 用空間的變化,有使用操作上之障礙情形。經本調查 26 件結果呈現 並無障礙者有 22 件(占 84.6%),而有 2 件操作面積及 2 件下降空地障 礙之問題(各占 7.7%),另外下降空間有障礙者 1 件(占 3.8%)。

圖 5-27 老福機構避難器具設置或使用障礙反應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問題 B.避難器具使用上有困難與否?

經調查 26 件中,各機構收容人員約 1/2 住民可獨立自行操作避 難器具者(7.7%)、約 1/3 住民可獨立自行操作避難器具者(占 38.5%),

全部住民均無法獨立自行操作者(占 53.8%)。因此,問卷反應出此類 多數機構收容人員中有半數以上的老人無法自行操作避難器具,加上 失智老人,即使四肢健全但是判斷力喪失情況下,對避難器具要求操 作步驟繁複者實為困難。

圖 5-28 老福機構避難器具使用上困難程度反應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十三) 機構中救助器具種類與數量(輔助移動住民用)

經調查 26 件中,老福機構中備置救助器材輪椅者有 26 件,其中 備置 31 具以上者有 9 件、21 至 30 具者有 4 件、11 至 20 具者有 7 件、

1 至 10 具者有 6 件;救助器材設置可折疊式救護搬運椅有 3 件,其 各備置 1 至 10 具;設置拖行軟(滑)墊者有 9 件,其中備置 1 至 10 具 有 8 件,備置 31 具以上有 1 件; 背負式救助(繩)帶者 2 件,各備置 1 至 10 具,設置其他如擔架救助器材者有 7 件,其各備置 1 至 10 具;

至於履帶式樓梯避難車或附掛式樓梯昇降椅器具,目前調查結果顯示 尚無任一機構有設置。

圖 5-29 老福機構中救助器具種類與數量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十四) 消防編組演訓避難器具操作

調查 26 件中顯示,多數依法規規定完成每半年一次消防編組演 訓避難器具操作,25 件(占 96.2%),但是其中有 1 件並未進行避難器 具操作;每季一次者 1 件占 3.8%。

圖 5-30 老福機構消防編組演訓避難器具操作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十五) 避難器具之適用性

1.問題 A.經實際現況檢討,依法定設置之避難器具是否適用於貴機 構?

設置之避難器具全部適用該機構者有 7 件占 26.9%,部分適用者 12 件占 46.2%,設置之避難器具不適用者(如種類不適或操作不易等)4 件占 15.4%,機構未設置避難器具者(如地面一層建築物) 3 件占 11.5%。

圖 5-31 老福機構避難器具之適用性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2.問題 B.如貴機構場所之建築物為防火構造,且設有符合前述有效防 火避難設施及滅火設備等,建議增修法規為「得免設避難器具」場所?

調查 26 件中有 18 件表達完全同意(占 69.2%);不同意者仍有 3 件(占 11.5%),無意見者有 5 件(占 19.2%)。

圖 5-32 老福機構得免設避難器具意見反應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十六) 救助器具替代性

機構如設有前述救助器具等來輔助避難行動,建議增修法規納入

「得減設避難器具數量」之條文內容?調查 26 件中有 19 件表達完全 同意(占 73.1%);不同意者仍有 1 件(占 3.8%),無意見者有 6 件(占 23.1%)。

圖 5-33 老福機構得減設避難器具意見反應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