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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縣國小智能障礙學童接受教育支援機構服務現況-50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嘉義縣國小智能障礙學童接受教育支援機構服務現況-50

本節主要來探討嘉義縣國小智能障礙學童在接受教育支援機構服務的現況,

其敘述如下面四項略談之:

壹、智能障礙學童在國民小學階段的各項安 置之統計概況

根據前章節的研究範圍與限制,研究者依據「教育部全國特殊教育通報系統」

網頁中的資料(教育部,2006),再對照「嘉義縣特教網路通報系統」(嘉義縣政府,

2006a)之「各類統計圖表」中,整理出嘉義縣智能障礙學童95學年在國民小學階段 的安置統計概況,如表2-11所列。

表 2-11 嘉義縣智能障礙學童在國民小學階段的安置統計概況彚整表

學 校

智障集 中班數

學童 人數

任教 教師

學 校

智障集 中班數

學童 人數

任教 教師

大林國小 1 班 9 人 2 人 東石國小 1 班 10 人 2 人

中埔國小 1 班 10 人 2 人 東榮國小 1 班 7 人 2 人

水上國小 1 班 11 人 2 人 鹿草國小 1 班 11 人 1 人

布袋國小 1 班 10 人 2 人 圓崇國小 1 班 7 人 2 人

民和國小 1 班 4 人 2 人 新港國小 2 班 24 人 4 人

朴子國小 1 班 14 人 3 人 義竹國小 1 班 10 人 2 人

竹崎國小 1 班 7 人 2 人 蒜頭國小 1 班 8 人 2 人

秀林國小 1 班 7 人 2 人 興中國小 1 班 10 人 2 人

由表2-11可知,嘉義縣在國民小學階段共設置了17班智障集中班,分別安置於 16所國小內,計有159位智能障礙學童。

貳、鑑輔會

由表 2-12 嘉義縣鑑輔會的設置要點,可看出鑑輔會的法源基礎與服務項目(嘉

義縣政府,2003a)。

以彰顯鑑輔會的功能,務使身心障礙者在教育或生活上的權利能夠獲得公平的保 障,並能使身心障礙者及其家長獲得提供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之諮詢服務。

參、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

嘉義縣政府依法成立的身心障礙教育專業團隊,其成立之法源基礎、目的、

職責任務和成員,簡略介紹如下(嘉義縣政府,2006b):

一、嘉義縣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

嘉義縣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如表 2-13。

表 2-13 嘉義縣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彚整表 嘉義縣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設置要點

修訂 機關

主要

條文 內容 意義

第 1 條 「依據特殊教育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本要 點。」

法源基礎

第 2 條 「…為促進嘉義縣特殊教育發展,保障特殊教育學 生各項受教權益,確定特殊教育工作方向,以達到 有教無類、因材施教之目的。」

設置目的 嘉

義 縣 政 府

第 5 條 「本會之主要職責如下:

(一)有關本縣特殊教育工作執行成效之檢討。

(二)有關本縣特殊教育申訴案件之仲裁。

(三)有關本縣特殊教育工作計畫之審查。

(四)其他有關本縣特殊教育之諮詢事項。」

職責任務

由表 2-13 可看出,嘉義縣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為嘉義縣的特殊教育工作訂定 了實施方針,更是嘉義縣政府落實特殊教育最高層級的督導與諮詢組織。所以,

嘉義縣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所提供的諮詢與相關支持服務,更能切實地保障嘉義 縣身心障礙者的教育權利和福利需求。

二、嘉義縣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

表 2-14 為嘉義縣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組織要點。

表 2-14 嘉義縣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組織要點彚整表 嘉義縣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組織要點

修訂 機關

修訂 時間

主要

條文 內容 意義

第 1 條 「本要點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七條第三項 規定訂定之。」

法源基礎 嘉

義 縣 政 府

2002

第 2 條 「…任務如下:

(一)整合規劃、研究、諮詢、協調推動促進 身心障礙者保護相關事宜。

(二)審議身心障礙者權益受損申訴事宜。

(三)其他促進身心障礙者權益及福利保護相 關事宜。」

職責任務

經由嘉義縣身心障礙者保護委員會的設置及其職責任務,更能促進身心障礙 者的權益及福利保護等相關事宜,也為身心障礙者在教育或生活上的權益受損

時,提供了一個正當的申訴管道,確實保障了身心障礙者所應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三、嘉義縣身心障礙者鑑定小組

表 2-15 為嘉義縣身心障礙者鑑定小組設置要點。

表 2-15 嘉義縣身心障礙者鑑定小組設置要點彚整表 嘉義縣身心障礙者鑑定小組設置要點

修訂 機關

修訂 時間

主要

條文 內容 意義

第 1 條 「本要點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十條第一 項規定訂定之。」

法源基礎 嘉

義 縣 政 府

2001

第 2 條 「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鑑定醫療機構之指定事項。

(二)身心障礙等級重新鑑定之指定事項。

(三)鑑定結果與複檢之處理事項。

(四)其它相關事項。」

職責任務

因此,嘉義縣身心障礙者鑑定小組的設置,可以為身心障礙者的障礙程度和 等級提供鑑定、結果與複檢的諮詢或申訴等相關的支援服務。

四、嘉義縣特教醫療專業團隊

表 2-16 為 95 學年度嘉義縣特教醫療專業團隊的組織成員。

表 2-16 95 學年度嘉義縣特教醫療專業團隊的組織成員彚整表 嘉義縣特教醫療專業團隊

督導單位 嘉義縣政府教育局 召集人 太保國小校長 鍾松郎 太保國小 輔導主任石其燈 大林國小 輔導主任林嘉享 水上國小 輔導主任洪榮正 朴子國小 輔導主任陳明月 新港國小 輔導主任王靜文 竹崎國小 輔導主任簡美惠

特教教師 潘怡彣、蔡承璋、劉芳玲、歐春如 復健科醫師 陳奕澍、王淑怡

職能治療師 林滿莉、吳志仁、劉明顯、楊育哲

物理治療師 余明娉、蔡明倫、黃華龍、李佳蓉、徐若珊、吳敏誠、

顏淑雯、陳佳帆、沈鼎棋、簡毓瑾、吳宜瑾 語言治療師 蔡明吾、陳惠婷、李昌憲

心理師 盧瑞瑤、丁建谷

身心 障礙 者的 醫療 諮詢 服務

表 2-16 可看出嘉義縣特教醫療專業團隊的組織成員為因應身心障礙學生之課 業學習、生活、就業轉銜等需求,結合了衛生醫療、教育、就業服務等不同專業

人員所組成之工作團隊,以便為身心障礙者提供統整性之特殊教育及相關支援服 務。

五、嘉義縣特殊教育輔導團

表 2-17 為 95 學年度嘉義縣特殊教育輔導團國小組成員。

表 2-17 95 學年度嘉義縣特殊教育輔導團國小組成員彚整表 嘉義縣特殊教育輔導團國小組 研究員 社團國小 劉英森校長 輔導員 中林國小 簡華慧主任 輔導員 圓崇國小 曾月照主任

為學校、老師、學童及 家 長 提 供 特 殊 教 育 上 的各項諮詢服務

嘉義縣特殊教育輔導團設置的最大功能便是為學校和老師提供最適宜的教材 教法,以及為身心障礙學童及其家長在教育學習上所遭遇的困難,提供各項的諮 詢或申訴等相關支援服務。

六、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表 2-18 為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的簡介

表 2-18 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的簡介彚整表

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的簡介 設立依據 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規定 成立時間 成立於 1991 年

中心位址 於 2004 年遷移至興中國小

中心定位 統整本縣特殊教育相關資源及支援服務 服務對象 本縣各教育階段之特殊教育學生

服務項目 1.圖書資料:特教書籍借閱。

2.教材、教具、輔具:特教教具及輔具之展示、推廣、借用。

3.研習會議:辦理特教相關活動、研習、會議。

4.鑑定轉銜:配合嘉義縣特殊教育學生鑑輔會運作及心理評量 工具之收集、推廣、借用。

5.通報諮詢:設置特教學生通報系統、諮詢專線。

6.資訊廣播:特教課網站公告研習活動、特教法規及提供特教 資源。

另外,在嘉義縣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必要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服務實施辦 法第 9 條中,對於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提供之諮詢服務規定如下:

「一、學生就學及心理輔導。

二、法規及疑難問題之諮詢。

三、教學問題之研究及諮詢。

四、教學資源之交換與提供。

五、學生家長親職教育問題。

六、特殊個案之輔導諮詢及追蹤研究。

七、其他有關特殊教育事項之辦理。」

換言之,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的主要功能除了提供身心障礙學童及其家長在教 育學習和生活需求等各項的諮詢或申訴的相關支援服務外;圖書資料的借閱以及 教材、教具與輔具之展示、推廣或借用的服務,更可滿足因個別化而有所差異的 教育、學習、生活或溝通等需求,獲得確實的解決。

肆、設有特殊教育相關組織之大學校院

嘉義縣內今有大專院校 8 所,僅有嘉義大學開設特殊教育學系暨研究所。所 以,嘉義縣為嘉義大學特殊教育的輔導學區。該大學系所附設特教中心,其中心 簡介如下(國立嘉義大學,2006):

一、成立宗旨

特殊教育中心成立宗旨在支援本校及輔導區之特殊教育教學與研究工 作,協助雲嘉地區縣市政府、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推展特殊教育,

以落實教育機會均等政策。

二、沿革

以加強實施地方特殊教育輔導與輔導區內國民小學特殊教育從業人員之 研究進修,期貫徹國民教育之普及性與均等性,實現教育之理想為目標。

三、主要工作項目

(一)支援本校特殊教育教學與專題研究。

(二)協助輔導區縣市政府推展特殊教育,參與特殊兒童之鑑定、

分類與安置。

(三)提供輔導區特殊教育諮詢服務專線。

(四)輔導中小學及幼稚園特殊教育班之教學,並舉辦特殊教育教 學研討會。

(五)蒐集及出版特殊教育輔導刊物,編製特殊教育教材與教具,宣 導特殊教育推展成效。

(六)建立特殊教育資訊網,供特殊教育工作人員、特殊兒童家長及 學生查詢使用。

(七)配合教育部政策,辦理各項研習會,增強各級學校教師教學 能力。

所以,嘉義大學特殊教育系所附設的特教中心不單單是一個單純的學術單 位,其發展出的學術理論輔以實驗教學等方式所辦理的相關研習與活動,無論在 障礙鑑定、就學安置、生活輔導、醫療需求、福利保護或親職教育等各方面,皆 能為身心障礙學童及其家長提供最新最切實的資訊;而其嚴謹的理論所發展出的 教學教法,更可輕易解決在教育、生活或就業上所遭遇的問題,以滿足其需求。

為使上述各組織機構能夠建立完善的支援系統,嘉義縣政府特於嘉義縣特殊 教育行政支援系統聯繫及運作方式實施要點第三條「實施要點」中特別規範,期 使能夠透過行政聯繫及運作,統籌規劃執行特殊教育業務,發揮任務效能,使特 殊教育工作得以順暢而圓滿達成。其條文如下(嘉義縣政府,2003b):

「…1.縱的聯繫使政策一貫性推動,從教育部、嘉義大學、嘉義縣政府教育局、

嘉義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專業團體、學校、個案家庭。

2.橫向展開使業務全面性實施,從本府教育局、社會局、嘉義縣衛生局、學 術單位、嘉義縣特殊教育諮詢委員會、嘉義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醫療單 位及其他相關組織間互相支援。」

綜言之,研究者以各類法規和學者的論述,來探討各種支援機構的服務內容

綜言之,研究者以各類法規和學者的論述,來探討各種支援機構的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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