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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士頓利益集團,是普金斯洋行的特色。事實上,每一間美國洋行的發展都 不盡相同。每一間美國洋行,都有一種「亞文化」存在。除了普金斯洋行之外,

在鴉片戰爭前,中國還有許多其他的美國洋行。包括:羅素‧斯特吉斯洋行(Russell, Sturgis Co.)、威特摩爾洋行(J. P. Sturgis, Wetmore & Co.)、同孚洋行(Olyphant &

Co.)、旗昌洋行等。以下將逐一介紹這些洋行的背景以及特色,以概括描繪美國洋 行在廣州貿易的多元性。

1828 年,羅素‧斯特吉斯洋行在馬尼拉成立。其中一位合夥人,亨利‧帕克 曼‧斯特吉斯(Henry Parkman Sturgis),是威廉‧P‧斯特吉斯的姪子,威廉‧斯 特吉斯的姪孫,屬於波士頓利益集團的一份子。另一位合夥人羅伯特‧羅素(Robert Russell),是旗昌洋行合夥人菲利浦‧阿米頓(Philip Ammidon)的外甥,也是全

75 Downs, The Golden Ghetto, 128-129. Morse, The Chronicle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IX, 253-254.

郭小東,〈鴉片戰爭前夕的伶仃走私基地〉,《中山大學學報》第六期(1996,廣州),頁 94-99。

76 福貝斯,《個人回憶錄》,頁 74。

77 福貝斯,《個人回憶錄》,頁 126。

78 Downs, The Golden Ghetto,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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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著名商人喬納森‧羅素(Jonathan Russell)的兒子。由此,可以說羅素‧斯特吉 斯洋行是波士頓利益集團的分支。但是,這商行的演變過程,也展現了此集團的 內部成員們,並非時時刻刻都是相處和諧的。在普金斯洋行與旗昌洋行合併之後,

菲利浦‧阿米頓被排除在旗昌洋行之外。而且,亨利‧斯特吉斯的侄叔在伶仃島 的地位被福貝斯取代。這些種種,造成了羅素‧斯特吉斯洋行與旗昌洋行的對立。

1834 年,原本以馬尼拉為據點的羅素‧斯特吉斯洋行,要前往廣州開設分行,這 導致了其與旗昌洋行的對抗加劇。但是,這對抗並沒有持續很久。因為當原本在 旗昌洋行中倡議要驅逐菲利浦‧阿米頓的人紛紛離開之後,兩洋行的關係得到改 善。1840 年 1 月,福貝斯將羅素‧斯特吉斯洋行納入旗昌洋行當中,兩洋行的爭 端遂止。79

威特摩爾洋行則並非波士頓利益集團的一脈。威特摩爾洋行的前身是納森‧

鄧恩洋行,完全由費城的貴格派新教徒組成。可能是因為道德的原因,此家洋行 除了 1838-1839 年之外,皆沒有涉及鴉片貿易。即使後來因為改組而致使大部分貴 格派新教徒離開,宗教的影響力仍保留了下來,威特摩爾洋行從來沒有像普金斯 洋行、旗昌洋行、羅素‧斯特吉斯洋行那般熱中於鴉片貿易。就洋行的領導結構 而言,威特摩爾洋行可以被稱為「首長式的合夥人關係」,因為合夥人威廉‧S‧

威特摩爾(William Shepherd Wetmore)始終對於此洋行保持有效的控制。儘管如 此,他並沒有把合夥人的關係限制在自己家族之內,亦沒有限制於費城人之內。

由於威特摩爾洋行繼承了納森‧鄧恩洋行,原先納森‧鄧恩洋行的合夥人約瑟夫‧

亞徹(Joseph Archer)加入了威特摩爾洋行,為威特摩爾洋行吸引了納森‧鄧恩洋 行的舊顧客。另外,威特摩爾在 1830 年時,已經有了一筆資產,且其除了在費城 之外,在倫敦、南美洲、紐約、新英格蘭都有重要的關係戶。在雄厚背景合夥人 的支持下,1834 年威特摩爾洋行成立之時,其經濟狀況相當優渥,方能與已佔據 一半美國對華貿易的旗昌洋行對抗。80

79 Downs, The Golden Ghetto, 190-191. 牛道慧,《鴉片戰爭前在廣州的美國商人》,頁 77。

80 Downs, The Golden Ghetto, 209-221. 截至 1834 年 1 月 11 日為止,在 1833-1834 的貿易季度當中,

共有 39 艘美國船隻參與對華貿易,其中便有 18 艘屬於旗昌洋行的商船。此可見旗昌洋行的商務在 美國對華貿易中所佔的比例之大。在此,解釋貿易季度的意義〆因為中美貿易之間的貨物來往,具 有時間上的固定性,如茶葉的生長季節、季風的時間等,時間大致都是固定的。此導致中美貿易的 時間,不可能剛好與年份切齊。因此,在此處以「一個貿易季度」的方式,來形容一次跨年分的貿 易流程。參考 Downs, The Golden Ghetto, 210. Hosea Ballou Morse, The Chronicles of the East India Company II Conventional Equivalents (no page nu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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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孚洋行的成立,對來華傳教士是一大福音。同孚洋行中心人物大衛‧奧利 芬(David Olyphant)對來華傳教士的支持,在當時的廣州商界是相當著名。大衛‧

奧利芬和他所屬的教會在中國建立了印刷廠,傳教士報紙《中國叢報》才因此得 以在中國發行。也因為宗教的因素,此洋行對於鴉片貿易相當排斥。同孚洋行自 始自終沒有參加有著誘人利益的鴉片貿易,且激烈譴責其他洋行進行這項非法貿 易。同孚洋行篤信宗教的形象,也成為其他美國商人調侃的對象與話題。除此之 外,同孚洋行的家族性也比其他在廣州的美國洋行更為強烈。雖然普金斯洋行也 是家族企業,大體也都是以親屬團體為核心組成的公司,但至少接納了一些與家 族無關的人。在同孚洋行內部,除了大衛‧奧利芬(David Olyphant)的好友查理‧

塔爾伯特(Charles Nicoll Talbot)之外,所有的股東都是在有家族血緣關係的情況 下而獲得股東的身分。而且姻親關係的連結,在此洋行的結構當中佔有重要的地 位。81

再來談及在美國商行中曾占據領導地位的旗昌洋行。旗昌洋行的前身,是羅 素洋行(Samuel Russell Co.)。在羅素洋行內部拆夥之後,原本在該洋行擔任代理人 的山繆‧羅素,找了美國普洛威頓斯(Providence)最大的商行-布朗‧艾伍茲商 行(Brown & Ives)的代理人菲利浦‧阿米頓合夥;也由於菲利浦‧阿米頓的關係,

旗昌洋行成為布朗‧艾伍茲商行在中國最大的代理商。1824 年,羅素洋行正式改 名為旗昌洋行。而普金斯洋行的領導人顧盛,也提供此洋行前往印度從商的通路。

藉由顧盛的指引,山繆‧羅素和菲利浦‧阿米頓可以從印度貿易中大量獲利,並 在廣州建立穩固的基礎。不僅如此,因為顧盛的幫助,旗昌洋行的商業觸手更加 擴張:不只可以聯絡波士頓和普洛威頓斯的貿易者,亦與倫敦、紐約、費城

(Philadelphia)、巴爾的摩(Baltimore)的商業網絡連通。82旗昌洋行在鴉片戰爭 之前,僅從事代理商業,主要處理進出口的代理商務,旗昌洋行亦是最早代理印 度鴉片的美國公司之一。在 1830 年,由於湯瑪士‧福貝斯在廣州意外身亡,在顧 盛的安排之下,旗昌洋行吸納了普金斯洋行。在此大變革之後,旗昌洋行接收了 波士頓利益集團的商務以及普金斯洋行所擁有的世界商業網絡,成為美國在華的 龍頭洋行。於 1831 年,旗昌洋行的資本額超過 175,000 元,僅次於英國東印度公

81 牛道慧,《鴉片戰爭前在廣州的美國商人》,頁 86-95。

82 He, “Russell and Company, 1818-1891,” 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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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貿易資本額。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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