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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武器出口禁令近年的修正與爭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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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日本主要武器採購額(1990-2011 年)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自朝雲新聞社,《自衛隊裝備年鑑 2012-2013》,頁 534。

四、武器出口禁令近年的修正與爭論

事實上在自民黨長期執政時期,日本曾多次配合美國要求,以個 案與例外原則放寬武器出口禁令。首先,冷戰期間由於美日貿易與軍 事科技交流嚴重失衡,首相中曾根康弘在 1983 年 11 月決定對美國放寬 禁令,進行企業間個案交換軍事科技。105其次,冷戰結束後,日本也 多次以國際維和與人道目的,放寬出口禁令,如 1991 年國際維和物品 裝備的出口與 1996 年《日美物品役務相互提供協定》(日米物品役務 相互提供協定)等。再者,911 事件後,日本也在 2001 年通過《反恐

103. 日本航空宇宙工業会,〈航空宇宙産業 〉,頁 5-6。

104. 日本経済団体連合会,〈 防衛產業政策 確立 向 提言〉。

105. 此後美日企業在 1992-2008 年共有 16 次主要的合作協定,包含先進鋼、反 彈道飛彈技術、P-3C 電子儀器、船體材料與構造、艦對空雷達等。請見青 井未帆,〈武器輸出三原則 考 〉,《信州大学法学論集》,第 5 號,

2005 年 3 月 31 日,頁 1-64。

對策特別措置法》( 対策特別措置法)、2003 年《伊拉克特別措 置法》( 特別措置法)與最受注目的 2004 年決定與美國合作研 發生產彈道飛彈防衛系統(Ballistic Missile Defense, BMD)。106

這些例外放寬雖然得到美、日兩國國內支持,但畢竟是一次性的 個案放寬,對日本國防工業所面臨的困境不但無濟於事,甚至在執行 這些例外性放寬就產生很多爭議。目前學界對日本武器出口禁令修正 有三種主流意見:

第一,維持現狀:畢勝戈(Richard A. Bitzinger)指出,縱使日本 開放武器出口,對其國防工業的實質助益並不大,主因有二: 基於 國際政治與自身安全考量,日本政府仍必須管制尖端科技的出口;

開放出口後,日本廠商必須與目前主導全球軍火工業的企業競爭。107 第二,盡速廢除:久保田認為出口禁令的主要問題在特例化原則 (ad hoc)缺乏明確客觀標準,讓日本企業無所適從,嚴重影響相關的軍 事科技發展,以及符合國際趨勢與局勢的研發方向。108久保田更指 出,如果繼續維持禁令,將會嚴重影響日本在美日同盟與美國全球戰 略布局的地位,喪失參與制定全球科技規格的機會,並失去運用日本 製武器在實際戰場上的機會。富田圭一郎也主張日本應該停止以美國 為主的例外性放寬,改而從美日同盟、維繫國際和平、參與國際聯合

106. 其他如 2007 年以「官方開發援助」(Official Development Assistance, ODA) 名義贈送印尼三艘巡邏艇、2007 年通過《補給支援特別措置法》(補給支 援特別措置法)與 2009 年《海賊對處法》(海賊行為 処罰及 海賊行為

対処 法律)等。

107. Richard A. Bitzinger, “Japan: Sidestepping the Arms Export Ban? S.

Rajaratnam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 RSIS Commentaries, No. 151, November 2010, pp. 1-2.

108. Yukari Kubota, “Japan’s New Strategy as an Arms Exporter: Revising the Three Principles on Arms Exports,” RIPS Policy Perspectives, No. 7, November 2008, pp. 1-18.

研發、外交與國防政策、國防工業發展及法律等綜合角度,重新制定 新的出口管制標準。109

第三,順應局勢修正:季北慈(Bates Gill)、江畑謙介與斯蒂芬森 (Matthew Stephenson)認為,隨著冷戰結束、軍民科技界線的模糊、國 內經濟與產業發展壓力及新興國家挑戰等,日本的出口禁令已不適用 於現在的國際環境,在執行上也會越困難。110他們舉 1970 年初 IHI 提 供前蘇聯大型漂浮平臺、1987 年東芝機械事件與 1980 年代末日本航空 電子工業提供伊朗 AIM-9 飛彈與 F-4 戰機科技等事件為例,建議日本 政府應與國內企業取得共識後,再因應國際局勢修正禁令。森本正崇 也指出,雖然日本先進的生物及化學檢測科技,能提供國際反恐用 途,但出口管制法規的模擬兩可、企業對出口管制的不信任,以及經 產省的因人設事與缺乏客觀標準等,讓許多企業望之却步。111青井未 帆則認為,目前軍民科技的界定困難,使得出口禁令的執行產生很大 爭議,政府應該從美日關係與國內產業發展角度,修正武器出口禁 令。112

在此背景下,2011 年 12 月 27 日首相野田佳彥決定放寬武器出口 禁令。113藤村修隨後發表官房長官談話表示,之前雖然有例外准許出 口,此次則是重新徹底評估。此次放寬有四個重點: 日本將繼續以

109. 冨田圭一郎,〈武器輸出三原則 現況 見直 論議 〉,《調查

情報》,第 726 號,2011 年 11 月 1 日,頁 1-11。

110. Bates Gill, Kensuke Ebata, & Matthew Stephenson, “Japan’s Export Control Initiatives: Meeting New Nonproliferation Challenges,” The Nonproliferation Review, Fall 1996, pp. 30-42.

111. 森本正崇,〈 対策資機材 武器輸出三原則~ 対策資機材 本当

輸出 ~〉,《RISTEX CT Newsletter》,第 12 號,2010 年 3 月 23 日,頁 1-16。

112. 青井未帆,〈武器輸出三原則 考 〉,頁 1-64。

113. 〈武器輸出三原則 緩和、正式決定 国際共同開発 容認〉。

例外原則,與美國共同研發生產 BMD,並會強化與美國在其他武器的 聯合研發生產。 考量國際安全環境急遽變化,如大規模災難、人道 支援、反恐與海盜等問題,日本將透過提供武器裝備,積極對國際和 平做出貢獻。 日本今後會透過參與國際聯合研發,來取得尖端軍事 技術,一方面維持國防工業基礎,同時希望能減低國防生產與採購成 本。 新「武器輸出三原則」:第一,對國際和平貢獻部分,對象國 在未經日本政府事前同意,不得做目的外用途或移轉第三國。第二,

在國際聯合研發與生產上,合作參與國在未經日本政府事前同意,不 得做目的外使用或移轉第三國;此外,日本政府在以下三種情況下,

不會對外提供武器技術或參與聯合研發生產:對國際和平沒有幫助、

對日本貢獻相對較小、對移轉第三國的管制相當有限。第三,日本政 府會秉持不助長國際紛爭的和平國家理念,對武器出口抱持慎重處理 的態度。114

在日本政府宣布放寬禁令後,2012 年 4 月 10 日英國首相卡麥隆旋 即帶領包含 BAE Systems 及 Rolls-Royce 等 40 家企業訪問日本,兩國 並簽署包含武器合作研發在內的〈日英聯合聲明〉與〈日英國防合作 備忘錄〉。115續橋聰指出,此次英日所達成的合作共識包含初期如化 學防護衣的小型裝備合作,再逐漸朝向四項軍事科技的交換,即日本 的 155 厘米榴彈砲自動裝填與艦艇引擎科技,英國的垂直起降系統(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 VTOL)與戰機發動機科技等。116另外,日 本經團連防衛生產委員會也在 2012 年 7 月 17 日與美國商會航空宇宙防

114. 內閣官房,〈「防衛装備品等 海外移転 関 基準」 内閣

官房長官談話〉。

115. 外務省,〈日英両国首相 共同声明〉;防衛省,〈英国国防省及

日本国防衛省 間 防衛協力 関 覚書〉。

116. 郭育仁,當面訪談,防衛生產委員会事務局長続橋聡,日本経済団体連合 会(東京),2013 年 2 月 6 日。

衛產業委員會(Aerospace and Defense Committee of the American Chamber of Commerce in Japan, ACCJ)簽署〈美日防衛產業合作相 關共同聲明〉。117聲明指出,美、日間的軍事科技合作應該強化四大 模式:美日政府間共同研發生產、美日企業尖端科技共同研發、日本 企業提供與美國企業聯合研發之第三國企業零組件與技術、美日政府 間供應技術授權國所需零組件。

總體而言,日本尋求美、英兩國的合作雖然是基於國防預算萎縮 與國際聯合研發趨勢等兩項重要的共同基礎,但也同時反應日本政府 與產業界目前強化科技研發,而非急躁對外軍售的三個策略走向。第 一,多元化:多元化日本與其他國家在國防工業的合作,增加外來科 技管道,並減少對美國依賴。第二,以長補短:有選擇性地針對特定 擁有先進武器科技的國家,進行以物易物交換軍事科技,以逐漸強化 日本目前的軍事科技弱點。第三,循序漸進:日本將以本身需求為主 軸,循序漸進與美國強化國防工業合作。一來爭取時間予國內廠商調 整組織結構以重返國際市場,同時避免關鍵科技的快速流失與過高的 國內外政治成本。

此外,根據日本經濟團體連合會會長室主任油木清明的說法,F-35 的採購案與後續發展是影響野田首相決定原則性放寬武器出口禁令的 主因。118高橋杉雄也指出,日本政府正積極建立相關法規與硬體建 設,計畫將日本打造成亞洲的 F-35 維修中心,以重振日本航太工 業。119然而,防衛生產委員會事務局長續橋聰卻對此不表樂觀,他認

117. 日本経済団体連合会,〈日米防衛產業協力 関 共同声明〉,《政策

提言/調査報告》,2012 年 7 月 17 日,<http://www.keidanren.or.jp/pol-icy/2012/059.html>。

118. 郭育仁,當面訪談,油木清明,日本経済団体連合会(東京),2013 年 2 月 7 日。

119. 郭育仁,當面訪談,高橋杉雄,防衛省(東京),2012 年 8 月 27 日。

為經產省內對武器出口分裂為贊成與反對兩派,再加上牽涉到財務 省、外務省與防衛省的職權,要在短期內協調出共識並不容易。120佐 藤丙午也悲觀表示,日本政府的步調太慢,等現有法規鬆綁,美國與 其他國家,特別是韓國,可能已經完成維修與零件供應體系。他進一 步指出,經產省的國防產業政策已經到不得不改的時候,武器出口禁 令與授權生產策略已經遇到許多瓶頸,日本政府必須正視目前國防工 業所面臨的生存危機,進行必要改革。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