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詩經》評點比較起來,《詩歸》之評,顯得語不旁涉、專注多了。
目的就是賞析作品,指出何者佳,何者不佳,為人說法,以提升讀者對於 作詩、賞詩的水準––雖然在錢謙益、朱彝尊等人的眼中,鍾、譚的主張 導致詩壇沈淪。而《詩經》評顯得較隨興、自由,在〈詩論〉中鍾惺已倡 言斷章取義,各是其說亦無不可了。雖然賞析文辭、指出優劣的評語所在 多有,但相較於《詩歸》,《詩》評這類寫作指導的評語不但較少,也較簡 略模糊。更常有與文學賞析、寫作不相干的評語穿插其中,為數不少。這 些「閒話」,大都因詩而發議、說理,以論史論事為最常見,論婦女、女德 處,也令人印象深刻,以下分別略舉數例,以窺一斑。
(一)因詩而發議、說理者,如:
1、〈召南.小星〉「夙夜在公,寔命不同。」黛眉批:「大識語。」
2、〈邶風‧雄雉〉「不忮不求,何用不臧」,黛色句下評:「學問身世之言。」
3、〈邶風‧谷風〉「采葑采菲,無以下體」,朱色旁批:「兩語用人妙訣。」
4、〈齊風‧甫田〉篇題下朱批:「宜書座右。」
5、〈小雅‧賓之初筵〉朱色眉批:「既醉而出,非惟飲之有節,飲酒之趣亦 自如此,所謂『飲酒無量不及亂』,飲之聖也。」
6、〈大雅‧板〉「老夫灌灌,小子蹻蹻」,黛色眉批:「二語古今進言、聽言 通患。」
7、〈魯頌‧泮水〉「濟濟多士,克廣德心。桓桓于征,狄彼東南。烝烝皇皇,
不吳不揚。不告于,在泮獻功。」一章黛色眉批:「此章為千古功臣 護身之寶。」139
139 按:《朱傳》云:「不告于,師 克而和,不 爭功也。」 不爭功則可 免於「狡兔 死,
走狗烹」 的遭遇,故 鍾惺言是功 臣護身的座 右銘。
所評與詩義不見得有何相關,有些以詩語為鑑,用作立身處世之警惕,如
〈雄雉〉、〈甫田〉、〈泮水〉之評。或採斷章取義的手法,如評〈谷風〉,《朱 傳》解「采葑采菲,無以下體」云:「言采葑菲者,不可以其根之惡,而棄 其莖之美。如為夫婦者,不可以其顏色之衰,而棄其德音之善。」而鍾評 則由夫婦進一步引申到用人的訣竅上,言用人莫因小廢大,莫因人有微疵 而完全否定其能力、貢獻。有些評語甚至談不上是說理、議論,而只是聊 抒感想,如〈谷風〉「行道遲遲,中心有違」句,朱色眉批:「孔子去父母 國之道也。」同詩「不遠伊邇,薄送我畿。誰謂荼苦,其甘如薺」句,朱 色旁批:「不送也罷,傷心在此一送。」如〈小雅‧采綠〉末二章「之子于 狩,言韔其弓;之子于釣,言綸之繩。其釣維何﹖維魴及鱮。維魴及鱮,
薄言觀者。」朱色眉評:「此婦可與偕隱。」都非專注在寫作技巧的分析,
不過聊記讀詩感想而已。
(二)論史、論事者,如:
1、〈周南‧兔罝〉黛色題下批:「武夫為周之干城、好仇、腹心,固是周 之多才,亦是古人看人才特達精細處,具此心眼,有才何患不知,知之 何患不用,用之何患不盡。」
2、〈鄭風‧大叔于田〉首章朱色眉批:「看來叔無大志,一馳馬試劍輕肥公 子耳,其徒作詩夸美,亦不過媚子狎客從吏游戲者,不然且為曲沃武公 矣。看『將叔無狃,戒其傷女』及『我聞有命,不敢以告人』,氣象大 小淺深差多少。」140
3、〈鄭風‧大叔于田〉三章末黛色尾批:「讀〈叔于田〉二篇,莊公之必 殺叔段也為甚矣。」
4、〈唐風‧無衣〉題下黛批:「末世天子反為亂人之資,此曹操所以終身不 廢漢獻也。」
5、〈秦風‧車鄰〉朱色眉批:「暴富之家,其僕多狎,創主之國,其臣多野。
此天子之尊必假叔孫通也。」
140「將叔無狃,戒其傷女」語,見〈大叔于田 〉;「 我聞有命,不敢以告 人」語,見〈唐 風‧揚之 水〉。〈揚之水 〉,《朱傳》云:「晉昭侯封其叔父成 師于曲沃, 是為桓叔。 其 後沃盛強 而晉微弱, 國人將叛而 歸之,故作 此詩。」
6、〈秦風‧渭陽〉題下朱批:「令狐之役,晉負秦耳。」
7、〈豳風‧破斧〉朱色眉批:「破斧、缺斨,下用『哀』字,古人用兵、用 刑念頭如此,不宜草草看之。」141
8、〈大雅‧文王〉「保右命爾,燮伐大商」,黛色眉批:「周公東征下一『哀』
字,武王伐商下一『燮』字,古人用兵是何念頭!」142
9、〈大雅‧〉藍眉:「不讀此數章,不知周家經制多出古公其才,何必咸 周公。」
以〈渭陽〉詩為例:「我送舅氏,曰至渭陽。何以贈之﹖路車乘黃。我送舅 氏,悠悠我思。何以贈之﹖瓊瑰玉佩。」《朱傳》云:「舅氏,秦康公之舅,
晉公子重耳也。出亡在外,穆公召而納之,時康公為太子,送之渭陽而作 此詩。」朱熹又引廣陽張氏曰:「康公為太子,送舅氏而念母之不見,是固 良心也。而卒不能自克於令狐之役,怨欲害乎良心也。使康公知循是心,
養其端而充之,則怨欲可消矣。」按:令狐之役見《左傳》文公七年,鍾 惺批「晉負秦」顯然是駁《朱傳》「秦負晉」之說,然而為何是「晉負秦」?
全仗鍾惺自己的認定,鍾惺並不想認真的交代、費力的說明。不管是「秦 負晉」或「晉負秦」皆與詩義無關143、與寫作無關,所評其實已遠離〈渭 陽〉詩的文本了。
(三)論婦女、女德者,如:
因為《三百篇》中的不少的作品論及兩性、論及女子,所以鍾惺相關 的評論也較多,其例如下:
1、〈周南.桃夭〉「宜其室家」朱色眉批「宜字妙,只是個停當相安意思。
女子無非無儀,一停當相安便是,求加焉即失之矣。」
141 按:此詩三章皆有「 哀我人斯」 句。
142 此本《朱傳》「燮,和也」之釋。
143〈大雅‧ 瞻卬 〉「哲夫成城,哲婦 傾城」一章 末,《朱傳》言:「歐陽公常言宦者之 禍 甚於女寵 ,其言尤為 深切。有國 家者可不戒 哉!」姚際 恆《詩經通 論》評:「此自論 後世事,與詩旨無涉,皆題外閒 文;且以客為主,尤無謂。」朱熹、鍾惺所評 涉及日 後令狐之 役的是非, 皆姚氏所謂 「題外閒文 」是也。
2、〈召南‧摽有梅〉黛色眉批:「詩至摽梅而後可與權,此女子是机警人,
予嘗謂:女子全節不在貞一,而在機警。」144
3、〈召南‧江有汜〉黛色題下批:「悔者,善惡之關而教化之始也,在人 尤難,在婦人之妒者又難之難。」
4、〈鄭風‧女曰雞鳴〉朱色眉批:「離居則勉以知德,相聚則導以取友,如 此婦人良師友也。」
5、〈小雅‧斯干〉:「乃生女子,……無非無儀,唯酒食是議。無父母詒罹。」
朱色眉批:「無儀,所謂『好尚不可為,而況惡乎』,即此意也。」145 關於女德這類評論,最為研究者所不滿的是鍾惺對〈氓〉詩的批評,節錄 鍾惺評語如下:
首章朱色眉批:「婦人合不以正,未有不見輕于夫者。」
三章「士之耽兮,猶可說也;女之耽兮,不可說也」,章末黛批:「淫 婦人到狼狽時,偏看出許多正理,說出許多正論,與烈女貞婦只爭 事前、事後之別耳。」
五章「三歲為婦,靡室勞矣,夙興夜寐,靡有朝矣」,朱色眉批:「此 婦人其始非奔,亦復何減〈谷風〉勤勞也。」「兄弟不知,咥其笑矣」, 朱色旁批:「笑得好,正相知得真。」章末黛批:「〈谷風〉見棄以色,
此云『三歲為婦』,色未衰也,直輕其人耳。」
學者或責鍾惺批評教化意味甚濃,「有歧視婦女之疑」,「甚至達到『冷酷無 人性』的地步」,口吻「幸災樂禍」,無悲憫之情,有違「溫柔敦厚」之詩 意146。用今人對〈氓〉詩的理解、體會來看,鍾評確實對詩中的婦人缺乏 憐憫,以上所評委實痛快。然而倘若厚責鍾評,似又有失公平。
考〈氓〉詩,〈小序〉定其詩旨為:「刺時也,宣公之時,禮義消亡,
144 按:此則評語,「機」字 前後出現二 次,分別用 「机」、「 機」。
145 鍾評引《世 說 新語》語 ,〈賢媛〉篇 :「趙母嫁女 ,女臨去, 敕之曰:『慎 勿為好!』
女曰:『不為 好,可為惡 邪?』母曰 :『好尚不可 為,其況惡 乎!』」
146 楊晉 龍:《明代詩經 學研究 》,頁 296– 299。
淫風大行,男女無別,遂相奔誘,華落色衰,復相棄背,或乃困而自悔,
喪其妃耦。故序其事以風焉,美反正刺淫佚也。」毛、鄭亦遵此說,《正義》
云此詩乃「男子誘之,婦人奔之也」147宋代道學昌盛,朱子對淫奔者的指 斥更不留情面,《詩集傳》定此詩之旨為:「此亦淫婦人為人所棄,而自敘 其事以道其悔恨之意也。」其指責的口吻更強,如評「兄弟不知,咥其笑 矣」,《詩集傳》:「蓋淫奔從人,不為兄弟所齒,故其見棄而歸,亦不為兄 弟所恤,理固有必然者,亦何歸咎哉,但自痛悼而已。」
今人解〈氓〉詩,往往和〈谷風〉比併而觀,對詩中所描述的棄婦同 樣垂憐,然而觀古人解〈氓〉詩,很少能自外於漢宋學同遵的「斥淫奔」
之解。如成書比鍾評稍早十來年的徐光啟《毛詩六帖》148,引述諸家對〈谷 風〉女子之議,徐氏又自評曰:「看他前半截,以色殢人,以計籠人,是何 等驕倨佻巧。看他後半截,乞哀不獲,追悔不及,是何等蕭索淒涼,真可 謂曲盡人情矣。」「『兄弟不知,咥其笑矣,靜言思之,躬自悼矣』,何等 模寫,情狀宛然,反覆再四,真值一笑。」「真值一笑」和鍾氏所評「笑得 好」之嘲諷情形,如出一轍。
姚舜牧《重訂詩經疑問》成書時間與鍾評差不多,解〈氓〉詩,立論 亦與鍾評同:
此「三歲為婦,靡室勞矣,夙興夜寐,靡有朝矣,言既遂矣,至于 暴矣」,與〈谷風〉「昔育恐育鞠,及爾顛覆,既生既育,比予于毒」
云云,何以異?乃一則讀之令人憐,一則讀之令人唾,何以故?彼 以正合者也,正合而中棄,其夫不良也;此以苟合者也,苟合而中
147《毛詩正 義》,〈氓〉詩〈小序〉下 之疏。
148[明]徐光 啟:《新刻徐 玄扈先生纂 輯毛詩六帖 講意》(《四 庫全書存目 叢書》經部 第 64 冊,影 印明 萬 曆 四十 五 年[ 1617]金陵 書 林 廣慶堂唐振 吾刻本)。按:為求行文 簡 潔,筆者論文中引此書,概省稱為「毛詩六帖」。《毛詩六帖 》成書時間約在萬曆二 十 五年(1597 年)至萬曆三十二年(1604 年)間,可參程俊英:〈徐光啟 的《詩經》研 究〉一文的推論。收入於林慶彰先 生編:《中國 經學史論文 選集》(臺北:文史哲出版 社,1993 年 3 月),頁 328–346。
離,其婦之自取也。自取而其誰憐之?又誰不共唾之?此女子持身 不可不自慎其始也。149
認為〈氓〉詩中的女子,不慎其始,苟合而中離,乃自取其咎,誰復憐惜,
世人共唾理所當然云云。清范家相《詩瀋》論〈氓〉詩云:「詩人述棄婦之 言,以明苟合之無終,其為戒深矣。……昔人謂〈谷風〉節節是哀,〈氓〉
詩節節是供牒也。」150
有了這些例子,對於〈氓〉詩,我們雖不以鍾惺所評為然,但也稍能 寬宥他的嚴苛。處在明代重視女德的氛圍中,鍾惺《詩》評雖不似經學家
有了這些例子,對於〈氓〉詩,我們雖不以鍾惺所評為然,但也稍能 寬宥他的嚴苛。處在明代重視女德的氛圍中,鍾惺《詩》評雖不似經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