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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ADHD 之教育輔導

一般而言,ADHD 之輔導方式包括教育處理與生化處 理二方面。教育輔導方面,可以採行以下輔導措施:(1)成 人要瞭解,注意力缺陷過動者的過動行為並非故意違反規 範或為難教師;(2)讓學生瞭解 ADHD 之性質及因應方式,

協助學生接納自己並避免學生因不瞭解自己之障礙性質而 傷及自我概念,也應讓同儕及相關人員瞭解此一缺陷性 質,以免造成誤解;(3)教師及家長應以指導學生發展適當 行為之觀點取代對學生之缺陷行為的道德及人格批判;(4) 避免對學生之注意力缺陷過動行為作出嚴厲的懲處或對學 生表示失望沮喪、羞辱;(5)上課過程中找些差事讓學生有

「合法」的活動機會,或讓學生之情緒抑制有一適當之「出 口」;(6)座位安排於較無干擾刺激處(例如非靠窗座位)及教 師易於隨時確認學生是否專注處(例如前排座位);(7)避免 參與需維持長時間嚴肅與維持專注力之場合;(8)避免一次 囑咐多項任務,各項指示亦應明確簡短;(9)交辦事情應明 確告知實際之做法並瞭解學生對交辦事情是否確實瞭解;

(10)以提示卡、檢核表、記事簿、聯絡簿等,避免學生對 重要事情之遺忘;(11)上課過程中隨時提醒學生保持專 注,呈現教材前亦應確認學生是否專注;(12)教師應主動 促使學生對教學之參與感;(13)適度變化教學活動以持續 吸引學生之注意力;(14)安排適當同儕為其鄰座,隨時給 予提醒及協助;(15)學習及生活之規律化,使學生易於適 應每日之學習及生活,亦應與學生討論訂定做事之行事計 畫,協助學生有計畫的做事;(16)具體指導學生保持「專 注」的實際行為表現,實際練習專注行為;(17)為學生設 定明確的,短期可達成的學習及行為之目標或期望(例如 以鬧鐘設定 30 分鐘需完成工作,而非僅要求「做快一點」;

又如「本次數學考試 10 題對 8 題以上」,而非「要用功」

或「不可退步」);(18)指導學生以自我控制的方式,調適 自己的行為,亦可採取檢核表的方式協助學生檢視及監控 每日之學習及行為表現狀況;(19)指導學生找出因應自己 情緒衝突的適當方法,當情緒難以控制時可以作自我調 適;(20)給予學生個別指導及補救教學機會,避免因學業 低成就而喪失學習興趣;(21)即時及具體瞭解學生所遭遇 之學習困難,並提供適時協助;(22)將困難事項分解為較 易完成之分項目標逐步完成;(23)幫助學生找出其學習之 優勢及有效之學習方法,增進學習表現;(24)發掘及發展 學生之優勢能力、潛能及可能之才華,讓學生找回自信;

(25)除指導學生改變其不當行為外,亦應將焦點置於學生 之優點及進步情形,即時給予肯定獎勵;(26)提供個別式

及協助式之考試評量。

對於 ADHD 的輔導,除了行為處理方式外,生化處理 也是經常被提及的,例如保持營養均衡充足,控制食品添 加物、補充血糖、服用強化維他命(megavitamins)、避免 過敏原(allergies)、藥物治療等。尤其是藥物治療更是其中 最受重視的處理方式。藥物治療之原則為:(1)需經專科醫 師之診斷處方;(2)綜合應用醫學檢查、臨床晤談、行為評 量是診斷 ADHD 常用之方法;(3)有些 ADHD 兒童在短暫 的醫師檢查過程中可能產生暫時安靜的醫師辦公室效應 (doctor’s office effect)而造成醫師之誤判;(4)對於藥物效 果需作持續追蹤,並與醫師保持密切聯繫。教師與家長,

需與處方醫師保持直接之聯繫及討論,使醫師瞭解兒童對

藥物之反應;(5)若發現藥物之副作用,需再與醫師討論,

避免自行停藥;(6)藥物本身並無教學效果,因此藥物治療 必需配合教育輔導措施;(7)適當地診斷處方,並無足夠證 據支持藥物足以導致上癮,產生強烈副作用;(8)避免學生 將過動行為全部訴諸藥物,應讓學生對自己行為負責及作 適當之自我控制;(9)醫師亦應讓學生、家長及教師瞭解用 藥目的、藥物之療效、副作用及用藥應採行之配合措施;

(10)為降低藥物之副作用,假日或無需長期維持專注時,

即可暫停服藥;(11)主要之副作用包括食慾降低、失眠等,

不過停藥後,這些副作用通常即可消失;(12)大多數學生 皆可因藥物而改善其注意缺陷、衝動、過動及不當行為;

(13)藥物雖有副作用,但卻可有效改善學生之行為及學習

問題;(14)有些個案(約 1/3)由於未服藥、非藥效持續期或 停止服藥後可能產生症狀迅速回復甚至惡化之反動作用 (rebound effect),此種情形可採藥物與教育方法並重、非 學習時段減少劑量、藥效持續後期再給低劑量、逐漸減少 劑量而非驟停用藥等方式因應。

Swanson(1993) 等 人 所 作 「 文 獻 評 論 之 再 評 論 」 (review of reviews)顯示,藥物治療對注意力及行為改善之 平均效果值(effect size)為.83,約為智力測驗及成就測驗增 進效果(平均效果值.35)之二倍餘,因此,藥物治療之主要 目的或許是讓個案之身心狀況處於「較適合學習」之情況,

至於認知及學業表現之增進,則仍有賴教師之直接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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