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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基於上述現象觀察與組織研究,本子計畫於「數位近用,典藏授權:數 位典藏公眾近用與授權使用研討會」中,亦邀集官、學、研等各界,籌備執行一 場「數位化學術資源公共近用論壇」,針對本地學術資源公共化議題進行深入對 談。於論壇籌備期,特由計畫主持人翁秀琪教授,撰寫「知識商品化浪潮下學術 知識公共化的省思:以科學出版的學術期刊出版為例」一短文,以及討論綱要供 與會者參考。會後並製作論壇討論逐字稿提供給各相關領域專業人士參考討論。

該引言短文如下表70

表3:數位化學術資源公共近用論壇引言全文表

「數位」近用,「典藏」授權:數位典藏公眾近用與授權使用研討會

「數位化學術資源公共近用論壇」引言資料 引言題目:知識商品化浪潮下學術知識公共化的省思 與談貴賓您好,感謝您播冗參與本「數位化學術資源公共 近用論壇」。 為幫助您近一步了解引發籌備本論壇之相關問 題意識與動機,特以「知識商品化浪潮下學術知識公共化的 省思」為題, 除爬梳目前觀察到之現象外,並標幟出一些可 於本論壇中深入探討之議題。並期待透過此次論壇,能進一 步引發國內對於數位化學術資源公共近用議題之重視與討 論。

壹、問題意識與現象分析

◎ 研究經費來源與研究產出歸屬問題:

全世界的自然科學及人文社會學術研究經費,大多來自於公部門的 公共資金,然而學術研究的成果,卻往往被研究者個人、學術期刊出版

69 96 年度計畫主持人翁秀琪教授針對「學術資源公共近用」議題,撰寫<科學公有地在台灣的 推動及未來:以科學出版的學術期刊出版為例>論文,全文可參考此結案報告「附錄二」部份。

70 「數位化學術資源公共近用論壇」議題綱要可參照此結案報告「數位化學術資源公共近用論 壇」執行摘要說明部份。

商或專利擁有機構所壟斷,阻礙了學術成果傳布的速度,甚至延遲了罕 見疾病研發的速度,造成知識傳布上重大的延滯和知識倫理上重大的衝 擊。(Vaagan, 2007; Dewatrpont, et.al.,2006)

因此, 如何促成大學知識的公共化,乃成為刻不容緩必須重視的議 題。(吳美美、馮建三、賴鼎銘,2006) 其實,根據 McSherry(2001)的 研究,西方大學的知識,在學術自由大旗的捍衛下,原本就是必須保留 在公共領域中的知識。

71 美國紐約時報作家傅立曼(Friedman, 2005)在<<地球是平的>>一書中提及推平世界的十大力 量中,其中最大的一個力量是上傳(uploading),也就是所謂的 e 出版(部落格、公民新聞學、

維基百科等)。 雖然傅立曼的書中並未討論到 Open Science, Open Archives, Open Access 等問 題,但這樣的討論過去十年來已經在世界各地蔓延開來。(Vaagan, 2007)

72 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的主體究竟是什麼,可以更深入的討論。 例如資料(data),特別是科 學資料,通常被認定為是存在於傳統公共領域的資料,因為它們在法律上被視為是「事實」

的同意字。 專利和版權則將財產宣稱植基於人類的原創性。 「事實」則通常來自於大自然 或上帝。 因此,作者可以擁有他們對於歷史事實表意(expression)的版權,而非對事實本身擁 有版權。 正如同發明家可以針對發明物申請專利,但不能針對與發明相關的資訊本身申請專 利是一樣的道理。

73 美國當代大學的危機是, 大學已經變成知識經濟時代的商品製造廠,產生了所謂的「第二次 學術革命」。 所謂第一次學術革命指的是,大學的首要責任在於研究而非教學。 (Hofstadter and Metzger, 1955; Jencks and Reisman, 1968)

74 圈地運動是一個由政府發動,任由富人剝削窮人的作法。它使得原先在管理上較無效率的公 有土地進入單一擁有者手中,促成大規模的投資,容許對於土地濫墾(用)的管理/控制。 支 持這種政策的人認為這是逃避了"Tragedy of the commons"的污名。 他們也認為,透過此一 政策,使得農產品的產量增加,解決了十六世紀大量因飢餓而死亡的人。因此,「財產私有 化解救了人命」。(Private property saves lives.)(Boyle,2003)

75 反對如圈地般限制智慧財產者一向會被主流的智慧財產權支持者視為經濟上的白癡, 後者認

(NII)產業發展協進會所主辦的「2007C.C./S.C.台北國際研討會」就因為使用了大寫的 SC,

事先未徵得同意,而引來SC 機構執行長 John Willbanks 的抗議,該場研討會因而不得不將大 寫的SC 從研討會名稱中撤除。 因此,本文中大寫的 SC 代表的是美國的 SC 機構,而小寫的 sc 則泛指科學公有地(scientific commons)。 在 John Willbanks 的來函中,也建議我國未來在 指涉科學公有地時,可以使用open science 來表達。

這樣的議題討論,近幾年來在美國、歐盟和北歐各國,逐漸受到重 視,各國也都紛紛提出各種不同的嘗試,試圖解決科學知識傳散和分享 的問題。 特別是在傳播新科技的推波助瀾下,web2.0 概念甚囂塵上,

學術知識公共化概念的推廣和紮根,更形迫切71

◎ 研究機構經營本質之轉變:

大學存在的正當性在於,它是獲取普世科學真實的中立場所,不應 受政治和金錢經濟的左右(Biagioli, 1998; McSherry, 2001)。

McSherry(2001)在「誰擁有學術作品」一書中, 從人類學研究的歷 史脈絡中,非常深入地研究了西方研究型大學所強調的學術自由與智慧 財產權觀念間的糾葛與變化。 簡單地說, 傳統大學在論述學術自由時 強調的是「無法被任何人擁有的知識」,也就是「事實」的領域 (the realm of fact), 而智慧財產權所規範的領域是「可以被擁有的知識」,也就是

「人造物」的領域(the realm of artifact)(p.27-28)。 換言之,傳統大學 的學術知識強調的是「公共領域」(public domain)的知識, 而智慧財 產權則被定義為與公共領域矛盾的概念。(p.27) 然而弔詭的是, 目前 美國大學有許多學者以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論述來捍衛學術自由(p.35)

72

不少的研究者擔心這樣的趨勢已經使學術知識商品化(Soley,1995;

McSherry, 2001),更有人以「第二次學術革命」來指稱這樣的發展趨勢,

並認為這次革命的特色是「知識的資本化」(McSherry, 2001:32)73。甚 至有人說「大學就是生意」。(McSherry, 2001:33)

◎ 科技發展對傳統智慧財產權概念的衝擊:

上述的討論是在學術知識公共化概念下可以討論的第一個面向,另 一個重要的面向則是科技發展對於學術知識公共化所帶來的影響。

例如,新科技就對於傳統的智慧財產權概念產生衝擊。 美國專研智 慧財產的學者James Boyle以「第二次圈地運動」74為名,認為我們當今 面對的是類似「第二次圈地運動」,一種「對於人類心靈的圈地」(the enclosure of the intangible commons of the mind.)。 (Boyle, 2003) Boyle 的意思是說,無形的人類心靈和有形的土地之間,在財產的概念上存在 著很大的本質上差異。

Boyle 指出,「透過網路連結的心靈領域」(the networked commons of the mind)與古老的英國土地有兩個最基本的本質上的差異:「不具 競爭性的」和「不具排他性的」。(Boyle, 2003)除 Boyle 之外, 美 國首倡CC 授權的著名法學教授 Laurence Lessig 在 The Future of Ideas 一書中也有類似的討論,特別是該書的第二章。(Lessig, 2002)

◎ 「不具競爭性」與「不具排他性」之知識公共領域特質:

「人類的基因可以被申請專利嗎?」

Boyle說,人類心靈的公共領域(the commons of the mind)是「不具 競爭性的」(non-rival)的。 換言之,土地被某甲使用後,其他的人就 無法使用了,但是今天的基因排序、MP3檔等卻可以提供無限多的人使 用。 這就是所謂的「不具競爭性的」意思。 因此,對於資訊和創新的 公共財而言,並沒有所謂的過度使用的問題。 Boyle以人類基因為例,

提問:人類的基因可以被申請專利嗎? 他和許多反對者認為,讓人類 的基因成為私人財產,將會導致災難。 但是,採取「不具競爭性的」

觀點,的確會引起一個問題,也就是如果人人都能使用這些資源的話,

那去創造資源的誘因可能就沒有了75。(Boyle, 2003)

除了「不具競爭性」之外, 人類心靈的公共領域與一般有形財產 間的第二個差異是「不具排他性的」(non-exclusive),也就是無法區 辨真正的原創者。例如像出現在Wiki上的辭條,究竟誰是作者? 事實 上是無法確認的。 因此,Wikipedia目前的作法是引述Wiki這個組織而 不去引述寫辭條的單一個人。

Bolye 引1918年美國著名法學者Brandeis 的話說:「智慧財產權(的 保障)應該是例外而非常態, 創意和事實應該永遠留在公共領域, 這 應該還是我們最基本的出發點。」(Brandeis, 1918, pp.38-39 , 轉引自 Boyle, 2003 )

◎ 知識「圈地化」與「商業化」之外的其他可能性:

Boyle及Lessig等人對於人類智慧財產的看法, 的確導入一種不同的 知識哲學、知識倫理和意識型態,相當不同於目前主流的看法,也影響 了近年歐美各國CC(Creative Commons)和SC(Science Commons) 76 運 動的推展。

Boyle 提出創新的分散模式 (distributed model of innovation), 並對 於free這個概念有所解釋: 「自由就像言論自由、免費的啤酒和免於被 集中化」(free as free speech, free beer, free of centralized)。 但是當今 許 多 法 律 則 卻 都 是 與 這 些 原 則 背 道 而 馳 的 , 像 : The Database Protection Bills and Directives把智財權觀念擴張到去規範事實(facts layer), 這就逾越了我們前面說的,事實應該屬於公共領域的範疇,而 不應該讓任何人所「擁有」。

討論完學術知識公共化義理下, 何種知識可以被擁有, 何種知識

應該留在公共領域中, 以及在傳播新科技影響下, 智慧財產權對於人 類智慧財產的確可以從不同的觀點切入後, 我們就可以清楚指出本次 論壇的核心關懷。 本文在一開始即指出, 全世界的學術研究經費,大 多來自於公部門的公共資金或資源, 然而學術研究的成果,卻往往被 研究者個人、學術期刊出版商或專利擁有機構所壟斷,阻礙了學術成果

應該留在公共領域中, 以及在傳播新科技影響下, 智慧財產權對於人 類智慧財產的確可以從不同的觀點切入後, 我們就可以清楚指出本次 論壇的核心關懷。 本文在一開始即指出, 全世界的學術研究經費,大 多來自於公部門的公共資金或資源, 然而學術研究的成果,卻往往被 研究者個人、學術期刊出版商或專利擁有機構所壟斷,阻礙了學術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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