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 外 國 內 外 事 業 單 位 對 安 全 衛 生 推 動 工 作 , 近 年 來 漸 朝 向 以 系 統 化 的 方 式 進 行 。 目 前 , 國 內 業 者 推 行 之 常 見 的 系 統 化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體 制 有 自 護 制 度 (Voluntary Protection Program, VPP)、 製 程 安 全 管 理( Process Safety Management, PSM)、 責 任 照 顧 制 度(Responsible Care, RC)、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系 統( BS 8800、OHSAS 18001)等,但 一 般 而 言 系 統 管 理 之 對 象 仍 不 出 前 述 工 作 範 圍 。
1.4.2 政府安全衛生輔導工作內容探討
經 濟 部 為 因 應 當 前 國 內 投 資 環 境 相 對 惡 化 、 勞 動 力 供 需 失 衡 、 產 業 外 移 等 因 素 所 造 成 的 經 濟 問 題 , 積 極 協 助 產 業 改 善 投 資 發 展 環 境 、 建 立 新 的 競 爭 優 勢 、 增 加 附 加 價 值 、 降 低 整 體 營 運 風 險 , 產 業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的 提 升 恰 能 減 少 業 者 經 營 損 失 、 提 高 生 產 效 率 、 降 低 營 運 風 險 、 促 成 產 業 永 續 發 展 , 故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歷 年 依 據 上 開 理 念 及 下 列 有 關 法 規 、 國 際 趨 勢 之 意 旨 和 產 業 需 求 而 規 劃 其 年 度 「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輔 導 計 畫 」。[12]
(一)「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1 條規定,工業主管機關為促進工業發展,
應就工業污染及工業安全衛生之防治或管理技術,對工廠實施輔 導。
(二)「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 12 條及相關條文規定,主管機關為辦理 安
全 衛 生 工 作
1. 提案改善
2. 安全衛生人員建置 3. 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建置 4. 教育訓練
5. 承攬人作業管理 6. 自動檢查
7. 健康管理 8. 緊急應變
1. 個人防護具設置
2. 物質安全資料表建置及標示 3. 消防設備安全
4. 檢測儀器使用 5. 作業環境測定改善
6. 一般及危險性機械設備安全 7. 其他安全衛生設施
8. 緊急應變器材
圖 4、安全衛生工作分類歸納圖 管
理 規 劃
設 施 設 置 與 運 用
中小企業輔導業務,應視需要聯合或委託公私立機關團體,輔導 中小企業建立工業安全制度。
(三)「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一條、第七條和第十條規定,企業界需 加強其預防職業災害工作,以充分證明其無職業災害之過失責任。
(四)我國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之後,為因應全球經濟自由化、
國際化的發展趨勢,製造業必須兼顧工業安全衛生及環境保護工 作,以避免工業先進國家認為我國忽視勞工安全健康及環境保 護,以較低生產成本獲得較高的國際競爭力。
(五)協助製造業符合勞工安全衛生法令、消防法令及其他工業安全衛 生相關法令之要求,增進工廠操作安全,改善勞工作業環境,以 防止工安事故及職業災害發生。
由 工 業 局 歷 年 之 輔 導 計 畫 執 行 成 果 報 告[4] [5] [6] [7] [8] [9]
[10] [11],可 知 政 府 每 年 輔 導 計 畫 的 項 目 和 重 點 係 參 考 前 一 年 執 行 情 形 及 國 內 外 趨 勢 的 演 變 而 作 適 當 調 整 , 限 於 篇 幅 無 法 對 報 告 內 容 逐 一 介 紹 , 僅 彙 集 民 國 90 至 94 年 間 5 年 輔 導 計 畫 之 輔 導 項 目 名 稱 、 輔 導 工 廠 家 數 及 輔 導 金 額 於 附 錄 1 供 參 , 並 以 94 年 度 計 畫 為 例 , 簡 單 說 明 其 輔 導 內 容 及 預 期 達 成 目 標 。
依 工 業 局 94 年 度 計 畫 構 想 書 [12]所 示 , 94 年 度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輔 導 與 推 廣 計 畫 架 構 如 圖 5,計 畫 希 望 以 工 業 區 區 域 聯 防 輔 導 , 協 助 工 業 區 內 工 廠 成 立 區 域 聯 防 組 織 、 強 化 防 災 應 變 能 力 , 減 少 工 安 事 故 發 生 ; 以 安 全 文 化 建 置 技 術 輔 導 , 協 助 工 廠 建 置 安 全 衛 生 工 作 績 效 衡 量 機 制 、 安 全 文 化 評 量 機 制 及 提 案 改 善 與 安 全 觀 察 機 制,以 提 升 其 安 全 文 化;以 風 險 管 理 技 術 輔 導 , 協 助 工 廠 建 立 營 運 持 續 機 制 、 損 害 防 阻 機 制 和 製 程 設 備 失 效 預 防 檢 測 技 術 , 以 降 低 企 業 經 營 風 險 ; 以 安 全 衛 生 自 主 管 理 技 術 輔 導 , 協 助 工 廠 建 立 安 全 衛 生 自 主 管 理 機 制 , 以 自 主 改 善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問 題 ; 以 機 動 性 輔 導 , 提 供 工 廠 臨 時 性 和 緊 急 之 工 安 輔 導 需 求 ; 以 辦 理 各 類 工 安 之 宣 導 、 訓 練 及 推 廣 活 動 , 全 面 提 升 國 內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水 準 , 並 透 過 法 規 探 討 機 制 , 對 不 合 時 宜 或 影 響 業 者 權 益 之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相 關 法 規 , 及 時 擬 訂 對 策 , 以 減 少 其 衝 擊 , 各 輔 導 項 目 的 內 容 有 很 大 的 差 異 。
由 前 述 輔 導 計 畫 之 內 容 說 明 及 附 錄 1 的 資 料 可 知 政 府 每 年 確 實 投 入 不 少 經 費 於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技 術 輔 導 , 對 於 投 入 經 費 產 生 之 經 濟 效 益 當 然 有 必 要 予 以 探 討 , 但 是 其 輔 導 內 容 非 常 豐 富 , 如 何 量 化 其 績 效 , 進 而 換 算 成 具 體 金 額 , 必 須 檢 討 其 輔 導 工 具 和 方 法 , 研 究 人 員 發 現 所 有 輔 導 項 目 都 有 使 用 安 全 衛 生 基 線 清 查 表 ( 如 附 錄 2), 以 詳 細 記 載 受 輔 導 工 廠 之 廠 內 安 全 衛 生 基 本 資 料 , 本 研 究 認 為 如 適 當 調 整 該 表 之 內 容 , 應 可 應 用 於 輔
導 工 作 績 效 的 估 算 。
一般而言工業界常自行設定安全衛生績效指標衡量其工作成效,而政 府部門或學者、專家則常設法衡量職業災害損失,以了解政策推動成效,
而目前國際上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標準、規範及法令中對績效量測,都有深 淺程度不同之規定,以下簡單摘錄並探討BS8800[13]和 OHSAS18001[14]
對績效指標之規定及有關職業災害損失之研究文獻內容,以做為經濟效益 推估構想參考。
1.4.3.1BS8800 和 OHSAS18001 對績效量測之規定
( 一 )BS8800: 於 4.4.1 監 督 與 量 測 「 績 效 評 估 是 提 供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制 度 有 效 性 資 訊 的 重 要 步 驟 , 可 依 事 業 單 位 的 需 求 制 定 適 用 之 定 性 和 定 量 衡 量 指 標 。 績 效 評 估 是 考 核 政 策 和 目 標 達 成 狀 況 的 方 法 , 包 括 :
1. 主 動 式 評 估 指 標 用 於 考 核 事 業 單 位 安 衛 措 施 實 際 執 行 狀 況 。
2.被 動 式 評 估 指 標 用 於 追 蹤 意 外 事 故 、 虛 驚 事 故、 健 康 危 害 或 其 他 由 經 驗 累 積 而 得,對 安 全 衛 生 有 不 良 影 響 的 事 件 。 」
另 其 附 錄 E 對 績 效 衡 量 有 詳 細 之 說 明 。
( 二 )OHSAS18001: 於 4.5.1 績 效 量 測 與 監 督「 組 織 應 建 立 並 維 持 適 當 的 程 序 , 以 定 期 監 督 與 量 測 安 全 衛 生 績 效 。 這 些 程 序 應 提 供 :
1.適 合 組 織 需 求 之 定 性 與 定 量 的 量 測 ; 2.監 督 組 織 安 全 衛 生 目 標 之 達 成 程 度 ;
3.主 動 性 的 績 效 量 測 用 以 監 督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方 案、作 業 準 則 及 適 用 之 法 令 規 章 要 求 的 符 合 性 ;
4.被 動 性 的 績 效 量 測 用 以 監 督 意 外 事 件 、 疾 病 、 事 故( 包 括 虛 驚 事 件 ) 及 其 他 以 往 安 全 衛 生 績 效 不 足 的 事 證 ; 5.足 够 之 監 督 與 量 測 的 資 訊 與 結 果 之 紀 錄,以 進 行 後 續 矯
正 與 預 防 措 施 」
另 OHSAS18001 之 推 動 指 引 OHSAS18002 中 對 績 效 量 測 亦 有 詳 細 說 明 。
1.4.3.2 常見之績效指標存在問題探討
業 界 常 見 之 安 全 衛 生 績 效 指 標 如 下 表 1。 [15] [16] [17]
[18] [19] [20]
表 1、 業 界 常 見 之 安 全 衛 生 績 效 指 標
表 2、 職 業 災 害 總 損 失 推 估 模 式 比 較 表
付 )和 公 司 給 付( 急
本 , 還 有 一 些 隱 藏 成 本 , 如 加 班 、 訓 練 、 監 督 、 雇 用 額 外 員 工 、 員 工 更 換 、 消 耗 、 重 新 作 業 、 生 產 時 間 損 失 、 生 產 量 減 少 等 。 他 須 要 列 入 成 本 考 慮 的 重 要 項 目 還 包 括 產 品 保 固 成 本 、 維 修 成 本 、 產 品 和 廠 房 損 壞 成 本 、 及 機 具 因 事 故 當 機 的 成 本 等 。 方 法 著 重 點 在 於 員 工 , 亦 即 從 經 濟 上 分 析 公 司 雇 用 員 工 所 花 的 成 本 和 員 工 對 公 司 生 產 貢 獻 的 關 係 該 方 法 是 以 時 間 為 根 基 , 分 析 安 衛 措 施 實 施 前 後 造 成 的 差 異 。 分 析 報 告 前 必 須 收 集 的 資 料 如 下 表 所 示 :
時 點 資 料 項 目
安 衛 措 施 實 施 前 安 衛 措 施 實 施 後 - 預 期 的 改 變 員 工 資 料 生 產 時 間
薪 資 成 本 加 班 產 量 減 少
生 產 時 間 薪 資 成 本 加 班 產 量 減 少 作 業 場 所
的 資 料
召 募 員 工 費 用 保 險 費 用 監 督 管 理 成 本
消 耗 及 能 源 使 用 的 減 少 其 他 管 理 成 本
召 募 員 工 費 用 保 險 費 用 監 督 管 理 成 本
消 耗 及 能 源 使 用 的 減 少 其 他 管 理 成 本
安 衛 措 施 實 施 的 , 或 預 估 的 成 本 費 用
分 析 報 告 成 本 效 益 分 析 計 算 節 省 費 用 和 回 收 期
計 算 生 產 力 的 方 法 是 生 產 時 間 (Productive hours), 所 指 的 是 雇 主 一 年 中 雇 用 員 工 的 時 間 總 數 減 去 員 工 沒 有 積 極 生 產 的 時 間 數。這 些 雇 主 付 費 而 員 工 沒 有 生 產 的 時 間,包 括 員 工 因 傷 害 或 因 病 請 假、接 受 訓 練、休 假 或 法 定 假 日、其 他 如 產 假 或 兵 役 等 事 假 等 等。有 些 非 直 接 或 隱 藏 成 本,如 人 事 管 理 費 用 等 , 必 須 加 以 分 配 後 列 入 計 算 。
( 二 ) 美 國 Ted R. Miller 的 研 究 [25], 該 研 究 主 要 在 探 討 美 國 勞 工 傷 害 成 本 估 計 ( Estimating the Cost of Injury to U.S. Employers ), 其 研 究 方 法 係 一 種 意 外 事 故 發 生 費 用 支 出 統 計 方 法 , 將 工 作 場 所 意 外 事 故 發 生 之 費 用 支 出 分 為 以 下 4 類 統 計 。
1. 雇 主 在 職 業 傷 害 的 費 用 支 出 (employer costs of occupational injury) : 包 含 醫 療 費 用 支 出 (medical
payment) 、 稅 費 的 支 出 (tax payment) 、 薪 資 變 動 支 出 (wage replacement)、 其 他 管 理 費 及 法 律 費 用 支 出 (Other administrative and legal costs)、 車 輛 及 其 他 第 三 責 任 險 (Motor vehicle and other third party liability insurance) 、 工 作 場 所 解 散 及 喪 失 生 產 力 (workplace disruption and lost productivity) 高 風 險 工 作 額 外 費 用 的 支 出 (Wage premiums for risk taking)等
2.雇 主 對 勞 工 交 通 意 外 事 故 的 費 用 支 出 (Employer costs of mtor-vehicle injuries crashes): 包 含 商 業 責 任 險 及 財 損 險 、 增 加 之 臨 時 替 代 運 輸 支 出 。
3.非 工 作 傷 害 的 支 出 (Employer costs of other non-work injuries): 指 病 假 費 用 支 出
4. 雇 主 對 勞 工 健 康 相 關 的 邊 際 效 益 支 出 (Employer health-related fringe-benefit costs): 包 括 疾 病 、 傷 害 等 相 關 影 響 因 素
( 三 ) 丹 麥 Pall M.Rikhardsson 和 Martin Impgaard 的 研 究 [26], 該 研 究 主 要 在 探 討 公 司 職 業 災 害 的 成 本 , 其 研 究 方 法 係 一 種 活 動 基 礎 分 析 ( an activity-based analysis)
方 式 , 該 方 式 是 一 種 有 系 統 的 事 故 花 費 分 析 ( The Systematic Accident Cost Analysis, SACA) 方 法 , SACA 方 法 本 身 的 基 礎 是 有 效 的 配 對 , 公 司 損 失 被 視 為 它 的 員 工 和 管 理 活 動 引 起 , 因 此 透 過 評 價 這 些 可 被 確 認 活 動 損 失 , 例 如 用 來 鑑 定 活 動 有 效 配 對 , 在 公 司 把 這 些 分 發 產 品 或 用 戶 產 品 那 所 引 起 間 接 的 費 用 , 使 用 有 效 配 對 鑑 定 職 災 意 外 事 故 的 損 失 與 事 實 有 關 。 在 關 於 職 災 事 故 執 行 的 配 對 , 每 項 活 動 過 程 的 所 有 損 失 必 須 被 查 核 確 認 , 在 SACA 計 畫 裡 使 用 的 所 有 費 用 必 須 是 實 際 確 切 的 花 費 。 例 如 使 用 下 列 費 用 要 素 ︰ 1.工 作 時 間 的 花 費 。 2.目 前 資 源 的 花 費 。 3.固
方 式 , 該 方 式 是 一 種 有 系 統 的 事 故 花 費 分 析 ( The Systematic Accident Cost Analysis, SACA) 方 法 , SACA 方 法 本 身 的 基 礎 是 有 效 的 配 對 , 公 司 損 失 被 視 為 它 的 員 工 和 管 理 活 動 引 起 , 因 此 透 過 評 價 這 些 可 被 確 認 活 動 損 失 , 例 如 用 來 鑑 定 活 動 有 效 配 對 , 在 公 司 把 這 些 分 發 產 品 或 用 戶 產 品 那 所 引 起 間 接 的 費 用 , 使 用 有 效 配 對 鑑 定 職 災 意 外 事 故 的 損 失 與 事 實 有 關 。 在 關 於 職 災 事 故 執 行 的 配 對 , 每 項 活 動 過 程 的 所 有 損 失 必 須 被 查 核 確 認 , 在 SACA 計 畫 裡 使 用 的 所 有 費 用 必 須 是 實 際 確 切 的 花 費 。 例 如 使 用 下 列 費 用 要 素 ︰ 1.工 作 時 間 的 花 費 。 2.目 前 資 源 的 花 費 。 3.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