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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理論

附錄 2、 安全衛生基線清查表

項 目 現 況

1.事 故 調 查 與 職 災 統 計

□ 已 實施; 上 年 度 傷 害 件 ; 損 失 日 數 日 ; 損 失 金 額 元 / 年

□ 未 實 施 2.提 案 改 善 制

□有;上年度提出 件;自估效益 元/年

□沒有

3.安 全 衛 生 組 織 及 人 員

安全衛生管理單位:□有; □無 安全衛生委員會: □應設置已設置

□應設置未設置

□不需設置

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管理師 人; □管理員 人;

□業務主管 人

4.安 全 衛 生 管 理 規 章 建 置

安全衛生手冊(含守則);制訂 項 安全衛生程序書;制訂 項

安全衛生作業辦法或說明書(含 SOP);制訂 項

5.安 全 衛 生 教 育 訓 練

勞工安全衛生人員;應設置 項 人;已設置 項 人 危險性機械設備操作人員;應設置 項 人;已設置 項 人 特殊作業人員;應設置 項 人;已設置 項 人

現場安全衛生監督人員;應設置 人;已設置 人 急救人員;應設置 人;已設置 人

製程安全評估人員; 人

以上法定教育訓練應受訓 人;已訓練 人

新進員工安衛教育訓練;應訓練 人;已訓練 人 小時 在職員工安衛教育訓練;應訓練 人;已訓練 人 小時 以上非法定教育訓練應受訓 人;已訓練 人

6.承 攬 人 作 業 管 理

承攬人管理規範應制訂 項;已制訂 項

承攬人教育訓練累計;應訓練 人;已訓練 人 小時

7.實 施 安 全 衛 生 自 動 檢 查

應實施自動檢查 項;

已實施自動檢查 項

(參考項目:機械、車輛、危險性機械設備、特定化學設備、通風換 氣裝置、機器人、消防設備、電氣設備、缺氧作業、有害物質作 業、異常氣壓作業、熔接熔斷或加熱作業….等)

附錄 2、安全衛生基線清查表(續)

項 目 現 況

8.實 施 勞 工 健 康 檢 查

健康檢查計畫及辦理:□有;□無 去年度新進人員 人;體格檢查 人

去年度應實施一般檢查 人,已實施檢查 人 去年度應實施特殊健康檢查 人,已實施檢查 人

9.緊 急 應 變 項 目

□緊急事故處理程序 □各類狀況應變疏散計畫

□廠內定期應變演練計畫 □災情評估程序

□復原處理程序 □參與聯防體系

□簽署相互支援協定 □實施聯防體系運作演練

□建立危險物品資訊 □標示危險物品配置

□危險物品資訊定期更新 □應變人員訓練 以上已實施項目 項

10.個 人 防 護 具 需 求 與 使 用 情 形

呼吸防護具;應使用 件,已使用 件 噪音防護具;應使用 件,已使用 件 化學防護具;應使用 件,已使用 件

一般防護具;應使用 件,已使用 件(如安全帽、帶、安全鎖….)

共計應使用 件,已使用 件 防護具之維護保養管理□有;□無

11.使 用 危 險 物 品、有 害 物 及 管 理 情 形

爆炸性物質應標示 處,已標示 處,MSDS 已設置 處 著火性物質應標示 處,已標示 處,MSDS 已設置 處 氧化性物質應標示 處,已標示 處,MSDS 已設置 處 引火性物質應標示 處,已標示 處,MSDS 已設置 處 可燃性物質應標示 處,已標示 處,MSDS 已設置 處 危險物品分類存放;

□有分類、區隔及防溢措施□有分類區隔無防溢措施 □無分類區隔有防溢措施 □無分類區隔無防溢措施 有機溶劑應標示 處;已標示 處,MSDS 已設置 處 特定化學物壓應標示 處;已標示 處,MSDS 已設置 處 其他指定化學物質應標示 處;已標示 處,MSDS 已設置 處 放射性物質應標示 處;已標示 處,MSDS 已設置 處 共計應標示 處,已標示 處,MSDS 已設置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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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現 況

12.消 防 設 施 設 置 情 形

消防防護計畫:□有,□無 防火管理人:□有,□無 保安監督人:□有,□無

消防設施配置圖: □有,張貼於明顯處所

□有,未張貼

□無 消防設備設置情形

滅火設備(含滅火器、室內外消防栓、自動撒水設備、水霧、泡沫、

二氧化碳、乾粉)應設置 處;不合格 處

警報設備(含火警自動警報、手動警報、緊急廣播、瓦斯漏氣火警 自動警報)應設置 處;不合格 處

避難逃生設備(含標示、避難器具、緊急照明)應設置 處,不 合格 處

消防搶救設備(含送水管、蓄水池、排煙、無線通信、緊急電源插 座)應設置 處;不合格 處

共計應設置 處;不合格 處

13.檢 測 儀 器 之 使 用

□有毒環境毒性氣體濃度檢測;

□可燃性氣體爆炸下限檢測;

□局限空間含氧量檢測;

□室內照度檢測;

□一般噪音檢測

□儲槽管線水壓測試;

□輻射設備之輻射能檢測;

□電氣設備接地電阻檢測;

□勞工飲用水水質檢測;

□儲槽沉陷測試;

□氣體洩漏偵測設備測試;

共計應檢測項數 項

14.實 施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處 所

□有訂定作業環境測定計畫;□尚未訂定作業環境測定計畫;

有機溶劑 處;環境測定 處; 粉塵作業 處;環境測定 處 噪音作業 處;環境測定 處; 高溫作業 處;環 境 測 定

鉛 作業 處;環境測定 處; 特 化 作 業 處;環 境 測 定 處

二氧化碳 處;環境測定 處; 其他(如照度) 處 以上合計應實施作業環境測定 處;已實施環境測定 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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