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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國內文獻-所得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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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國內文獻-所得分配

郭婉容(1976)依據吉尼係數與最窮和最富 20%家庭組別之相對 所得計算 Oshima 指標,探討 1960~1970 年代台灣的所得分配狀況。

該研究發現,1964~1972 年間台灣家庭所得分配有逐步均等化的情 況。並且,台灣非農業部門的分配均等化現象,有助於台灣整體吉尼 係數的下降。此原因主要是,當時台灣勞動密集化工業發展快速,吸 收大多數機會成本較低的勞動力,縮小了非農業部門的薪資所得差 距,使得家庭所得分配均等化情形產生。

此外,王治中(1986)採用一般常見吉尼係數、變異數測度因素 分解法(decomposition analysis)以及泰爾(Theil)指標之群體分割 分析法(Segmental analysis),探討課徵直接稅前後的所得分配狀況。

該研究以吉尼係數分析發現,台灣直接稅具有累進性質。如果以變異 數測度因素分解可知,家庭稅後所得與直接稅為負向關係。另外,將 經濟部門分成農家及非農家,從泰爾指標群體分割分析法得到,課徵 直接稅雖有助於農家與非農家部門間所得差異的改善,但其實是相當 有限,反而會造成農家與非農家部門內所得分配不均的惡化情形。另 外,劉瑞文(2001)採結構分解法分析 1991~1996 年影響就業人力變 動因素,並以產業關聯表附帶之僱用表分析產業結構變遷對台灣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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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分配的影響。該研究發現,隨著產業轉型,這五年就業人口在產 業間的配置遵循產業結構調整方向改變,生產技術進步使得勞動生產 力提升,也使得不同職業間的就業人口產生替代作用。其中,以專門 技術人員需求增加最快。

陳克明(1983)以 1976~1980 年間行政院主計處之《個人所得調 查報告》、1981 年財政部統計處《財政統計年報》、以及以吉尼係 數分析政府部門各項收入與各項支出對所得分配之效果。該研究發 現,台灣直接稅之所得重分配效果為負效果,而間接稅在台灣稅負比 重較高。此外,政府部門各項收入之總有效稅率具累退性,一般政務 支出及國防外交支出對所得重分配有累退的正向效果。而教育科學文 化支出在較低累進假設下,對所得分配有正效果;在較高累進假設 下,對所得重分配有負效果,但不嚴重。最後,對政府部門總支出而 言,其對所得重分配有累退之正效果。

王素楨(1987)利用變異係數與 Atkinson 指標,6衡量政府收支 所得重分配效果。該研究發現,在財政收支兩方面的比較,財政支出 面的所得分配效果大於財政收入面。另外,在直接稅與間接稅的比較 方面,直接稅可改善所得分配,但效果不大;而間接稅卻可使所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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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不均度惡化。其主因在於,直接稅比重不高與納稅義務人常利用分 散所得方式逃漏。

陳瑜珊(1998)透過租稅與支出歸宿,將政府財政收支分攤到平 均每戶家庭,並將可支配所得分成戶數十等分位,用以探討台灣財政 收支對所得重分配的影響。該研究發現,就租稅面而言,直接稅多少 有改善所得重分配的效果,特別是綜合所得稅與營利事業所得稅效果 較為顯著,而間接稅則使所得分配惡化。再以中央及地方政府而言,

中央政府租稅以綜合所得稅最大,地方政府以土地增值稅最大,而中 央政府的所得重分配效果大於地方政府。就支出面而言,除退休撫卹 支出外,中央政府支出皆具有所得重分配效果。在財政淨收支面而 言,台灣財政收支對於重分配效果的改善發揮確實功效,這主要來自 收支面而非租稅面。

李合龍(1986)為了解釋稅式支出對所得重分配的效果,7以 1976~1980 年財政部《賦稅統計年報》及行政院主計處之《家庭收支 調查報告》為研究資料,並以 Gini 係數及垂直公平之利益比例原則 分析。結果發現印花稅類的稅式支出,在有利低所得者之支出分配假 設下,所得重分配有正效果;營業稅類及所得稅類之稅式支出,僅在 低累進假設下,所得重分配有正效果;其他各類稅式支出,占總稅式

7 所謂「稅式支出」係指,稅法或其他法令針對特定個人、團體或事項給予之租稅減免,一經立 法通過,則造成稅基之侵蝕與稅收之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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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比例不大,在低累進假設下,所得重分配有正效果。最後,總稅 式支出,在低累進假設下,所得重分配有正效果,並且沒有倒轉津貼 情形。

陳慧圈(1997)為了說明所得來源對所得不均度的影響,使用 1977~1994 年主計處《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之原始資料以及吉尼係數 進行實證研究。該研究發現,薪資所得對家庭所得分配不均度逐漸擴 大。另外,該研究也以行政院主計處 1977、1980、1985、1990 及 1994 年之原始家庭所得調查資料進行實證研究發現,綜合所得稅或總直接 稅之累進程度大於零;總直接稅之累進程度小於綜合所得稅之累進程 度,但經由稅所造成之所得分配改善幅度則有高低,但在考慮其他直 接稅後,稅之累進程度下降。

李心慧(2004)以 1998~2002 年台北市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資料 為研究資料,計算吉尼係數,並透過行政區所得分配情形探討分析台 北市之所得不均度。該研究的實證結果發現,1998~2002 年台北市的 吉尼係數介於 0.61~0.63,2002 年平均家戶可支配所得為 483,558 元,

而行政區中僅有大安區、松山區、中正區及中山區等四個行政區之每 戶可支配平均所得高於台北市平均所得,其餘八個行政區皆低於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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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淑如、饒志堅(2001)以 Jao(2000)的研究方法,探討 1996~1999 年政府福利支出對家庭所得分配影響。該研究針對社會保險(政府補 助全民健保保費、補助公勞農軍保保費、彌補農保虧損、彌補公保虧 損等)、社會救助(低收入戶生活扶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等)、

福利服務(敬老福利津貼、老農福利津貼等)三類支出對所得不均度 的影響。該研究發現,政府推動社會福利措施雖有助於縮小所得差 距,但由於福利政策所需經費相當龐大,對於所得分配的改善效果很 小,甚至會產生負面作用。

曹 添 旺 ( 1996 ) 利 用 分 解 吉 尼 係 數 和 大 島 係 數 方 式 , 研 究 1980~1993 年台灣家庭所得分配不均的主要原因。該研究發現,1980 年後台灣家庭所得分配不均日漸惡化,薪資所得是各要素所得不均度 占家庭所得不均度比重最高的。相對於低所得家庭,高所得家庭因具 有充分的資訊及資本在投資市場上獲得厚利,因此而擴大所得不均 度。另外,經濟發展越好、技術越進步,對於勞動需求種類日趨不同 以往,使得勞動工資差異越大,亦造成所得分配惡化。

林金源(1997)研究家庭結構對所得分配影響發現,家庭成員中 有越多位就業者,其所得分配分配越平均。家庭成員中有兩個或兩個 以上就業者,其所得不均度一直低於全體不均度且呈長期遞減區勢;

單一以及無就業者的家庭所得不均度從 1980 年起持續攀升。整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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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度的上升除了起因於各組家庭「組間貢獻」外,主要來自單一以及 無就業者家庭的「組內貢獻」。

吳慧瑛(1998)利用分解吉尼係數及迴歸分析,探討台灣家戶人 口規模的差異對所得分配不均度的影響。該研究發現,由於老年人口 戶增加、戶內就業人口平均年齡提高、家戶間儲蓄率差異越來越大,

導致家戶總所得有逐年呈現分配不均情形。但若家戶人口規模趨於均 衡狀態分配時,家戶總所得的吉尼係數上升速度將可趨於緩和。

蔡玲玉(2008)分析歷年台灣租稅政策對所得分配的影響。該研 究顯示,薪資所得分配平均與否對於所得分配有重大影響,財經政策 對稅前所得分配也有重大之影響。經由資料觀察發現,綜合所得稅在 平均化的功能上扮演重要角色。

楊芷瑜(2009)發現,已開發國家隨著金融體系的發展,所得分 配不均情形日益嚴重。其中,教育程度、通貨膨脹率、貿易開放程度 及政府支出增加,皆有利於改善所得分配不均程度。

鍾佳凌(2009)分析影響台北市所得分配不均的因素發現,教育 不均度提高時,會對所得分配公平性產生負面影響。此外,繳納給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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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岳旻(2011)以 Sandmo(1981)引進勞動供給的租稅逃漏模 型為基礎,分析不同所得稅制下的所得重分配效果。該研究顯示,只 課徵勤勞所得稅時,所得差距會大於未課稅時;若政府同時課徵資本 利得稅及勤勞所得稅,則所得差距小於只課徵勤勞所得稅的效果;若 政府如課徵資本利得稅並將其作為移轉性支出的財源,將有效改善所 得差距惡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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