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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課後學習政策與型態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國內課後學習政策與型態

本節旨在針對政府的課後學習相關政策計畫及目前坊間課後學習的型態加 以論述,以瞭解目前國內相關課後學習方案及學習型態。

目前國內課後學習的型態約可分為學校和民間辦理二大類。在學校辦理方面 又可分為以「攜手計畫課後扶助方案」及教育優先區補助的專案計畫學習輔導和 各縣市指定或學校自行申請的課後照顧三種;而在民間方面,又可分為私人營利 機構辦理之安親班、補習班或才藝班以及非營利團體基於福利社區化精神而主動 發起的社區支持照顧系統。換言之,目前國內課後學習型態約可分為國民小學辦 理的課後學習服務、民間營利機構辦理的課後學習服務以及非營利團體辦理的課 後學習共三種。

一、學校辦理的課後學習現況分析

(一)教育優先區的「課後學習輔導」方案

教育部早期的課後學習政策乃是從1995年開始實施的「教育優先區計畫」中 的「課後學習輔導」開始。秉持「積極性差別待遇」的原則,期望提昇文化不利 地區的教育文化水準,縮短城鄉之間的教育差距,以促進教育機會的均等,並且 達成教育正義化的理想。同時本著有教無類、因材施教的精神,「教育機會均等 與社會正義」目標的追求,在教育資源的合理分配下,能有效發揮經費補助的實 質效益。因此,教育部(1999)在「教育優先區計畫」中強調將朝著五個目標來 發展:(1)規劃教育資源分配之優先策略,有效發揮各項資源之實質效益。(2)

改善文化不利地區之教育條件,解決城鄉失衡之國教特殊問題。(3)提昇處境 不利學生之教育成就,確保弱勢族群學生之受教權益。(4)提供弱勢地區多元 化教育資源,實現社會正義與教育機會均等。(5)促進地區國民教育之均衡發 展,提昇教育文化水準與人力素質。

教育優先區計畫訂有一定的補助指標,補助之對象原住民及低收入戶比例偏 高之學校、離島或偏遠交通不便之學校、隔代教養或單(寄)親家庭、外籍配偶 子女偏高之學校、中途輟學率偏高之學校、學齡人口嚴重流失地區、教師流動率 及代理教師比率偏高之學校(教育部,2003)。而為了落實弱勢學生之學習輔導,

教育部(2005c)訂定辦理學習弱勢學生輔導之執行策略:(1)課後學習輔導應 以目標學生為主,並在學期中辦理為原則。若確實有需求得以星期例假日及寒暑 假辦理(國中為主但須檢附計畫並核准)。不得利用早自習及午休時間辦理。(2) 學習輔導如班級人數未滿10人時國小採同年段混合編班國中採混合年級編班。(3) 課後學習輔導以補救教學為主,為確保學習輔導成效,實施時間不得與本計畫其 他活動重疊。(4)本項補助依編(設)班之班級補助經費,若將目標學生融入 原有班級上課實施課後輔導時,學校得因應實際須需要依據現行會計審計法規定 統籌支用教師鐘點費以對特殊需求之目標學生實施個別輔導或補救教學。

(二)教育部辦理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補助要點

教育部於2005年訂定《教育部辦理攜手計畫課後扶助補助要點》(教育部,

2005),教育部訂定該要點之目的在於:(一)提供經濟弱勢大專學生服務機會並 紓解經濟壓力,實現弱勢關懷。(二)縮短國中小學習成就低落學生之學習落差,

彰顯教育正義。(三)秉持以服務提昇生命價值,用智慧實現弱勢關懷之奉獻精 神,讓具教學專業之退休教師再次投入教育現場,貢獻智慧及經驗,協助並輔導 弱勢學生課業輔導。(四)提供學習成就低落國中學生適性分組學習及多元學習方 案。在師資方面,教育部希望能整合國中小現職教師、國中小退休教師、大專學 生、國中小儲備教師(指具教師資格但未受聘擔任代理代課教師者)及其他相關 教學人員(如具有大專學歷之志工)等,針對學習成就低落公立國中小學生、原 住民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外籍、大陸及港澳配偶子女、低收入、中低收入學生 及免納所得稅之農工漁民子弟、其他經學校認定有需要之學習成就低落弱勢國中 小學生,及當年度國中基測成績PR值低於十之人數達到該校應考學生數的百分 之二十五以上國中之學習成就低落學生,利用課餘時間,實施國語、數學(國小 一年級以上)、英語(國小三年級以上)之課業輔導。

「攜手計畫」與「教育優先區計畫」在實施理念上是一致的,都是政府為了 彰顯社會正義,照顧弱勢而辦理的。不同的是在於方案的實施範圍,「教育優先 區計畫」涵蓋了課後學習輔導、親職教育、學校或原住民文化特色發展、幼稚園 開辦、宿舍及午餐廚房修繕等,而「攜手計畫」只是單純的課後學習輔導方案。

二方案的課後學習輔導是相輔相成的,「攜手計畫」的設立,剛好彌補了「教育 優先區計畫」指標所未能涵蓋的標的學生或是未能符合申請指標的學校,讓大部 分的弱勢學生都能受到政府的照顧。

(三)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計畫

2005年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教育部,2005),以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支 持婦女婚育及使父母安心就業。而其辦理方式是針對學校在籍學生及學校附設幼

稚園之兒童,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所屬學校,或由學校提出申請,經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定後利用課後時間辦理。而教育部亦指出,規劃此服 務活動內容,應本多元活潑之原則,並兼顧家庭作業寫作、團康與體能活動及生 活照顧。在經費方面,由參與課後照顧之學童,依照標準所訂定之收費標準付費 上課,只有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可免費參加此服務。

(四)教育部辦理夜光天使點燈專案服務計畫

2008 年教育部特訂定辦理「夜光天使點燈專案」(教育部,2008)計畫目標

(一)需要協助家庭之學童於課後能獲得妥善教育照顧,使家長無後顧之憂,安心 工作。(二)結合社會各界資源,共同投入對需要協助家庭孩童之關懷,並藉以發揮 社會互助精神,提昇教育愛的感染力。以國小階段學童家庭經學校輔導會議認定,

同時符合下列二項條件者:(一)低收入戶、單親、失親、隔代教養、家境特殊亟需 關懷等經濟弱勢家庭學童。(二)上述家庭學童下課後無適當教育照顧或家庭功能確 實失調,以致有影響其身心健康與發展之虞者。服務內容:免費。提供孩子在安全、

愛與關懷的環境中,以親職子職教育、代間教育、親子共讀、文化藝術教育、品格 教育、生命教育、生涯發展等為學習活動主軸,可採繪本欣賞、影片欣賞、說故事、

口述歷史、美勞、運動、或伴讀(寫)作業等方式進行,並由辦理單位視參加對象 規劃活動主軸及活動方案。

目前政府相關課後照顧服務時間多於晚上 6 點前即結束,為免家中乏人照 顧之學童於課後照顧時間結束之後在外流連,造成身心發展與安全之隱憂,實有 必要鼓勵地方政府結合在地社會資源共同協助照顧這群兒童與少年的學習權益 與身心發展,爰特訂定「夜光天使點燈專案」實施計畫。

綜合以上四種政府目前推動的課後學習計畫,可以發現政府已意識到青少年課 後學習的重要,對象上也從弱勢族群及低成就學生逐漸擴展到一般學生。而且,在 活動的安排上,除了課業輔導之外,一般性的團康、體能、生活照顧、繪本欣賞、

影片欣賞、說故事、口述歷史、美勞、運動、或伴讀(寫)作業等也逐漸列入了課 後學習的範疇。

二、民間辦理的課後學習服務現況分析

(一)坊間營利機構辦理的安親班、補習班、才藝班

民間營利業者大量投入課後學習市場,開辦坊間所謂的安親班、補習班、才 藝班等,滿足各式各樣的課後學習需求。因此由民間營利機構辦理的課後學習服 務顯得五花八門。現今,由民間辦理的課後學習仍是市場上的主流,大多數課後 學習服務消費者仍是接受民間的安親班、課輔班、才藝班等所提供的服務,真正 參與小學和非營利團體辦理的課後托育服務方案者並不多(李新民,2001)。

辦理目的:避免學童課後受傷害或受其他不良影響,及減少就業父母之心理 壓力,促進學童身體、認知、社會及情緒上的發展。實施對象:有需要之國小學 童付費實施。課程內涵:雖然依照規定課後學習的服務內容應該是生活照顧、作 業指導、團康體能活動、才藝教學等。但絕大多數的業者其所提供的服務皆著重 在接送兒童放學、提供安置場所、作業指導、課業輔導與英語、電腦以及其他才 藝的教學(馬祖琳、陳蓓薇、陳淑華、蘇怡萍、謝惠如,2000)。有些業者為了配 合家長需要,甚至照顧兒童至晚餐後的時間,同時才藝教學時間明顯佔去大多數 學習時間。

(二)非營利團體辦理的課後學習出處?

目前公益團體投入課後學習服務工作者不少,包括社會福利機構、宗教團體 乃至民間社團等等。以永齡教育基金會設立的永齡希望小學為例:

永齡教育基金會興起結合台東大學與博幼基金會的課輔專業,在投入教育資 源,推動弱勢學童課業輔導為主,有效協助孩童解決學習問題、減少學習落差,

輔以品格教育及心理輔導的全人關懷,共構永齡希望小學的教育圖騰,達成教育 脫貧的美好藍圖。

1.課業輔導教學:招募培訓當地大學生及社區(部落) 居民為課輔老師,為 學童進行課業輔導。每週上課至少四天,每週至少8-15 個小時。

(1)分級教學:課輔學童經過檢測找出學習的落後點、發掘學習問題,

才能由落後點開始循序進行課業輔導。

(2)統一教材:統一編寫國、英、數課業輔導教材。國小1~2年級進行國 語文的課輔,國小3~6年級進行英文、數學的課輔。

(3)小班教學:課輔師生比維持在 1:6~1:8。若學生分級後之人數未達

(3)小班教學:課輔師生比維持在 1:6~1:8。若學生分級後之人數未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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