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國小時間概念的課程綱要及教材內容分析
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一百學年度國小五年級的學童,其於九十六學年度 開始接受的數學教材,是依據教育部民國九十二年公佈的國民中小學九年一 貫正式課程綱要所編製。故本研究工具的編製是以九年一貫正式課程綱為依 據,本節將針對正式綱要中,有關時間概念的能力指標及教材架構進行探討。
壹、九年一貫課程綱要時間概念能力指標及分年細目
在九年一貫課程正式綱要中,將數學領域區分為四個階段:階段一為一
~三年級,階段二為四、五年級,階段三為六、七年級,階段四為八、九年 級,另將數學學習內容分為數與量、幾何、代數、統計與機率、連結等五大 主題,有關時間概念的內容,是劃分在五大主題中以英文字母N表示的「數 與量」主題。
正式綱要考量學生的學習能力及學校分年教學的需求,先依階段做區 分,訂出各階段概要性的能力指標;接著再以年級做區分,演繹出更細緻的 各年級分年細目,以利分年教學目標的達成。茲將九年一貫課程正式綱要
中,有關時間概念之能力指標與分年細目整理如下:
概念」及「化聚概念」,分年細目明確的指出每個年級應學習的時間概念,
由表 2-4-2 可知,低年級的時間課程是以時刻報讀以及順序概念為主,
透過具體操作及生活情境建立時間概念,讓學生體會到生活事件與時間的 關聯;二年級開始「年」、「月」、「星期」、「日」時間單位量的學習。
三年級後,則以「日」、「時」、「分」、「秒」時間單位量、等量概念的 認識及加減問題計算為主,然而,時間計算的過程,牽涉到時間複雜的進 位制與數的10 進制混合的問題,必須完全仰賴單位間的換算,比其他量的 學習困難,因此在三年級時,只進行「時」或「分」同單位時間量之加減 問題計算(教育部,2003),也就是說,三年級還未開始進行時間化聚的換 算。進入四年級後,則開始學習時間複名數的化聚計算、時刻與時間量的 加減問題計算,包含跨日的問題。
五年級則繼續時間化聚的學習,並開始解決時間的乘除計算問題,此 時單位換算與計算只限於整數範圍。到了六年級配合學童分數概念的發 展,則必須熟悉時間單位的分數換算,並延伸至速度概念的理解及應用。
本研究針對五年級學童解時間文字題的概念結構及解題時常犯的錯誤 類型進行探討,而解時間文字題的核心概念之ㄧ,就是「時間化聚」。
貳、時間概念教材架構分析
數學領域「數與量」主題之下的「量與實測」子題是國小數學的核心課 程之ㄧ,量的學習包含長度、重量、容量、時間、角度、面積、體積等人們 日常生活中常用的七種量。除了時間量之外,其餘六種屬於幾何(視覺)量,
處理時可以依賴學生的幾何經驗,較為容易。在學童的日常生活中,時間概 念的建立十分重要,但時間在學習上卻得完全仰賴計時的約定,與其他六種 量差異極大,因此通常得另外處理(教育部,2003)。
在正式綱要中,對於時間概念的學習並未說明其認知發展的歷程,國內 學者鍾靜(1998)將時間定義為工具量,鍾靜認為時間的課程設計與教學必 須由工具的使用著手,並將國外學者皮亞傑提出的「兒童時間概念發展」三
階段,配合八十二年版小學數學課程標準(教育部,1993)中有關時間的教材,
將時間教材架構分為四個層次,茲分述如下:
ㄧ、層次一為比對刻度觀點:以工具上的不同刻度作為不同情境之指標。
這個階段完全不牽涉到量感,亦不是從數學結構開始,而是以鐘面上 長、短針的位置,或月曆上數字的位置進行報讀教學。例如:依據鐘 面指針所指的刻度,報讀時刻。
二、層次二為建立量感階段:以比較紀錄上的不同引入刻度上的變化概念,
藉以建立相對量感。這個階段開始配合生活事件建立時間量的量感。
例如:配合生活中發生的事件,觀察鐘面上從7時到8時的刻度變化,
建立1小時量感。
三、層次三為建立等量感階段:以等相對量感的不同階刻度之變化,引出 及應用不同刻度間的關係。當學童有了各階(年、月、日、時、分、
秒)的時間量感後,開始進行連續二階、三階間的時間化聚活動。例 如:觀察鐘面上從7時到8時的刻度變化,以時針計算是1時,以分針計 算是60分,建立1時=60分的等量關係。
四、層次四為計算與應用。
例如:解決時間(量)的加、減、乘、除法數學問題。
研究者將鍾靜(1998)提出的時間教材架構四個層次,與正式綱要分年 細目進行對照,如表2-4-3所示:
表2-4-3
表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