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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時間概念探討

本節主要探討時間概念,第一部份為時間概念的內涵;第二部份為兒童 時間概念的認知發展。

壹、時間概念的內涵 ㄧ、時間的定義

時間是一種永恆存在的知覺經驗。變動的事物與時間是密切相關的,

但時間並不是變動的事物,人是藉著外在的變動與改變的事物認識時間,

也就是說,人感覺出事物的變動時,才感覺出時間的存有與過去(張振東,

1989)。

Levin and Zakay(1989)曾引述Drever對時間下的定義:時間是一種基 本經驗的方向性觀點,此觀點植基於人們知覺到持續的直接經驗,以及從 知覺某事件、想法到另一事件、想法的變動,人們透過一連串生活事件的 發生,可以形成時間的過去、現在和未來之直接經驗。

時間雖然抽象,無法實際碰觸,但我們可以經由生活事件的經驗而感 覺到時間的存在,藉由一連串生活事件的發生感受到時間的過去、現在和 未來,方能形成時間概念,並慢慢成熟。

二、時間的特性

丁祖蔭(1996)指出時間是流動的、連續的以勻速運行,而且是不可 逆的,在實際生活中,人類是以事物的勻速變化,如鐘表上時針的移動作 為信號,再經由別的知覺識別這種信號而感知到時間。

Leushina(1991)認為時間是客觀且獨立的存在於人們的知覺之外,而人 們對時間的察覺和認知,只不過是真實反應存在於生活中的時間。因此,

時間具有三個特性:

(一)流動性:時間是不間斷的在運行。

(二)不可逆性:時間是不能再重回到過去的。

(三)缺乏明顯的觀測方式:時間是看不到也聽不到的。

鍾靜(1994)提出時間是工具量,其量感建基在「刻度上的變化之相 對性質」,人們是藉由比對時間工具上的刻度,再從刻度的變化掌握時間

量的相對量感。重量、容量、長度、面積、體積和角度這些是絕對量感,

亦是可以從實物存在性質上入手的感官量,時間量不同於這些感官量。

丁祖蔭(1996)與Leushina(1991)均認為時間具有流動性及不可逆的特 性;丁祖蔭(1996)與鍾靜(1994)均認為時間必須藉由勻速工具(如鐘 表)的使用,來掌握量感。

綜上可知,時間隨著事件的發生而不斷流逝,我們看不到也摸不著,

無法直接感知,因而不同於容量、重量、長度、體積和角度這類可以接觸 到實物的感官量,時間是建基在「刻度上的變化之相對性質」的工具量,

學童必須藉由時間工具上刻度的變化來掌握其量感。因此時間量的學習要 從日常生活事件中培養時間概念,並透過規律計時的標準器械(如時鐘)

的使用,逐漸掌握時間的量感(教育部,2008)。

三、時間概念的分類

國內外學者對於時間概念的分類從不同觀點切入,有不同的看法,茲 分述如下:

(一)Piaget and Friedman的觀點

1.Piaget(1969)從心理層面探討,將時間概念分為兩類:

(1)物理時間:經由外在物體運動而認知的時間概念,其容易受視覺 空間影響。如:連續(succession)-知覺到兩個以上事件的不同 和順序,期間(duration)-兩件連續事情之間的間隔。

(2)心理時間:心理上對時間產生的感覺,其容易受情緒影響。

2.Friedman(1982)從心理和社會層面探討,提出時間概念三個分類:

(1)經驗時間(experiential time):人們對於事件順序及期間的主觀 經驗,它是所有時間理解的基礎。

(2)邏輯時間(logical time):用大腦推理而得的時間概念,指時間

是持續且具向度而可被用來推理,例如:某ㄧ事件比起另一事件 晚發生和早結束,則它必定花費較少的時間。

(3)慣用時間(conventional time):社會上共同制定的時間概念,用 時間單位來分割連續的時間,例如:年、月、日、時、分、秒等 時間單位。

綜合上述兩位學者的觀點,Piaget提出的心理時間與Friedman提出的經 驗時間雷同,在時間長短的知覺上,兒童容易受到主觀及社會情緒影響,

其中主觀情緒是決定時間長短的先決條件(Friedman, 1982;Fung &

Carstensen, 2004;Hardin & Olimpia, 2001;Piaget, 1969),即誤認為快樂的 時光過得較快,做不喜歡的事時,就認為時間過得特別慢。

Piaget提出的物理時間則與Friedman提出的邏輯時間類似,指透過外在 物體的運動,用大腦邏輯推理而得的時間概念。Friedman另外還提出了社 會上共同約定成俗的慣用時間單位,也就是國小課程及學童生活中常出現 的用語,如:年、月、日、時、分、秒等。本研究的內容是時間的計算,

在時間概念上是屬於Piaget分類中的物理時間,Friedman分類中的邏輯時間 及慣用時間。

(二)「時刻」與「時間量」兩種概念

Samuel and Robert (引自陳溢年、陳秀女,1975)認為「時間」包含 兩種概念,第一是「時距」(interval),即時間的持續;第二是「時刻」

(epoch),亦即時間的位置。時距與時刻都以同樣單位(日、時、分、

秒等)表示,兩者雖然相關,但卻是不相同的概念。

劉秋木(1996)認為「時間」包含兩個概念:時刻與時間,其將時間比 喻成從古至今的時間之流,時刻就是時間之流上的點,標記著時間之流的 順序;時間則是兩個點之間的間隔,標記著時間之流的綿延。

鍾靜(1998)亦指出「時間」包含了「時距」和「時刻」,「時間」

有時指的是「時刻」,然而有時卻又是指「時距」,使得兒童對於「時間」

常感覺到困難。

由Samuel and Robert、劉秋木與鍾靜等學者的觀點可知,時間概念包 含了時刻與時間量兩種相關卻不相同的基本概念。時間具有線性特性,線 上的原點表示為「現在」的時間,正向為「未來」的時間,負向為「過去」

的時間(Fischbein, 1987;Friedman, 2007),鍾靜(1998)提出將時間用 數線表徵,與劉秋木(1996)時間之流的觀點雷同,整條數線代表連續的時 間,數線上的點是「時刻」,點的位置則代表時間的先後順序,數線上兩 點間的距離代表「時距」,也就是「時間量」。將時間的表徵直線化後,

較易突顯「時間」和「時刻」的關聯。

(三)Fraisse(引自張州甫,1998)認為時間包含兩個概念:

1.順序:比較一些事件發生的先後順序。

2.期間:兩個先後發生事件之間所經過的時間,是時間間隔的概念。

(四)美國心理學家Boring(引自張州甫,1998)認為時間概念主要是由 以下五個基礎概念組成:

1.順序概念:了解不同事件間發生的先後順序。

2.連續概念:ㄧ個事件從開始到結束,其整個過程是連續的。

3.長短概念:由說話、玩耍及音樂欣賞等日常生活作息中建立。

4.學習感應目前環境的訊號。

5.週期概念:了解多個先後接連發生的事件之模式或規律。

(五)Nelson(1982)提出時間概念是兒童對於時間單位和時間期間的了

解,以及了解這兩者與生活事件之間的關係。

(六)Thornton, Vukelich (1988) and Muir(1990)以時間單位量呈現時間,

分為以下三方面:

1.時鐘時間(o’clock time):使用數字來計算或判斷鐘表上的時間單位。

2.月曆時間(calendar time):使用數字來計算或判斷月曆上的時間單位。

3.歷史時間(historical time)或稱為年代時間:使用某些時間語言描述過 去的人、地、物及事件。

綜觀上述學者從不同觀點對時間所做的分類,可以得知時間包含五個

基本概念:其一為順序概念,也就是時間具有「先」、「後」順序性;其 二為時刻概念,也就是某ㄧ件事情發生的時間點;其三為時距概念,也就 是某ㄧ件事情經過了多久,也稱為時間量、時間期間;其四為週期概念,

也就是事件會週期性的再次發生;其五為時間單位量概念,也就是年、月、

日、時、分、秒等常用時間單位。

藉由上述的分析,研究者對於時間的基本概念更加了解,本研究著重 於時間計算的探討,這些基本概念的釐清,將有助於時間文字題題意的理 解,是時間文字題解題的重要基礎。

貳、兒童時間概念的認知發展

一、國外學者Piaget(引自俞筱鈞譯,1988)認為時間並非一種先備的概念,

而是兒童在發展過程中,隨著認知結構不斷的重組而逐漸建構形成的,

兒童正確的時間概念發展,如同兒童基本科學與數學概念發展一樣,都 隨著兒童的認知發展而逐漸獲得,Piaget將兒童時間概念的發展分為三 個發展分期:

(一)序列期(ordinal stage):

在Piaget認知發展學說中,此分期屬於第二發展期──具體操作前期

(pre-operation stage),又稱直覺時期(intuitive stage),大約七歲和八 歲的兒童屬於此分期,其思維深受知覺的牽制,因而無法分清楚時間與空 間的不同,對於時間的連續和期間與空間的前後和距離容易產生相互混 淆,例如:兒童會依據物體在空間終點的遠近,來判斷此物體移動時間的 長短。此分期的兒童具有以下特點:

1.兒童會注意視覺觀察的情況,無法分清楚時間與空間的不同。

2.兒童對次序產生感覺。

3.兒童強調物體移動的結果,如「同時到達」。

4.兒童能排列事情的先後順序,但只限於同一件事情中的細則。

(二)超序列期(hyperordinal stage):

此分期是過渡期,大約九至十足歲間的兒童屬於此分期,其思維逐漸 離中化(decentration),不會再堅持物體停止的終點,而逐漸考慮起點因 素,雖然兒童對於時間與空間已可部分分化,但對於時間期間與連續的概 念仍無法統整成一整體,兒童可正確判斷連續,但未必理解期間;或者能 正確判斷期間,卻無法理解連續,這兩種現象各約佔本分期兒童的半數。

此分期的兒童具有以下之特點:

1.兒童能思考起點與終點的因素,不但能序列事物情況的先後,也能 思量所牽涉的空間以及經過的時間。

2.兒童能比較時距長短。

3.兒童認為走遠一點速度快,多做一點事花的時間較長。

(三)精確度量衡期(stage of metric time):

大約十一和十二足歲的兒童可以進入此分期,其時間與空間概念已能 分化,而期間與連續的概念也能統整成一整體,此分期的兒童具有以下之 特點:

1.兒童能明白事件經過的時間與涉及的空間之關係。

2.兒童能理解速度的意義。

3.兒童能追溯及預測。

二、Friedman(1982)依據兒童解決時間問題的外在表徵方式,將兒童在不 同年齡的階段性發展,分為以下三個階段:

(一)六至八歲的學童對時間的知覺能延伸至一年之長,他們可以區別每 日與每週例行性公事規律的差異、理解如時、星期、季節和月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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