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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語文教師應具備的語文知識及教學能力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國小語文教師應具備的語文知識及教學能力

民國八十一年,王天福、林君鴻兩位則就語文知識、教學能力兩大部分,完成 的〈國小語文教師應具備的語文知識及教學能力〉,歸納出國小語文教師應具備的 語文知識與教學能力。其綱目如下:

壹、語文知識

一、文化層次---宏觀

(一)了解中華文化的本質。

(二)了解國家的教育政策。

(三)了解世界的潮流趨勢。

(四)具有倫理觀念。

(五)具有民主風度。

(六)具備正確的思辨能力。

二、語文層次---微觀

(一)注音符號教學

1.了解注音符號的發音部位和發音方法。

2.能分辨聲符、韻符和調符。

3.了解拼音的方法。

4.熟諳國語直接教學法的理論與技巧。

5.了解發音困難的各個音素。

6.知道正音的方法。

7.能正確書寫注音符號。

(二)讀書教學

1.認識文字的形、音、義。

2.了解課文語詞和文句的含意。

3.具備中華文法的知識。

4.了解修辭的技巧。

5.能分析課文的結構。

6.能欣賞課文的特色。

7.具備閱讀及賞析的能力。

(1)能精讀簡易的文言文。

(2)能區別及應用各種文體的白話文。

(3)能閱讀優美的兒童文學作品。(包括童詩、散文、童話、

故事、戲劇等)

(4)能選擇優良的課外讀物供學生閱讀。

(三)說話教學

1.熟諳語言表達的技巧。

2.了解聽話能力訓練的要領。

3.了解說話能力指導的要領。

(1)知道會話的要領。

(2)知道說故事的要領。

(3)知道朗讀的要領。

(4)知道報告的要領。

(5)知道演說的要領。

(6)知道辯論的要領。

(7)知道戲劇的要領。

(8)知道討論的要領。

(9)知道說話遊戲的要領。

(四)寫字教學

1.了解硬毛筆執筆的方法。

2.了解硬毛筆運筆的方法。

3.懂得硬毛筆寫字的姿勢。

4.懂得字體的佈局結構。

5.知道正確的筆畫、筆順。

6.了解並欣賞各類的書體。

(五)作文教學

1.具備運用文字來表情達意的能力。

2.具備寫作的技巧。

3.了解各類文體的做法及寫作的方法。

(1)看圖作文的指導。

(2)實用文的寫作。

(3)記敘文的寫作。

(4)論說文的寫作。

(5)演說稿的撰擬。

(6)辯論稿的撰擬。

貳、教學能力

一、符合國民小學課程標準的規定

(一)能達到課程標準所規定的教學目標。

(二)能引發學生學習的興趣。

(三)能激發學生創造思考的能力。

(四)能製作並應用教具。

二、具備語文教學能力

(一)注音符號的教學能力 1.能發標準的國音。

2.能說正確流利的國語。

3.能指導學生正確的注音符號的發音部位和發音方法。

4.能指導學生正確的拼音法。

5.能運用國語直接教學法的技巧指導學生注音符號。

6.能指導學生充分運用注音符號於日常生活中。

(二)讀書教學的能力

1.能指導學生正確的朗讀方法(注意發音、語調、語氣、姿勢、表 情的正確生動)

2.能指導學生說出課文大意和段落要旨。

3.能指導學生辨認生字的形、音、義。

4.能指導學生了解語詞和句型,並加以運用。

5.能提示學生文句的修辭技巧。

6.能指導學生明白課文的結構。

7.能指導學生了解課文的特色。

8.能指導學生了解標點符號的用法。

9.能培養學生查字典的習慣。

10 能指導學生賞析文學作品。

11 能指導學生選讀優良的課外讀物。

(三)說話教學的能力

1.能指導學生養成專注聽話的習慣和禮貌。

2.具備良好的發問技巧。

3.能激發學生發表的意願。

4.能矯正學生日常生活的錯誤語法。

5.能說生動的故事。

6.能指導學生各種說話的技巧。

7.會話的技巧。

8.說故事的技巧。

9.朗誦的技巧。

10 報告的技巧。

11 演說的技巧。

12 辯論的技巧。

13 戲劇的技巧。

14 討論的技巧。

15 說話遊戲技巧。

16 能使用視聽教具輔助教學(如連環圖書、傀儡表演、圖片、幻燈 片、錄影帶、錄音機等)

(四)寫字教學

1.能寫出端正的板書及書法範寫的能力。

2.能指導學生硬毛筆執筆的方法。

3.能指導學生硬毛筆運筆的方法。

4.能指導學生硬毛筆寫字的姿勢。

5.能指導學生字體的布局結構。

6.能指導學生正確的筆畫、筆順。

7.能指導學生毛筆工具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8.能指導學生認識並欣賞各類書體。

(五)作文教學

1.能指導學生運用各種寫作的技巧。

2.能指導學生寫作各類文體。

3.能指導學生運用感官來充實寫作技巧。

4.能激發學生活潑豐富的想像力。

5.懂得批改學生作文的要領。

6.能激發學生發表的意願及對文字負責的態度。

王天福、林君鴻兩位參考了當時的 82 年《國語課程標準》所完成的〈國小語 文教師應具備的語文知識及教學能力〉,不但提供教學現場教師在國語文授課時,

清晰而有條理的教學依據,還依此綱目編成問卷,針對台北市兩百位國小語文教 師進行問卷調查。調查結果發現如下:

表 2-2-1 語文知識與技能欠缺排序表

欠缺的語文知識與技能 百分比 排序 無法解說字形的構造原理 59.2% 1

對兒童文學認識不足 57.4% 2

生字的課後習寫作業不知如何分布練習 52.7% 3 指導兒童探討課文段落結構有困難 48.9% 4 指導標點符號的用法有困難 47.9% 5 不知如何指導學生修辭 40.3% 6 指導學生做句型練習有困難 39.8% 7

指導學生朗讀有困難 35.6% 8

指導學生辨別課文體裁有困難 28.9% 9

不能確定生字部首 27.5% 10

不能確定生字筆順 22.3% 11

不能確定生字筆畫 17.2% 12

不能確定字音 4.5% 13

不能確定字義 0.9% 14

該調查距今已有十六年之久,且當時編成的綱目係參酌當時實施的課程標 準,和目前實施的九年一貫課程標準不相符合,有必要再次探究。

另外,此調查研究的對象係以資源最豐富的台北市教師為主,在取樣上恐怕 有區域的限制,亦須重新審視。因此,本研究以台灣本島與澎湖縣的國小正式教 師為範圍進行採樣調查,擴大研究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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