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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來臺後臺中市園道的規劃

第二章 臺中市美術園道商店街的形塑歷程

第二節 國民政府來臺後臺中市園道的規劃

1945年(民國34年)臺灣由國民政府接管,國民政府主政初期就確立臺中 市為省轄市之一,並將行政區劃分為東、南、西、北五區,在細分為116里及986 鄰,但當時市政府認為臺中市區域過小不易發展,因此在1947年(民國36年)2 月將臺中縣南屯、西屯、北屯三鄉併入臺中市,分為163里與1,749鄰,廣闊的臺 中市市地備具民富物庶的優越條件47,此外,再加上1956年臺灣省政府進駐南投 中興新村,臺中市成為省府對外聯繫的重要窗口,也促使臺中市在中部區域的中 樞地位更加顯著。

然而在二次大戰後10年間,臺中市的都市計畫作業幾近停頓,且國民政府來 臺初期的都市建設,都仍然沿用日治時期制定的規範與日治政府所制定的律令,

其中與都市計畫及建築管理相關法令幾乎全部沿用,各地方政府也依照日治時期 所制定的都市計畫內容來推行都市建設。

根據1956年(民國45年)內政部發布的《實施都市計畫注意事項》,其中規 定『各地都市計畫,經本部核定,轉呈行政院備案後,地方政府應即於三個月內 公佈實施』(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報,45/3/13),意指日治時期的都市計畫案 經由內政部核定,行政院備案後,交由縣(市)政府於3個月內重新公佈實施,

並應依照計畫實施建築管理48,此一命令成為地方政府著手重新審定日治時期制 定的都市計畫案規準,也是國民政府在臺灣制定都市計畫的起點。

臺中市於1956年公告實施民國時期首次的都市計畫案,而後數十年由於法規 漸趨完備,加上經濟的高度成長,促使市府積極以都市計畫來控管都市的空間發 展,因此自國民政府來臺至2008年(民國97年)陸續發布了9次的都市計畫主要 計畫,其中包括舊市區計畫、二次的擴大都市計畫、三次的通盤檢討、一次的風 景區通盤檢討,與一次的公共設施保留地通盤檢討計畫、64次之都市計畫細部計

47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1956):《臺中市都市計畫說明書》,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府建字第 12750 號公佈,45 年 11 月 01 日重新公佈,p1。

48 黃武達(1999):都市計畫及建築法制研究論文集(1),臺北市:文笙書局,p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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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2-1 1956年臺中市都市計畫圖

※資料來源:改繪自(張嘉玲,2003)原始資料:臺中文獻創刊號(1988/10),臺中市政府,

p5。

國民政府於1956年(民國45年)5月29日,經核定後重新公告『臺中市都市 計畫案』,又稱『舊市區都市計畫案』,這個計畫案承接了日治時期最後一次告 示的計畫案,與國民政府第一次公告的計畫案,而這個計畫幾乎全數沿用日治末 期所制定之都市計畫內容,只有部分外圍區域有所變動,舊市區計畫一直實施到 1975年,也就是說臺灣總督府在1942年與1943年所制定的都市計畫架構,在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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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後沿用了三十幾年。

1956年(民國45年)的都市計畫區域仍沿用1942年之計畫範圍:臺中市的東、

南、西、北、中五區全部與南屯區之田心、麻埔、溝子乾,西屯區之何厝,北屯 區之水湳、二分埔、北屯,各一部分以及臺中縣大里區之內新、涼樹傘之一部份,

共計36.85平方公里,以因應未來二十年後計畫人口約四十六萬人之需要,並可 造成配合一切必要設施的適宜環境,使臺中市民得以享有生活及避免交通上的凌 亂49,試將國民政府於1956年(民國45年)的都市計劃內容(參見圖2-2-1)簡述 如下:

(一) 都市空間系統的規劃

舊市區計畫中完全沿用日治時期都市計畫階段的空間骨幹,即以火車站為全 市中心的放射狀系統,由一圈外環道將全市串接起來,構成一個以火車站為主的 環形帶狀系統,加上開發輻射狀的幹線道路,向四方伸出通往鄰近鄉鎮,此舉使 得火車站不再是唯一的對外聯絡系統,並逐漸帶動舊市區邊緣的發展,且隨著都 市的擴充與成長,將中心區外(西北方)的大片新增土地予以細分,增加內部道 路的規劃,使得整個城市結構更為紮實,其內聚性也更加強烈,可說是逐步完成 日治時期的規劃。此外更規劃『園林大道』(其中第七號即為今美術園道),一 方面限制都市的發展範圍,避免臺中市因為放射狀的道路系統,導致發展過快而 大肆向外擴張,另一方面則配合都市景觀與住宅之美觀,並可吸收來自工業區吹 來的煤煙,以保障都市中心空氣的清新。

(二) 市區街廓的詳細區劃

戰後隨著政局逐漸穩定,人口迅速增加,以致土地的使用日漸緊迫,因此國 民政府以1942年日治時期的綱要計畫為主幹,對於主要道路構成之大街廓內的土 地予以細分,並增加一些必要的公共設施,以利於日後的開發與利用,基本上即 延續日治時期的主要計畫來進行細部計畫,由於輻射狀與環狀道路的影響,新細 分的街廓不如日治時期的整齊劃一,相同用途的街廓大小差異很大,一方面延續 1935年細長街廓,長約120~270公尺,寬約60~90公尺不等,街廓座向也逐漸由45°

轉為90°;另一方面,在輻射與環狀道路交接的部分,產生許多三角形或多邊形 的填充街廓。另外,計畫範圍北側與西側的新市地,街廓座向轉為90°後,街廓 形式就相當整齊,一個大街廓大約再劃分為六到九個不等的小街廓。50

(三) 用途分區與區域發展

日治時期之都市計畫階段並無『用途區劃』觀念之實踐,僅於都市計畫令中 有文字性規定,國民政府於1956年的計畫開始加入用途分區,對於市地的用途做

49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1956):《臺中市都市計畫說明書》,臺中市政府建設局,府建字第12750 號公佈,45年11月01日重新公佈。

50 簡培如(2006):二戰後臺中市都市空間發展模式的探討,臺南:成功大學建築研究所碩士 論文,p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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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再遵照都市計畫令之內容做建築管制。然而1956年用途分區的實踐也主導 了全市各區域的發展興衰,在舊市區計畫中將市地之用途區分為五種:即工業 區、混合區、商業區、住宅區、農業區51,鐵路以南劃設為工業區與混合區,除 了配合日治時期帝國糖社、專賣局及小型工廠座落的區位外,國民政府認為此區 分佈於東南及西南處,因為位於常年風向的下風處,不會有煤煙吹入市區的狀 況,且河流均流向西南工廠污水亦無流經市內之患,又有綠帶與住宅區、商業區 隔離,鄰近又有鐵道、公路,交通運輸上甚為方便,加上鐵路以南發展緩慢,土 地廣大可供擴充,故劃設為工業區及混合區,而鐵路以南的區域所扮演的角色,

也隨著時間的遞嬗不斷的轉變。

鐵路以北則在公園路、民權路、五權路及建國路之區域,劃設了商業區,這 個區域自此成為臺中市的中心商業區,往後的數個階段的計畫也都圍繞著中心商 業區之議題,作為都市長遠的規劃;而其餘的市地,包括新細分的所有市地全數 劃設為住宅區,而未劃分的市地則劃設為農業區,並兼作都市永久綠帶之用。

在舊市區計畫的分區計畫中,將鐵路以北及以南,分別賦予不同的任務,這 也使得兩個區域的未來的發展南轅北轍,也因此在公園與學校的設置上,較著重 於北側住宅區域以提昇居住環境之品質,而主要的商業區位於火車站周圍的中央 核心區,中間及周圍為住宅區,工業區分部於鐵路東、南側,形成緊湊之都市發 展;另者日治時期所細分的市地多以工業區、混合區及商業區為主,外圈新細分 的大片市地則全數劃設為住宅區,應是認為戰後的社會將會穩定成長,故大量設 置住宅區以供未來之需。

整體而言1956年的都市計畫(圖2-2-1)完全承襲了1942年(圖2-1-7)計畫 時的計畫內容,只做少部分之修改,其計畫內容則分為二項主軸:一為界定及檢 討都市土地的用途分區、公用土地、道路系統與公園綠地計畫,另一則為細分環 道內尚未細分之土地,且其細分土地的模式仍遵循格子狀的分割模式。此一計畫 案增設多所的學校、公園、市場,亦使得臺中市的都市機能更加健全,然而綜觀 此一計畫的同時,亦顯出日治時期所制定的法令、計畫內容的影響力,給予當時 處於政治動盪的社會,一股都市實質空間穩定成長的動力52

1975年(民國64年)至1977年(民國 66年)間陸續告示四期的都市計畫擴 大計畫,包括了1975年的西屯地區、1976年的大坑風景區、1977年的軍功水景等 八個外圍區域,及1977年的都市發展用地以外全部區域,也就是說在這短短兩三 年中,都市計畫開始了擴張的腳步,不僅積極將具發展潛力的三屯區域納入都市 發展用地(舊市區外圍規劃做為住宅區域、商業區域者)外,更進一步把全市悉 數納入都市計畫的實施範圍(圖2-2-2)。

51 張嘉玲(2003):臺中市都市空間體系的建構與擴展,臺南:成功大學建築學系研究所碩士 論文,p3-32~3-34。

52 張嘉玲(2003):臺中市都市空間體系的建構與擴展,臺南:成功大學建築學系研究所碩士 論文,p5-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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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2-2 民國時期都市計畫範圍擴張圖

※資料來源:改繪自(張嘉玲,2003)。

在這個都市架構下發展的臺中市,成為以住宅區域主導道路發展的模式,而 鐵路的角色也漸漸被淡化,是故臺中市在擴大都市計畫後的都市建設,皆與外圍 住宅有著密切的關聯。這樣的設置概念有別於日治時期,即完全以火車站為都市 中心,不論是住宅、商業及工業皆圍繞著火車站。反之此時公共設施的設置也是 以『全市均衡』的觀點來設置,而是各鄰里皆設置自己的鄰里中心,再藉由道路 與核心區及火車站相連;這種鄰里單元的概念在1977年之擴張計畫中大舉運用

在這個都市架構下發展的臺中市,成為以住宅區域主導道路發展的模式,而 鐵路的角色也漸漸被淡化,是故臺中市在擴大都市計畫後的都市建設,皆與外圍 住宅有著密切的關聯。這樣的設置概念有別於日治時期,即完全以火車站為都市 中心,不論是住宅、商業及工業皆圍繞著火車站。反之此時公共設施的設置也是 以『全市均衡』的觀點來設置,而是各鄰里皆設置自己的鄰里中心,再藉由道路 與核心區及火車站相連;這種鄰里單元的概念在1977年之擴張計畫中大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