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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臺中市美術園道商店街的形塑歷程

第一節 日治時期臺中市綠園地及公園道之規劃

4. 閒置土地的利用:

日治初期為鎮壓臺灣社會,派遣為數眾多的軍隊來臺,至日人完全掌控臺灣 之時,龐大的軍隊其駐臺安身之處成了日治政府最大的課題;而當時臺灣的土地 制度仍沿襲清治農墾社會的『大小租』世襲制,土地所有權相當複雜36,故於發 展成熟市街城鎮之土地取得不易,使得執行市區改正工事推行有相當的難度。然 而軍隊的安頓問題,及土地徵收不易的問題,使得臺灣省城舊址有了重生的契機。

清末劉銘傳興建省城時,為了建造眾多官署而大舉徵收的土地,與興建未使 用的官署,日軍來臺之初順理成章地接收這些土地,用以安頓駐守於中部的多數 軍隊,及作為初期行政機關理事的場所。除了官署土地可立即再利用之優勢外,

臺中地區因發展遲緩,省城舊址四周仍是農村田野,較為發達的街道只有東大墩 街,加上早期土地開發模式多為大小租世襲制之拓墾地,造成農地土地所有較為 單純,是故臺灣總督府在1895年(明治28年)12月隨即以五千日圓的代價,將當 時臺灣省城西門到東門的水田買下,隨後軍政人馬前後進駐臺中,舊省城所遺留 的建物,也幾乎成為日治初期中部軍政人馬的棲身之所。

36 黃武達(1999):《都市計畫及建築法制研究》論文集(1),臺北市:文笙書局,p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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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基於軍事安全的考量、殖民政務的推動、經濟活動 的促進、閒置土地的利用,才積極地建設臺中市為新中部區域中心,然而由於臺 中為一新市區,因此在日治時期五十年期間,臺灣總督府告示的計劃多達十二 次,為全臺之冠,也讓這個臺灣新形成的都市,擁有一如西方城市的細部規劃,

包含對公園及綠地的規劃,也影響到後來臺中市美術園道的規劃與商店街的出 現,因此在下一小節,將針對日治時期臺中市都市計畫內容作簡單概述後,說明 公園道(今綠園道)的型塑歷程,試以釐清美術園道的發展背景。

2-1-2 日治時期臺中市在都市規劃下綠園地、公園道的形塑歷程

日治初期殖民政府藉由衛生工事的名義,在臺灣各都市推行『市區改正』,

而當時所謂的市區改正多為局部性,上、下水道及道路的改善工事,這類計畫皆 由地方官廳擬定,呈請總督府認可後即可實施37,因此市區改正是屬於一種局部 性、應急性之工事計畫,也沒有明確的律令加以規範;市區計畫出現明確的規定 始於1911年,總督府基於市區改正多未能顧及全市之整體發展,因此從1911年起 只要是地方機關所在地的市街、戶數在一千戶以上之市街、新設市街內之市區地 改正或變更(包括道路、下水道之改修廢設),均需備妥設計書圖及事由書向總 督府呈報,將市區計畫各項規定法制化。

而後由於社會趨於穩定,人口增加且集中於都市,使得都市急速膨脹,期間 各市區雖幾經擴張計畫,但日治政府認為市區計畫政策過於保守,無法跟上時代 潮流,且相關工程也沒有法令得以遵循,因此於1934年著手制定《都市計畫令》、

《都市計畫令施行規則》,明確的規範各項都市計畫事項(含都市計畫、土地重 劃、建築管理)38,成為1936年後制定都市計畫,及都市計畫區域的依循準則。

因此在1911年以前,臺灣總督府在臺灣所施行的市區改正工事計畫在臺南、

臺北到處可見,臺中因為是新市區,所以較少此類計畫,因此自西元1900年第一 個市區改正計畫告示後,開始了『市街計畫』推行的重要歷程,期間歷經多次局 部變更及市區擴張計畫,更於1942、1943年依循《都市計畫令》重新檢討並訂定 臺中的都市計畫及都市計畫區域,在短短四十五年期間,臺中所告示的計劃多達 十二次為全臺之冠39,皆高於全臺各地(臺北四次、新竹五次、彰化六次、臺南 四次、高雄七次),本研究將歷次公告於各官報的市區計畫,以表格陳列大致如 表2-1-1,並增加欄位來說明臺中市綠園地及公園道(今園道),其在日治時期 市區計畫歷程中的發展狀況及定位,本研究並且著重探討日治時期對於綠地規劃 的演變,以作為國民政府時期規劃臺中市園林大道(今園道)的形塑過程之依據。

37張嘉玲(2003):臺中市都市空間體系的建構與擴展,臺南:成功大學建築學系研究所碩士論 文,p3-12。

38黃世孟(1992):《臺灣都市計畫講習錄》,臺北市:胡氏書局,p250。

39黃武達(2000):《日治時代臺灣都市計畫歷程之建構》,臺北縣:臺灣都市史硏究室,p17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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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1943

臺中都市計畫 區域及都市計 畫變更

昭和18年4月28日 臺 灣 總 督 府 報 告 示 415號

綠地分布狀況加設 小公園

※資料來源:(張嘉玲,2003),整理自日治時期各官報,判圖部分由本研究彚整

圖2-1-1 1901年臺中市區改正區域及附屬地平面圖

※ 資料來源:改繪自(張嘉玲,2003)1901年市區改正區域及附屬地平面圖(明治34年6月18 日臺中縣報告示第75號),套繪於現今之臺中市都市計畫圖。

1900年(明治33年)1月6日臺中縣告示第五號,為首張公告實施的臺中市區 計畫案,宣示了新時代的來臨,自此臺中進入一個依循人為計畫而發展的都市型 態,1900年及1901年(圖 2-1-1)的市區計畫案大體而言延續巴爾頓技師,對於 新市街想法而劃設的新市街,除了公共設施的坐落遷就於清朝省城官署的坐落,

因此無法完全依照巴爾頓技師的理念來配置40。從圖2-1-1看來,由於當時新市街 範圍不大,而以官衙用地、陸軍用地等軍事、政治為規劃目的為主要考量,因此

40 張嘉玲(2003):臺中市都市空間體系的建構與擴展,臺南:成功大學建築學系研究所碩士 論文,p3-19~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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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有一塊公園地的規劃而已。

圖2-1-2 1911年臺中市區計畫圖

※ 資料來源:改繪自(張嘉玲,2003)1911年臺中市區計畫圖(明治44年8月17日臺中廳報告 示178 號),套繪於現今之臺中市都市計畫圖。

隨著1908年縱貫鐵路的完成,1911年時殖民政府公佈了一份新的市區計畫,

這份計畫在空間上與市區改正階段有著明顯的差異,往後的二十年間,又有五份 以這份計畫為綱本的局部修改計畫出現,故將這六份計畫歸為同一階段(市區計 畫階段)。根據圖 2-1-2,『臺中市街市區計畫及其地域決定』的臺中市區計畫 圖中看來,此時臺中市都市計畫範圍只到柳川東路邊緣而已,美術園道商店街則 屬於都市計畫範圍外,不過相較於1901年的市區改正階段,1911年的臺中市區計 畫圖中的計畫範圍擴張,更將1901年計畫中的『市區改正附屬地域』即東大墩街 肆納入此次計畫的範圍內,遵循市區改正初期劃設街區的規律,將東大墩地區劃 為規則的矩形市街。加上鐵道路線的切割,鐵路的完工,使得均質偏斜45°的臺 中市街切割為二,因此臺中市街形成了鐵路南北兩個,依相同理念所劃設出來的 格子狀街衢,但因環境衛生考量與鐵道路徑而妥協調整軸向的新市街;1911年的 市區計畫因北方市街範圍的擴張,使得許多重要設施的設置偏重於北方,而使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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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以北的發展重於南部。此時的市區計畫雖增設園環、河川(綠川、柳川)的路 線也因市街重劃而有所變更。然而規劃目的仍以軍事、官衙敷地為主,但是公園 用地雖仍維持一塊,卻隨著市街範圍擴大而增大了。

圖2-1-3 1914年臺中市區計畫一部變更圖

※ 資料來源:改繪自(張嘉玲,2003)1914年臺中市區計畫一部變更圖(大正3 年10 月27 日 臺中廳報告示128 號),套繪於現今之臺中市都市計畫圖。

1914年臺中市區計畫一部變更圖計畫目的,是以1911年計畫為藍圖重新調整 以鐵路以南的街衢規模,並部分擴張鐵路以南的市區,其重點如下:市區的擴張 與帝國製糖會社的成立、街廓的變更與道路寬度的制定、綠川的改正工事(決定 鐵路以南的綠川的引流路線,做出初步的改正計畫但並未實施),此時僅為鐵路 以南的區域擴張41,綠地的規劃維持1911年的樣貌,而今日的美術園道商店街則 屬於都市計畫範圍外。

41 張嘉玲(2003):臺中市都市空間體系的建構與擴展,臺南:成功大學建築學系研究所碩士 論文,p3-1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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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4 1916年臺中市區計畫擴張及排水路位置變更圖

※ 資料來源:改繪自(張嘉玲,2003)1916年臺中市區計畫擴張及排水路位置變更圖(大正5 年 2 月22 日臺中廳報告示19 號),套繪於現今之臺中市都市計畫圖。

根據1916年臺中市區計畫擴張及排水路位置變更圖(圖2-1-4),相較於1914 年臺中市區計畫一部變更圖,1916年臺中市區計畫主要的更動有四個部分,其一 為市區擴張為四街廓乘以十六街廓的市街規模,第二個部分則為因為帝國製糖株 式會社的成立(1910年10月日本人松岡富雄等人籌備五百萬元資本於市區東南側 成立),帝國糖廠的營運亦間接促使鐵路以南區域朝向工業發展,即北政商南工 業的模式。第三個部分為街廓的變更與道路寬度的制定。第四部分規劃綠川的改 正工事,將綠川水路畫設從偏西側,改為位於街廓的正中央,避免街廓因綠川的 分割而導致一側過窄,導致土地利用不符經濟效益的缺點42。而此時綠地的規劃 維持1911年及1914年的樣貌,而今日的美術園道商店街則屬於都市計畫範圍外。

42 張嘉玲(2003):臺中市都市空間體系的建構與擴展,臺南:成功大學建築學系研究所碩士 論文,p3-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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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1-5 1930年臺中市區綠園地新設圖

※ 資料來源:改繪自(張嘉玲,2003)1930年(昭和5年6月11日)臺中市區計畫綠園地新設圖

(昭和6年12月18日臺中州告示第三百九十五號),套繪於現今之臺中市都市計畫圖。

(昭和6年12月18日臺中州告示第三百九十五號),套繪於現今之臺中市都市計畫圖。